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工作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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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一、指導思想與工作原則
(一)征地補償安置標準、青苗及地上附著物補償標準嚴格按《省征地統一年產值標準》和《省征地青苗及地上附著物補償標準》執行,各項補償費足額發放給被征地權屬單位及個人。
(二)嚴格按照征地范圍實施征地,不得隨意擴大或縮小范圍。
(三)征地檔案資料齊全、完整,交接手續完備,及時辦理建設用地交接及征地補償結算工作。
二、征地范圍、面積
項目征收土地總面積15.5552公頃(233.328畝),具體征收土地四至范圍以勘測定界圖為準。
三、組織領導和分工安排
為切實加強項目用地征收工作的領導,縣政府決定成立紅崗互通立交至鎮連接線工程項目用地征地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組長由縣政府副縣長王延平擔任,成員單位包括縣財政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國土環境資源局、縣審計局、縣住建局、縣民政局、縣公安局、縣就業局、縣農保局、鎮政府等相關單位。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現場工作組、社保及再就業組、政策技術指導組和資金監管審核發放組等工作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國土環境資源局,領導小組辦公室及各工作組人員從相關單位抽調組成,各成員單位抽調的工作人員及職責如下:
(一)領導小組辦公室
主任:(縣國土環境資源局局長)
副主任:(鎮黨委書記)
成員:(縣委辦),(縣政府辦),(縣國土環境資源局),(鎮)。
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征地補償安置的組織、協調、指導、督促和配合等日常工作。
(二)征地工作現場組
組長:(兼)
副組長:(鎮鎮長)
組員:
以上組員可分成若干小組,按照分片包干管理原則,負責對征地范圍內青苗及附著物的丈量、清點、登記、填表、統計和協助發放征地拆遷補償費的工作并落實清表工作。組織被征地單位按時簽訂《征收土地補償協議書》,收集材料、匯總統計、及時制止搶建搶種行為,協助拆除違章建筑物等。征地現場工作組實行全程包干制,負責到底,至項目竣工止,期間出現的征地問題工作組需跟蹤、協調、解決。
(三)社保及再就業組
組長:(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
副組長:(縣就業局局長)
傅彧(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
組員:(縣民政局),(縣農保局)
負責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及再就業培訓工作。
(四)政策技術指導綜合組
組長:(縣國土環境資源局副局長)
副組長:(縣國土環境資源局副局長)
林德永(縣土地儲備整理中心主任)
組員:(縣國土環境資源局)
負責指導征地現場組,嚴格依照法定程序實施征地,維護被征地農民的合法權益,做好征地業務技術指導工作。
(五)資金監管審核發放組
組長:(縣審計局局長)
副組長:(縣審計局副局長)
組員:(縣財政局),(縣會計中心),(縣國土環境資源局)
負責審核、發放各項征地補償款和監督管理征地工作經費的開支使用。
四、工作任務要求
(一)縣國土環境資源局負責有關征地補償安置政策的宣傳解釋和征地補償標準的把關、審核,同時協助、配合、指導工作組實施征地工作。
(二)征地現場工作組組長為征地工作主要負責人,工作組須按時完成項目征地工作。
(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根據《省被征地農民基本養老保險暫行辦法》和《縣被征地農民基本養老保險暫行辦法》的規定,為符合條件的被征地農民及時辦理基本養老保險手續。
(四)縣民政局負責將符合條件的被征地農民納入生活保障范圍,對符合條件的被征地農民給予辦理有關低保手續。
(五)縣公安局負責征地范圍內的社會治安穩定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及時化解和處理突發事件,確保征地工作安全有序地進行。
五、獎勵與處罰
篇2
征地拆遷和施工環境保障工作,由市政府統一領導,國電集團*發電廠協調配合。
(一)國電集團工作職責
1.負責征地拆遷工作的計劃制定、情況綜合、協調調度、進度核查和資金撥付工作。
2.負責配合*市政府向省政府請示建設用地工作。
3.負責配合國土、林業等部門協調征地、林木砍伐等項工作。
4.配合國土資源部門完成征地面積測量工作。
5.負責征地測量后的標記、管理工作。
6.負責核查和核定電力(農電)、通信、傳輸、林木砍伐數量、房屋拆遷面積。
7.負責征地和房屋、電力(農電)、通信等一切拆遷補償費用的審核工作。
8.按征地拆遷進度,定期撥付資金。
(二)相關鄉、鎮(街)職責
1.負責確定土地權屬,處理權屬糾紛,與鄉、村簽訂土地協議書工作,協調和配合國土資源部門按期完成征地測量、地類劃分、補償費核算工作。
2.負責協調配合林業、電力(農電)部門確定砍伐林木、拆遷電力線桿的權屬工作。
3.負責征地后的土地調整,房屋拆遷后宅基地的落實和耕地征用后涉及的糧食減購、農業稅減負工作。
4.負責電力(農電)、通信、林木砍伐、房屋拆遷面積、房屋成新及附屬物的種類、數量的分類和測量工作。
5.協助各類補償資金的發放工作。
6.負責征地拆遷和施工過程的環境保障工作,依法嚴厲打擊干擾破壞征地拆遷、工程施工的不法行為。
(三)相關部門工作職責
1.市國土資源局:
(1)負責與省國土資源廳協調辦理征地的各項工作。
(2)協助做好土地權屬確定和權屬糾紛處理工作。
(3)負責征地補償標準的政策宣傳、問題答疑、補償費核算、文件報批、臨時用地復墾監督工作。
2.市林業局:
(1)負責與省林業廳協調辦理征用林地和林木砍伐審批的各項工作。
(2)負責審核林木種類、數量、年限、補償標準工作。
(3)做好林地、林木所有權屬確定和權屬糾紛處理工作。
(4)負責補償政策宣傳、問題答疑、補償費核算、文件報批。
3.市公安局:
負責協助嚴厲打擊干擾破壞征地拆遷和工程施工的不法行為,為重點工程建設提供安全保障。
4.供電公司:
(1)負責保障工程用電,并做到合理收費。
(2)按照電力拆遷補償政策標準計算拆遷補償費,并按計劃時限要求完成電力線桿拆遷工作。
5.通信部門:
按照通信線桿和地下通信電纜拆遷補償標準核算補償費,并按計劃時限要求完成拆遷工作。
6.市水利局:
負責做好沿線水利工程建設的協調服務工作。
7.市文體局:
負責在開工前完成文物保護工作,保證工程順利施工,涉及的費用按省規定標準執行。
二、征地拆遷補償標準
(一)征地補償標準:
被征用的土地以前3年平均畝產值為基數,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執行省里確定的統一標準。具體標準如下:
1.永久征地土地補償費及安置補助費計算產值標準:
(1)旱田:畝產值600元/畝。
(2)林地、葦塘、人工草場:畝產值600元/畝。
(3)荒地及其它土地:畝產值600元/畝。
2.土地補償費補償標準:
(1)旱田補償8倍。
(2)林地、葦塘、人工草場補償8倍。
(3)荒地及其它土地補償4倍。
3.安置補助費標準(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單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數量):
(1)旱地、林地、草場、葦塘15倍計算。
(2)征用荒地和其它沒有收益的土地不計算安置補助費。
4.臨時征地:
(1)臨時征地的畝產值,按永久征地的畝產值,占1年補2年、占2年補3年計算,沒有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
(2)臨時征地的復墾由施工單位負責,國土資源部門負責進行驗收。
(二)征用土地有關規定:
1.征地的位置及面積以國電集團批準確定的范圍為準,不得變更。
面積的核定、地類區分以省國土資源廳測繪的征地圖數量為準;被征用單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數量以農民與村簽定的承包合同臺賬為準;沒有臺賬的以鄉、鎮(街)財政所收繳農業稅或國土資源部門的詳查為準。
2.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省、市土地工作站計算為準。
3.征地拆遷后的土地調整、遷址用地由相關鄉、鎮(街)負責安置,確有困難的,由市政府在全市范圍區統籌安置。
(三)拆遷補償政策標準
1.對國電集團*發電廠二期工程以外的電力(農電)、電信、鐵路等單位的電力、通信及其它一切管線的拆遷,只補償人工費和不能再利用的材料費。
2.林木補償
各種林木嚴格執行省林業廳、物價局、財政廳《吉林省占用林地砍伐林木補償標準》(吉林資字[1991]876號)規定的補償標準。
3.房屋及附屬設施補償標準
按照市政府制定的有關房屋拆遷及附屬設施的拆遷被補償規定標準執行。
三、征地拆遷費用支付
征地拆遷的各種費用由國電集團*發電廠會同市政府根據征地拆遷工作的進展情況,按被償政策、標準計算的數額,撥給相關鄉、鎮(街),由相關鄉、鎮(街)負責補償費的兌現工作。各類補償費的發放,實行6聯單制,必須如實、如數、及時填寫,嚴格財務手續和財務紀律。
四、有關優惠政策
國電集團*發電廠二期工程建設享受下列優惠政策:
(一)由市水利局向省水利廳爭取免收河道采礦管理費、水土流失補償費、水資源費、水資源補償費,凡是由*市收取的費用一律免收。
(二)由市林業局向省林業廳爭取免收育林基金。
篇3
充分發揮農機作業合作社大型拖拉機、農民自有拖拉機和“場縣共建”農機跨區作業三種機械力量作用,實施科學合理的“三.三”輪耕制,搶前抓早,超前謀劃,精心組織,努力使以深松連片為重點的機械秋整地工作實現新突破,為奪取明年農業豐收奠定基礎。
二、工作任務
按照農機農藝相結合的要求,20**年全市秋整地任務為100萬畝(含跨區作業18萬畝),其中:深松50萬畝、深翻15萬畝、耙茬35萬畝,所有秋整地地塊全部達到待播狀態。同時,每個村連片深松整地地塊面積不低于計劃整地面積的1/3,每個鄉鎮要有3個秋整地整村推進典型村。
三、時間安排
從9月25日開始,利用一個月時間,全面完成秋整地任務。
四、質量要求
各項整地作業技術標準要嚴格執行《**省農業機械田間作業質量標準》和《**省農業機械田間作業質量監督管理辦法》,實行標準化作業,做到整平耙細,無溝無塹,壟向平直,壟體飽滿,松暄適度,松(翻)、耙起相結合,整地地塊全部達到待播狀態;有條件的可推廣秋施肥、秋施藥和桔桿根茬粉碎還田等項增產技術,盡可能增加深松面積,力求通過機械深松整地把全市的多數耕地變成保土保水保肥的“三?!碧?,全面提升耕地的抗災能力。
五、工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市政府成立秋整地工作領導小組,在市農機局設立辦公室。各鄉鎮也要成立相應組織,制定切實可行的秋整地工作方案,于9月10日前上報市秋整地辦公室。按照“三.三”耕作制的要求,每個村都要有輪耕圖,科學安排,精心組織,把任務分解落實到村、屯、農戶。要實行鄉鎮領導包村,鄉鎮村干部包屯、包地塊,層層落實責任。要克服秋收與整地作業矛盾,統籌安排,抓緊時間倒地,做到收一塊清一塊整一塊。
(二)強化宣傳發動。各鄉鎮要有針對性地開展好宣傳教育工作,利用20**年深松整地地塊旱澇災害年獲得豐收的事實,采取召開田間博覽會、現場推進會、廣播電視宣傳、典型現身說法、算帳對比等多種方式,大力宣傳秋整地工作的重要意義,力求把深松連片整地變成農民的自覺行動。
(三)制定優惠政策。各鄉鎮要結合實際,制定相關的優惠和激勵政策,鼓勵深松連片整地,采取積極措施,加大工作推進力度,推進秋整地工作有效開展。
(四)做好機具落實。針對秋整地時間短、任務重的實際情況,各鄉鎮要強化秋整地的組織協調,提高作業規模、作業質量和作業效率。要把現有的大型拖拉機調動起來,科學安排,密切協作,努力提高作業效率;要充分發揮21個農機作業合作社機械裝備新、技術水平高、標準化程度高的優勢,充分發揮農機作業合作社規?;洜I的示范作用,連片作業,提高標準和質量,努力擴大服務半徑,增加作業量;要充分發揮鄰近國營農場和部隊農場大型先進整地機械優勢,根據秋季跨區作業任務,搞好對接,簽訂協議,落實好機車、地塊、作業項目、收費標準,實行連片作業,提高秋整地水平;要做好有機械村和無機械村的對接,解決好無機械村整地困難問題。
篇4
一、目標任務及要求
全縣2012年災毀耕地復墾總體要求是:在2011年內,全縣災毀耕地力爭做到應復盡復,可復必復。具體進度和要求是:4月底前,復墾率達到70%,復耕地栽種早稻或經濟作物;6月底前,復耕率達到80%,復耕地栽種一季晚稻或經濟作物;3、7月底前,復耕率達到90%以上,復耕地栽種二晚或經濟作物。
二、組織實施
全縣災毀耕地復墾工作實行“統一組織、統一標準,統一考核驗收、獎補資金”,采取專業隊伍施工與分片承包、農民自發復耕相結合的方式全面開花,同步推進。
(一)復核災情
3月上旬,由各鄉鎮場牽頭,組織縣國土資源、農業、水利、民政等有關部門和鄉村干部,全面開展災毀耕地受損及復耕情況的調查核實工作,為縣委、縣政府統籌部署災毀耕地復墾工作提供全面、準確、客觀、翔實的依據。
復核災情要求:1、全面及時,不留缺口、不留死角;2、分類登記造冊,登記內容應包括災毀耕地位置、范圍、面積、受損程度、圖幅圖斑號等要素;3、拍攝現場影像或照片;4、在第二次農村土地調查標準分幅現狀圖上勾繪標注。
(二)分類實施和資金安排
1、國家投資土地整理項目區災毀耕地。按照要求,在災毀耕地復墾中央補助資金項目中安排資金全面復耕。
2、已申報地籍變更的災毀耕地。2012年12月,縣國土資源部門對2012年災毀耕地中農田水利設施完全沖毀、耕作層全部沖失的田塊依照有關規定申報了地籍變更(圖斑地類變更為未利用地),全縣共核減變更耕地面積4770畝(其中1640畝在國投土地整理項目區內)。此類田塊復墾后,可增加我縣耕地總量,并用作建設占用耕地的占補平衡(總面積約3130畝,以實際測量為準)。該類災毀耕地復墾統一編制項目預算,由縣財政安排復墾資金??h國土資源部門按照“土地開發整理復墾項目”有關規定,組織項目的可研立項、規劃設計、預算編制、考核驗收等工作。其中:
(1)集中連片面積60畝以上的災毀耕地。申報市國土資源局批準立項和驗收,通過公開招標選擇有資質的專業單位施工。
(2)單塊面積在30畝以上、60畝以下的災毀耕地。由縣國土資源局負責組織立項和驗收,報縣政府批復。采取公開招投標,或鄉村組織定額包干承包方式施工。
(3)零星分散的災毀耕地。以自然村(或行政村)為單元整合打包,縣國土資源局組織立項和驗收,采取村組包干施工或以獎代補(每畝補助1500元)的方式鼓勵農戶自行復耕。
(三)其它損毀程度相對較輕,未辦理地籍變更的災毀耕地。由縣政府向有關鄉(鎮、場)下達“2012年災毀耕地復墾責任書”,明確各鄉(鎮、場)復墾耕地的任務、進度和要求。所需經費采取鄉籌縣補的方式解決,即由鄉村組織農民投工投勞,在2013年5月31日之前由縣國土資源局組織進行統一測量和驗收,縣財政按實際復墾面積每畝補助1000元。
三、組織領導和管理
全縣2012年災毀耕地復墾工作在縣委、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全面展開,成立“全縣2012年災毀耕地復墾工作領導小組”,縣政府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任正、副組長,縣國土資源、農業、水利、民政、財政、審計、發改、監察等有關部門和各鄉(鎮、場)主要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負責全縣災毀耕地復墾工作的統一指揮、協調調度、督促檢查、考核驗收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縣國土資源局,從縣國土資源、農業、水利、財政等有關部門抽調人員集中辦公,負責全縣災毀耕地復墾的日常管理和組織實施工作。各鄉(鎮、場)也要成立相應的組織領導機構,主要領導親自抓、負總責,指定專人具體負責,保證復墾工作落到實處,杜絕因工作不深入、不扎實引發農民群眾上訪,維護農村社會穩定。
篇5
一、項目實施原則
1、生物治理與工程治理相結合。通過山下溝口建設攔砂壩與山上恢復植被并舉的方式,從源頭上解決水土流失問題。
2、生態治理與土地資源利用相結合。通過生物治理工程,逐步恢復植被,變荒地為良田,實現生態效益與經濟效益雙贏,使治理工作走出就治理而治理的被動局面,探索出全面治理廢棄礦山新模式,走上良性循環的治理新路。
3、政府扶持與市場運作相結合。引進造林大戶(公司)進行生物治理,政府進行補助,并負責山地流轉,造林大戶(公司)有償取得土地用于種植果樹和桉樹,引進社會資金和技術參與治理,解決資金不足和技術不過關的問題。
二、項目實施范圍
根據縣稀土廢棄礦山地質環境綜合治理項目規劃設計方案所界定的治理區域范圍,主要包括韓坊鄉、陽埠鄉、大埠鄉、大田鄉等地的稀土廢棄礦山,項目實施的主要內容包括恢復植被和建設攔砂壩。
三、運作方式
(一)工程治理
按照規劃設計建設攔砂壩,工程通過招投標組織實施。
(二)生物治理
1、由項目所涉及的鄉鎮協助項目業主(縣礦管局)落實好造林大戶(公司),種植果樹、桉樹等速生樹種進行造林治理。
2、按照“一大四小”工作要求,給造林大戶(公司)一定資金補助,盡快恢復植被。
四、實施步驟
(一)生物治理
1、山地流轉。由項目涉及鄉鎮負責與山主協商,在年2月中旬完成造林治理區山地流轉,林業部門協助辦好山地流轉手續。
2、年2月底前由礦管局負責落實造林治理項目主體,并簽訂治理協議,年3月中旬前完成土地平整、植樹溝開挖回填、肥料施放和水保設施建設等工作,年3月底前完成定植。
3、分階段檢查驗收及資金撥付。一是完成打穴和定植后,由項目領導小組組織一次初期驗收。二是林木成活后進行一次全面驗收,按工程進度撥付資金。
(二)工程治理項目。由縣礦管局負責,年12月底前完成。
(1)由項目涉及鄉鎮進行申報,在年2月底前完成。
(2)縣礦管局組織人員在年3月中旬前到實地察看核準,年4月底完成項目設計并通過專家評審。
(3)年5月底完成工程招投標,并組織實施。
(4)工程由項目領導小組組織分階段驗收,在年12月底前完成。
五、組織領導
縣政府成立項目實施工作領導小組
六、有關要求
1、確保質量和進度。要嚴格按照項目設計和實施步驟組織實施,確保項目實施的質量和進度。
篇6
認真落實各級政府、部門和單位的消防平安領導責任、監管責任和主體責任,減少火災隱患“存量”嚴控火災隱患“增量”全力提升消防平安管理水平,為 的建設發明良好的消防平安環境。認真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關注民生、標本兼治、綜合治理”工作方針,依照“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單位全面負責、公民積極參與”消防工作原則。
二、工作目標
力爭實現“四個100%和“四個確?!惫ぷ髂繕耍捍舜握蔚闹攸c地域是指城鄉結合部、棚戶區、城中村”及出租屋、三合一”場所、務工人員聚集地等。通過消防平安專項整治。
(一)四個100%
1.未經消防驗收合格投入使用的違法建筑、影響滅火火救援的違章建筑、未經消防平安檢查合格營業的場所、三合一”場所、存在消防平安隱患的出租屋和務工人員聚集地的整改率達到100%
2.消防設施設備完好率達到100%
3.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車通道合格率達到100%
4.城鄉結合部、棚戶區、城中村”及出租屋、三合一”場所、務工人員聚集地滅火救援訓練、研究。
(二)四個確?!?/p>
確保市政消火栓裝置到位;確保消防車通道疏通;確保居民用火用電基本規范;確保消防監管責任落實到位。
三、時間及步驟
至 年 月 日結束,消防平安環境專項整治工作從 年 月 日開始。分為動員部署、摸底排查、集中整治、檢查驗收四個階段。
(一)動員部署階段
制訂消防平安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關部門依照市政府統一部署。組織召開動員部署大會,分解工作任務,層層落實責任。通過媒體消防平安專項整治工作公告,營造消防平安專項整治工作的強大聲勢。
(二)摸底排查階段
對檢查發現的火災隱患要登記造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集中組織開展“拉網式”消防平安大排查。對城鄉結合部、棚戶區、城中村”及出租屋、三合一”場所、務工人員聚集地要全部建立檔案資料和基礎臺賬。做到底數清、情況明。同時,要將檢查和隱患情況逐級上報當地和上級人民政府,抄送上級主管部門或企事業單位。市政府有關部門要積極配合、主動履職,加大對基層工作指導力度,確保消防平安專項整治工作穩步推進。
(三)集中整治階段
針對排查整治中發現的問題,各縣(市、區)人民政府以省運會前為重點整治時段。制定針對性的整治措施,分解任務、明確進度、落實責任,不時強化全市各級各部門及各社會單位的消防平安監管責任和主體責任,強力推進消防平安專項整治工作,確保取得實效。
(四)檢查驗收階段
將結果納入市政府對各縣(市、區) 年度平安生產考核內容和領導干部的政績考核內容。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關部門要對消防平安專項整治工作進行自查、總結。市防火平安委員會、市政府督查室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關部門的消防平安專項整治工作情況進行檢查驗收。
四、整治重點及內容
(一)三合一”場所
1.在生產、加工、維修企業的車間或倉庫內設置員工宿舍的生產型“三合一”場所;
2.在貯存可燃、易燃或具有爆炸危險性物品的倉庫內設置員工宿舍的生產型“三合一”場所;
3.在商場(商店)市場、超市等經營場所內設置員工宿舍的經營型“三合一”場所;
4.設置在城鄉結合部、出租房屋內集住宿、生產為一體的作坊式生產加工場所。
(二)城鄉結合部、棚戶區、城中村”及出租屋
1.建筑規劃是否雜亂無章。
2.室外消火栓、消防水池等市政基礎消防設施是否設置;
3.居民用火用電是否規范。消防平安意識是否淡薄
4.行政區域街道的消防平安監管責任是否落實、消防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措施是否到位;
5.出租屋是否納入所轄公安派出所管理。
(三)務工人員聚集地
1.務工人員是否進行消防平安教育;
2.務工人員集中住宿場所是否配置必要的消防設施。用電用火是否規范;
3.務工人員集中生產場所是否符合消防平安要求;
4.務工人員所屬單位及行政區域街道的消防平安監管責任是否落實、消防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措施是否到位。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進一步加強對消防工作的領導,切實把此次消防平安專項整治工作擺上重要的議事日程。要嚴格實行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一崗雙責”和平安監管任期責任追究制。要依照本方案制訂本部門、外地區的消防平安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細化工作措施,把責任落實到行業、系統,以及鎮(鄉)街道、社區和各社會單位,落實到人頭和工作的每個環節。市政府有關部門要將消防平安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制訂情況納入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平安生產和“平安 ”建設的考核內容,予以考核評價。
(二)加強隱患排查。組織開展消防平安大排查,采取強有力的措施和手段,依法查處消防違法違章行為,強力整治各類火災隱患。對“三合一”場所的火災隱患和違法行為,要嚴格依照工作要求,強力督促整改;對未經消防驗收合格投入使用的建筑,經責令限期整改不合格的堅決責令停止使用;對占用消防通道、影響滅火救援的違章建筑應立即拆除;對存在重大火災隱患的經營性場所,不能按期整改銷案的一律實施關停,對直接責任人員實施拘留。
(三)加強協作配合。依照職責分工,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分兵把口、主動作為,狠抓工作落實。要對照工作目標,將屬于外地區、本部門、本單位職責范圍內的整治工作,制訂具體整治方案。需要聯合整治的應明確牽頭部門,開展聯合執法,形成齊抓共管、互相配合的消防平安專項整治工作局面。
(四)加強督查檢查。做到企業自查、鄉鎮(街道)普查、縣(市、區)復查、行業部門抽查和市政府督查“五查并舉”其中,企業、鄉鎮(街道)自查、普查率要達到100%縣(市、區)復查率要達到50%行業部門抽查率要達到50%.對發現的問題,要分清原因、劃清責任、落實措施、督促整改,確保消防平安專項整治工作取得實效。市政府將對全市各級各部門消防平安專項整治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綜合督查,凡查出重大平安隱患沒有進入全市隱患監管系統、或沒有實行掛牌整治的將依照失職瀆職追究有關部門、單位責任人的責任。
篇7
一、以人為本,大力開展普法宣傳教育活動
(一)進一步加強地稅系統法律知識學習宣傳
認真組織廣大地稅干部職工學習憲法,自覺遵守憲法,忠實執行憲法,切實維護憲法權威;圍繞促進全市經濟平穩較快發展、促進社會和諧穩定、促進改善服務民生,廣泛開展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重點加強《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的學習宣傳,深刻領會和掌握立法背景、立法意義和主要內容,并與稅收征管工作有機結合起來;認真學習宣傳省依法治省領導小組辦公室的《省2014-2014年度重點普法目錄》和《市2014年重點普法目錄》中列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八)》、《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調解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等相關法律;深入落實重點對象學法用法制度,突出加強領導干部學法用法、公務員學法用法的教育培訓工作,提高地稅部門領導干部及廣大稅干的依法管稅能力,促進依法治稅工作的深入進行。切實加強與履職相關的法律知識的學習宣傳,注重培養地稅干部的職業道德,牢固樹立并自覺踐行依法治國、執法為民、公平正義、服務大局的理念,提高地稅干部的政治意識、大局意識和法治意識。增強地稅干部運用法律手段解決問題、化解矛盾的能力,切實推進“三和”地稅建設。
(二)進一步加強面向納稅人及社會各界的稅收法制宣傳教育
一是按照“發展為上,民生為先,穩定為重”的要求,結合稅務部門工作實際,廣泛宣傳相關稅收法律法規,全面落實稅收優惠政策,傾心服務納稅人,努力推進社會和諧穩定。二是繼續深入開展“法律進機關、進鄉村、進社區、進學校、進企業、進單位”的“法律六進”活動,重點圍繞省局組織開展的送稅法進企業志愿服務活動,組建和培訓志愿者隊伍,定期開展稅收志愿者深入重點企業進行稅法宣傳和政策咨詢等服務活動。三是重點加強對領導干部、公務員、青少年、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和個體工商戶等“五類”人員的稅收法制宣傳教育。突出不同行業和對象特點,針對不同需求,采取有效宣傳教育措施,廣泛開展稅收性質和職能、稅收法律法規、納稅人權利和義務、正反兩方面納稅典型等宣傳工作。四是豐富宣傳手段,創新宣傳方式,突出抓好集中性的宣傳活動。要根據上級要求,結合部門實際,全力做好全國第二十一個“稅收宣傳月”活動和第12個“12·4”全國法制宣傳日宣傳活動。大力開展群眾性稅法宣傳活動,推進依法治稅工作向深入開展。
(三)進一步加強地稅系統法制宣傳教育制度建設
一是建立健全法制教育、學習、培訓及考核制度。以開辟“地稅大講堂”、舉辦更新知識培訓班、定期開展政治業務學習、聘請專家授課及組織稅干收看普法視頻講座等形式對系統內稅務干部進行全方位培訓,著力提升依法治稅和公正執法的能力。二是不斷完善學法、守法、用法、普法工作機制。建立定期向地方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匯報普法情況工作制度。加強普法隊伍、普法陣地、宣傳交流平臺建設,落實國地稅合作工作制度,聯合開展稅法宣傳和納稅咨詢。同時,注重加強上下級、同級之間交流、溝通,做到資源共享、協調配合、相互促進、共同發展。三是充分發揮電視、報刊、互聯網、地稅信息、地稅簡報等多種渠道的媒介作用,做好稅收宣傳陣地建設。擴大普法介質,取得普法實效,打造優質的稅收征管環境。
(四)進一步加強稅收法制宣傳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信息報送工作
按照市依法治市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市法制宣傳教育和法治建設信息工作制度》要求,認真做好地稅部門在落實法治建設、“六五”普法規劃實施情況方面的信息報送工作。各單位要確定專門信息人員,上報的信息必須經分管領導審簽后逐級上報或報送當地普法依法治理辦公室。重點圍繞稅收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方面的亮點和舉措、開展各種專項法制宣傳教育、法治文化建設的經驗做法以及推進依法行政、開展依法治理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等內容進行組稿。
二、服務發展,深入推進地稅部門依法行政
(一)系統規范稅收執法行為
一是認真落實《稅收規范性文件制定管理辦法》,完善規范性文件審議程序,明確規范性文件制定實施相關意見。加強涉稅規范性文件的會簽、備案審查管理,切實做到規范性文件制定的合法、合理和規范。開展涉稅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保證執法依據的時效性和合法性。二是建立并完善稅收執法案卷評查工作制度,認真開展稅收執法案卷評查活動,突出抓好行政處罰法實施工作自查活動。樹立程序意識,嚴格執法流程,注重法定的步驟、環節和時限規定,不斷規范稅收執法行為。三是積極嘗試探索稅收柔性執法,改進稅收執法方式,堅持管理與服務并重、處罰與教育相結合,促進納稅人自覺遵從稅法。
(二)進一步加大稅收執法監督力度
一是深入貫徹落實稅收執法責任制,繼續組織開展年度稅收執法綜合督查工作,抓好自查和重點檢查工作,創新綜合督查工作方式,合理確定督查時間、督點,著重在檢查方式、人員選配、整改質量、責任追究等方面強化工作求,切實保障執法綜合督查實效,規范工作開展行為。二是加強重大稅務案件審理工作,認真落實重大稅務案件審理工作制度,依照《關于進一步規范重大稅務案件審理工作的意見》要求,重點在案件集中審理、執行結果報告、案件資料歸檔方面強化工作落實,切實完善審理工作機制,規范案件審理工作。同時要充分發揮助理審理員制度的積極作用。三是繼續深化稅收法制員工作制度,及時研究探索新形勢下稅收法制員工作的作用、任務和發展方向,加強稅收法制員隊伍管理,完善全市地稅系統施行稅收法制員工作先進單位、先進個人評比的考核舉措。四是強化審批環節監督,規范自由裁量行為,認真落實、執行《市地方稅務局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參照執行基準(試行)》,做到公平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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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導思想和原則
市城區土地征用收購儲備工作的指導思想:以服務經濟建設為中心,通過“征用、收購、儲備、出讓”運行機制,增強政府對土地市場的調控能力,優化土地資源配置,盤活土地資產,及時保障項目用地,以經營土地帶動經營城市,促進城市建設和社會經濟發展。
土地征用收購儲備工作應堅持服從城市總體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有利于城市建設和節約集約利用土地,實事求是、量力而行等原則,并接受社會監督。
二、土地儲備的控制范圍
隨著鄭州至*城市通道和曹門至阿深高速東出口道路的開工建設,西區杏花營組團的啟動、汴西新區和東區邊村組團的建設,市城區土地儲備的主要控制范圍為:全面控制老城區、汴西新區和東區邊村組團兩個區域內的商業、旅游、金融和房地產開發等經營性用地,部分控制上述兩個區域內的新增工業用地和劃撥用地。根據市財力狀況和融資能力,有計劃、有重點地開展征用集體土地和收購部分國有存量土地,以招標、拍賣、掛牌或協議方式供應土地,符合劃撥用地目錄的按劃撥供地。
三、資金管理和運作
1.土地征用收購儲備資金主要由市財政撥款和市土地整理儲備中心向金融機構貸款等融資方式解決。根據工作計劃和任務,市財政預撥土地儲備啟動資金,土地儲備資金由市土地整理儲備中心向金融機構貸款或其他渠道融資。
2.市土地儲備中心向金融機構申請的貸款計劃,應經市財政局審核報市政府批準后籌集,貸款由市財政擔保,貸款利息由市財政負擔并逐月按時撥付。
3.土地收購儲備資金的支出范圍包括:
(1)土地征用收購補償費用:即征用、收購土地而發生的各項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青苗補償費、勞動力安置費、耕地開墾費、耕地占用稅、新增建設用地有償使用費、地上附著物拆遷補償費、征地管理費等。
(2)土地開發整理費用:包括用于基礎設施建設(道路,供排水、供電、通信、綠化等)、場地平整等費用。
(3)向相關部門繳納的規劃設計費、評估費、土地測繪費、公告費、公證費等費用。
(4)土地收購儲備業務費用:由市財政按土地征用收購儲備土地項目總成本的5%撥付。
(5)財政部門支付給金融機構的土地儲備貸款利息。
4.土地儲備開發整理的地塊完成后,按宗地進入市政府土地儲備庫。儲備的地塊出讓后,土地出讓金全額上繳市財政專戶,市財政應在收到出讓金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撥付土地儲備成本。10個工作日內按宗地從土地出讓凈收益中按10%的比例撥付土地儲備資金,專項用于土地儲備,滾動發展。
5.按照“計劃籌措,專項使用,統籌安排,分項核算”的原則,市土地儲備中心設立土地儲備資金專戶,土地儲備資金只能用于土地儲備開發成本規定范圍的開支,??顚S?。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市財政、審計、監察部門應加強對土地儲備資金的管理、指導、監督和檢查。
四、土地征收儲備組織與實施
1.加強組織領導。市政府成立*市土地儲備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統一組織和協調土地征用收購儲備工作。劉長春市長任組長、程志明常務副市長、王學杰副市長任副組長,市國土資源、建設、城管、發展改革、財政、監察等相關部門和各區、開發區管委會為成員單位,具體負責全市土地征用收購儲備工作的組織協調,審議土地征用儲備工作實施的主要事項。各成員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抓好工作落實。工作領導小組實行聯席辦公會議制度,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國土資源局。
2.明確職責,齊抓共管。市直有關部門、各區政府和開發區管委會要各負其責,加強協調,相互配合,共同做好土地儲備工作。市發改委負責辦理新增建設用地和舊城改造項目的立項、核準、備案等手續;市建委按照城市總體規劃負責辦理征用收購儲備土地的規劃手續;市國土資源局負責辦理土地征用收購和供應工作;各區政府負責本轄區集體土地征用時,群眾的思想和社會穩定工作,協同做好舊城改造拆遷工作;市財政局負責土地儲備資金的撥付、監督和審核,并監管資金的運用;市土地儲備中心負責土地儲備資金的籌措和土地儲備項目的實施工作;市監察部門負責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效績落實情況的督促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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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導思想
以《縣農村產權制度改革工作實施方案》為指導,以依法保護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村土地權益,穩定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為目的,合理用地、節約用地、強化農村宅基地規劃管理。著眼于農村發展建設,科學組織農村居民點地籍調查,建檔、登記發證工作,為構建城鄉一體化新格局,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做好基礎工作。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依法保護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土地權益,合理用地、節約用地。
(二)堅持維護“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標準不超過350平方米”的法律規定,由村委會依照本方案規定出示證明確定的宅基地的登記。把握村屯規劃,依法強化農村宅基地建設使用管理,搞好土地確權發證。
(三)堅持依法審核合理辦證,把握非本村屯集體經濟組織居民不享有該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權,不予辦理宅基地登記發證。
(四)堅持依法清理整頓農村宅基地,加強農村宅基地管理,把握在一九八八年以前的農村宅基地由村委會出縣宅基地權屬來源證明,村民提供身份證和房屋產權證及相關材料,對超越村屯規劃及私建亂建和一九以后建設沒有合法批件的,先行調查,暫不予登記。
三、工作范圍
縣農村產權制度改革試點村:
團山子鄉遠大村,愚公鄉永紅村,鄉煙筒山村、農豐村。
四、工作方法及問題的處理
(一)按照國家規定采用八0西安坐標,全解析衛星定位勘測形成村屯地籍圖和宅基地宗地圖,建立電子數據庫,利用電子文檔全自動化數據辦公管理。
(二)依照村屯規劃,參照村委會意見,實施宅基地現狀調查、登記建檔,通過單位或宅基地法人現場指界,登記建立地籍簿,形成宗地檔案,經縣級人民政府審核批準,予以頒證。
(三)按著村鎮建設規劃,村委會形成意見,經鄉鎮政府審核,確定村屯街巷的規劃標準,實施宅基地現狀勘測成圖,對私圈擴院,占用了多個空宅基號的一律按一戶宅基地標準調查登記建檔發證,剩余空閑地收歸村統一管理。
(四)對于非本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占有使用本村宅基地的居民;一戶擁有多處住宅超規定的住宅;一律不辦理房地產權證照,由村委會調控在一兩年內完成在村屯內部流轉消化予以處置,在此項工作沒有處置完結前,縣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不再受理該村批用宅基地業務。
(五)對于超越村屯建設用地規劃的宅基地,看地房等農田野外的建設用地,除經國家立項依法批準的建設用地外,一律不予辦理房地產權登記。
(六)對于私建濫建,沒有合法批準文件的建設用地只進行登記調查,不辦理其它手續,經依法處理后,按本方案的相關規定予以處理。
五、時間安排
(一)5月10日—5月31日基礎工作準備:包括調整規劃、宅基地占地清理、確立街巷規劃紅線。
(二)6月1日—7月30日開展村屯地籍調查。
(三)8月1日—10月31日完成地籍建檔審核發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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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強化組織領導
針對目前“兩違”現象頻發的趨勢,根據縣委縣政府堅決打擊遏制“兩違”建筑的高壓態勢。我鎮成立了“鎮拆違制違工作突擊隊”。把“兩違”整治工作,作為我鎮常態化的主要中心工作任務,集中力量,周密部署,精心組織,做到人員、任務、責任落實到位,確保“兩違”整治工作扎實推進。
二、建立聯動機制
1、實施“兩級巡查發現”工作機制。
村(居)日巡查機制。村(居)委會建立以村(居)為單位的日巡查監察機制,落實巡查責任,依法管理本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土地和發現所轄范圍內的“兩違”建設行為,并及時上報“國土、規劃領導小組”。
以駐村領導、駐村干部及村干部為主體。建立兼職巡查員隊伍,堅持每天在轄區范圍內進行至少一次全面巡查。每周將本區域內違法用地違法建設巡查情況上報“國土、規劃領導小組”辦公室(規劃所)。未發現違法建設的,應當實行零報告制度。
巡查工作,重點制止2013年以前有舉報和群眾反映強烈的歷史“兩違”現象,堅決打擊2014年后新增“兩違”現象。巡查報告內容須詳細真實,按統一格式填報。
2、實行“三級制止”工作機制。做到及時發現、及時制止,發現一起,制止一起,有效遏制違法建設行為。
(1)村(居)委會“依約”制止。依據村規民約、社區公約等,制止村(居)內違法建設,并報告鎮人民政府。
(2)駐村領導及駐村干部依法制止。對發現的違法用地違法建設行為,應及時宣傳政策和思想教育工作同步進行的原則予以制止。
(3)“國土、規劃領導小組”工作人員依法制止,堅持依法履行法律程序,并下發《責令停止違法(章)行為通知書》及《限期拆除通知書》。
3、實施“三級拆除”工作機制。
(1)村和社區依據村規民約、社區公約等,爭取當事人自拆或由違法建設人提出幫拆。
(2)由鎮人民政府組織“鎮拆違制違工作突擊隊”。依法對違法建設予以拆除。
(3)對于鎮人民政府實施拆除確有困難的,由“國土、規劃領導小組”協調上報縣“兩違”辦組織相關執法部門聯合。
4、工作流程
1、對于“兩違”問題,由各村及駐村干部負責不間斷巡查,并做好巡查記錄,發現“兩違”現象及時制止并報駐村領導,駐村領導在指揮制止無果后及時報鎮“國土規劃工作領導小組”
2、鎮“國土規劃領導小組”在接到駐村領導的報告后,立即派國土規劃工作人員前往制止。并下發《責令停止違法(章)行為通知書》。并同村干部建立“兩違”工作檔案,仔細記錄調查“兩違”當事人的家庭成員及社會關系情況。制定“行動方案”。
3、在制定強拆方案后“兩違”當事人在規定時間內不主動拆除“兩違”建筑的。由鎮“拆違制違工作突擊隊”,需要力量增援的由“國土規劃工作領導小組”協調相關部門組織力量增援。在強拆過程中村干部及駐村干部負責做好“兩違”當事人的情緒穩定工作,對在強拆過程中出現的突發事件,由“拆違制違工作突擊隊”會同相關部門果斷處理。確保打擊一步到位。
4、做好善后工作對強行拆除后的“兩違”當事人,由村干部及駐村干部負責善后工作。確保事后過激行為的反彈現象及上訪鬧訪事件的發生。
三、加大工作保障力度
1、將“兩違”整治工作納入年度工作考核目標?!皣?、規劃領導小組”成員對各村(居)進行考核。對違反本規定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個人,不得評先評優。
2、建立“兩違”整治工作責任制。各村(居)駐村領導第一責任人。各村(居)書記、主任為主要責任人,駐村干部和其它參與人員為責任人。凡因責任人不履行職責或不正確履行職責、等,造成違法用地、違法建設事實,情節較輕的,對相應責任人進行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由執法執紀部門提出處理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