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委人才工作職責報告
時間:2022-10-24 06: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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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在縣委領導下,負責全縣人才工作重大政策制定、宏觀指導、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其主要工作職責是:按照黨管人才要求,貫徹實施中央、省、市、縣委關于人才工作和人才隊伍建設的方針政策;整合、協調縣各有關部門的力量,加強人才工作和人才隊伍建設,重點抓好人才的培養、吸引、使用三個環節;了解和掌握全縣人才工作和人才隊伍建設的情況,針對存在的問題,及時提出解決問題的對策措施;根據經濟社會發展對人才的需求,研究制定人才工作的重要政策文件和人才發展規劃;大力營造人才工作的良好氛圍;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有關人才工作任務。
二、縣委辦公室、縣政府辦公室工作職責
傳達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縣委縣政府關于人才工作的指示精神;負責對以縣委、縣政府和縣委辦公室、縣政府辦公室名義下發的人才工作文件的審核把關工作;安排需要提請縣委、縣政府研究的人才工作事項;向縣委、縣政府領導反映人才工作情況等。
三、縣委組織部工作職責
負責全縣人才工作的牽頭抓總,承擔縣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主要負責牽頭制定和實施人才發展戰略和規劃,研究制定和統籌落實人才工作重大政策,指導、協調各類人才專項規劃和政策的研究制定和組織實施;牽頭制定年度人才工作實施意見,協調落實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職責分工,組織對全縣人才工作進行督促檢查;負責全縣黨政人才隊伍建設;指導、協調高層次人才隊伍建設工作,牽頭組織開展評選**縣專業技術拔尖人才、優秀青年專業人才、優秀農村鄉土人才等,并做好管理服務工作;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和社區工作等重大活動;牽頭協調各有關部門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共同開展工作,協調解決人才工作中的重大問題;牽頭抓好人才工作理論研究、人才資源統計、人才信息庫建設等基礎性工作;完成縣委和縣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人才工作任務。
四、縣委宣傳部工作職責
負責研究制定和組織實施全縣宣傳文化系統人才工程規劃和具體實施意見;負責全縣宣傳文化系統人才的選拔、培養、管理工作,協調引進文化名人,對全縣宣傳文化系統人才工程實施情況進行指導、協調和檢查;統籌協調全縣人才工作的宣傳工作,會同縣委組織部研究制定并組織實施年度人才工作宣傳方案,抓好人才工作宣傳報道工作,為人才工作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完成縣委和縣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人才工作任務。
五、縣委統戰部工作職責
協助配合縣委組織部做好黨外人才的培養、選拔工作,抓好黨外領導干部隊伍建設;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海外華僑人才智力引進工作;負責做好非公有制經濟組織代表人才統戰工作,協助有關部門抓好非公有制經濟組織人才隊伍建設;加強與黨外人才的聯系,宣傳黨的人才政策,了解和反映黨外人才情況,研究提出意見建議;完成縣委和縣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人才工作任務。
六、縣科學技術協會工作職責
牽頭組織科技人才開展學術交流、科技協作、科學普及、技術推廣、咨詢服務等活動;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與科技人才的聯系工作和服務工作;負責全縣農村鄉土人才隊伍的綜合管理;牽頭研究制定和組織實施全縣農村實用人才開發培養規劃和政策措施;負責開展農函大培訓,會同縣農辦(扶貧辦)、農業局等部門抓好農村鄉土人才的培訓、培養、農稱職評定工作;完成縣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人才工作任務。
七、縣發展和改革局工作職責
參與研究制定全縣人才戰略和規劃,負責作好人才規劃、重大政策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政策的銜接工作;負責提出經濟社會發展對人才需求的宏觀意見;建立健全規劃、調研、項目管理等領域的專家咨詢、論證和評審制度,組織高層次人才參與經濟社會發展重大決策的咨詢論證活動;完成縣政府和縣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人才工作任務。
八、縣經濟貿易局工作職責
牽頭負責全縣企業經營管理人才隊伍的綜合管理;牽頭研究制定和組織實施全縣企業經營管理人才建設規劃和有關政策;會同有關部門開展企業經營管理人才培訓、培養工作;會同縣委組織部、縣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等部門建立企業經營管理人才信息庫,推動職業經理人隊伍建設;會同縣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等部門,開展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國際合作培訓與交流,指導企業人才智力引進工作,加強技能人才隊伍建設工作;完成縣政府和縣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人才工作任務。
九、縣教育局工作職責
牽頭研究制定和組織實施全縣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和重大政策,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做好教育系統名教師、名校長的選拔培養工作,統籌規劃和指導全縣教育系統師資隊伍建設,研究制定教育系統高層次人才引進、培養規劃;會同縣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縣經貿局等部門加強高技能人才培養、職業教育工作;對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子女的基礎教育予以支持和幫助;完成縣政府和縣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人才工作任務。
十、縣科學技術局工作職責
負責研究制定全縣科技發展、科技體制改革規劃和科技人才發展規劃以及相關政策措施,牽頭組織有關部門抓好落實;負責全縣科技獎勵的組織、評審工作;會同縣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等部門做好全縣科技人才隊伍培養和管理工作;研究制定鼓勵科技人才自主創新,為“三個**”建設做貢獻的政策措施;會同縣委組織部、縣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開展人才工作目標責任制考核;牽頭負責科技特派員工作;完成縣政府和縣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人才工作任務。
十一、縣公安局工作職責
研究擬定外地引進人才的落戶政策;辦理引進人才到文落戶的手續;做好公安系統的人才工作,研究制定公安干警培養的規劃和措施;完成縣政府和縣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有關人才工作任務。
十二、縣財政(地稅)局工作職責
負責做好縣級人才工作經費保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縣級各項人才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做好資金使用管理和監督工作,完成縣政府和縣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人才工作任務。
十三、縣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工作職責
會同縣委組織部研究制定和組織實施全縣人才發展戰略、規劃和人才工作有關重要政策,制定人才表彰獎勵政策,負責辦理以縣政府名義進行獎勵表彰工作;負責全縣高技能人才隊伍的綜合管理,牽頭研究制定和組織實施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和年度實施計劃、職工技能素質工程總體規劃和實施方案;牽頭協調全縣高技能人才培養基地管理,指導企業加強技能人才培養工作;負責建立和完善養老、醫療、失業等社會保障機制;負責健全完善技能人才評價、激勵體系;牽頭建立健全高技能人才信息庫;負責全縣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的綜合管理,牽頭研究制定和組織實施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和政策措施,負責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專業技術資格評價和專業技術職務聘任等綜合管理工作,牽頭負責省“新世紀151人才工程”和市“551人才工程”人選的推薦工作;牽頭組織實施“百萬勞動力素質培訓工程”,提高農村鄉土人才素質;負責全縣國家行政機關公務員的綜合管理,研究制定機關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指導、協調全縣事業單位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牽頭組織協調全縣人才智力引進工作,組織搭建引進各類人才的服務平臺;負責開展人才智力交流合作,建立健全和依法管理全縣各級各類人才市場和人才中介機構,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大中專畢業生就業的管理指導工作和引導鼓勵高校畢業生面向基層就業等工作;會同縣委組織部全縣人才資源統計、信息等工作,負責制定《全縣人才開發目錄》和《非公企業人才需求目錄》;完成縣政府和縣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人才工作任務。
十四、縣農業局工作職責
指導全縣農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和服務體系建設,制訂農技人才培養規劃;抓好高層次農業人才隊伍建設;加強專業技術和職工隊伍培訓工作,保證人才的可持續利用;協助抓好農村鄉土人才的培訓、培養,做好農稱職評定相關工作;完成縣委和縣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人才工作任務。
十五、縣水利局工作職責
負責水利方面的科技、信息、教育和對外合作工作;指導全縣水利技術人才隊伍建設和服務體系建設,制訂行業人才培養規劃,加強專業技術和職工隊伍培訓工作,保證人才的可持續利用;完成縣委和縣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人才工作任務。
十六、縣衛生局工作職責
負責全縣衛生系統人才隊伍建設工作,牽頭研究制定和組織實施全縣衛生人才隊伍發展規劃和有關政策措施,負責抓好高層次衛生人才隊伍建設;做好衛生系統人才智力引進工作;完成縣政府和縣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人才工作任務。
十七、縣房管局工作職責
研究擬定高層次人才和外地引進人才的住房政策;負責全縣房地產專業人才培訓、培養工作,組織本系統專業技術和職工隊伍培訓工作;完成縣政府和縣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人才工作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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