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評報告要求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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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評報告要求

篇1

(一)內部控制自評報告披露評價根據2012年信息服務業上市公司內部控制披露信息統計,自評報告披露情況如表4所示。深市主板、中小企業板和創業板的公司全部披露了自評報告,滬市則有80%的公司進行了披露,尚有20%的公司未披露。滬深兩市123家信息服務業上市公司中,中央國有控股公司均披露了自評報告,地方國有控股公司有近一成的公司沒有披露,非國有控股公司僅有近4%的公司沒有披露。整體而言,信息服務業上市公司內部控制自評報告的披露狀況較好,只有少數企業沒有披露自評報告。

(二)內部控制審計報告披露評價表5列示了2012年信息服務業上市公司未披露內部控制審計報告的統計情況。滬市一半多的公司未披露內控審計報告,深市主板則僅有四成的企業披露了內控審計報告,中小板和創業板公司反而情況略好,為近四成的企業沒有進行披露。中央國有控股企業三成多的企業沒有披露內控審計報告,地方控股和非國有控股的上市公司近四成半的企業沒有披露內部控制審計報告。平均起來,信息服務業上市公司近四成的企業沒有披露內控審計報告。

(三)內部控制報告制度遵循狀況評價根據評價依據,結合表6反映的信息,就內部控制自評報告而言,中央國有控股公司和深市上市公司均按財政部和證監會《關于2012年主板上市公司分類分批實施企業內部控制規范體系的通知》以及深市《關于做好上市公司2012年年度報告工作的通知》要求,進行了披露。未遵循制度要求進行自評報告披露的,是滬市地方國有控股公司,有20%的該類公司沒有進行披露。故信息服務業上市公司內部控制自評報告,對于強制披露的制度遵循來說,整體情況較好,未來需著重監管的環節在滬市地方國有控股公司。究其原因,深市自2007年即強制要求本所上市公司披露內控自評報告,滬市則一直為自愿披露狀態,2011年才按財政部和證監會要求,分期分批強制要求規定范圍內企業披露自評報告[6],由于強制披露時間較早,深市信息服務業上市公司自評報告強制披露的遵循情況要好于滬市上市公司。就內部控制審計報告強制披露的遵循情況看,滬市信息服務業上市公司中,中央國有控股公司40%未予以披露,地方國有控股公司披露狀況要好。與此相反,深市信息服務業上市公司中,內部控制審計報告則是中央控股公司執行較好,地方國有控股公司執行狀況更差。就自愿披露情況看,滬市和深市主板信息服務業非國有控股公司內控審計報告均為八成企業未披露,而深市中小企業板和創業板信息服務業非國有控股公司內控審計報告的披露狀況反而更好。這說明對于深市信息服務業非主板非國有控股的上市公司,因其規模小以及非國有控股的劣勢,更希望利用信號傳遞效應,自愿披露內控審計報告,增強投資者信心。[7]但值得注意的是,深市創業板信息服務業非國有控股上市公司中,有近5%的公司被出具的是非標內控審計報告,說明這類公司披露內控審計報告的意愿強烈,但與財務報告有關的內部控制建設執行情況尚有待加強。

二、內部控制自評報告披露信息評價

(一)評價指標由信息服務業上市公司內部控制自評報告披露狀況表可知,從數量上看,該類公司披露情況較好,僅有滬市20%的公司未進行披露,即123家上市公司中僅5家公司沒有披露。披露質量則需進一步分析評價。財政部會計司2010年曾《企業內部控制規范講解》,構建了84個明細指標構成的內部控制評價核心指標體系,是到目前為止評價規范制定機構的唯一指標體系。[8]但考慮到截至2012年內部控制自評報告的披露,此指標體系不過執行兩個會計年度,且是分類分批執行的,對于信息服務業上市公司而言,按強制披露要求執行此指標體系還是第一年,面對如此龐大的指標體系,要求初次披露的質量即為高水平的,顯然難度較大。所以考慮到上市公司具體的可操作性,根據《企業內部控制規范講解》繼84項指標體系后所給出的內部控制評價報告范例,逐條分解,構建表7中所列示的8類17項指標構成的內部控制自評報告披露內容評價指標體系。另外,范例報告中,納入評價范圍的業務和事項囊括了《企業內部控制應用指引》的18項內容,對這些內容的披露,可以反映出公司內部控制健全性和有效性,因此表7右半部分列示了18項內控自評報告披露業務和事項的評價指標。表7所列的兩部分35項指標即為信息服務業上市公司內部控制自評報告信息披露質量的評價指標體系。

(二)披露內容評價分析信息服務業2012年滬深兩市123家上市公司內部控制自評報告披露信息,去除未披露自評報告的5家滬市上市公司以及星美聯合何時能重置主營業務、恢復持續經營能力不明確,暫時無法按照《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和《企業內部控制配套指引》相關要求進行系統全面內部控制建設,因此去除該公司內部控制自評報告,以剩余117家上市公司內部控制自評報告為評價基礎。對于信息服務業上市公司內部控制自評報告披露內容的17項評價指標,FW3描述納入評價的業務和事項是否存在重大遺漏,報告中未予以描述的賦值為0,明確說明不存在重大遺漏的賦值為1;JL1明確給出內控是否有效的結論,未明確給出是否有效結論的賦值為0,明確給出內控有效的賦值為1;其余15項指標均是未披露賦值為0,披露賦值為1。信息服務業上市公司內控自評報告披露內容如表8所示。對于董事會聲明和內部控制評價工作總體情況的披露,除內部控制目標外,均為滬市和深市主板披露狀況明顯好于中小企業板和創業板,國有控股上市公司的披露情況也明顯好于非國有控股公司;評價依據的披露,差別不是十分明顯,只是中小企業板和地方國有控股信息服務業上市公司披露狀況略好??刂品秶呐?,對于FW1列示前十大主要風險,無論從上市板塊還是從控股股東性質分析,披露狀況均不理想;FW2對于納入評價范圍的單位,滬市以及深市主板和國有控股公司披露狀況更佳;FW3對于納入評價范圍的業務和事項是否存在重大遺漏,除滬市不到一半的公司明確說明不存在重大遺漏之外,其他類型公司均未明確給出結論。評價程序和方法的披露,趨勢較明顯,滬市和深市主板好于中小企業板和創業板,國有控股公司好于非國有控股公司。對于內控缺陷及整改的披露內容,缺陷標準的披露依然是滬市和深市主板好于中小企業板和創業板,國有控股公司好于非國有控股公司,對于一般缺陷和重大缺陷基本都是未予以披露;整改基本情況的披露是中小企業板略差,但是對于具體整改措施的披露,則是中小企業板和創業板好于深市主板,非國有控股公司好于國有控股公司。對于內控是否有效的結論,近八成的上市公司明確說明本公司內控有效。概況起來,信息服務業上市公司內控自評報告內容的披露,總體看是滬市和深市主板公司好于中小企業板和創業板,滬市與深市主板公司相比,則是滬市公司情況略好;國有控股公司好于非國有控股公司,中央國有控股公司和地方國有控股公司則沒有較明顯差異。這說明信息服務業上市公司中的中小企業板、創業板以及非國有控股公司在內部控制自評報告內容的披露上規范性不足。原因可能是這類企業規模較小,完備的內控制度的構建以及自評報告的出具能夠獲得的幫助有限,而實力更強的主板上市公司或國有控股上市公司,能更好地聘請咨詢機構輔助或能夠獲得相關主管部門的幫助或培訓,所以執行效果更好。但是對于具體整改措施的披露,中小企業板和創業板公司略好于主板公司,非國有控股公司略好于國有控股公司,說明這些企業還是有強烈的意愿健全內控制度,向資本市場傳遞正面信息。

(三)評價范圍披露狀況分析信息服務業上市公司內控自評報告披露業務和事項的評價,依然以117家信息服務業上市公司2012年內部控制自評報告為評價基礎。18項評價指標,均是披露賦值為1,未披露賦值為0。從表9反映的信息可以看出,對于X1到X5這類反映公司內控環境事項的披露,組織架構、人力資源和企業文化的披露狀況各類企業均較好,而對于發展戰略和社會責任的披露,則是滬市和深市主板公司好于中小企業板和創業板公司,國有控股公司好于非國有控股公司。X6到X16這些反映企業具體控制活動業務的披露,資金活動、采購業務、資產管理、銷售業務和擔保業務的披露,幾類企業披露情況均較好。研究與開發、工程項目、財務報告、全面預算和合同管理的披露,則是滬市和深市主板好于中小企業板和創業板,國有控股公司好于非國有控股公司。業務外包的披露,各類公司都進行了很少的披露,可能對于信息服務業上市公司而言,不是主要的業務內容。最后兩項反映企業信息傳遞與溝通的指標,深市主板上市公司披露狀況相對略差,其他類型的公司均有所披露。概況而言,信息服務業上市公司內控自評報告對于評價范圍中業務和事項的披露,整體上滬市好于深市。原因可能是深市上市公司執行內控自評報告強制披露較早,且一直按照深交所的披露要求來出具,慣性使然,對于內控基本規范和配套指引的遵循情況,不如較晚執行強制披露但直接按照財政部和證監會要求出具自評報告的滬市上市公司。另外,發展戰略、社會責任、研究與開發、工程項目、財務報告、全面預算和合同管理的披露,明顯是滬市和深市主板好于中小企業板和創業板,國有控股公司好于非國有控股公司,說明對于中小企業、創業企業和非國有控股上市公司,這些方面內控制度的健全和完善,是未來需要重點加強的領域。

(四)評價指標披露狀況評價分析信息服務業上市公司內部控制自評報告,披露內容與披露業務和事項各評價指標,整體披露情況如何?以117家信息服務業上市公司,2012年內控自評報告披露內容和披露業務與事項17項和18項評價指標數據為基礎,應用SPSS20.0進行針對變量的層次聚類,聚類的樹狀結構圖如圖1和圖2所示。對于信息服務業上市公司內部控制自評報告的披露內容,整體來說,披露較好的指標主要集中在描述內部控制目標、評價依據和內部控制是否有效三項指標;披露狀況較差的指標主要集中在描述內控評價范圍、程序和方法以及內控缺陷這三類指標,另外內部控制工作中董事會、監事會、經理層責任以及內部控制評價工作組織領導體制的描述,情況也是如此??梢哉f,除了明確表示公司內控有效的結論披露的較好外,涉及到責任認定,具體評價范圍、程序和方法的說明,主要風險列示,評價范圍是否有重大遺漏的結論,評價方法是否適當的結論,內部控制缺陷及整改的詳細披露,這些較敏感的方面,整體披露狀況并不理想。另一方面,就自評報告中評價范圍涉及業務和事項的披露,狀況較好的指標主要包括組織架構、人力資源、資產管理、資金活動、擔保業務、采購業務、銷售業務、內部信息與傳遞和企業文化;披露狀況較差的指標主要包括發展戰略、社會責任、業務外包、合同管理、工程項目、財務報告、研究與開發、全面預算和信息系統,這些應該是以后信息服務業上市公司內控制度的重點建設領域。

三、主要結論

篇2

一、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報告傳播要素

根據信息傳播原理,信息的傳播過程由四個要素構成,即傳播者、傳播內容、傳播媒介、受傳者。缺少其中的任何一個都無法完成傳播活動。內控自評報告的傳播也存在這四個要素。

(一)傳播者 根據財政部等五部委于2010年的《企業內部控制評價指引》(以下簡稱《評價指引》),內部控制評價是指企業董事會或類似權利機構對內部控制的有效性進行全面評價、形成評價結論、出具評價報告的過程。因此,內控自評報告應該由企業董事會或類似權利機構做出。

(二)傳播內容 《評價指引》第二十二條規定了內部控制評價報告至少應當披露的內容,包括董事會對內部控制報告真實性的聲明等八個項目。同時《評價指引》第二十一條規定了報告應當分內部環境、風險評估、控制活動、信息與溝通和內部監督等要素進行設計。因此,內部控制評價報告應包括上述所有內容。

(三)傳播媒介 證監會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報紙有《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等,指定信息披露網站有巨潮資訊網等。上市公司都能按照規定選擇適當的傳播媒介披露內控自我評價報告。

(四)受傳者 一般而言,上市公司對外披露的信息是公開的,內控自評報告也不例外。所以,內控自評報告的受傳者為社會公眾。另一方面,傳播媒介決定了公眾可以以低成本獲得公司對外披露的內控自評報告,這使所有需要公司內控自評報告的人都能成為受傳者。

通過上述對內控自評報告傳播的分析,可以看出內控信息是否順利地從傳播者傳達到受傳者的關鍵要素是傳播者和傳播內容。是否由適當的傳播者制作內控自評報告關系到其可信度,由公司管理層做出的內控自評報告就如同球員兼裁判給出的得分一樣不能令人信服。而傳播內容則會影響內控自評報告傳遞信息的可利用度,泛泛而談、沒有任何本公司特有內容的報告對于投資者和監管機構而言都沒有太多價值。

二、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報告現狀分析

制造業是上市公司中數量最多、最有代表性的行業,筆者選擇我國A股制造業進行分析并從巨潮資訊網下載內控自評報告和其他相關信息。在2012年1月1日之前上市的1430家公司中,有1112家對外披露了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報告,282家未披露,另外36家是已經退市的公司。從1430家公司中隨機抽取200家,有158家對外披露了內控自評報告,35家未披露(全部來自滬市主板,其中32家單獨披露了《內部控制規范實施工作方案》說明公司的內部控制還在建設中,1家公司在年報中披露了其內控仍在建設中,2家未查到未披露內控自評報告的原因),7家已退市。針對上述對外披露了內控自評報告的158家公司,筆者首先分析內控自評報告的披露者和內容,其中內容分為《評價指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八個項目和內部控制五要素兩方面;然后將樣本按照上市板塊進行分類,分為深市主板、中小板、創業板和滬市主板四組,進行橫向比較分析。

(一)內控自評報告的披露者 內控自評報告的署名即是報告的披露者,需要對報告的真實性承擔責任。通過對158份自評報告的署名進行統計(見表1),可知,審計部由于只是審計委員會下屬的一個部門,級別較低,不能代表整個董事會對內控自我評價報告的認可;而署名為公司名稱則沒有指明由公司哪個機構出具內控自我評價報告;報告也不可能由董事長一個人負責。因此,署名為公司董事會、董事長簽名和公司董事會以及公司董事會審計委員會這三類署名符合《評價指引》的要求,占73.42%;而署名為審計部、董事長簽名和公司名稱、公司名稱以及無署名這四類是不符合要求的,占26.58%。由此可見,并不是所有上市公司都已明確由公司內哪個機構負責內部控制的評價工作并出具內控自我評價報告,而這對于報告的可信度是至關重要的。

(二)《評價指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八個項目 《評價指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內控自評報告中至少應當披露的八個項目分別為:董事會對內部控制報告真實性的聲明;內部控制評價工作的總體情況;內部控制評價的依據;內部控制評價的范圍;內部控制評價的程序和方法;內部控制缺陷及其認定情況;內部控制缺陷的整改情況及重大缺陷擬采取的整改措施;內部控制有效性的結論。通過對158家上市公司內控自評報告的內容進行統計,董事會聲明、內部控制評價的依據、范圍、程序和方法以及有效性的結論比較明確,有披露的公司都會以單獨列示的方式說明;而內部控制評價工作的總體情況、內部控制缺陷及其認定情況和整改情況則并非有所披露的公司都是單獨列示的。在統計過程中,對有所提及后三項的都算作有披露,而不是僅針對單獨列示才算披露。統計結果如表2所示。從表2可以看出,在內控自評報告中,多數公司都披露了評價工作總體情況和內部控制有效性的結論;而評價的依據、范圍、程序和方法則較少有公司披露。因此,作為公司的外部信息需求者,要想僅憑內控自評報告全面地了解公司內部控制評價工作如何開展是有難度的。另一方面,更加細化的數據同樣值得關注。在上述87家提及內部控制缺陷及其認定情況的公司中,僅有40家說明了具體的內控缺陷;107家提及內部控制缺陷的整改情況及重大缺陷擬采取的整改措施的公司中,僅36家說明了當年的整改情況,還有94家寫的是未來擬采取的整改措施。這說明愿意公開披露自身內控缺陷和為完善內控而采取的措施的公司仍是少數。

(三)內部控制五要素 內部控制五要素能全面地概括企業內部控制制度的設計情況和執行情況,是內控自我評價具體化的對象。筆者對五要素的披露進行統計,統計的標準也是有所提及即算作進行了披露,而不是是否單獨列示五要素的情況。統計結果如表3所示。

從表3可以看出,超過60%的公司對內部控制五要素都有所提及。但相對而言,提及控制活動的公司較多,達到了91.14%,而提及風險評估和信息與溝通的公司較少。公司對于不同要素的理解程度和重視程度是不一樣的。大部分公司會重點說明控制活動。同時,控制活動的內容較為統一,通常包括關聯交易、對外擔保、重大投資、信息披露等重大事項的內部控制和不相容職務分離、授權審批、會計系統、資產接觸與記錄使用、預算控制等日常行為的內部控制。對于控制環境,不同的公司披露的詳細程度不同。超過90%的公司提及了治理結構與內控制度,同時有89.87%的公司提到了內部審計部。但是能清楚地說明內控工作在不同的組織機構之間如何分工的較少:僅有59.49%的公司提及了內審部的獨立性,說明內審部直接對董事會負責。能詳細說明發展戰略、人力資源、社會責任和企業文化的則更少,約為42.41%。然而,風險評估、信息與溝通和監督三個要素往往只是點到為止,不夠具體和詳細。這三個要素的內容也較為散亂。在風險評估中,既有公司說明如何進行風險評估,如采用定期評估還是不定期評估,由哪個機構執行風險評估等,也有公司直接在此部分列出了公司面臨的風險,如產品風險、市場風險等。信息與溝通和監督兩個要素也存在類似現象。散亂的內容降低了不同公司的內控自評報告之間的可比性,降低了報告的利用價值。

(四)按上市板塊進行分類的橫向比較 將158家公司分為深市主板、中小板、創業板和滬市主板四組進行上述三項統計,結果如表4、表5、表6所示。

從總體上看,表4、表5和表6并沒有反映出在內控自評報告中披露的內容因上市板塊的不同有明顯區別:從《評價指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八個項目的披露上看,深市主板和滬市主板略好于中小板和創業板;但從內部控制五要素的披露上看,中小板和創業板又略好于深市主板和滬市主板。具體而言,分上市板塊進行分析可發現以下幾個問題:(1)滬市主板的公司披露內控自評報告的自愿性較差。被隨機抽樣抽中但沒有披露內控自評報告的35家上市公司全部來自滬市主板,這能看出滬市主板披露報告的自愿性較差。而統計數據顯示滬市主板中的公司在披露內控自評報告時多會寫明董事會對內部控制報告真實性的聲明。這可以作為解釋其自愿性較差的一個原因,即滬市主板公司的董事會更深刻地認識到披露了報告就應該為其真實性作保證,為了自身承擔更少的責任,那么在沒有強制規定需要披露之時還是不披露為好。同時,在滬市主板公司的報告署名上,符合規定的比例也較另三個板塊低,這也可能是上市公司董事會為減輕自身責任而采取的手段之一。(2)中小板和創業板的公司在內控評價工作不合規范的可能性較主板更大。較少披露內控評價工作的依據、范圍、程序和方法是普遍存在的問題。但從表5可以看出,在中小板和創業板中披露這三個項目的比例明顯低于主板。因此,外部信息需求者無從知曉中小板和創業板中的公司如何評價內部控制的可能性更大,更無法保證公司的內控評價全面、合理、有序地開展。(3)深市主板的公司對除控制活動以外的四個要素重視程度不夠。從表6可以看出,深市主板對內部控制活動披露的比例高于90%,但對于其他四個要素的披露均低于50%,差距較大。但這種情況沒有出現在其他三個板塊中:披露控制活動的比例最高,但與其他要素的差距不是很大;沒有任何一個要素的披露比例低于50%。通過橫向比較可以看出深市主板公司對控制環境、風險評估、信息與溝通和內部監督四個要素的披露不足,反映出在實際內部控制評價工作中對四個要素的重視程度不夠。

三、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報告披露建議

針對我國上市公司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報告的披露現狀,可從以下幾個方面加以改進:

(一)重視內控自評報告披露 無論是內控自評報告的披露自愿性較差還是報告不符合規范的要求,反映出的根本問題是上市公司還沒有認識到內部控制的重要性和內部控制自我評價的重要性。我國內部控制在企業中的發展多是在強制性規范的作用下形成的,而不是企業自發形成的。雖然目前關于內部控制的文獻很多,但在實踐中,內部控制制度設計合理和執行有效而使公司有良好發展的案例和反面案例并沒有深入人心。部分公司對待內控自我評價報告的態度消極,將其看作是不得不提交的報告而不是落實內控自我評價之后形成的結果。只有通過案例教育等手段,讓公司真真切切地體會到內控的重要性,才能將公司對待內控自我評價的態度由消極轉為積極,讓自評報告從強制性披露轉為監管下的自愿性披露。內控自評報告是一份反映公司內部控制制度設計和執行情況的報告。如果公司對內部控制知識有深刻的理解,那么無論是自評報告的署名還是是否應該披露某些內容等問題都能迎刃而解。但不同公司內控自評報告的質量參差不齊,可見部分公司并沒有掌握內控知識并認真執行相關規范,以至于撰寫報告時無話可說或是只能“借鑒”其他公司的報告。

(二)加強政府監管 政府除了制定相關規范外,還要鼓勵公司詳細披露自身的內控及其評價情況:對內控及其評價工作做得到位的公司予以獎勵,同時對應付了事的公司進行處罰。然而在現有的規定中,仍存在不合理之處:《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考核辦法(2011年修訂)》第十八條規定:公司披露的年度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報告顯示最近一個會計年度內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的,其信息披露工作考核結果評為C。筆者認為作為監管機構的深交所不應把內控自評報告中是否披露重大缺陷作為考核標準。這樣的規定只會讓公司消極對待發現的重大缺陷,而不是披露它并完善自身內部控制,同時可能導致公司為了獲得較好的信息披露工作考核評級而隱瞞已發現的內控重大缺陷。深交所應該將信息披露是否符合公司實際情況作為考核標準,如已發現重大缺陷卻將其描述為一般缺陷的公司考評結果為C。

(三)規范內控自評報告內容 目前,上市公司較少有能將《評價指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八個項目和第二十一條規定的五要素同時清楚地披露在一份報告中的,更不用說在不同公司之間進行對比了。因此,統一內控自評報告的內容框架意義重大。筆者認為,《評價指引》第二十二條是針對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工作的;而第二十一條是針對內部控制的基本情況的,是內控自評工作的對象,可以單獨作為一個項目融入到自評報告中。因此,內控自評報告可以由以下九個部分組成:(1)董事會對內部控制報告真實性的聲明:包括董事會對內控自評報告承擔的責任等;(2)內部控制評價工作的總體情況:包括內控評價工作執行的時間、評價針對的期間、執行者、是否聘請中介機構等;(3)內部控制評價的依據:包括法律法規和企業內部規章制度;(4)內部控制評價的范圍;(5)內部控制評價的程序和方法;(6)內部控制基本情況:包括內控環境、風險評估、控制活動、信息與溝通、內部監督五個要素。其中內控環境包括組織架構、發展戰略、人力資源、社會責任和企業文化等;控制活動包括重大事項的控制和日常事項的控制。風險評估、信息與溝通和內部監督應說明公司如何保證面臨的風險均被識別、內外部信息及時、準確地被傳遞到適當的人員和內控缺陷均及時被發現并采取適當的整改措施;(7)內部控制缺陷及其認定情況:包括公司內控缺陷認定標準和認定結果;(8)內部控制缺陷的整改情況及重大缺陷擬采取的整改措施:包括在評價期間已采取的措施和未來準備采取的措施;(9)內部控制有效性的結論:包括董事會對內控有效性的認定;如未單獨披露監事會和獨立董事對內控有效性的意見,也應在此部分一同披露。

參考文獻:

篇3

【關鍵詞】 內部控制; 自評報告; 制約因素; 層次分析法

2001年,連續發生的“安然”、“世通”等一系列財務欺詐案件,對國際資本市場造成了嚴重沖擊,美國國會遂于2002年7月通過并出臺了《薩班斯―奧克斯法案》(以下簡稱SOX法案)。SOX法案第404條款是該法案的核心條款之一,它規定公眾公司必須出具內部控制自評報告。SOX法案的頒布標志著內部控制信息強制披露時代的到來。至此,我國先后出臺了《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內部控制指引》、《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內部控制指引》、《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等相關法律法規,要求上市公司披露內部控制自評報告,并且逐步成為上市公司的法定責任。本文在總結前人研究的基礎上,通過文獻檢索法,總結出制約內部控制自評報告披露的基本因素,并在此基礎上采用層次分析法對其相對重要性進行分析,指出影響上市公司內部控制情況披露的重要因素,為監管部門提供有用信息,使之有的放矢,加強監管,促使我國內部控制制度的整體建設。

一、內部控制自我評估報告的定義

內部控制自我評估(internal control self-assessment,CSA)是內部控制評價方法的新突破,體現了內部控制評價的新觀念。根據國際內部審計協會的定義:內部控制自我評價是由內部審計人員與被審計單位管理人員共同組成一個評價小組,管理人員在內部審計人員的幫助下,對本部門內部控制的恰當性和有效性進行評價,然后根據評價和集體討論提出改進建議并出具評價報告,交由管理者實施①。我國《內部審計具體準則第21號》指出,內部控制自我評估,是指由對內部控制的制定與執行負有責任的組織相關管理人員對內部控制進行評價的過程。內部審計人員可以應用控制自我評估法來協助內部控制的審查和評價②。鑒于此,筆者認為,內部控制自評報告是指公司為監管公司整體運營情況和內部控制執行情況,及時發現并糾正管理失誤而按一定標準進行的一個系統的、連續的、循環的內部測試而形成的書面報告。

內部控制自評報告的披露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它可以強化公司內部控制,減少信息的不對稱性,提高披露信息質量和審計報告的可靠性等,從而提高市場的有效性,降低公司的融資成本。很多學者對內部控制都進行了不同層面的研究,本文借《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強制要求披露內部控制自評報告之機,研究披露的制約因素。

二、內部控制自評報告披露的制約因素

查閱文獻,一方面可以增強對擬研究問題的認識,為即將開始的研究工作奠定良好的理論基礎;另一方面,將研究的問題置于一定地理論背景之下,說明其學術意義。本文即根據既有經驗研究的成果,通過文獻檢索法,總結出制約內部控制自評報告披露的因素大致可以分為四個構面,十三個指標,具體闡述如下:

(一)結構變量

1.公司規模

委托―理論認為,企業是一系列契約的聯合體,公司所有者與經營者之間存在的委托關系,使得受托人在自身利益與公司利益發生沖突時候,往往選擇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而不顧公司利益,從而產生成本。公司規模越大,其成本越高。此時,公司經營者會選擇主動披露公司內部控制信息,來提高市場和投資者信心,降低成本(Eng et al.,2003;Bronson et al.,2006;方紅星等,2009)。此外,相對小公司而言,大公司擁有更完善的管理信息系統,處理信息的成本更低,因此,他們越愿意披露內部控制信息。

2.獨立董事比例

獨立董事是獨立于公司股東且不在公司任職,他們與公司或公司管理者沒有重要的業務聯系或專業聯系,對公司實務做出獨立判斷。2001年8月,中國證監會《關于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的通知,要求上市公司在2002年6月30日前董事會中應當至少包括兩名獨立董事,在2003年6月30日前董事會中至少應當包括三分之一的獨立董事。獨立董事制度的推行,對優化董事會內部結構,防止關聯交易起到了一定的作用。方紅星等(2009)研究指出上市公司是否自愿披露內部控制信息與獨立董事比例顯著正相關。

3.財務杠桿

《實證會計理論》的債務契約假設指出:假定其他條件保持不變,企業的負債權益比率愈高,企業的經理人員便愈可能選擇可將報告盈利從未來期間轉移至當期的會計程序(瓦茨、齊默爾曼,2006)。為了使所有者和投資者等認可管理層的選擇,他們更愿意披露更多的信息來對會計程序選擇作出解釋。Eng et al.(2003)、Doyle et al.(2007)、林斌等(2009)研究表明,財務杠桿越高的公司越不愿意披露內部控制信息。

4.股權分散度

理論認為,隨著所有權與經營權的分離,股權越分散,股東和管理層之間的沖突就越大,潛在的問題就越嚴重,這時就需要通過大股東對管理層的監督和控制等途徑來解決。Jensen & Meckling(1976)指出大股東的利益與公司經營業績緊密掛鉤,因此大股東具備限制管理層犧牲股東利益、增加在職消費等行為的經濟動機及能力。為了降低成本,管理層將在年報中披露更多的信息。

(二)業績變量

1.盈利能力

信息不對稱理論和信號傳遞理論認為,在交易過程中,交易雙方存在明顯的信息不對稱現象,從而可能產生逆向選擇。具有高品質和優秀管理能力的公司更傾向于披露更多的信息,把好的信息傳遞給投資者,以使自身有別于低劣的公司,從而獲得更多投資者的青睞,并最終體現為公司價值的增加。Miller(2002)提出當上市公司預期將有好的經營收益時,信息披露將更加頻繁。具體而言,內部控制完善的公司,盈利能力越強,越愿意披露內部控制信息(Bronson et al.,2006;張宗新等,2005;方紅星等,2009)。

2.公司成長性

一般而言,快速成長的公司擁有較好的業績,它們擁有先進的技術、長遠的公司發展戰略和充足的人力資源儲備,并有足夠的資金投入到內部控制中。由于傳統的信息披露方式(公司財務呈報)不能有效地把公司內部控制信息傳遞給市場和投資者,因此,成長性好的公司為了獲得較低的融資成本,使公司獲得高速增長,他們更愿意披露內部控制信息(Bronson et al.,2006;林斌等,2009)。而Doyle et al.(2007)卻得出了與此相反的結論。

3.公司流動性

公司的流動性是衡量公司短期償債經營能力的一個重要指標,流動性好說明公司財務壓力小,公司能更大程度地進行內部控制,提高公司經營效率。Cooke(1989)認為財務狀況良好的公司,流動比率越大,流動性越好,與財務狀況惡劣的公司相比,他們更愿意披露內部控制信息,以顯示其資金的安全性,吸引更多的投資者,降低融資成本。

(三)外部監管

1.國家法律

美國《1934年證券交易法》就鼓勵公司自愿披露內部控制報告;2002年通過并出臺的SOX法案強制要求公司披露內部控制自評報告。我國港臺地區采用國際會計準則也強制要求披露內部控制自評報告,使得市場更透明化,有利于保護中小投資者利益。可見,法律法規更健全的國家和地區,公司經營治理更加合理化,公司更愿意披露內部控制信息,向市場傳達好的信號。

2.外部監事比例

從公司治理和內部控制的關系上看,學者們普遍認為公司治理是內部控制的重要環節之一,公司治理情況對公司信息披露存在一定的影響。Ho & Wong(2001)對香港上市公司的一些治理指標進行分析發現,公司設立監事會與公司內部控制信息披露具有顯著正相關關系;Anderson et al.(2004)發現監事會和董事會是影響財務信息披露真實性的重要因素等。

3.外國投資者持股比例

在歐美等發達國家,法律法規制度和內部控制機制都很完善,投資者潛意識中就形成了加強公司內部控制的思想,內部控制信息的披露能改善公司形象,提高市場信心。Kawanishi & Takeda(2009)基于日本市場的研究發現,外國投資者持股比例高能緩和市場的波動,他們認為可能是由于外國投資者要求披露更多的信息和更好的公司業績。

(四)市場因素

1.會計師事務所的權威性

由于大型會計師事務所具有更高的信譽,他們為了維持自身的這種信譽會嚴格按照會計法規進行審計,降低審計風險。如果上市公司是由“四大”或排名靠前的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審計,他們提供的結論更具可靠性和真實性,上市公司更愿意披露自己的內部控制報告(方紅星等,2009);會計師事務所變更越頻繁的公司越不愿意披露內部控制信息(Ashbaugh-Skaife et al.,2006)。

2.審計意見類型

審計意見是會計師對公司財務報表是否真實、公允、可靠地反映公司營運情況作出的論斷性判定。只有當公司財務報表真實、公允、可靠地反映了公司的實際情況,才會發表標準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因此,外部審計出具了標準無保留意見的上市公司有較強的動機披露內部控制信息(方紅星、孫,2007)。

3.公司是否海外交叉上市

根據委托―理論,由于公司所有權與經營權的分離,海內外交叉上市的公司需要更高的成本,因此他們更愿意披露更多的信息來降低成本。張宗新等(2005)根據經濟主體行為最優化理論進行實證檢驗的結果也表明同時海內外交叉上市的中國公司,更傾向于披露內部控制信息。部分原因是由于國外強制要求披露了更多的內部控制信息,在國內披露這些信息幾乎不會增加企業的成本。

三、運用AHP分析內部控制自評報告披露的制約因素

層次分析法(Analytic Hierarchy Process,AHP)是美國運籌學家T.L.Saaty教授于20世紀70年代初期提出的一種簡便、靈活而又實用的多準則決策方法。AHP要求決策者對每個標準的相對重要性作出決策,并利用每個標準作出判定其對每種決策方案的偏好程度。在應用AHP時,根據分析系統中各個因素的相互關系、邏輯歸屬以及重要性,進行分層排列,構成一個自上而下的階梯層次結構。

因此,根據前面的分析和AHP的要求,畫出內部控制自我評估報告披露制約因素的結構層次如圖1。

在厘清內部控制自評報告披露的制約因素后,筆者向9位中高層經理及學者發出問卷,通過調查,建立相關判斷矩陣。限于篇幅限制,判斷矩陣暫不列出。

本文借助Excel2007進行數據處理,先分別利用AHP求出每一位專家所賦予的權重,然后將所有專家的權重值平均,即求得每個因素的權重,并都通過一致性檢驗,得出最終的權重表如表1所示。

通過列表可以看出,從總體來說,結構變量的影響權重為38.5%,業績變量的影響權重為36.0%,外部監管的影響權重為16.8%,市場因素的影響權重為8.7%??梢姡Y構變量和業績變量是制約內部控制自評報告披露的兩個主要方面。

綜合來說,制約內部控制自評報告披露的最重要的四個因素為:盈利能力占18.9%,公司規模占13.6%,財務杠桿占13.3%,公司成長性占11.4%。也就是說,盈利能力越強,公司規模越大,財務杠桿越小,成長性越快的公司,越愿意披露內部控制自評報告。特別是公司的盈利能力所占的權重最大,這更進一步說明公司的發展需要更多的資金支持,此時,公司也有更多的資金可以投入到內部控制。

此外,筆者還發現,從單個指標層來說國家法律、外部監事比例、會計師事務所的權威性和審計意見類型四個指標也相對比較重要,但是綜合來看它們的權重卻很低,這也從側面反映了我國法律監管的不力。

四、研究結論與政策建議

對我國上市公司內部控制自評報告制約因素的調查分析的結論是:我國上市公司內部控制自評報告的披露受到多

方面因素的制約,從總體上來說結構變量和業績變量是主要的兩個方面。具體表現為,盈利能力越強,公司規模越大,公司財務狀況越好,成長性越快的公司,更傾向于披露內部控制自評報告。此時,公司有足夠的能力承受由于內部控制帶來的額外費用,同時,可以增強公司的透明化程度,減少信息不對稱,從而減少公司的成本和融資成本,提高市場的有效性。此外,從上面的分析還可以看出,會計師事務所的權威性和審計意見的類型并沒有表現出潛意識上的重要性,也間接說明了我國法律監管的不利。

對此,本文提出如下建議:

第一,由于受多方面因素的制約,公司在制定信息披露細則時,應落實披露責任主體,形成一個如“會計師事務所審核――董事會披露――監事會監督”的良好制度環境,保證信息的準確、完整,促進公司良性發展,提高市場有效性。

第二,統一會計師事務所的鑒證標準,強制要求上市公司披露鑒證報告。當前中國證券市場上存在著某種程度的“誠信”危機,上市公司披露虛假信息的行為大量存在。強制披露鑒證報告能有效遏制這種行為,提高信息的可靠性。

第三,建立完善的披露制度,統一規范內部控制自評報告披露的具體內容和格式,防止公司流于形式地披露不重要的問題,而避開披露存在的實質性問題,提高報告信息的質量和可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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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Hiroyasu Kawanishi,and Fumiko Takeda.Market Reactions to the Disclosure of Internal Control Weaknesses under the Japanese Sarbanes-Oxley Act of 2006.Working Paper,2009.

篇4

從近年來綜合督導評估實際情況來看,督導自評工作還存在諸多不完善因素。一是從校長到廣大教師,對自評工作的重要作用認識不到位。許多教師甚至校長把督導自評當成普通的工作總結或是對學校過程管理資料的整理,沒有上升到學校自主發展、自我完善、自我提高的高度去認識督導自評工作。一些校長還仍然認為督導自評是政府教育行政監督工作的產物,因此,對于學校來說,還存在明顯的被動性。二是督導自評工作方式單一,主要是學校行政的內部自評,教師、學生、家庭和社區的參與度不夠,參與意識不強。三是對學校發展過程中的成績與問題歸納總結不深入。成績和問題只看到表面,看不到深層;只看到眼前,看不到長遠;只看到偶然因素,看不到必然規律。通過督導自評沒有形成質量較高、內涵豐富的自評報告。四是沒有建立自評長效機制。自評工作存在畏難情緒,綜合督導評估結束后,自評工作也就隨之結束,沒有將自評當成提升學校健康發展、教師專業發展、學生全面發展的一種必要手段長期堅持下去。

為了提高學校對督導自評工作的深刻認識,充分調動學校參與督導評估的積極性,有利于學校的自我診斷、自我整改和自我完善,學校督導自評工作應該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精心組織,充分準備,籌劃好自評工作

一是要成立組織領導機構,明確工作分工。督導自評是一項內容龐雜、任務繁重的工作,單靠校長一人或班子成員很難開展具體工作,所以,學校要事先成立一個強有力的組織領導機構,負責督導自評工作的籌劃、指導、督促、檢查和總結,以校長為組長,各部門負責人、教師代表、家長代表、學生代表組成督導自評領導小組。二是要制定詳細的自評工作計劃,安排合理的日程,明確自評任務。領導小組成員要明確自評工作的目的,是為了學校健康持續發展,是為了學校自我診斷和自我完善,而不是應付督導室的督導評估。從這個目的出發,制定學校自評工作計劃,明確“全面總結近三年辦學成績與經驗、問題與挑戰,理清辦學思路,明確發展方向,整體推動學校的內涵發展與自主發展”的工作目標,做好任務部署。三是開展好領導小組成員的業務培訓。領導小組成員對督導評估方案可能一知半解,理解得不全面、不透徹,如果是這樣,就很難開展督導自評工作。學校要通過自學、討論、集中講座等形式對領導小組成員進行督導自評業務培訓,掌握開展自評工作的相應知識和技能。逐條解讀三級指標的深刻內涵,不能僅僅停留在字面的解釋上。

廣泛動員,統一思想,發動好自評工作

做好督導自評工作的重點是教師,提高學校辦學質量的關鍵也是教師,校長要清醒地意識到這一點,通過督導自評工作,使廣大教師深刻認識教育督導工作的重大意義,引導教師對照督導方案進行自律、自省、自學和自我完善。學校可以邀請專家或主管部門工作人員作督導專題輔導報告,認真學習、掌握督導自評的目的、意義、工作程序和基本要求,動員全體教職工積極參與督導自評過程,在自評中錘煉思想,在自評中轉變觀念,在自評中改進教法,在自評中完善提高。召開家長、社區代表座談會,做好廣泛宣傳和積極動員,使廣大家長明白,自己有權利和義務為學校的健康發展貢獻力量,積極參與督導自評活動,從中學習成功的教育方法,了解孩子的成長需求。學校要安排好自評前的調研工作,就學校發展前景、辦學理念、教師專業發展、師德師風、學生成長等方面進行問卷調查,廣泛聽取學校和社會各層面人員的意見和建議,促進督導自評工作更有目的性和方向性。

客觀公正,準確真實,處理好自評信息

信息采集是督導自評的基礎性工作,也是形成準確的自評結論的重要依據。信息采集的主要途徑有:學校的各項文本檔案資料、影音資料、現有的各種設施設備、教師、學生和家長、社區群眾的評價、上級主管部門的通報、教師的工作學習狀態和學生的成長狀況等。有些是顯性的,有的是隱性的,有的是直接可以說明問題的,有的是要通過分析處理才能用為佐證的。信息采集的方法主要有:第一,測算:如C41“學業提高”三級指標“上年度初中學生學業水平檢測優秀、良好、合格分別達到60%、80%、95%以上”,查閱學生成績冊進行計算就可以得出自評結論。第二,印證:就是根據檔案或事實對三級指標達標情況進行評判。如C10“課程課時”三級指標“按新課程方案要求開齊課程,開足課時”,查閱學校課程安排表,或調查實際授課情況,就可以得出學校課程是不是全部開足開齊。第三,分析:就是以檔案或事實為依據,對零散的、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的表象進行合理地歸納,得出自評結論。如C42“學習能力”三級指標“能運用科學的學習方式提高學習成績”,“科學的學習方式”要通過認真地觀察、訪問、測試等方法才能獲得,還需要各科任教師、班主任的密切配合才能準確掌握。第四,調查:要通過座談、發放問卷等方式,了解各級組織和教師、家長、學生、群眾等社會各方面人員對學校工作的意見和評價。如C52“社會聲譽”三級指標“社區、家長滿意度在80%以上”,就要通過調查走訪才能得出具體的滿意度。第五,綜合:信息獲取的方法不能單一進行,許多三級指標需要將以上方法綜合運用,相互補充,才能得出完整、全面、準確、客觀的自評結論。

認真分析,提煉概括,總結好自評工作

一是要召開三個層次的總結會。第一個層次是分專項小組召開自評總結會,對每條三級指標賦予相應的分值,形成專項自評意見,并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整改意見和建議。第二個層次是自評工作的全面總結。召開各專項組組長會議,對各小組的自評結果及賦分進行匯總,形成對學校工作的整體評價和賦分,準確提煉學校的辦學特色和成績,深刻分析學校發展面臨的困難和問題,研究制定整改意見和學校發展的短期規劃。第三個層次是召開全體教師會議,通報自評工作開展情況及自評結論,討論進行修改。

二是要認真撰寫好兩個文本。一個文本是專項小組自評報告。通過具體事例和數字說明專項工作成績和存在的問題,提出合理的整改建議,準確填寫《學?;厩闆r統計表》和《督導指標自評表》。第二個文本是督導自評工作報告。自評報告的撰寫要注意以下幾點:第一,突出準確性。成績不遺漏,問題不回避,用事實說話,真實反映學校的工作實況,避免高談闊論。列舉的事例和數字要真實準確,具體翔實。第二,突出全面性。從格式上講,應包括基本概況、主要成績及經驗、存在問題和困難、今后奮斗方向和整改措施等內容。從內容上講,凡是方案中涉及的指標要全部進行總結匯報,對學校存在的一些特殊情況、個別現象也要進行補充說明。自評報告要體現學校自評小組的集體智慧,避免執筆人的個人思想意志取代集體決議。第三,突出概括性。對52個三級指標的內容進行提煉概括,歸類匯報,條塊結合,形成網絡,使人對學校整體工作有清晰的認識和評價。第四,避免空洞。自評報告要有明確的觀點和結論,還要有大量的具體事例作為補充和佐證,避免言之無物。對學校的重點工作和亮點工作,要詳細說明具體做法和經驗,對存在的問題和困難,要準確說明現狀。真實填寫《自評結論量化表》和《自評工作小結表》。

篇5

學校創建46年來,本科教學已經形成了一個較為完善的體系,辦學傳統和特色日益凸現;專業結構和布局,人才培養方案,教學計劃,師資隊伍整體結構,專業建設與教學改革,實驗與實踐環節管理,質量控制與信息反饋,教學管理與運行機制等等日益得到社會的公認,并為社會發展和科學進步作出了貢獻。近年來,在211工程,世行貸款和985工程的支持下,軟硬件條件得到進一步改善,學校的社會聲譽越來越高,影響日益增強。然而,隨著社會的飛速發展與科學進步,對高等教育人才培養質量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抓好本科教學成為提高整個高等教育質量的重點和關鍵。對照教育部本科教學工作水平評估指標體系,我們在辦學過程中,在以下方面還存在一定的問題,需要認真加以改進:

學校的辦學指導思想還要進一步明確;教學的中心地位,教學改革的核心地位,教學建設的優先地位和本科教學的基礎地位還要進一步落實;學生占有的教學資源某些部分還不足;課程教學和教材資源數量不足;教學過程的信息化及規范管理有待進一步完善;教學質量監控與保障體系尚未真正建立;教師(特別青年教師)的教學水平和教學能力有待進一步提高;本科教學整體上的特色和亮點還有待于進一步升華和凝煉。

二,總體時間安排:(初步以11年11月專家進校評估設計)

1。7月-9月

⑴根據教育部文件精神,細化,分解指標體系,形成本校的本科教學評估任務分解表,建設任務書,院級評估工作指南,和院級評估指標體系和總體;

⑵成立學校評估領導機構及學院一級評建辦公機構;

⑶開始啟動專業教學評估工作;

⑷學校相關的主要職能部門開展學習動員,調查研究,資料整理,查漏補缺和校內外經驗交流工作;

⑸加強常規教學檢查,軟硬件補充和指導工作。

2。10月-12月

⑴初步完成專業教學評估的自評自建工作;

⑵組織校內外專家分步驟開展對專業評估的檢查和驗收;

⑶為院級評估初評匯集資料,并開展整改,促建工作;

⑷相關職能部門完成材料的初步收集工作。

3。11年1月-3月

⑴各學院開展院級評估,形成院級自評依據和自評報告初稿;

⑵加強交叉巡回檢查和整改,完善各類軟硬件設施;

⑶再次校內外組織專家檢查和驗收,針對問題進一步整改。

4。11年4月-5月

⑴根據當年學校基本狀態數據,核實,修訂,補充,完善各類材料數據;

⑵完成院級自評依據和自評報告全部材料;

⑶完成機關職能部門全部相關材料;

⑷提煉學校的本科教學特色鮮明項目和亮點建設項目。

5。11年6月-8月

⑴匯總各單位自評報告及材料,初步形成學校的自評依據和自評報告;

⑵完成校長匯報提綱(包括文字,光盤材料)和特色報告;

⑶進一步完善向專家提供的相關資料和備查資料;

⑷配合教育部開展進校前的調研工作;

6。11年9月-11月

⑴進入倒計時階段,學校利用多種形式組織全校師生員工對本次教學評估工作的意義,指標體系進行一次廣泛的再學習和宣傳;

⑵完成學校的自評報告,自評依據,校長匯報提綱并向教育部,省教育廳和中國科學院匯報;

⑶全面落實專家進校后若干事宜和物質,人員到位情況。

篇6

機場自1991年通航以來,安全平穩運行了22年。隨著航站發展,機場運行安全要求不斷提高,航站在安全基礎、安全意識和安全行為等方面得到了穩步健康的發展,安全管理模式實現了從被動到主動、從事后到事前、從經驗到科學的轉變。根據《民用機場運行安全管理規定》要求,決定開展2011年度機場運行安全狀況評估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估依據

根據《民用機場運行安全管理規定》第12條,機場管理機構應當每年對機場的運行安全狀況組織一次評估。

二、評估目的

通過對機場管理機構和各保障部門一年來履行職責以及設施設備的狀況進行評估,總結經驗,查找不足,消除隱患,不斷完善機場各種運行手冊以及操作規范標準,推進機場安全管理體系建設,提升機場安全管理水平,確保機場運行持續安全、有序、正常。

三、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運行安全狀況評估工作的組織和領導,成立機場運行安全狀況評估工作領導小組,統籌指導2011年度機場運行安全狀況評估工作。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安全監察室,負責本年度機場運行安全狀況評估的組織和協調,貫徹落實領導小組的指示精神,召集評估工作會議,收集匯總評估資料,完成運行安全狀況評估報告編寫。辦公室主任由金紅衛同志兼任,趙鎮榮、周項兵為辦公室成員。

四、實施步驟

2011年度機場運行安全狀況評估工作分為部門自查自評、航站檢查整改、總結評估、跟蹤監督四個階段進行。

1.部門自查自評階段(11月20日-11月30日)各部門結合部門工作情況,組織自查自糾自評活動,對部門工作逐項進行排查,內容包括一年來部門履行職責情況、設施設備的狀況、運行保障中的經驗教訓,安全管理中的創新和不足。對自查中發現的安全隱患和薄弱環節進行整改,對自身不能整改的問題,報航站安監室匯總。各部門自查自糾情況有臺帳記錄,并形成部門自評報告報安監室。

2.航站檢查整改階段(12月1日-12月10日)機場運行安全狀況評估領導小組,在各部門自查自糾自評的基礎上,開展機場運行安全狀況評估前的安全大檢查,內容包括各部門自查自糾自評活動開展情況,運行保障中執行標準規范的情況,一年來安全責任制落實情況,安全臺帳記錄情況等,并針對存在的安全隱患和薄弱環節,下發整改通知書,制定整改計劃,限期整改。

3.總結評估階段(12月11日-12月20日)機場運行安全狀況評估領導小組組織對各部門自查自糾自評情況、各部門履行職責情況、設施設備狀況等一年來的工作進行總評,并編寫“機場運行安全狀況評估報告”,按要求將評估報告上報民航監管局,反饋給各部門及駐場單位。

4.跟蹤監督階段(12月21日-2012年)航站安監室針對機場運行安全狀況評估中發現的安全隱患,薄弱環節,進行跟蹤監督檢查,確保發現的隱患全部整改到位。

五、工作要求

1.加強領導,思想到位。機場運行安全狀況評估工作是一項嚴肅的工作,事關機場安全生產工作的大局,各部門必須高度重視,認真對待,精心組織實施,扎實做好2011年度機場運行安全狀況評估工作。

篇7

一、加強領導,明確職責。各鄉鎮、街道要切實加強對自查自評工作的領導,成立組織機構,健全工作制度。要高度重視,認真學習領會政文文精神,嚴格按照鄉鎮(街道)的職責要求和評估標準開展自查自評工作。自評所提供的材料必須真實可信,評估參照《市區鄉鎮、街道黨政主要領導抓教育工作督導考核要點(試行)》進行,鄉鎮教育工作自評報告和鄉鎮教育工作自評評分表應在區檢查組到達前完成。

二、規范整理,完善材料。要嚴格按照有關要求,認真做好內業資料整理工作,相關會議記錄要整理完善。要協調組織好鄉鎮、街道公安戶口冊、文化戶口冊滾動登錄工作,做好體現鄉鎮、街道“雙高普九”工作整改和素質教育實施工作等材料的整理。各鄉鎮(街道)應提供的備查材料包括:

1、學齡人口接受義務教育情況登記表(文化戶口冊)、殘疾兒童、少年花名冊及醫院篩查鑒定書;

2、上級轉移支付收支情況總賬、明細帳及有關憑證(前三年)、鄉鎮(街道)經費年度決算報表及有關賬本憑證(前三年);

3、成立實施素質教育工作領導機構的有關文件、實施素質教育的工作制度、有關職能部門的工作職責和制度、對中小學素質教育實施領導的方案、有關會議材料、領導講話、具體措施等;

4、政府堅持依法治教的有關文件。

三、采取措施,保學控輟。組織入學、鞏固學額是我區各鄉鎮、街道教育工作的重要任務之一,必須繼續采取“綜合治理”措施,確保保學控輟工作的落實。各鄉鎮、街道要組織干部深入各村各校,認真做好排查摸底工作,對去向不明的學生,要本著實事求是的態度,逐一落實,并登記造冊,不允許打假證明;對確已流生的,要寫出個案報告單,確保入學率、輟學率符合“雙高普九”的具體要求。

篇8

公司根據《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安全標準化規范》(AQ3013-2008)要素要求,建立標準化體系,完成包括初始評審、策劃、培訓、實施、自評等各個階段的工作。公司開展安全標準化工作,與自身的生產實際相結合,以危險有害因素辨識和風險評價為基礎核心,以公司自我管理為主,建立起自我約束、持續改進的安全生產管理長效機制。具體開展過程如下:

一、2019年8月初成立了以副總經理郝光為組長、安全管理處、平臺處、加油站等主要負責人為組員的安全標準化評審領導小組。正式宣布開展安全標準化二級評審工作。并進行全體動員發動。

二、2019年8月中旬,藍天物流注安工程師高坤對參加油站二級標準化評審小組進行了標準化知識培訓。

三、2019年9月初,對加油站安全生產二級標準現狀運行進行了調查摸底,包括組織機構、業務流程、文件體系、人員、設備設施、安全裝置狀態等,并制定了安全標準化評審實施方案,對安全標準化評審項目進行了全面啟動。

四、2019年9月~2019年11月修訂了標準化文件的策劃制定與風險評估。

1、修訂體系文件架構。

2、制定了安全標準化評審工作方案,確定資源提供、職責分配等。

3、確定了安全生產方針目標。

4、完成危險有害因素辨識和風險評價。

5、識別了適用的安全與職業健康法律、法規及標準。

6、編制了相關文件。

五、2019年12月完善標準化文件

1、理順了管理體系的結構,確定體系文件。

2、增加、補充和修訂了相關文件。

六、2020年1月~2020年3月試運行與自評

1、進行運行前培訓,以提高公司員工的安全與職業健康意識及對標準化規范進一步理解。

篇9

一、工作目標

(一)通過廣泛征求意見,全面把握廣大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工商部門在市場監管、行政執法、職業道德、工作作風等方面存在的熱點和難點問題,切實做到真查。

(二)通過自查自評,結合征求到的意見和建議,找準工商部門在政風行風建設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和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切實做到真評。

(三)針對查找出的政風行風方面存在的主要問題,積極整改,邊評邊改、評改結合,把落實整改貫穿評議工作的全過程,切實做到真改。

(四)在解決存在的突出問題的同時,要深挖發生問題的根源,注重制度建設和體制機制創新,切實做到真建。

二、方法步驟

(一)廣泛征求意見

征求意見堅持開門搞評議的原則,走群眾路線,采取走出去、請進來的方法,通過敞開大門、內外結合的方式,廣泛征求系統內部、監管服務對象以及有關單位、社會各界的意見和建議。

*、上門走訪

(*)由分局領導帶隊或者有關部門牽頭負責走訪區委、區政府、人大、政協機關以及與工商工作密切相關的有關單位,聽取對工商部門政風行風建設的意見和建議;

(*)由各工商所負責走訪當地黨委、政府機關,聽取對工商部門政風行風建設的意見和建議;

(*)結合“三項活動”和“十百千萬市場主體大走訪”活動,由分局行評辦會同有關股室確定企業,組成走訪小組,上門走訪監管服務對象,聽取對工商部門政風行風建設的意見和建議。

*、召開座談會

(*)區直行評團、特邀監督員座談會。由區局行評辦負責分別召開區直行評團工商分團座談會和特邀監督員座談會,介紹我局開展政風行風評議工作進展情況,面對面聽取對我局政風行風建設的意見和建議。各工商所也要召開特邀監督員座談會,介紹本單位開展政風行風評議工作進展情況,面對面聽取政風行風建設的意見和建議。

(*)監管服務對象座談會。一是由登記注冊股、企業監督管理股負責召開企業座談會,二是由市場監督管理股負責召開廣告監管對象座談會,三是由經濟檢查股負責召開行政處罰對象座談會,四是由各工商所負責召開轄區監管服務對象座談會,介紹開展政風行風評議工作進展情況,聽取政風行風建設的意見和建議。

*、問卷調查

組織監管服務對象、兄弟單位、社會各界填寫《民主評議工商部門政風行風工作問卷調查表》,請被調查者根據問卷調查表中的評議內容,實事求是地對工商部門作出客觀評價,按照滿意、基本滿意、不滿意三個檔次給予總體評價。問卷調查表可采取當面、信函、網絡等多種方式發放,達到范圍廣、數量大、回收率高的要求。

(二)深入自查自評

*、自查自評的內容

結合實際,主要圍繞以下九個方面情況,針對存在的突出問題開展自查自評:一查貫徹落實上級決策部署,依法履行職責情況,評是否樹立了實踐科學發展的境界;二查優化投資創業環境,推動城區經濟又好又快發展情況,評是否提高了服務中心工作的水平;三查市場主體準入、經濟違法違章行為查處和市場監管情況,評是否強化了依法行政的意識;四查加強領導班子建設,完善黨內生活制度,改進領導作風情況,評是否發揚了民主決策的風氣;五查推行政務、黨務、局務(所務)公開,增加工作透明度情況,評是否創新了自覺接受監督,方便群眾辦事的舉措;六查著力處理群眾反映的熱點、難點問題情況,評是否增強了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七查廉潔從政情況,評是否確立了執政為民的思想;八查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情況,評是否培養了高尚的職業道德情操;九查完善具有工商行政管理特點的監督體制和制度,評是否建立了監督制約權力運行的機制。

*、自查自評的方法

(*)梳理問題。把利用多種方式征求到的意見以及網絡、行評監督電話等投訴途徑收集到的信息,分門別類、“原汁原味”的進行梳理,詳實掌握與工商工作密切相關的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

(*)單位自評。要對照自查自評的內容和要求,逐項進行自查自評。采取談心會、專題生活會等形式,發揚批評與自我批評傳統,發揮組織點、群眾提、互相幫的優勢,創造良好氛圍,引導黨員干部說真話、講實話,提出過去不愿提、不便提的意見,切實找準本單位在行風建設中存在的問題。

(*)完善制度。對現有各項規章制度進行徹底清理,深挖影響政風行風建設、制約工商服務轉型升級的制度根源,針對存在問題,開展制度建設,為建立長效機制奠定基礎。

(*)初步整改。對征求到的意見、建議和查找出的問題,對經過核實、有條件整改的,要迅速改、堅決改;對整改條件不成熟的,要研究解決辦法,擬定整改方案,作出整改時間表,同時做好反饋和解釋工作;分局機關要緊密結合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切實做到未評先查,未查先改,以查促改。

(*)撰寫報告。各工商所、機關重點評議股室在完成自查自評工作后,根據征求到的意見和建議,結合自評和整改情況,要及時形成書面報告,報分局行評辦,由分局行評辦報區糾風辦及行評團。自評報告主要包括:開展民主評議政風行風工作的基本情況、抓政風行風建設的主要措施與成效、自評等次和存在問題。請各單位在*月*日前將本單位的自評報告報分局行評辦。

(三)全面督導檢查

*、督導檢查內容。

(*)征求意見是否廣泛。是否采取上門走訪、召開座談會等方式,廣泛征求系統內部、監管服務對象以及有關單位、社會各界的意見和建議;意見箱、投訴監督電話等投訴機制是否健全;調查問卷的發放是否符合要求。對收集的意見是否認真進行梳理。

(*)開展自評活動是否深入。是否按照自查自評內容要求進行了對照檢查;是否為談心活動創造了良好的氛圍;專題民主生活會是否認真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是否查準了政風行風建設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以及群眾關心的重點問題。

(*)初步整改是否見成效。群眾提出的問題和意見,具備整改條件的,是否馬上進行了整改,并予以反饋;政風行風是否有新改進;機關效率是否有新提高。

(*)自評報告是否深刻。開展行評工作是否真實;制定的措施是否有力得當;取得的成效和自評等次是否實事求是。

*、督導檢查形式。

督導檢查采取明察暗訪的形式,利用查閱資料、電話訪問、召開座談會、實地走訪、發征求意見函等途徑進行。

*、督導檢查要求。

暗訪重點評議股室至少*次,分局機關其他股室不少于*次,各工商所*次以上;明察工作,根據行評進展情況確定。并適時通報督導檢查情況。

三、有關要求

(一)堅持把學習貫穿始終。理論是行動的指南。要自覺把學習貫穿于政風行風評議工作的始終,鞏固和運用好學習動員階段的成果。要通過學習,不斷深化對行評工作重要性的認識。要對前一階段的學習情況做一次檢查,對學習任務未完成或者學習效果不好的單位和個人要組織“補課”。根據工作實際,有針對性地精選學習內容,引導大家進一步統一思想、端正態度、提高水平,增進加強和改進政風行風建設的堅定性。

篇10

結合當前工作需要,的會員“可能”為你整理了這篇2020年民生工程績效自評工作匯報材料范文,希望能給你的學習、工作帶來參考借鑒作用。

【正文】

2020年民生工程績效自評工作匯報

按照《六安市民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開展民生工程績效評價的通知》(民生辦[2020]15號)文件要求,我縣高度重視,認真組織開展績效自評工作,現將具體工作匯報如下:

一、高度重視

文件下發后,我縣高度重視,及時將市民生辦文件轉交到民生工程各牽頭實施部門,要求各部門認真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績效評價的自評工作。

二、積極謀劃

12月4日,縣民生辦組織召開牽頭實施部門聯絡員會議,專題布置績效自評工作。同時,各牽頭實施部門也明確承辦股室和專人,將績效自評工作做實做好。

三、認真實施

一是及時轉發??h民生辦于12月初將已有的省級各項民生工程績效評價辦法轉發給部門,新增項目的評價辦法也在收到后的第一時間轉到部門,為開展自評工作提供依據。

二是上門會商??h民生辦對歷年沒有被省市評價的項目認真梳理后,到相關部門開展上門會商工作,針對評價辦法的各項指標,與部門逐項核對準備情況。

三是規范自評。各部門嚴格對照各項績效評價辦法中的考核指標,逐項打分,并形成自評報告。

四是補差補缺。各部門開展自評后,就評分中的缺項和不足部分,認真開展補差補缺,包括相關軟件資料和民生工程標識標牌。

五是公開公示。按照市民生辦要求,各部門完成績效自評工作后,將自評情況以及自評打分表在部門網站或政務公開網站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四、迎接評價

各部門績效自評工作已全面完成,也做好了相關的迎接評價的準備工作,力爭在各項評價中取得優異成績。同時,將以此次自評工作為契機,全面總結2020年實施民生工程取得的經驗和成效,以及與兄弟縣區之間的差距,認真謀劃2021年的各項民生工作,與省市主管部門做好對接,做好啟動前的準備工作,為2021年實施民生工程打下良好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