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資排查措施

時間:2022-01-15 09:41:00

導語:非法集資排查措施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非法集資排查措施

一、排查原則

(一)部門負責原則。各相關單位對本系統的非法集資情況排查全面負責。按照本方案要求的時間,組織好對本系統內非法集資情況的排查。

各單位要“自掃門前雪”按照“誰準入、誰負責,對排查發現的非法集資問題。誰主管、誰負責,誰組建、誰負責”原則妥善處置。

(二)屬地負責原則。部門負責的基礎上。掌握屬地有關情況,并及時報告市處置非法集資聯席會議辦公室(以下簡稱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銀監辦事處)

(三)協調聯動原則。調查和處置中需要相關單位之間協調配合的按照《市處置非法集資工作流程》有關協調處置規定辦理。

二、工作方法

(一)調查可以采取如下方法進行:

1對本系統工作人員是否組織或者參與非法集資情況開展排查;

2解本系統工作人員是否掌握非法集資信息。對涉及其它系統的信息移交涉及相關單位調查。被移交單位要對移交信息進行調查;

3對與本系統有業務往來方的非法集資情況進行調查。

(二)處置工作方法:

1對調查中發現的可以及時處置的非法集資案件。進行及時處置;

2對不能及時處置的非法集資案件。如涉及人員較多或者金額較大、案件較復雜、跨系統等案件,做好及時控制的情況下,集中報告聯席會議辦公室研究處置;

3對涉嫌違法的案件移交公安部門偵處。

(三)調查和處置情況報告。各相關單位要將調查情況書面報告聯席會議辦公室。

三、工作步驟

(一)調查工作統一要求進行。具體時間各相關單位可以自行安排。最遲將調查情況報告聯席會議辦公室。

(二)并提出集中處置意見,報告市政府領導研究處置。如有必要,可組織召開聯席會議,通報集中活動情況,研究集中處置方案。

(三)一般性案件。力爭全部處置完畢。

四、工作要求

(一)各單位一定要高度重視此次集中排查活動。認真落實,保證質量,不留死角。

(二)各鄉鎮(辦、場)要高度重視。并對本轄區調查和處置情況進行收集匯總,具體掌握。

(三)各相關單位在集中排查活動開展中遇到問題。請求指導或者協調解決,不允許隱瞞案件或者怠慢調查和處置工作,如發現隱瞞或者怠慢情況,甚至造成不良后果的將嚴格追究領導和直接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