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羊布魯氏菌病凈化工作方案

時間:2022-03-28 10:0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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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羊布魯氏菌病凈化工作方案

為盡快消滅我區畜間布魯氏菌?。╞rucellosis,簡稱布?。?,保障畜牧產業健康穩定發展及公共衛生安全,特制訂本方案。

一、工作原則

屬地管理,分區凈化,多措并舉,各方聯動,穩步推進。

二、目標任務

從2015年開始,用3年時間,全區達到布病凈化標準。

1.2015年,調查摸底,劃分片區。

2.2016年,制定和實施凈化方案,分片區細化管理,全面推進監測凈化,實現布病穩定控制,種畜場布病檢測無陽性。

3.2017年,鞏固提升,全面凈化。全區規模場、散養戶實現布病檢測無陽性;種畜場達到布病凈化標準;全區達到布病凈化標準。

三、技術路線

四、具體措施

(一)監測

1.監測方法

按照農業部“布魯氏菌病防治技術規范”,采用虎紅平板凝集試驗或間接酶聯免疫吸附試驗對待檢血清進行初篩,以試管凝集試驗進行復核。

虎紅平板凝集試驗或elisa試驗陽性,確定為疑似陽性;疑似陽性經試管凝集試驗復核陽性,確定為陽性;有確定陽性個體的群體確定為陽性群體。

2.采樣要求

常規消毒,頸靜脈采血,采血量為2ml-5ml。采血完成后,將注射器活塞外拉預留血清析出空間,傾斜放置放置冷藏箱中析出血清,使用過的棉球、注射器推桿、注射器包裝等廢棄物應回收集中處理。全血也可于水浴鍋中37℃溫浴自然析出,盡可能不采用離心,避免震蕩、抖動導致溶血,影響判定。新分離的待檢血清盡可能立即檢測,應避免反復凍融。

被檢動物:山羊、綿羊1月齡初檢布病,懷孕羊在在產后0.5-1個月檢測布??;牛6月齡初檢布病,懷孕牛在產后0.5-1個月檢測布病。

3.監測數量

每個群體每年開展兩次監測。

2016年6月30日前,全面完成所有規模場及散養戶全群采樣監測。

2016年7月至2017年底,規模場全覆蓋抽樣監測。存欄100只(頭)以下的抽檢比例不低于30%,100只(頭)以上的按照存欄量的遞增可以適當降低抽檢比例,但不得低于10%,抽檢總數不低于30只(頭),其中種用牛羊全部檢測。農村散養戶全覆蓋抽樣監測,抽檢比例不低于10%,每戶不低于5只(頭),存欄少于5頭的散養戶全群采樣監測。種牛、奶牛、奶山羊、種羊全群采樣監測。

陽性場(戶)每月開展一次全群檢測,直到全群監測為陰性,半年后再次監測為陰性,轉入常規監測。陽性場(戶)周邊區域的養殖場(戶)每季度開展一次抽樣監測。

(二)疫源控制

1.陽性動物撲殺

確定陽性動物須采用不放血方法撲殺。

監測陽性率大于或等于40%的養殖場,全群撲殺;監測陽性率小于40%大于等于10%的養殖場,撲殺陽性家畜及與陽性家畜密切接觸的同圈(欄)家畜;監測陽性率小于10%的養殖場,撲殺陽性家畜。

2.無害化處理

陽性病畜、高危家畜及其流產胎兒、胎衣、排泄物、乳、肉、乳肉制品等按照《病害動物和病害動物產品生物安全處理規程》(gb16548—2006)進行焚毀和深埋。做好相關記錄、報告、撲殺登記備案等。

3.消毒滅源

對病畜圈舍環境、集中放牧區域、污染的場地進行消毒。

集中放牧區域夏季可通過陽光或者常用消毒藥殺菌;飼養場的金屬設施、設備可采取火焰、熏蒸等方式消毒,流產的胎兒、排泄物和羊水污染的圈舍、場地、車輛等,可選用10~20%石灰乳或10~20%漂白粉不帶群消毒;帶群消毒可采用適當濃度的過氧乙酸、百毒殺、新潔爾滅等;車間、實驗室等室內區域可用1~3%來蘇溶液、1~3%漂白粉上清液、0.3%新潔爾滅溶液、0.1~0.4%二氯異氰脲酸鈉水等消毒藥消毒;飼料、墊料等可采取深埋發酵處理或焚燒處理;糞便消毒可采取堆積密封發酵方式處理。陽性養殖場每天消毒2次,直到養殖場全群監測陰性180天后轉入常規消毒。

(三)動物監管

嚴禁從國家公布的布病一類地區(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內蒙古、遼寧、吉林、黑龍江、山東、河南、陜西、甘肅、青海、寧夏、新疆)和其他規定不能引進牛羊的區域引入牛羊。

調入牛羊應全群采樣檢測,陰性方可調入,調入后經隔離飼養45天后,監測陰性方可混群。

陽性場(戶)的動物不能用作種用或飼養,屠宰動物須檢測布病陰性方可調運。

五、人員防護和宣傳教育

按照省《布魯氏菌病高危從業者個人防護技術規范》要求,加強飼養、防疫、檢疫、屠宰、實驗室檢測人員等從業人員的培訓,提高個人防護意識。

加強與衛生、檢疫、食品、工商、教育等部門的聯系合作,加大布病防控知識的宣傳力度,促進廣大群眾正確認識布病的危害,熟悉布病的防護知識,切實保障人民群眾人身與財產安全。

六、考核驗收

根據《國家布魯氏菌病防治技術規范》規定,結合我區防控實際,區農業局組織對鄉鎮進行驗收。

(一)驗收標準

1.穩定控制標準

(1)規模場和鄉鎮級穩定控制標準

連續2年以上具備以下3項條件:

羊血清學檢查陽性率在0.1%以下、牛0.2%以下。

抽檢羊、牛等動物樣品材料檢不出布魯氏菌。

患病動物全部撲殺,并進行了無害化處理。

(2)縣級穩定控制標準

所轄規模場和鄉(鎮)全部達到穩定控制標準。

2.凈化標準

(1)規模場和鄉(鎮)級凈化標準

連續2年以上具備以下2項條件:

達到穩定控制標準后,連續兩年無布病疫情。

布病監測全部陰性。

(2)縣級凈化標準

所轄規模場和鄉鎮全部達到凈化標準。

(二)申報主體。備案注冊的養殖企業(規模養殖場)和代表管轄區域的鄉鎮人民政府(所轄散養戶)、縣級農業主管部門均可申報。

(三)驗收內容和程序。查閱養殖檔案、檢測檔案以及無害化處理等資料;現場檢查防控制度執行情況,按比例抽樣檢測等。申報材料逐級上報。規模場和鄉鎮申報,由區農業局組織驗收。

(四)發證與監管。經驗收達到相應標準的規模場或代表區域的縣(區)、鄉鎮人民政府,由驗收單位發放相關證明;各地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按照管轄權加強對達標申報、驗收、發證以及后續的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