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則和規程格式
時間:2022-09-10 02: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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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則和規程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企事業單位管理具體事務時所使用的規定性文件。規則、規程是指導某項工作的方針,是處理某項事務的行動依據。規則、規程的使用范圍,沒有條例、規定、辦法廣泛,規則、規程多用于一些具體的、事務性的工作,側重于統一的要求和規格,是管理某項事務的章法和程序。按制定單位劃分,規則、規程有國務院制定的;地方政府制定的;企事業單位制定的等。按內容性質分,規則、規程有用于管理行政事務的;有用于管理業務事務的。
規則、規程的結構由標題、公布日期、正文組成。
標題:由規則、規程內容和文種組成。
公布日期、寫在標題下,注明由何時何單位公布,有的還注明由何單位于何時批準,并用括號括上。
正文。規則、規程的正文,寫法與條例、規定等文種相似,一般都采用條文式寫法,由總則、分則(分章、分條)、附則構成??倓t用來說明制作本規則、規程的原由、目的;分則分項分條寫明規則、規程的具體內容;附則包括實施說明、適用范圍、執行日期、頒布機關等。
范例一
××廳保密規則
一、保守國家秘密,是每個國家工作人員的職責和義務。各級領導和全體干部職工要自覺遵守《保密法》,執行有關保密制度,增強保密意識。
二、機要文件要有專人負責接收、保管,及時進行登記、編號,呈領導閱示,并根據領導批示及時轉辦和負責催辦。按規定范圍閱讀,不得擅自擴大范圍。
三、廳機關內部制發的秘密文件,要正確確定密級并按規定渠道發送,不得使用普通郵政傳遞。
四、機要文件每周三在機要室集中閱讀,不得私自帶出機要室。涉及有關業務需要急辦的文件,登記后可以帶回處室,用后及時送還銷號。
五、各處室承辦的機要文件,要有專人保管,不得私自存放和隨意亂放,更不得攜帶外出或帶回家中。
因公出差需要攜帶秘密文件、資料,需經主管廳長批準;出境攜帶的,按規定報省保密局批準。
六、屬于國家秘密的文件、資料一般不得復印、摘抄,個人不得保管,因特殊情況需要復制、摘抄的,必須按密級不同報有關領導或機關批準。絕密級由確定密級的機關批準,其它密級由廳長或辦公室主任批準。
七、不準在公共場所和私人交往中議論國家秘密;不準在私人通信和普通電話中涉及機密事項。
八、各處室的文件、資料和內部刊物的清理和銷毀,由廳辦公室負責統一送省委印刷廠××車間,不得同普通報刊一起售給廢品站。
九、發現失泄密苗頭,干部職工應主動予以制止;發生失泄密問題,要立即報告,積極采取補救措施,避免或減少損失。
十、各單位領導要經常對全體干部職工進行保密教育,定期檢查保密工作,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廳屬各單位的保密工作,按上述規則執行。亦可依據本規則制訂本單位的保密規定。
××廳保密委員會
19××年×月×日
范例二
工廠安全衛生規程
(19××年×月×日國務院全體會議第二十九次會議通過)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改善工廠的勞動條件,保護工人職員的安全和健康,保證勞動生產率的提高,制定本規程。
第二條本規程適用于國營、地方國營、合作社營和公私合營的大型工廠。
第二章廠院
第三條人行道和車行道應該平坦、暢通、夜間要有足夠的照明設備。道路和軌道交叉處必須有顯明的警告標志、信號裝置或者落桿。
第四條為生產需要所設的坑、壕和池,應該有圍欄或者蓋板。
第五條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和廢料的堆放,應該不妨礙通行和裝卸時候的便利和安全。
第六條廠院應該保持清潔。溝渠和排水道要定期疏浚。垃圾應該收集于有蓋的垃圾箱內,并且定期清除。
第七條建筑物必須堅固安全,如果有損壞或者危險的象征,應該立即修理。
第八條電網內外都應該有護網或顯明的標志(離地2.5公尺以上的電網可不裝護網)。
(略)
第六章鍋爐和氣瓶
第四十九條每座工業鍋爐應該有安全閥、壓力表和水位表,并且要保持準確、有效。
第五十條工業鍋爐應該有保養、檢修和水壓試驗制度。
第五十一條工業鍋爐的運行工作,應該由經過專門訓練并考試合格的專職人員擔任。
第五十二條各種汽瓶在存放和使用的時候,必須距離明火10公尺以上,并且避免在陽光下曝曬:搬運時不能碰撞。
第五十三條氧氣瓶要有瓶蓋和安全閥,嚴防油脂沾染,并且不能和可燃氣瓶同放一處。
第五十四條乙炔發生器要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裝置,并且應該距離明火10公尺以上。
第七章氣體、粉塵和危險物品
第五十五條散放易燃、易爆物質的工作場所,應該嚴禁煙火。
第五十六條發生強烈噪音的生產,應該盡可能在設有消音設備的單獨工作房中進行。
第五十七條發生大量蒸汽的生產,要在設有排氣設備的單獨工作房中進行。
第五十八條散放有害健康的蒸氣、氣體和粉塵的設備要嚴加封閉,必要的時候應該安裝通風、吸塵和凈化裝置。
第五十九條散放粉塵的生產,在生產技術條件許可下,應該采用濕式作業。
第六十條有毒物品和危險物品應該分別儲藏在專設處所,并且應該嚴格管理。
第六十一條在接觸酸堿等腐蝕性物質并且有燒傷危險的工作地點,應設有沖洗設備。
第六十二條對于有傳染疾病危險的原料進行加工的時候,必須采取嚴格的防護措施。
第六十三條對于有毒或者有傳染性危險的廢料,應該在當地衛生機關的指導下進行處理。
第六十四條廢料和廢水應該妥善處理,不要使它危害工人和附近居民。
(略)
第十一章附則
第八十八條各企業主管部門可以根據本規程結合各該產業的具體情況,制訂單行的細則,并且送勞動部備案。
第八十九條本規程由國務院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