教育局目標管理考核方案
時間:2022-08-13 09:3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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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切實做好對縣區教育行政部門年度主要工作目標管理考核工作,加強對縣區教育工作的指導,促進縣區教育局更好地履行職責,推動全市教育工作又好又快發展,特制定以下考核實施方案。
一、考核對象和內容
考核的對象為各縣區教育局,考核內容和標準見《2012年度縣區教育局主要工作目標管理考核量化表》。
二、考核工作的組織領導
市教育局成立考核工作領導小組,具體組成人員如下: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政府教育督導團辦公室室,具體負責考核的事務性工作。2012年度縣區教育局主要工作目標管理考核在市年度主要工作目標管理考核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進行,在縣級自查的基礎上實行市級考核。
三、考核工作安排
縣級自查工作于2012年12月15日前結束,市級考核工作于2012年12月底結束。
(一)縣級自查
縣區教育局對照《考核量化表》認真組織自查,填寫自查得分,撰寫自查報告,并將自查報告及《考核量化表》于2012年12月15日前報市政府教育督導團辦公室。
(二)市級考核
市政府教育督導團辦公室、市教育局抽調相關人員組成市級考核組實地進行年終考核。
1、對縣區教育局的考核
聽取縣區教育局2012年度主要工作匯報,匯報內容主要包括教育基本情況和主要目標任務完成情況等。
查閱核實相關資料,召開相關人員座談會并隨機訪談。
2、對縣區所轄鄉鎮學校的教育考核
在每縣隨機抽取2—3個鄉鎮、學校實地考核,包括查閱資料、考察學校、召開座談會、隨機訪談、問卷調查等(不召開匯報會,被查單位提供2012年度主要工作匯報材料)。
市級考核組綜合考核情況,對照《考核量化表》賦分并形成考核報告。
(三)市級平時考核
市年度主要工作目標管理考核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平時掌握的對各縣區教育局主要工作目標管理情況,對照《考核量化表》考核賦分。
四、考核結果的評定
(一)考核賦分方法
《考核量化表》中的總分值為1000分,按“年終考核得分×70%+平時考核得分×30%”的公式計算各縣區教育局最后得分。
(二)考核獎項設定
年度考核設綜合獎和單項獎各2個。為突出年度考核的綜合性,除特殊情況外,本年度不再對其它單項工作進行單獨考核表彰。
1、綜合獎
綜合獎設2個,分別授予“2012年度主要工作目標管理考核先進單位”和“2012年度主要工作目標管理考核優秀單位”稱號。
2、單項獎
單項獎設2個,對在教育民生工程、師資隊伍建設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績的縣區教育局給予表彰,分別授予“2012年度教育民生工程工作先進單位”、“2012年度師資隊伍建設工作先進單位”。
(三)本轄區當年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參加綜合獎的評選:
1、學校發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
2、因工作過失發生群體性上訪等影響社會穩定的重大事件;
3、教育亂收費問題嚴重且整改不力,并造成很大社會影響。
五、考核結果的運用
(一)年度考核獲獎的單位,由市教育局、市政府教育督導團辦公室予以通報表彰,授予單位獎牌。
(二)年度考核獲得綜合考核“先進單位”和“優秀單位”的,分別獎給單位領導班子現金人民幣1萬元和0.5萬元,原則上獎金的30%獎勵給縣區教育局主要負責人。
(三)向市委、市政府和各縣區委、政府通報考核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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