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遷相關法律法規范文
時間:2023-08-25 17:23:21
導語:如何才能寫好一篇征地拆遷相關法律法規,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資料和文獻,歡迎閱讀由公務員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鑒。
篇1
*街道地處東部城鄉結合部,轄區面積22.3平方公里,常住人口9萬多人,流動人口16萬多人,轄內19個社區居委會,其中村改居的農村社區6個,這也就決定了*街道是廈門島內原農村人口較多,分布較密集的地段,是島內農村城市化改造工作較早起步的地區。隨著廈門本島東部的開發建設,由征地拆遷等引發的矛盾糾紛和社會不穩定因素增加。因此,如何妥善的處理農村城市化進程中遇到的種種問題,提高城鄉整體水平成為廈門城市發展的重要任務之一。目前*街道共有思明軟件園二期、三安電子集團、國際游艇碼頭、國際網球中心、國際會議中心、塔埔村拆遷、觀音山商務中心、何厝“金包金”工程、廈門醫高專、光電基地十個重點工程,涉及拆遷面積320多萬平方米,拆遷村居民近2000戶,7000多人,其任務之巨、涉及范圍之廣,遇到問題之多、牽涉關系之復雜有目共睹,這也日益突顯了在這塊土地上平安建設工作的重要性和艱巨性。街道黨工委在平安創建過程中,主要是圍繞市、區重點工程有針對性地狠抓服務保障,采取措施確保重點工程順利進行,開拓出發展與穩定雙豐收的大好局面。
一、領導重視,在建設平安*思想的指導下,做好征地拆遷的各項工作部署
歷年來的開發建設,征地拆遷等因素突顯了這塊土地穩定和平安等工作的重要性。自去年按照市政府的統一部署,平安建設工作一起步,街道就召開專題會議及時成立街道、社區牽頭的建設“平安*”工作領導小組,還在綜治辦設立了創建辦,統一指揮和協調街道的平安建設工作。對于征地拆遷工作,街道形成了在每周的黨工委例會上研究部署重點工程征地拆遷工作的制度,由街道黨工委書記統領,結合各重點工程的進展情況,制定了各個工程的跟蹤方案,由各分管領導跟蹤負責,定期匯報,集中處理,做到工作有組織、有計劃、有重點的開展。對于由地拆遷引發的矛盾糾紛和可能引起群體性上訪的事件,更是由街道領導親臨現場做好疏通協調工作。
二、整合資源,形成合力,確保重點工程征地拆遷工作的平安順利進行
*街道在平安創建過程中,充分發揮綜治、司法部門作用,整合轄內“一庭三所”即*人民法庭、何厝邊防派出所、*派出所、*司法所的力量,發揮其各自的職能特色,優勢互補,群策群力。
1、提前介入,了解信息,為政府提供決策參考。在每一項工程開工前,由綜治司法等部門工作人員,深入村莊,并充分發揮群防聯防、治安耳目、特情朋友等力量,采取公開調查與秘密調查相結合的方式,對轄區重點工程項目狀況進行調查摸底,對征地拆遷數量、工程開發面積、擬進駐企業情況、涉及村民數量、建設方案、群眾的態度看法等基本情況,做到心中有數,對街道下一步相關工作提供有力的決策參考。
2、法律先行,依法拆遷,力爭為被拆遷群眾服好務。根據前期摸排情況,街道抽取司法所及街道各辦精通法律知識及拆遷政策的骨干力量,在各重點工程拆遷指揮中心,都相應的成立了法律服務小組,配合重點工程的征地拆遷工作開展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通過入戶發放宣傳材料、利用法制宣傳車等方式,加強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宣傳,共發放《致被拆遷群眾的一封信》、《廈門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10000多份,懸掛紅布條、標語300多條。與此同時,還邀請法院、公證處等相關部門工作人員加以支持,大力發展法律服務如咨詢、代辦公證,幫助解決拆遷補償中遇到的各種問題、糾紛,確保征地拆遷工作的順利進行。另外,積極幫助村民解決補償過程中發生的糾紛。如對于兄弟之間、夫妻之間等因補償款分配發生糾紛,街道都與村配合調解,在調解中宣傳有關法律,明確當事人的權利義務,使這些糾紛及時得到妥善解決,保證了拆遷工作的順利進行。對村民反映強烈問題,經集體討論研究,依法給予明確答復,做到以理服人,以法服人。對于一時解決不了的問題,引導村民通過法律渠道解決,避免鬧事及群體性上訪。
3、主動作為,打擊違法,確保工程順利建設。為了優化投資環境,街道協調何厝邊防派出所、*派出所對涉及重點工程建設的各類案件,優先查處;對涉及重點工程街道轄內相關部門行政審批的項目優先辦理,盡可能做好矛盾糾紛隱患的事前預防;對于惡意破壞工程進程的行為,則依法采取了嚴厲有效的打擊。去年以來,街道協調轄內派出所進行重點工程執勤150多次,出動警力、各部門工作人員2300多人次,目前已成功解決了軟件園二期工程用地,何厝村部分村民虛報、冒領墳墓拆遷補償款一案,為國家挽回經濟損失200萬元,彰顯了街道依法拆遷的能力與決心。
三、勇于開拓,大膽創新,大力推進“金包金”試點,真正解決被征地農民的生計問題,從根本上消除由征地拆遷引起的矛盾糾紛隱患
平安穩定是和諧社會的基礎和前提,安居樂業是人民群眾的普遍愿望。沒有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人們的安全得不到保障,就不可能專心致志地創造物質財富和精神財富,已經創造的財富也得不到保護。為順利推進何厝社區“金包金“項目進程,真正做到“為民、利民、富民”,街道本著“把好事辦好”的原則,通過創新工作機制,加強干部力量等建立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運行機制。街道成立了由區相關領導擔任顧問,*街道黨工委書記任組長,由街道各部門有關工作人員組成的“金包金”項目領導小組,專門負責協調“金包金”項目進程中遇到的各種問題;此外,街道為了提高項目運作的透明度,建立了相關的監督機制,調動了村民參與的積極性,贏得了村民的廣泛理解與支持。這一舉措,從根本上解決了廣大被拆遷戶的后顧之憂,使其從心底真正配合政府的征地拆遷工作,化糾紛于無形,于根本,為*街道乃至全區、全市的平安創建工作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
篇2
一、基本情況
(一)人民路延伸段建設情況:人民路延伸段建設工程分為人民路西段、人民路東段、人民路東段的段三個部分進行,西段由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代建,東段由公司代建,東段的段由縣宏業投資開發有限公司代建。
東段建設情況。全長3.506公里,總投資5300萬元,按城市主干道二級設計、道路寬36米,雙向六車道,設計行車時速40公里/小時,工程建設分二個標段進行,工程建設已完成路基毛石大渣回填、鋪設,完成雨污管、檢查井及人行道道牙安裝,各標段建設已完成90%以上。
(四)體育中心建設情況:體育中心占地508畝,設計可容納3萬人座位的各種標準項目的體育比賽、訓練場館及市民健身廣場等13個項目。工程項目采用BT方式進行建設,投資建設單位為省建三公司,自開工以來,現完成土石方回填5萬方,預計完成投資150萬元。
二、存在的問題
(一)征地拆遷安置工作難度大。一定程度上影響和制約工程建設進度。一是人民路西段二標段征地拆遷工作量大,農戶抵觸情緒大,多數不予配合丈量房屋面積,導致拆遷無法順利進行,影響二標段工程的開工建設;二是人民路東段四標段的鋅品廠及幾家民房的拆遷問題沒有解決好,經常出現阻攔施工現象;三是征地補償標準低,同時在執行過程中存在標準不一的現象;四是人民路東段段施工單位不配合投資方的管理,造成余下工程建設進度不能如期完成。
三、幾點建議
(一)加大宣傳力度。應用各種靈活多樣的宣傳手段進行廣泛宣傳,特別是加大對政策宣傳力度,讓拆遷戶認識到市中心城區道路等基礎設施建設的戰略意義,理解和支持相關部門做好工程建設的征地拆遷工作,保證工程建設順利進行。
(二)加大折遷力度。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做好征地拆遷工作,堅決打擊施工過程中的違法行為,依照相關規定,適當提高補償標準,并嚴格按標準執行,有效調處矛盾糾紛,排除堵塞施工現象,解決好道路建設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處理好部門間的關系,保質、保量、及時完成工程建設任務。
篇3
關鍵詞:安陽市;征地拆遷;問題;對策
當前,用地問題已成為推進“三化”發展進程中的突出矛盾,工業化發展需要用地,農業現代化發展也需要用地,城鎮化發展本身就是城市用地不斷拓展的過程。解決土地短缺和用地需求不斷增大這一矛盾,征地拆遷不可避免。從總的情況看,我市征地拆遷工作是在依法的前提下,保持健康、和諧、持續的態勢,但也存在不容忽視的問題,務必盡快研究解決。
1 當前我市征地拆遷工作現狀
1.1 征地難、拆遷難已成社會現實
目前安陽市征地拆遷工作整體進展順利,但征地難、拆遷難是客觀現實,征地拆遷涉及面廣、環節多、利益問題復雜,由此引發的社會問題不容忽視。征地拆遷工作經常受阻,進程緩慢,把土地征收過來以后,一些群眾的思想情緒仍然波動很大,群體和個人控告的事件時有發生,多數糾紛因涉及多方切身利益,解決起來耗時長、難度大,若問題長期得不到解決或者被征地拆遷方對結果不滿,容易引發新的矛盾,甚至出現,給社會穩定和社會和諧造成不利影響。
1.2 保紅線、謀發展矛盾凸顯
“三化協調”發展離不開土地的使用,如何既要保持較高的城鎮化率,又不能導致大量農地減少是我市面臨的難題。隨著我市城建三年計劃大力實施,隨著固定資產投資進程的加快,對土地的需求量不斷攀升,各種基礎設施項目對建設用地的需求越來越迫切。由于安陽的土地開發歷史比較悠久,現在供開發的后備資源是越來越少。目前的現實情況是,既要保紅線、又要謀發展,用地指標有限,可供盤活挖掘的存量用地不多,土地供需矛盾日益突出,更多的、大量的新增用地需要靠征地拆遷來取得。
1.3 個別被征地拆遷戶要求過高已成最大阻力
個別被征地拆遷戶對政策不理解,想方設法提出一些不合理的條件,要求提高補償價格或給予額外補償。比如有的被拆遷戶房屋不具備商業用房補償條件,卻提出要按商業用房的價格給予補償等;有些群眾未經建設規劃部門批準,突擊蓋房,突擊栽樹等,為的是能向政府多要一些補償金。內黃縣浩創領秀城項目開發時,被征土地上種植的樹木遲遲不讓砍伐,開發企業急于工程進度,迫于無奈“放水開閘”提高標準。結果就使征地拆遷工作進入一個“誰拖到最后誰占便宜,誰先答應誰吃虧”的怪圈。有的甚至私下聚會商定攻守同盟,并屢屢以上訪、群訪的形式向政府和有關單位施加壓力。遇到這種情況時,公檢法又不得直接介入征地拆遷,顯得行政手段乏力,也嚴重阻礙了拆遷進度。
2 我市征地拆遷工作存在問題的原因分析
2.1 征地拆遷制度不盡完善
一是征地拆遷法律制度不健全。土地征收、房屋拆遷的相關法律制度不完備,特別是物權法實施以來,行政征收征用和集體土地征收等配套制度闕如。出現有法難依(物權法只規定原則,缺乏操作程序)、無法可依(沒有配套法規)、舊法襲用的尷尬情況。新頒布的《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適用于城市范圍內國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對于集體土地上的拆遷仍然依據《土地管理法》,這導致了同樣是房屋征收與補償,國有、集體土地不能同價同權。城鎮與農村適用不同的法律法規,造成了立法和執法上的不公平。二是公共利益界定不明晰。我國憲法規定:“城市土地屬于國家所有,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屬于農民集體所有”,“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按照法律規定對土地實行征用”。而《土地管理法》在沒有對“公共利益”作任何界定的情況下,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進行建設,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須依法申請使用國有土地”,征地范圍實際未受到限制。這種對“公共利益需要”的泛化和土地用途的變更,土地使用者在土地經營上有了巨大利益空間。
2.2 補償機制存在缺位
一是現行征地拆遷補償標準與現實情況存在差距。我國現行的征地補償制度是一種純粹的補償關系,對農民集體所有土地的補償,是根據土地原產值確定的,其主要依據是土地在作為農業用地時的價值,認為土地被征用后產生的巨大級差與農民無關,導致補償標準偏低。農民無法享受到土地增值部分收益,而農民離開土地后便失去賴以生存的物質基礎,長遠的生計問題無從保障。農民的補償期望與實際補償款有較大差距,被征地農民在心理上會產生“相對剝奪感”。二是補償標準不統一。通常按區域劃定相應的補償標準,實行不同的區片地價,但區域相鄰處的補償標準相差過大,會出現不公平現象,引起部分被征地拆遷戶心理不平衡,產生抵觸情緒。三是補償標準彈性空間大。按照現行的《土地管理法》規定,征地補償費分為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償費、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其中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征前三年平均產值的6至10倍;每個需安置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償費,按該耕地被征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4至6倍計算。這兩大項的總和不得超過被征收土地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30倍。這意味著基本補償費存在著很大的可操作空間,具體標準不好確定。四是補償標準不易衡量。土地的預期收益很難準確估算,彈性空間較大,也增加了征地補償的難度。在內黃森潤工藝品項目開發時,有群眾稱自己地里種著金蟬,每畝收益在萬元以上,這就很不好衡量。
2.3 現實利益沖突易引發矛盾
一是被征地拆遷群眾博弈個人利益最大化。我國目前對失地農民的社會保障制度還很不完善,使一些農民對土地征用后的生活預期下降,導致群眾將情緒全部集中到政府或征地拆遷主體身上,提出不切實際的后期補償。甚至個別拆遷戶存在靠拆遷致富的不切實際心理。其眼前利益受損得不到期望補償,其要求得不到滿足時,就會阻撓施工,集體上訪、訴訟。對維權手段存在“不鬧不解決、小鬧小解決、大鬧大解決”的不正常思想,集訪、群訪、重復上訪和故意阻工事件時有發生,而因此付出巨大代價的是行政機關疲于應訴和投入大量的拆遷宣傳、動員、說服等行政成本。二是利益妥協的激勵。違法建設、搶耕搶種之所以屢禁不止,主要原因是有部分投機者得到額外補償,導致其他被征地拆遷群眾認為有利可圖,從而跟風搶建、搶種,形成“違建賠償,越賠越建”的怪圈,進一步引發新的矛盾。
2.4 安置保障配套方案滯后
一是現行補償安置方式單一。目前我市大多采用貨幣的單一方式進行安置,對于農民來說,雖然短期內有了一定的生活保障,但離開土地后便失去賴以生存的物質基礎,長遠的生計問題無從保障。二是安置工作滯后。安置房建設滯后,安置房的選址、設計和供給數量不足等問題,容易引起村(居)民的不滿,造成被拆遷人不愿意搬遷。征地拆遷、返遷安置困難,安置房用地同樣需要騰地拆遷,短時間內完成征地拆遷和安置房建設確實難以做到。三是失地農民社會保障問題突出。由于面向失地農民的社會保障體系的缺損,導致失地農民既喪失了土地所帶來的社會保障權利,又無法享受與城市居民同等的社會保障權利。失地農民文化素質偏低,就業難問題比較突出。許多農民轉產后,主要從事一些技術要求不高的體力勞動。隨著經濟的發展,勞動力市場逐步由單純的體力型向專業型、技能型轉變,低素質的失地農民就業難度加大。農民失地后由于社會保障制度和就業制度的缺位,導致部分農民失地失業,成為“上班無崗、種地無田、低保無份”的三無人員。
3 征地拆遷工作與“三化”協調發展的對策探究
3.1 完善立法與制度改革相結合,規范征地拆遷源頭
一是完善征地拆遷的相關法律法規。建議國家立法機關對有關征地拆遷的行政法規進行一次全面審查和完善,確保相關法規與基本的民事、行政、訴訟等法律相一致。二是改革土地產權制度。重構農村土地產權關系,全面保障農村的土地財產權益。事實表明,完整的產權將具有較高的經濟效率,使農村土地的占有權,使用權,收益權、處置權都逐步有法可依、有規可循,減少土地產權運行過程中的不確定性和隨意性。三是準確界定公共利益。與工業化、城市化的快速發展相伴的,必然是大量農業用地轉變為建設用地,如果所有建設用地全部采用征用方式轉變為國有,也就意味著由政府承擔全部失地農民的生活保障,其復雜性和后果難以估量。因此縮小政府征地范圍,減少失地農民數量,是解決工業化、城市化過程中土地利用各種復雜矛盾的上策。凡涉及公益性的公共設施和公用事業用地,采取征地形式供地,其余經營性建設用地可采用集體土地流轉的形式供地,由土地所有者――農民集體經濟組織與使用土地的公司、企業、房地產經營者直接交易,讓農民帶著權利參與工業化、城鎮化,保障土地非農化后對土地收益的分享。
3.2 市場經濟與保障民生相結合,著力完善補償機制
尋找政府、征用地主體、被征地拆遷人之間最佳的利益結合點,建立利益分享機制,是解決問題的關鍵。一是提高征地補償標準。征地補償要充分考慮農村經濟發展和農民收入增長的實際,實現動態化調整,要根據經濟發展水平、當地人均收入增長幅度等情況,每2-3年對征地補償標準進行調整,逐步提高征地補償水平。同時,政府要通過壟斷一級市場,適當降低稅、費,調整土地出讓收益分配比例,提高征地補償標準。二是逐步推行統一價。堅持市場化導向,根據城市發展總體規劃,按地段、地類等將城市劃分成若干片區,每個片區確定一個相對合理的基準地價,在統一征地時實行區片綜合地價,按照統一標準進行補償。三是征地補償市場化。允許集體經濟組織代表農民同征地主體平等協商談判,讓農民在所征土地的增值收益中分享利益,避免土地被“買斷式”征占。
3.3 妥善安置與改善民生相結合,切實解決后顧之憂
一是先安置后拆遷。在實施拆遷前,采取多種方式妥善安排好被拆遷戶的居住問題,包括建好安置房或是制定出切實可行的安置方案并征得被拆遷戶同意,防止拆遷后群眾居住無著落,影響生產生活。二是建立醫療、養老社會保障機制。失地農民所享受的低保標準應等同城鎮居民,因地制宜、循序漸進,隨著經濟發展水平提高而逐步提高。建立失地農民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制度。資金應由國家、集體、個人及征地主體共同籌措,各類征地主體要在土地收益中留一塊作為農民失地后的社會保障資金并專戶存儲。三是做好失地農民再就業工作。加強以現代市場經濟、職業技術和就業技能為重點的就業培訓,建立農民職業技術培訓專項資金、以各類學校和培訓機構為載體建立農民培訓基地。把失地農民的培訓工作納入城鎮下崗人員再就業培訓體系,力爭把城鄉統籌就業納入政府經濟社會發展規劃之中,通盤考慮,解決失地農民的就業問題。
3.4 超前性與統一性相結合,完善監督管理機制
一是政策制定的超前性。在征地拆遷工作開始前,應組織開展調查摸底工作,充分聽取各方面的意見,盡量把拆遷過程中可能出現的情況想復雜,并進行深入論證。在制定政策時必須把日后各種可能出現的問題最大限度地考慮周全,并制定具體的適應本地實際的實施辦法和補償標準,做到“有據可依”。使群眾真正理解政策、接受政策。二是政策執行的統一性。征地拆遷工作領導機構應自始至終掌握統一的尺度,嚴格按照既定的政策進行拆遷和補償,做到一個政策執行到底。保證“先拆后拆一個樣”,“鬧與不鬧一個樣”,保證政策的延續性和公平性,維護政策的嚴肅性。三是完善監督管理機制。制定嚴格的拆遷工作程序,確保征地拆遷的透明度和程序公正、公開,充分保障被拆遷人的知情權、參與權、決策權,通過設立專門的監督機構,認真履行監督管理職責。
參考文獻:
[1] 法律出版社法規中心.征地、拆遷與補償糾紛處理依據與解讀[M].法律出版社,2011.
篇4
“利益是人們能滿足自身需要的物質財富和精神財富之和,以及其他需要的滿足”。利益的實質是一種需要,具有層次性和發展性。人類的利益需求在不同的社會群體中有不同的表現,并且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而發展。被征地農民在失去了賴以生存的土地后,特定的利益需求開始變得突出。因此,合理保障被征地農民的利益對于有效推進征地拆遷、維護社會穩定有著重要的意義。
1.被征地農民經濟利益需求
人的生存和發展首先要解決吃、穿、住的問題,人類維護和追求自身基本生存權利,構成了人的經濟利益需求。土地為農民提供物質生產資料,是農民生產和生活的基礎。土地征用后,農民失去了穩定的生活保障,就業成為了農民經濟利益需求最基本的一面,除此之外,被征地農民的經濟利益需求還表現在收入水平、拆遷補償及最低生活保障等方面。
2.被征地農民政治利益需求
滿足了最基本的生存需求,人類圍繞一定的勞動分配,開始追求“高居于社會之上并能全方位地干預社會生活的公共活動”,由此便產生了人們的政治利益需求。農民的政治權利主要包括村民自治權、土地財產權等,被征地農民的政治利益需求則還包括享受與城鎮居民同等的身份認同和同等的社會保障政策的權利。
3.被征地農民文化利益需求
農村地區在長期的歷史發展過程中形成了特定的農村區域文化,農民是這一文化的主體。土地被征用后的農民,具有文化重構或融入城市文化的利益需求。同時,由從事單一的、熟悉的土地耕作及“低成本的生活和發展方式”向第二、第三產業轉移就業,被征地農民有著迫切的科學文化知識及專業技能知識學習需求,以在激烈的勞動力市場競爭中謀求職業。
二、被征地農民利益缺失所表現的問題
1.法律、法規不健全
我國社會主義土地公有制明確規定,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法律規定屬于國家所有的以外,屬于農民集體所有(包括村農民集體和鄉(鎮)農民集體)。被征地農民是土地增值收益分配的主體,而在實際過程中,被征地農民很難進入土地增值利益分配圈。這主要是因為我國相關法律法規不完善造成的。如《關于完善征地補償安置制度的指導意見》(2004)明確規定“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統一年產值倍數,應按照保證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的原則,在法律規定范圍內確定”,卻沒有規定“農民原有生活水平”的具體計算指標,在實際操作過程中很難進行具體衡量。
2.征地補償標準偏低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2004)明確規定,“征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部分地方政府為了減少土地轉移用途中的成本,降低征地補償費用,犧牲農民利益。從西部地區一些城市的情況看,土地補償和安置補助費最高標準為1.8萬元/人(不含青苗和地上附著物補償),僅相當于2002年當地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的1.5倍,按目前農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費支出計算,只能維持2年多的生活。
3.被征地農民缺乏可靠的收入來源
土地是農民最重要的家庭財產,具有長期收益性,因而,農民只有依靠土地才能獲得生存和發展。被征地農民的文化程度不高,缺乏專業技能的培養,因此自謀職業的難度相當大。部分被征地農民用獲得的征地補償金進行自主創業,又因為缺乏規范化的引導或有效管理而舉步維艱,甚至不能維持原有的生活水平。
三、被征地農民利益保障的途徑
1.切實保障農民土地財產權
同志指出,“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等,是法律賦予農民的財產權利,無論他們是否還需要以此來作基本保障,也無論他們是留在農村還是進入城鎮,任何人都無權剝奪。推進集體土地征收制度改革,關鍵在于保障農民的土地財產權,分配好土地非農化和城鎮化產生的增值收益”。應該制定統一完善的征地拆遷法律法規,相關指標應予以量化,對征地拆遷過程中的違法違紀行為進行嚴厲懲罰,同時,讓被征地農民參與到土地增值收益分配中,保障農民的土地使用、收益及處分權。最后,法律應明確賦予被征地農民的城市居民身份,讓被征地農民能夠得到有效的身份認同,享受與城鎮居民同等待遇的社會保障政策。
2.建立和健全就業培訓機制
就業乃民生之本。應該把就業安置納入到征地拆遷的補償項目中,擴寬被征地農民的就業渠道,提高收入水平;在征地拆遷過程中注重特色產業的培育和被征地農民職業技能培訓;加強政府引導,建立村組單位與周邊高校的長期合作機制,利用高校資源提供技術指導,將被征地農民的知識文化需求和高校的社會實踐需求有效結合,形成互利共贏的培訓機制。
3.注重被征地農民的精神文明建設
開展對被征地農民的精神文明建設,加強科學文化教育、思想道德教育對于提高被征地農民的素質有重要意義,是被征地農民文化利益需求的重要體現。被征地農民長期處在社會生產力落后、教育資源貧乏的農村地區,只有加強精神文明建設,才能促進被征地農民更好的適應生存和發展的需要。注重對學校、圖書館、培訓室等基礎設施的建設,定期開展對農民的文化教育活動,努力保持被征地農民的物質文明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協調發展。
四、結語
我國是一個人口大國,而人口中的大部分處于農村,農村的穩定關系著社會的穩定,城市化的快速推進不能以犧牲農民的利益為代價。保護被征地農民利益的關鍵在于保護農民的土地財產權,同時,讓被征地農民實質性的融入城市,享受城鎮居民同等社會福利,對于維護被征地農民的長遠利益有著重要意義。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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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
認真貫徹黨的全會精神,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統籌城鄉發展,以完善村鎮功能、提高村鎮建設水平為中心,科學規劃,合理布局,逐步建立起市場活躍、設施配套、功能齊全、環境優美、各具特色、經濟繁榮的小城鎮和新型村莊。
二、基本原則
1、科學規劃,合理布局。立足鄉鎮經濟、社會、人口發展水平,按照“提升檔次、改善環境、完善配套”的要求,以房地產開發為主,豐富小城鎮建設內涵,力求層次和造型的多樣性。
2、加強引導,積極推進。積極引導農民到城鎮購房,到中心村統一建房,集聚人口,擴大村鎮規模,同時保證村鎮規劃的權威性、嚴肅性和續性。
3、因地制宜,分類指導。堅持節約土地資源,杜絕重建的原則,加快村鎮建設速度,提倡片建設,限制零星建設,杜絕違章建設,提高建設水平。
4、加強配套,完善功能。按照城市建設要求,搞好村鎮配套建設,合理確定功能分區,對村(居)民關心的道路、供水、排水、路燈、綠化及休閑廣場等民生問題,要重點及時解決。
5、政策扶持,推動發展。堅持政府引導、多方參與原則,調動廣大群眾和社會各界力量參與建設的積極性,努力形成建設合力??h相關部門要全力支持小城鎮和康居示范村建設發展,向上積極爭取,在項目和資金上給予幫助。
三、工作目標
1、各鄉鎮在全縣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指導下修編完善本轄區總體規劃,做好集鎮控制性詳細規劃,并完成報批工作。全面完成村莊建設規劃編制任務,實現城鄉規劃全覆蓋。
2、以整治村鎮“臟、亂、差”為目標,建設有序、整潔、衛生、幸福的新型村鎮。加快實施各鄉鎮村莊環境整治工作,把創建省級文明城市作為推進城鄉發展的重要載體,同步推進各鄉鎮及中心村、康居示范村建設,建成一批省市級康居示范村,進一步改善城鄉面貌。
3、著力打造一批特色小城鎮。以實力大提升、面貌大改觀為目標,以縣城為中心,集中建設等重點鄉鎮,力爭達到彰顯特色,提升品位的示范要求,延伸并帶動周圍鄉鎮發展。
4、加強民房建設管理,著力遏制違章建筑,堅決制止違法在國省干道沿線及非規劃區建房行為,嚴重影響規劃的民房要依法拆除。按照康居示范村創建計劃,結合農地掛鉤工作,搬遷安置村莊零星散戶,鼓勵農民到村莊規劃區集中建房。
四、工作要求
(一)盡快編制完善規劃。圍繞規劃龍頭作用,引領新農村建設。各鄉鎮要高度重視本轄區控制性規劃編制工作,加快小城鎮重要街區、重點地段和成片開發的住宅區、商業街等詳細規劃的編制進程??h建設、國土、水利、環保、交通等相關部門要加強業務指導和監督檢查,加強對有關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的培訓,協助鄉鎮編制控制性詳細規劃。規劃一經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更改。
(二)樹立經營城鎮理念。各鄉鎮人民政府、縣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盤活城鎮資源。在土地開發利用上,堅持放活一塊、管住一塊、控制一塊的原則,對建設用地要全面放開放活,運用市場手段,最大限度地提升土地價值;對農民居住用地要切實管住管好,農村宅基地不在規劃點上的一律不予審批;對零星建設用地,要嚴格控制,鼓勵農民到小城鎮購房或按規劃集中建房。在基礎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上,按照“誰投資、誰所有、誰經營、誰受益”的原則,允許產權流轉,鼓勵社會參與,最大限度地盤活小城鎮資源。
(三)切實加快村鎮建設。加快基礎設施建設,各鄉鎮重點抓好以道路建設、供排水系統為主的市政配套設施;抓好以行道樹和街頭綠地為主要內容的綠化工程,以安裝路燈為主要內容的亮化工程;抓好市場、商貿、電訊等各項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建設。有計劃推進重點村莊建設,各鄉鎮要結合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鼓勵社會資金、民間資本參與村鎮建設,積極推進康居示范村、村莊整治村建設工作。
(四)創新村鎮管理機制。一是抓好規劃管理,村鎮建設項目要由具有資質的規劃設計單位設計,確保規劃上檔次、上水平,要嚴格建設審批程序,凡是城鎮建設項目,必須經縣規劃和建設主管部門審批,現場定點放線后,再進行建設,鄉鎮范圍內的單位、個人建房,要嚴格建房審批程序,村莊建設必須嚴格審核,一律實行先報后批,先批后建。堅決杜絕先建后批、不批就建等違法行為。二是嚴格建設管理,村鎮新建、改建的生產性設施、公共設施以及其他建設項目,必須由相應資質的建筑施工企業承擔,縣規劃和建設部門要組織村鎮建筑工匠分期分批地接受從業資格培訓,提高從業人員素質。三是加強環境治理,重點解決村鎮“臟、亂、差”現象,徹底清除影響村容鎮貌的臨時性建筑物、構筑物,嚴禁在道路上亂設攤點、亂停車輛、亂倒垃圾、保護鎮容鎮貌,搞好衛生整治。四是健全管理機構,各鄉鎮要加強村鎮建設管理機構建設,落實經費,充實人員,確保有專門隊伍對村鎮建設實施有效管理和監督。
(五)強力整治違章建筑。各相關部門要高度重視違建防治工作,切實做到整體聯動,通力合作,嚴格依法依規,從嚴查處未批先建、不按規劃審批要求建設等違法建設行為,發現違法建筑要堅決拆除??h建設局、國土局要對全縣村鎮違法建筑依法巡查、督察,對違建行為進行及時查處;公安局要依法加大對阻礙執行公務的違法人員打擊力度,保證拆違工作的順利進行;各鄉鎮要加強防治違章建筑的專門隊伍,落實專人負責防治違建工作,要從源頭上制止違章建筑,嚴格實行屬地管理原則,鄉鎮人民政府負責轄區內違章建筑防治,主要負責人負領導責任,分管領導負直接責任。責任要逐級落實到位,村(居)支部書記是第一責任人,負有第一時間發現、制止的責任,各鄉鎮要嚴格要求,責任明確到位。
(六)依法推進征地拆遷。各鄉鎮及縣國土、建設等部門要按照征地拆遷的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進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在征地拆遷、補償安置等方面嚴格按照規定程序進行操作。各鄉鎮要針對征地拆遷專項整改中發現的問題,認真開展“回頭望”,分析原因,找準辦法,舉一反三,對照整改方案,確保整改到位,在整改到位的基礎上,各鄉鎮、各部門要有針對性做好征地拆遷啟動有關工作,提出可操作性的意見,報縣國土局、縣建設局審查,經縣政府審查同意后適時實施。切實依法做好征地拆遷工作,全面提高依法、文明、和諧征地拆遷意識,堅決制止違法違規強征、強拆、強建行為,按照“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的原則,建立健全防范化解征地拆遷矛盾糾紛的應急處置機制和長效工作機制,堅決防止侵害群眾合法權益事件的發生。
五、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明確工作責任??h成立規范和加強村鎮建設工作領導小組,縣政府主要領導任組長,分管副縣長任副組長,各鄉鎮和建設、國土、規劃、發改、水利、環保、交通等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全縣規范和加強村鎮建設工作的推進、協調、督查、考核等工作。各鄉鎮要建立村鎮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轄區村鎮建設的組織推進、督查考核、協調服務,分管領導及部門負責人為領導小組成員,形成主管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全力抓、相關單位配合抓的工作格局。國土、規劃、建設等部門要進一步明確職責,做到責任到人、任務靠身,相關單位要服從大局,整體聯動,協調配合,努力形成村鎮開發建設的強大合力,推動城鎮化、工業化、農業現代化互動并進。
(二)遵守法律法規,規范執法行為。各鄉鎮、各部門在工作中要深入學習研究相關法律法規,做到尊崇法律、遵守法律,按章辦事,熟練掌握涉及規劃、征地、拆遷、工程招投標等相關行政許可方面的法律、法規。在推進項目過程中要嚴格遵守法律、嚴格執行政策,陽光操作,在規劃、征地、拆遷等環節必須認真落實聽證制度、公示制度、社會風險評估及公眾參與制度;同時要嚴格執法,加大規劃、建設、管理的行政執法力度,重點整治違章建筑、市容秩序等各方面頑疾,維護法律尊嚴。
(三)突出工作重點,強化服務保障??h國土、規劃、建設等部門要通過不同形式,積極引導各鄉鎮解放思想,拓寬思路,圍繞房地產開發、集鎮區主體功能區及配套建設等工作重點,加大招商力度,通過多元投入加速解決城鎮化建設投入不足的實際問題,在資金上加大土地運作力度,解決資金投入瓶頸;在用地上,結合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工作,優先保障中心鎮、重點鎮和康居示范村建設用地需要;在金融支持上,縣農村合作銀行、縣筑富公司及其他金融機構要加大對村鎮和新農村建設的支持力度,強化服務,跟蹤協調,建立村鎮建設重點項目服務協調制度,及時協調解決工程推進中遇到的具體問題。
(四)建立健全機制,加強監督檢查。建立工作目標責任制,層層抓好落實,確保村鎮規劃建設管理工作扎實推進。在目標的制訂上,要強化時間節點控制,做到工作精力集中,破解難題集中,確保各項重點工程快速推進。在推進序時上,把每一項工作排到季、排到月、排到周,并明確到組、到人。建立健全督查機制,根據各鄉鎮排定的重點城建工程,圍繞主要時間節點,實行旬通報、月推進、季點評,對階段性目標任務完成情況進行過程性的監督檢查,并將工作推進情況納入年度考核,嚴格獎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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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登市城中村改造的現狀
近年來,伴隨工業化、城鎮化和農業現代化的融合推進,文登市城市規模迅速擴大,城市功能日益完善,城市面貌日新月異。城區面積由1978年的4.31平方公里擴大到2013年的36.5平方公里,城區人口由1978年的1.3萬人擴大到現今的24萬人。但同時,規劃區內存在的38個城中村,極大制約了城市形象和功能品位的全面提升。目前,全市38個城中村已有5個村完成整體改造、搬入新居,18個村已取得了階段性成果,9個村正在啟動改造項目,城市面貌和人居環境得到顯著改善,廣大群眾真正享受到經濟社會發展的豐碩成果。
二、文登市城中村改造存在的問題
第一,政策依據問題。城中村改造是一項全新的工作,到目前為止,國家未出臺一部完善的指導城中村改造的法規文件,沒有現成的經驗可以借鑒,必須根據自身實際和城中村居民的接受能力來制定政策。雖然文登市出臺了一系列的城中村改造政策,但形勢變化較快,其政策相對滯后,在實際操作中出現偏差,且前后政策涉及的補償標準等內容不一致,容易引發社會矛盾,影響到城中村改造工作的順利進行。
第二,“半城市化問題”突出。從發達國家的經驗來看,非農化、城鎮化與市民化本應是“三位一體”的整體,而在文登這三者與中國其他城市一樣嚴重脫節,形成了比較獨特的“半城市化”現象,即農村人口向城市人口轉化過程中的不完整狀態。也就是說大量的進城務工的農民工不具有城市居民戶口,不能與城市居民享有同等待遇。因此,這部分人雖離開了農村,但又沒有真正融入城市,由此形成了獨特的“半城市化現象”。這種半城鎮化現象固然支撐了低成本的工業化,但也引發了一系列的社會經濟矛盾。
第三,群眾觀念問題。城中村居民內心渴望改變現有的居住環境,但考慮到以后高漲的生活費用,多數居民滿足于目前出租房屋的生活現狀,從而對城中村改造存有抵觸情緒,對城中村改造的重要性和迫切性認識不到位,沒能從整個城市的長遠發展關注這一問題,改造的積極性和配合度不高。
第四,拆遷困難問題。城中村居民失去土地,且大部分無固定工作。因此,將養老、看病等后顧之優的所有希望都寄托在拆遷補助上,要價不斷抬高,有的遠遠超出合理范圍,政府或開發商難以接受。
第五,資金籌措問題。資金來源是城中村改造的瓶頸問題。城中村的拆遷和補償費用是一筆巨大的開支,包括拆除舊房、規劃設計、土地出讓、土地使用、臨時安里等費用。高昂的拆遷安置成本,導致開發商不愿涉足城中村改造,大大制約了城中村改造進程。另外,政府也要承擔大量的城市基礎設施建設任務,僅靠政府財力也是一時難以解決的。
三、加快文登市城中村改造的對策
城中村是在城市化建設高速發展過程中遺留下來的間題。由于歷史遺留問題大多都會產生后遺癥,解決起來有一定的難度,花費的精力和付出的代價可能要更多一點。所以對城中村改造需要多費一點心思,以實事求是的態度,制定科學的政策思路和建設規劃。通過調查和分析,借鑒其他城市的成功經驗,提出如下思考和建議:
第一,加大政策和法制的宣傳力度。一是要充分考慮到拆遷工作直接關乎廣大被征收房屋拆遷人的切身利益,在制訂完善拆遷補償政策時,應廣泛征求被拆遷人的意見,并多層次全方位的利用媒體等形式宣傳拆遷安置政策,讓被征收房屋拆遷人了解其內容,理解其合理性;二是要加大對“公平公正、陽光操作、依法拆遷、和諧拆遷”和相關法律法規的宜傳力度,使與被征收房屋拆遷人切身利益息息相關的法律法規深人民心,家喻戶曉,使被征收房屋拆遷人在突發性事件中能明大理顧大局識大體;三是參與拆遷的工作人員要熟悉拆遷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在幫助群眾算清算好拆遷補償賬,以及貨幣安置、調房安置與遷建安置的對比賬的同時,給群眾講解有關法律法規,以便達到說服、動員的目的。
第二,發揮市場資源配置作用。城中村改造是一項艱巨而復雜的系統工程,需要政府、城中村、開發商在市場作用下合力推進。因此,政府必須明確自身的職能定位,有所為有所不為。堅持政府調控與市場運作相結合的辦法,由政府統籌安排項目計劃,統一規劃審批改造片區,平衡征地拆遷補償標準,組織對土地進行公開“招、拍、掛”;同時依靠市場進行公平競爭開發,通過市場運作籌集建設資金,解決建設資金缺口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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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設方面:北京、天津、江蘇等省(直轄市)頒布基金籌集管理實施辦法,天津市頒布配套工程建設管理辦法;北京市施行《北京市南水北調工程保護辦法》,這是工程沿線首個經省級政府頒布的保護法規,為加強工程管護、確保輸水安全提供法律保障。征地移民方面:河北省政府頒布中線工程建設征地拆遷安置辦法;河南省政府移民工作領導小組頒發實施征遷安置工作獎懲辦法、征遷安置工作督察辦法等。東線治污方面:山東省頒布《山東省南水北調工程沿線區域水污染防治條例》,在國內首創以地方立法形式對水污染防治進行了規定;《山東省南水北調沿線水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在沿線流域內執行統一標準且嚴于國家標準,這是國內第一個流域性污染控制標準。中線水源保護方面:河南、湖北、陜西等省頒布水污染防治條例或水質保護實施意見,并將治污項目建設任務和目標分解落實到有關地區、部門和企業。
2南水北調工程法治建設的有關問題
從目前法治實踐來看,南水北調相關法規制度基本滿足工作需要,為南水北調各項工作順利推進創造了條件。但長遠來看,南水北調工程法律法規尚有一些不足之處,如立法主體資格存在位階低、建成后運行體制尚需進一步明確、與社會法規的對接等問題。
2.1立法主體規格較低根據《國務院關于議事協調機構設置的通知》,建委會屬于議事協調機構?!秶鴦赵盒姓C構設置和編制管理條例》規定:/國務院議事協調機構議定的事項,經國務院同意,由有關的行政機構按照各自的職責負責辦理。在特殊或者緊急的情況下,經國務院同意,國務院議事機構可以規定臨時性的行政管理措施。0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南水北調工程基金籌集和使用管理辦法》,建委會頒布的《南水北調工程建設征地補償和移民安置暫行辦法》、《南水北調工程投資靜態控制和動態管理規定》等,作為行政法規,有較強的約束力。而南水北調辦頒布的《南水北調工程質量責任終身制實施辦法》,對參建單位的約束力和震懾力有限。
2.2法規約束力不夠現存法律有些仍然停留在框架立法的層次,內容抽象寬泛,而具有可操作性的內容仍然大多數由政策文件予以規定。由于各種政策文件缺少規范性,且容易變動,導致工程建設實踐中相關措施不穩定、不一致,影響工程推進的效率和質量,影響到各種利益主體權益的保障。例如,《南水北調工程建設征地補償和移民安置暫行辦法》,關系到數以百萬計的民眾重大權益,但該辦法屬于典型的框架立法,僅規定一些大的目標和原則,需要大量的政策文件去填補。
2.3法規內容不協調現行法律之間存在不一致之處,導致法律執行時有差異。鐵路、公路等工程在征地時,執行的是《土地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等規定。而包括南水北調工程在內的水利工程則執行的是《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征地補償和移民安置條例》,土地補償費為被征土地所在鄉(鎮)耕地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1》倍。同樣的國家建設工程,征收的同樣是農村集體土地,然而鐵路、公路和水利工程建設所執行的征地補償制度和標準相差甚遠。應該重新審視,通過法規修改進行統一。
2.4新情況需深入研究南水北調工程是人工修建的跨省界、流域,涉及多個省份和數十個城市,沿線各地的利益糾紛需引起重視。主要表現在受水區與調水區之間的利益糾紛以及受水區沿線地區對水資源的爭奪,以及調水區呼吁完善生態補償機制和受水區的對口協作等。應研究建立常態性、多層次的生態補償制度,推進生態補償的立法。對受水區而言,外調水如何充分發揮作用,如何與節約用水、地表水開發、地下水控采進行協調,都需要從法治高度來統籌解決。就工程而言,建成通水后如何運行、調度、管理,直接關系到工程效益,也成為當前迫切需要研究解決的問題。
3南水北調工程法治建設的對策與建議
為確保南水北調工程建設質量和運行管理,國外很多國家建立專門的較為完善的法規保障體系,對工程的目標和規劃、籌資和還貸、建設管理、運行管理、水量分配、水價機制、生態環境保護、移民和補償機制等進行法律約束和規范,并在實踐中嚴格依法執行。例如,美國為規范中央河谷工程的建設和管理,先后頒布十余部法律法規。健全的法律體系,是國外許多著名調水工程成功建設和高效管理的重要保證。從法治高度來推動工程建設、運行、管理等工作,確屬必要。建議對南水北調進行專項行政立法,制定專門的行政法規和配套的行政規章。
3.1進一步完善法規體系跨流域調水工程有關規定,散見于相關法律法規中,加之規定比較宏觀,可操作性不強。建議著手開展南水北調工程專項立法工作,爭取盡快頒布實施,為南水北調通水后的利用管理創造法治依據,必要時提高法制措施的立法層次,提升其法制權威性。完善法規體系需要考慮四個方面:一是南水北調工程運行、管理、調度等需要從法律層面提供保障,進一步明確沿線各地在工程安全、設施保護等方面的責任和義務;二是庫區移民的后期幫扶、治污環保成效的鞏固等,需要長遠謀劃、科學設計,以確保人民幸福、社會安定和環境優良;三是科學發展觀需要在工程中得以體現,水量分配、節能減排、環境保護、生態文明等精神亟待在法律法規中貫徹;四是采納國內外調水工程成功經驗,進一步完善相關法規體系。
3.2健全法治工作機制健全和改善南水北調建設、運行和管理體制機制,進一步強化黨委、政府的責任,增進水利、環保、交通等行業的協同配合。完善征地移民、治污環保、文物保護等聯席會議制度,建立中線水源保護對口扶持、東線水質達標排放考核等機制。加強沿線區域經濟社會發展的整體規劃,加強受水區節約用水、地下水控采、水資源調配使用等工作,促使各項工作常態化、法制化,確保工程長期穩定發揮效益。突出移民搬遷幫扶工作,完善工作機制,落實經濟扶持政策,為移民群眾長遠發展注入持續動力。
3.3加大工程執法力度強化沿線政府對工程保護工作的考核,引導沿線地區經濟結構調整優化和生產技術更新升級,并將考核情況作為衡量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依據,作為政府及部門干部工作績效的考評成果。將南水北調工程建設、運行和管理拉入公眾視野,形成保護工程人人有責的社會環境。加強對企業生產的監督,加強企業污染物排放的監控,開展扎實可信的考核工作,并將考核結果作為企業經營成果乃至經營行為是否合法的評判依據。嚴格貫徹落實法律法規,對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以及行政不作為的,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經濟、行政和刑事責任。
3.4做好法治宣傳跨流域調水工程建設和管理,離不開社會公眾的支持。要大力宣傳南水北調工程的重要意義和特殊作用,增強社會公眾的水工程意識、水成本意識、水安全意識。使沿線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公眾了解、掌握和熟悉南水北調工程相關法規,形成保護工程的良好社會風尚。抓住反面典型開展警示教育,使更多企事業單位樹立責任意識,發揮其在工程設施保護中的作用。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輿論引導作用,積極宣傳工程建設中的先進集體和事跡,使社會公眾了解南水北調工程。
4結語
篇8
供電企業發展過程中,應當注重法律法規體系建設與實施,這對企業的可持續發展,具有非常重大的現實意義。同時,還要不斷健全企業法律風險防范與管控制度,確保管理閉環無死角,利用各種新的普法方式和方法,全面推進企業電力立法和行政執法,切實維護企業利益,以免因法律法規存在漏洞而給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機,造成不必要的經濟損失。
關鍵詞:
供電企業;法律法規;企業發展;重要性;研究
供電企業業法律法規對企業發展起到了基礎性的作用,要求供電企業必須按照生產風險及可能存在的問題,加強法律法規管理體系建設,全面落實管理措施,加強安全管理,堅決避免因安全生產事故發生而造成的法律責任或者重大安全責任事故,全面推進供電企業法律法規風險防控。本文以佛山供電公司為例,就如何在企業發展過程中重視和應用法律法規,談一下自己的觀點和認識。
一、法律法規對供電企業發展的重要性分析
法律法規在國內供電企業發展過程中的作用不可小覷,應當給予高度的重視,并且將其作為保護企業的重要工具,同時這也是供電企業得以穩定、快速發展的關鍵。
1.法律法規可以使供電企業內外部環境得以強化。通過建立健全和實施法律法規,可以有效強化供電企業發展的內外部環境條件,而且是實現依法治企的基礎和保障。在遵循國家法律法規的基礎上,供電企業結合自身的內部條件和要求,不斷提高市場競爭力。如今南方電網正在向國際一流水平邁進,供電企業在對方交流和發展過程中,難免會遇到一些風險和問題,此時應當用法律武器來保護自己,所以法律法規對供電企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尤其對于強化供電企業內外環境具有顯著的作用。
2.客觀環境條件決定了供電企業必須用法律法規來保護自己。實踐中可以看到,隨著電力監察部門的工作強度不斷增大、人民群眾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供電企業工作和管理難度也在加大,并且對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此過程中,供電企業也面臨著很多的風險和問題,比如合同糾紛、電網建設、觸電傷亡以及勞動爭議等。在應當上述問題時,供電企業必須嚴格要求自己,并且用法律法規來保護自己。同時,隨著市場經濟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化,由于國內電力方面的相關法律法規還比較滯后,因此在遇到問題時難以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久而久之,也就對法律工作不夠重視。然而,作為供電企業的管理人員,應當從根本上看問題,深刻認知企業管理與依法治企之間的密切關聯性,這既是供電企業發展的內在要求,又是全面推進供電企業科學發展的有效途徑??傊?,客觀環境條件決定了供電企業必須用法律法規來保護自己,而強化供電企業管理以及依法治企,對企業和社會發展都具有非常重大的現實意義。
二、供電企業發展過程中的法律風險防范與控制策略
供電企業生產經營和管理過程中,因違法法律法規而造成不利后果的風險問題和影響因素非常普遍。供電企業作為國民經濟發展過程中的支柱性行業,壟斷特點及內外環境條件,要求我們必須對法律風險進行嚴格的防范與管控,這是確保供電企業可持續發展的關鍵。
1.加強電網建設和運行管理。電網建設過程中的法律風險問題,是供電企業發展過程的一大桎梏,其中主要涉及到變電站建設、輸配電線路以及征地拆遷和各種影響等問題。近年來,國內電力資源供需矛盾日漸凸顯,電網建設步伐不斷加快的同時,考慮和有效處理發展過程中的各種法律風險問題,刻不容緩。在電網建設和運行管理過程中,應當營造良好的環境氛圍。比如,佛山供電局呼吁廣大市民,積極共建共享良好的供用電環境。新快報訊:記者近日從佛山市供電局獲悉,今年1至9月,佛山供電局通過營銷稽查、效能監察等多種方式,共查獲竊電84宗,追回電費違約金約1005萬元。為了營造氛圍和鼓勵市民自覺用電和相互監督,供電局還鼓勵市民舉報竊電線索,并按追回竊電金額的5%至20%給予獎勵,最高獎勵可達50萬元。
2.加強供電企業法律法規建設,做好用電檢查工作。供電企業應當盡快建立針對性的法律風險評估與預防體現,按照法定程序辦事。同時,還要對供用電全過程進行嚴格管控,做好細節方面的工作。比如,竊電行為會破壞供用電公平性,甚至會引發人身傷亡,進而帶來一系列的法律風險問題。據佛山供電局營銷稽查中心業務人員陳述,從目前接觸的竊電案例來看,竊電形式呈現出多樣化的特點,而且竊電技術手段更加的科技化、先進化。隨著竊電數額的不斷增大,不僅給我們供電企業造成了巨大的經濟損失,而且還破壞了市場公平競爭規則。同時,有些竊電者還刻意鉆法律的空子,想方設法的逃避法律懲罰。比如,有些不法分子以“電力節能公司”為旗號到處竊電。從實踐來看,他們糾集社會閑散人員,以幫助節能或優惠用電為名,通過竊電非法牟利。這批具有一定專業能力的不法分子利用各種方式向企業、居民推銷竊電方法,采取每次收費或根據每月的竊電量分成。據悉,私拉亂接極易引發火災,燒壞設備,導致停電,甚至引發人身傷亡事故,影響社會穩定,同時,也已經觸犯了相關法律法規,甚至觸犯刑法。對此,筆者建議建立在線實時監控建立反竊機制。佛山供電局在這方面做出了很多的努力,據營銷稽查中心相關業務人員說,隨著科學的進步,竊電手段多種多樣,給防竊電工作帶來較大的難度。但“魔高一尺,道高一丈”,佛山供電局逐個突破技術難點,逐步形成系統科學的反竊電機制;同時,還要積極探索計量自動化系統對專變用電客戶異常用電的快速核查方法,通過對計量自動化系統的報警信息、運行數據、月線損、實時線損、月電量、任一時段電量等數據進行分析,從而對竊電客戶及方式進行鎖定和判斷。今年,佛山供電局還完成佛山五區六期411人的用電營銷人員的竊電查處技能提升培訓,結合該局營銷計量效能監察工作的開展,全面提升新形勢下用電營銷工作人員的反竊電水平。
3.建立法律風險問題預警管理機制,充分發揮社會公眾的作用。供電企業內部的法律顧問,應當做好法律風險問題管理工作。以社會發展形勢為基礎,密切關注供電企業發展過程中的相關政策,剖析法律風險,全面開展重點法律風險預警工作。同時,還要加強與公安部門的協作,充分發揮人民群眾的作用。佛山供電局與公安部門聯合行動,狠狠打擊竊電和破壞電力設施的犯罪行為。在警企聯合查處下,去年共查獲竊電行為112宗,追回電量約1138萬千瓦時,追補電費842萬元,追回電費違約金516萬元。今年1月5日,佛山供電局與市公安局簽訂了《反竊電聯合工作機制協議書》,標志著警企雙方反竊電聯合工作機制的正式建立,這在全省尚屬首次。今年1至9月,佛山查獲竊電84宗,其中通過效能監察查獲竊電36宗,追回電費及違約金145萬元。今年3月11日,佛山供電局與佛山市公安局聯合出擊,在禪城南莊破獲佛山首例利用高科技手段竊電案件,初步估算竊電價值達到300萬元左右。其竊電方式是通過在計量端子盒加裝分流電阻及遙控裝置,控制計量電流的大小從而達到竊電目的,可謂十分隱蔽,目前竊電嫌疑人已被刑拘。
三、結語
總而言之,法律法規對于供電企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供電企業應當不斷加強基礎管理,降低法律風險,探討法律法規工作機制和有效防范。同時還要確保供電企業生產經營過程中的合法性,只有這樣才能降低風險,實現企業的可持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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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
關鍵詞 全過程跟蹤審計 工程審計 財務審計
建設項目全過程跟蹤審計是審計機構以國家的法律、法規等為依據,運用現代審計方法對建設項目決策、設計、招投標、施工、竣工驗收及結(決)算等全過程的技術經濟活動和固定資產形成過程中的財政、財務收支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有效性進行審計監督和評價,從項目的前期一直跟蹤到項目的竣工驗收、竣工決算全過程,涉及項目的投資、進度、質量三大方面。能有效控制和如實反映工程造價,促進管理和廉政建設,提高投資效益。
一、高速公路全過程跟蹤審計的重點內容
(一)財務審計
1.建設資金審計
建設資金的安全是工程項目質量、工程進度的重要保障。關注各項目公司是否制定完善的資金管理制度,項目公司、銀行、承包人三方是否簽訂資金監管協議,是否存在承包人轉移、挪用、抽逃建設資金等問題。關注各項目公司是否按合同足額收?。ɑ驎嚎郏└鞣N對項目可能形成或有債務的保證金(包含但不限于履約保證金、質量保證金、農民工工資保證金等)等資金,對收?。ɑ驎嚎郏┑母鞣N保證金,是否開設專用銀行賬戶存儲和保管。關注各大額資金的使用情況,是否按照規定的制度進行審批支付
2.征地拆遷費用審計
由于征遷費用金額巨大、涉及面廣、環節眾多、監管難度大,雖然業主單位采用了很多措施,嚴格控制征遷資金兌付,從跟蹤審計的情況來看仍存在不少問題,應予以重點關注。建議主要關注:(1)、征地拆遷數量,是否存在虛報征地數量、冒領征地款的違法現象;(2)、征地補償標準是否已經自治區人民政府批準同意,是否與現行國家法律法規相沖突;審查無補償標準項目如桿線、廠礦遷移的補償標準是否合理;(3)、征地拆遷工作經費使用是否合理、是否存在挪作他用現象;(4)、征地拆遷費兌付是否直接到被征遷戶手上;各分指揮部是否存在截留征地款的情況;各地類劃分是否符合實際;(5)、征地拆遷結算資料是否齊全、是否符合有關要求。
(二)工程審計
1.招投標方面。工程招投標是項目業主尋求合作伙伴的有效辦法。是通過投標人之間的價格競爭實現招標人利益的最大化和投標人實現生產力資源的最佳配置。由于工程招投標環節涉及到各方巨大的經濟利益,極易產生違法違規問題。所以應進一步加強對招投標各環節的審計,關注招標文件合法性、招標文件的編制質量、投標價格的競爭性;招標上、下限價的設定是否科學;評標辦法和投標人信息管理是否合規;關注招標后監管,關注所簽訂的合同與中標結果是否完全一致等方面。
2.工程建設質量方面。工程質量是工程建設的核心。由于2008年后開工建設較多,有實力的施工單位承接工程較多,施工單位力量不足,并且受勘察設計深度不足、監理單位履職不盡責等因素的影響,工程質量問題開始凸顯,應對工程質量的審計予以重點關注,加大對施工程序、施工監理人員資質、工程材料質量、品牌、管理等的關注。
3.工程管理方面
(1)項目勘察設計深度問題。在國家基礎建設的背景下,各地大型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紛紛上馬,設計單位業務飽和,導致很多勘察設計深度不足,從而導致設計變更、工程變更、用地面積變更、材料用量增加、工期延長等一系列問題,嚴重影響工程的造價、質量和變更控制,對于勘察設計深度問題及由此造成的變更應予以重點關注。
(2)監理單位、中心實驗室未能盡責履約的問題。監理單位是工程建設進度、質量等監督控制的主要力量,但在工作中發現,存在監理單位人員變更數量大、人員資質不滿足要求、監理資料不齊全,甚至造假等問題,部分監理單位嚴重失職,對工程建設埋下了極大隱患;另外,也存在個別中心實驗室未能盡職,未能對相關工程材料進行實驗檢測,對工程質量留下了安全隱患,因此應進一步加強對監理單位、中心實驗室的合同履約能力進行重點檢查。
(3)施工單位違法分包、轉包行為的問題。部分施工單位違反規定對中標工程進行層層轉分包,造成工程建設出現進度滯后、農民工工資拖欠、質量難以保障等問題,這也是建設行業普遍存在的問題,違法轉分包問題應作為跟蹤審計最為關注的問題。
(4)工程設計變更及計量問題。工程設計變更是影響工程投資的重要因素之一,在審計中應關注工程設計變更理由是否充分,變更方案是否合理,工程設計變更審批手續是否完備。關注缺項(新增)單價的計算是否合理,并就計算不合理的單價提出建議或意見。關注各高速公路項目計量支付是否違反計量原則,計量支付依據是否充分;有無重復計量或套用單價不正確等影響工程計量準確性的問題。從已完成的項目竣工審計結果來看,存在一定的計量多計、錯計情況,或多或少的核減了工程造價,跟蹤審計過程中也有部分項目核減了一定金額,有效節約了工程投資,應予以重點關注。
(5)工程索賠及價格調整問題。關注各類工程索賠事件是否在合同約定的范圍內,索賠流程是否合規,審查各類工程索賠的計算結果是否準確。關注各高速公路項目工程價格調整計算方法是否符合合同的約定,計算結果是否準確。
二、全過程跟蹤審計工作在GF高速公路項目上的運用實踐
(一)廣西GF高速公路項目簡介
廣西WH高速公路公路是國家高速公路網廈門至成都(G76)規劃中廣西境內重要路段,也是廣西區“四縱六橫三支線”高速公路網的重要組成部分,全長約47公里。全線采用雙向四車道高速公路標準建設,設計速度120公里/小時,路基寬度28米。橋涵設計汽車荷載等級采用公路―I級。全線設置4處互通式立交。另采用二級公路標準建設互通立交連接線共約3公里。項目估算總投資約30.39億元。
(二)全過程跟蹤審計工作中發現問題
1.未嚴格執行項目建設程序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于2010年7月26日批復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發改基礎[2010]1627號),但GF公路工程初步勘察設計項目于2009年3月4日開始進行招標,勘察設計(施工圖設計)項目于2010年3月17日開始進行招標,在可行性研究報告尚未獲批復的情況下,就進行勘察設計招標,不符合國家計委《關于重申嚴格執行基本建設程序和審批規定的通知》的規定。
2.工程計量不符合相關規定,存在投資風險
非適用材料處理及路基土石方等中期計量支付證書均需附測量原始記錄及現場收方簽認單等相關計算資料,且在不超填、超挖范圍內以現場實測的填、挖量計量。經查證,第2次中期計量計算資料中,5個標段均存在著土石方以設計數量的一定比例直接計量,沒有經過現場實測,容易導致土石方量超計,不能很好控制投資風險;換填項目也沒有附現場收方資料,直接以設計數量計量,不符合相關規定,也不符合《GF外環公路工程計量支付管理辦法》的規定。
3、入賬發票開具不規范。主要是有部分發票客戶名稱與項目法人單位名稱不符,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財政部令[1993]第6號)第二十二條“不符合規定的發票,不得作為財務報銷憑證,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拒收”的規定。
4、部分會計憑證附件不全,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第十四條“會計憑證包括原始憑證和記賬憑證。辦理本法第十條所列的經濟業務事項,必須填制或者取得原始憑證并及時送交會計機構”的規定。鳳城公司今后應加強財務管理,賬務處理應取得相關票據。
5、部分費用會計處理不夠規范,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第二十五條“公司、企業必須根據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事項,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確認、計量和記錄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收入、費用、成本和利潤”的規定。鳳城公司應按規定將上述費用進行調漲處理。
(三)審計處理建議
為了促進企業加強工程項目管理,嚴格遵守國家工程建設相關法律法規,進一步提高項目管理水平和提高經濟效益,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提出如下審計建議:
在工程管理方面,首先,要嚴格執行項目建設程序。審計中發現GF在項目建設前期個別環節未能嚴格執行建設程序,主要是勘察設計招標先于可行性研究報告批復。在接下來的建設用地報批、開工報告手續等建設程序方面嚴格按照國家基本建設程序進行。其次,工程計量要符合國家相關規定,避免項目投資風險。在財務管理方面,首先要強化會計基礎工作。發票是會計核算的原始憑據,是核算的基礎,財會部門應首先嚴格發票的審核,對不符票據應該拒辦或緩辦報銷手續。其次要嚴格執行公司費用報銷相關制度,督促經辦責任人及時報賬,盡量避免跨期入賬。
篇10
【關鍵詞】南水北調;東線工程;移民;安置
1 工程概況
南水北調東線工程貫穿江蘇、山東、天津諸省市,其中江蘇既是調水的水源地,又是主要受水區,在整個東線工程建設中占有非常特殊的地位,江蘇境內的東線調水工程建設應該成為整個工程建設的名片。
東線一期江蘇段工程建設的特點是在江水北調工程基礎上擴大、改造、延伸,且機電泵站項目工程大部分站址位于江蘇已建成的江水北調泵站、大運河復線船閘等工程附近,人均耕地偏少?;窗菜恼?、泗陽站等工程被征地農戶人均耕地不足0.5畝,征地補償和移民安置實施難度更為突出。東線一期江蘇段工程沿線各級政府高度重視,江蘇省南水北調辦根據國家有關部門制定的《南水北調工程建設征地補償和移民安置暫行辦法》和江蘇省人民政府有關征地補償和移民安置實施有關規定,堅持“以人為本、規范操作”,加強征地補償和移民安置實施規范化和監督機制研究,使已開工建設的三陽河、潼河工程、寶應站、淮陰三站、淮安四站、解臺站、劉山站、藺家壩、駱馬湖水資源控制和揚州江都市、淮安市、宿遷市、徐州市等截污導流工程征地補償和移民安置得以順利實施,保證了工程順利建設。所有東線項目的建設用地已全部通過江蘇國土部門的預審,所有單項工程的先行用地申請得到批準,正式用地手續辦理也已陸續完成。
2 移民政策與措施
2.1 建立征地移民制度,增加工作透明度
為確保征地移民工作有條不紊的順利開展,江蘇省南水北調辦公室結合江蘇省實際情況,先后研究制定了《江蘇省南水北調工程征地補償和移民安置資金財務管理(試行)辦法》,《江蘇省境內南水北調工程建設征地補償和移民安置實施方案編制大綱》、《南水北調工程建設征地補償和移民安置驗收暫行辦法》、《南水北調東線一期江蘇境內工程建設征地移民工作年度考核(試行)辦法》等征地移民管理辦法,并在征地移民檔案管理、處理、等方面建立相關制度和工作機制,做到有章可循,管理嚴格,運作規范,工作高效。
2.2 堅持以人為本、規范操作
征地補償和移民安置工作,紛繁復雜,涉及許多單位和征遷安置群眾的切身權益,是政策性強、社會反應敏感的系統工程。在此項工作中,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堅持人民利益為上、依法辦事,做到相應政策、有關標準、實物量、補償款“四公開”,陽光頭名,接受群眾的監督。
積極開展宣傳發動工作。為推動征地補償和移民安置工作開展,使被征地拆遷的單位和群眾了解征地補償和移民安置實施相關程序、政策、標準和有關要求,省南水北調辦向各市、縣印發并組織學習國務院和江蘇省南水北調有移民、征地方面的規定、文件、補償標準等,相關市、縣、鄉又層層印發,并學習宣傳,是每個被征地補償和移民安置單位和個人,都能清楚相關政策和標準。同時充分利用媒體以及《宣傳手冊》、板報等多種形式,廣泛宣傳調水工程對國民經濟的重要意義,對涉及自身的移民與征地政策文件規定,做到人人清楚,增加工作的透明度。
組織編制征地補償和移民安置《實施方案》?!秾嵤┓桨浮肥且幏墩鞯匮a償和移民安置工作的需要,是省與市或縣(區)簽訂征地補償和移民安置任務和投資包干協議的基礎,是實施單位征地補償和移民安置實施的依據,也是各級政府抓好征地補償和移民安置相關監督、管理工作中的重要環節和依據。江蘇省南水北調辦公室依據工程征地移民初步設計批復,圍繞工程建設進度,及時組織各市、縣(區)南水北調辦公室和有相應資質的征地移民設計單位,進一步進行復核征地范圍、地面附著物、農村(城鎮)移民安置、企事業遷建、專項設施復建等實物量,在地方政府征求群眾代表安置意愿基礎上,編制征地補償和移民安置《實施方案》。此方案由地方政府認可后上報省南水北調辦公室審核批準實施。實踐證明,《實施方案》既提高征地拆遷工作的可控性和科學性,達到節約用地、控制投資、規范操作的目的,同時又能較好地與新農村建設和群眾的意愿相結合,達到維護群眾合法權益目的,保證了征地移民和移民安置實施質量。
抓好市、縣征地補償和移民安置相關人員業務能力培訓。為保證工程建設單位征地補償和移民安置工作能夠順利有序地開展,江蘇省南水北調辦公室多次邀請有關大專院校征地移民專家,會同征地移民設計、國土、水利等有關部門,組織市、縣(區)南水北調辦公室及實施單位相關人員,先后舉辦征地手續辦理、征地補償和移民安置《實施方案》編制、征地移民驗收、檔案管理、財務和等相關知識培訓及考察學習活動,不斷提高各級征地移民實施單位工作人員政策水平和業務能力。
堅持按照征地補償和移民安置程序辦事。一是實物量公示。對工程涉及的個人和集體的地面附著物補償(包括永久征用土地、臨時占用土地、拆遷房屋、樹木、設施等)補償項目、數量、補償金額和安置方案,按村或組進行公示,體現公開、公平、公正,接受社會和群眾監督(城市征地拆遷和安置需要根據國家征地補償和安置政策,并結合省、市、縣城市拆遷有關規定進行,超出標準的部分由地方政府負責)。二是實物量復核。公示后,群眾對補償范圍、補償標準和公示結果提出異議的,由縣、鄉征遷辦公室會同移民監理及鄉、村干部及時復核,對原統計調查不準確的事項實事求是的進行變更,經核實無誤的或不符合補償政策規定的,及時向群眾解釋。三是建立到戶卡。各縣統一建立征地移民工作一戶一卡表,由各縣征地移民辦公室按統一格式填寫,在該卡上寫清該戶的應補償項目、數量、補償的標準、補償金額。四是補償金額的支付。首先通過公示,再經有關群眾認可的補償項目和金額,簽字兌付,對有關遷建項目、相關單位復建工程補償資金兌付,則與有關單位簽訂費用、建設包干協議,在協議中,有明確的拆遷、復建的完成時間、規模、標準等。
及時協調解決征地移民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省、市簽訂征地補償和移民安置任務與投資包干協議后,江蘇省南水北調辦公室職能部門深入一線調查研究,及時了解掌握征地移民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加強對有關市、縣征遷安置工作督促、指導和管理。并根據工作需要及時召開征地拆遷工作協調會議,協調解決征地拆遷方面遇到問題。
2.3 推行移民監理,發揮移民監理作用
由于南水北調工程征地移民工作的社會特性,其涉及面廣、政策性強、矛盾突出,牽涉到各相關部門和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實施工作難度空前。省南水北調辦根據國務院南水北調辦制定的相關征地拆遷和移民安置政策,在工程初步設計批準后通過招投標確定監理單位,負責監理工作的組織實施,市、縣主管部門和實施單位配合監理單位開展工作。監理單位按照監理合同進行監理,監理項目實行總監理工程師負責制,按照“三控制”(投資、質量、進度)、“兩管理”(合同、信息)、“一協調”的方法進行監理。
2.3.1 三控制
一是,對投資的控制。主要對工程建設、征地和移民地面附著物數量(包括房屋、樹木等相關補償項目)、企事業單位遷建、專項設施復建補償項目的復核、認定以及補償項目變更情況的了解、證明,以達到按標準控制的目的。二是,對質量控制。主要是對移民生產生活安置、企事業單位遷建、專項設施復建實施情況按實施方案批復質量要求進行控制和了解,以保證實施品質。三是,對進度控制。主要對征地拆遷、移民安置,包括企事業單位的遷建、專項設施復建的實施進度進行控制。一方面督促實施單位按時進駐現場保證按期施工,另一方面督促實施單位按要求完成征地補償和移民安置任務。
2.3.2 兩管理
重點是對合同執行和信息收集、歸檔進行管理。在合同管理中,主要是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江蘇省南水北調有關的政策、規定及相關文件(包括經批準的《實施方案》)對實施單位實施情況(包括合同傳達情況)開展全面監督和管理,維護群眾合法權益。在信息管理中,主要是對實施單位征地移民實施的組織、宣傳、管理等相關文件、通知、資金兌付程序等相關資料及影像進行收集、整理、歸檔等。
2.3.3 一協調
著重是協助市、縣、鄉在征地補償和移民安置實施進程中所發生的一系列矛盾的調解。結合做好對相關單位和南水北調工程建設征地移民相關政策、規定、標準的宣傳、解釋。對出現的問題、信息管理做到規范化和有序化管理,建立精簡高效的管理機制,是移民征地工作按質按期完成。
2.4 加強行政和財務監督,確保征地移民補償政策落實到位
2.4.1 行政監督
江蘇省南水北調辦公室在組織開展征地移工作中,對征地移民實施進度、質量控制、政策法規貫徹落實、征地移民資金到位、使用和管理情況,組織本級和下級行政監管部門切實加強行政監管,堅持依法辦事,既保證了工程建設順利進行,被拆遷群眾的合法利益也得到了保障,搬得順利、住得舒心、發展有前景。
2.4.2 財務監督
財務管理是東線工程征地、移民工作實施中的重點,規范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率,相關群眾和有關單位既十分關心,也非常敏感。因此,有關部門對征地拆遷和移民安置補償資金在存儲、使用、支付、管理、審計、監督、科目設立等環節均作了具體的管理與監督辦法,對征地拆遷和移民安置補償資金使用情況進行內審,充分發揮財務監督管理作用。
2.4.3 紀檢監察
為工程順利實施,江蘇省省紀委、監察廳派駐南水北調東線江蘇段工程紀檢監察工作組制定《南水北調東線江蘇段工程建設項目監察工作辦法》,對征地移民安置方面的工作提出了具體監督檢查內容、方法和要求,并組織相關市縣紀檢監察機關組建的紀檢監察工作組,加強征地移民資金紀檢監察,保證了工程建設“三個安全”。
3 工作效果
南水北調東線工程(江蘇段),在移民工作中,堅持科學、以人為本,達到工程規劃要求,是各方均能滿意,取得了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