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專利合同范文

時間:2023-03-16 19:4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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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專利合同

篇1

商標專用權質押合同合同編號:_________出質人(甲方):_________地址:_________聯系人: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質權人(乙方):_________地址:_________聯系人: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根據《擔保法》和《商標專用權質押登記程序》的規定,甲乙

專利實施許可合同范本一專利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專利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許可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關專利實施許可合同范文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專利實施許可技術名稱:_______________許可方:(以下稱甲方) 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

專利權質押合同(試用)范文出質人:通訊地址:法定代表人:質權人:通訊地址:法定代表人:簽訂日期:登記日期:質押期限: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局監制前言:第1條被擔保的主債權種類。第2條質押期限。

專利許可使用協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為了更好地把專利技術轉化為生產力,甲、乙方現就媒體載體專利(專利號:_____________)區域性許可使用權達成如下協議;一、甲方許可乙方在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___

專利實施許可合同項 目 名 稱:____________________許可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被許可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

國際商標許可合同本協議由________公司(以下稱為許可方)__________(以下稱為被許可方)于________年___月___日簽訂。鑒于許可方擁有具有一定價值并經注冊的商標和服務標志,且擁有并可出售其他如附文第一節所述的許可方財產,其中包括商標。

商標許可合同范本中國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接受方)為一方,_______國 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許可方)為另一方:鑒于許可方擁有一定價值并經注冊的商標;鑒于接受方希望在制造、出售、分銷產品時使用這一商標;雙方授權代表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就

注冊商標使用許可合同許可人:_________(下稱甲方)被許可人:_________(以下稱乙方)經甲方和乙方協商,達成協議如下:1.甲方許可乙方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商品上使用甲方注冊的第_________號__

商標專用權質押合同合同編號:_________出質人(甲方):_________地址:_________聯系人: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質權人(乙方):_________地址:_________聯系人: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根據《擔保法》和《商標專用權質押登記程序》的規定,甲乙

國際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以下國際商標使用權合同范本由應屆畢業生合同范本網站提供,供大家參考使用。甲方(許可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專利權入股協議(框架文本)甲方: yt機械設備有限公司乙方:d集團丙方:(政府代表機構或部門)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訂立本協議,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有關專利實施許可合同范文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專利實施許可技術名稱:_______________許可方:(以下稱甲方) 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

商標許可合同范本中國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接受方)為一方,_______國 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許可方)為另一方:鑒于許可方擁有一定價值并經注冊的商標;鑒于接受方希望在制造、出售、分銷產品時使用這一商標;雙方授權代表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就

商標使用合同4篇本文目錄商標使用合同注冊商標使用許可合同注冊商標使用許可合同注冊商標使用許可合同文本許可人:______(下稱甲方)被許可人:______(以下稱乙方)經甲方和乙方協商,達成協議如下:1.甲方許可乙方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在____商品

商標使用合同范本4篇本文目錄商標使用合同范本注冊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五)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三)商標使用許可方:_______________(甲方)商標使用被許可方:_____________(乙方)甲、乙雙方經協商,對商標權的使用達成如下協議:一、許可

專利實施合同(4篇)本文目錄2017專利實施合同專利實施許可合同書(樣式二)專利實施自用許可合同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四)專利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專利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許可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專利許可合同(4篇)本文目錄2017專利許可合同專利許可合同(三)專利許可合同專利許可證合同合同號:________________目錄第一條定義第二條合同的內容和范圍第三條合同價格第四條支付條件第五條技術服務和培訓第六條技術資料第七條考核與驗收第八條技術改進

專利實施許可合同(4篇)本文目錄2017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專利實施許可合同(2)專利實施許可合同書專利實施許可合同(樣本一)甲方:__________________(總部/分部)乙方:________________(分部/加盟店)根據甲方與乙方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達成的《特許經營

專利實施許可合同4篇本文目錄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專利實施許可合同(五)專利實施許可合同范本專利實施許可合同(九)序文鑒于甲方擁有專利(或專利申請)申請日:,申請號: ,授權日(公開、公告日): ,專利權法定有效期限:發明創造名稱: ,以及實施專利有關的

商標合同4篇本文目錄商標合同商標注冊委托合同(一)公司標志或產品商標設計委托合同知識產權合同:商標糾紛和解協議合同(contract),又稱為契約、協議,是平等的當事人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

專利實施合同范本3篇本文目錄專利實施合同范本專利實施合同專利實施許可合同(3)合同登記編號專利實施許可合同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受讓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讓與人:___________

專利合同范本4篇本文目錄專利合同范本非專利技術轉讓合同專利權轉讓合同樣本專利技術許可合同以下是一份專利權轉讓的合同范文,來自應屆畢業生合同范本網推薦專利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專利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轉讓方名稱____________

商標合同范本4篇本文目錄商標合同范本授權商標合同書樣本注冊商標轉讓合同(一)商標許可合同范本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受托方(以下簡稱乙方):深圳市粵海商務有限公司甲方就擬定名稱 申請商標注冊事宜,現委托乙方辦理申請文件以及申請,審查程序中的有

商標使用合同(4篇)本文目錄2017商標使用合同商標使用管理合同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備案表(示范文本)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備案表甲方(許可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商標使用許可合同(4篇)本文目錄2017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商標使用許可合同注冊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和《實施條例》的規定,雙方遵循自愿和誠信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簽訂本商標使用許可合同。

商標使用許可合同4篇本文目錄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備案申請書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一)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二)許可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甲方)被許可人: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乙方)經甲方和乙方協商,達成協議如下:1.甲方

商標許可合同(4篇)本文目錄2017商標許可合同商標許可合同國際商標許可合同國際商標許可合同(一)鑒于甲方_______________擁有合同產品的生產及銷售所涉及的技術信息,包括設計、技術、工藝、配方、技能和其他資料的專有權;鑒于乙方希望獲得使用上述技術協

專利實施合同4篇本文目錄專利實施合同專利實施許可合同(試用)專利實施許可合同(3)北京市專利實施項目合同書編號項目名稱: (專利號:zl)委托單位(甲方):北京市知識產權局承擔單位(乙方):起止時間:20* 年 * 月至 20* 年 * 月

專利許可合同4篇本文目錄專利許可合同國際專利許可合同國際專利許可合同(附英文)專利許可證合同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鑒于乙方擁有合同所述專利技術;乙方有權,并且也同意將專利技術的使用權、制造權和合同產品的銷售權授予甲方;甲方希望利用

商標許可合同4篇本文目錄商標許可合同國際商標許可合同(三)商標許可合同國際商標許可合同范本【商標獨占使用許可】指商標注冊人在其商標專用權范圍內,僅將該商標許可一個被許可人使用,并在合同規定的時空內,商標注冊人自己也放棄該商標使用權,這種

商標合同(4篇)本文目錄2017商標合同商標權轉讓合同范本注冊商標使用許可合同1商標合同委托方(甲方):_________承辦方(乙方):_________一、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設計出公司logo后甲方應盡快安排新設計logo的商標注冊事宜(為期_________個月)。

商標使用許可合同范本4篇本文目錄商標使用許可合同范本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備案表(示范文本)注冊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國際(非獨占)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甲方(許可方):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

專利許可合同范本4篇本文目錄專利許可合同范本國際專利許可合同(附英文)專利許可合同專利許可合同被許可方:_________許可方:_________許可方是_________號中國專利的惟一專利權人。

專利合同4篇本文目錄專利合同網上專利申請委托合同專利實施許可合同范本專利申請權轉讓合同(發明創造)根據專利法第十九條二款規定,茲委托______(地址:______)專利人______代為辦理名稱為______的發明創造申請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外觀

專利實施許可合同范本4篇本文目錄專利實施許可合同范本專利實施許可合同(二)專利實施許可合同(1)專利實施許可證轉讓合同合同一方是經_____省_____縣工商行政管理局核準登記,具有法人資格,法定地址在_____省_____縣_____鎮的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或被許可

專利合同(4篇)本文目錄2017專利合同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專利合同專利合同書格式案卷號:____________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專利商標有限公司??1.甲方委托乙方以下發明創造(下稱該發明創造)的專利

商標許可合同范本4篇本文目錄商標許可合同范本國際商標許可合同(汽車)國際商標許可合同國際商標許可合同本協議于1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簽訂并生效,簽約雙方是(名稱)(許可方),(公司所在地名),其主要營業處在(地址),和(名稱)(被許可方),

商標設計協議書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雙方本著誠信為本,互惠互利,公平交易的原則,就甲方委托乙方設計服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一、服務內容:項目:_________;內容、規格、要求:_________;費用:_________;備注:_________;合同總費用:

授權商標合同書樣本甲方:法定代表人:職務:地址:郵編:電話:傳真:e–mail:乙方:湖南通程律師集團事務所法定代表人:楊金柱 職務:主任地址:長沙市勞動西路377號中揚大廈22樓電話:(0731)55357625384101傳真:5384397 郵編:410007e–mai

專利合同根據專利法第十九條二款規定,茲委托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專利人_________代為辦理名稱為_________的發明創造申請:一、委托事項發明創造名稱:發明專利 實用新型專利 外觀設計專利 授權上述人辦理: 申

商標轉讓合同經轉讓方、受讓方雙方協商一致,對商標權的轉讓達成如下協議:一、轉讓的商標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二、商標圖樣:___________________(貼商標圖樣,并由轉讓方蓋騎縫章)。三、商標注冊號:_________;國別:_________。

商標注冊合同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市_______商務咨詢有限公司 ??電話:______________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現就甲方委托乙方在注冊商標事宜簽訂以下協議:一、甲方同意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委托乙方

專利技術許可合同范本××××公司(以下簡稱“受讓方”)為一方,×××國×××市××××公司(以下簡稱“出讓方”)為另一方;鑒于出讓方是××××技術的專利權持有者;鑒于出讓方有權,并且也同意將××××專利技術的使用權、制造權和產品的銷售權授予

商標轉讓登記表商標轉讓登記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商標名稱注冊登記日期注冊登記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效期間 年月日至年月日___________________

商業起名忌用多音取名帶使用多音帶字,就像帶使用冷僻字一樣會給人們的呼叫帶來很大的不便,寓意本身就不夠明朗。以多音字取名,名字有兩個或更多的發音時就更容易讓人感到無所適從。

專利實施許可合同本合同簽約各方就本合同書中所述實施專利技術的預期目的、技術內容、成果權益、收益分配、風險責任以及與之相關的技術資料等合同條文的內容,經過平等協商,在真實、充分地表達各自意愿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

專利委托合同應甲方委托乙方:申請專利 一事,經雙方協商,自愿訂立下列條款,共同遵照履行。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為甲方辦理上列項目。2、乙方必須盡職盡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在接到甲方全部資料和費用之后及時地辦理委托事項;如果按

非專利技術轉讓協議轉讓方: 受讓方: 法定代表人:根據的有關規定, 經雙方協商一致, 簽訂本合同. 一, 項目名稱: 二, 本非專利技術的性能,工業化開發程度: 三, 本合同的授權性質: 四, 使用本非專利技術的范圍: 地域范圍: 期限范圍: 使用方式范圍: 五, 轉讓方的

專利權共有協議允許人:________________被允許人:______________鑒于:_________獲國務院批準,對其資產進行了資產重組(以下簡稱重組),并作為發起人,根據中國法律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成立了_________公司。

專利申請委托合同甲方(委托人):乙方(機構):甲方擬就 項目申請 專利,特委托乙方的專利人,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遵照執行:一、甲方指派 為甲方與乙方的聯系人,聯系人與乙方所發生的與本合同相關的行為視為甲方的行為,若聯

商標注冊委托書(涉外)委 托 書 power of attorney我/我公司 i/we, 是 國籍/依 a citizen of/a corporation organized a nd existing國家/地區法律組成。

商標轉讓合同范本轉讓方:_________________受讓方:_________________鑒于轉讓人擁有中國商標局注冊使用于商品/服務國際分類第_________類_________等商品上的第_________號商標標示以及該商標設計圖樣的著作權(以下簡稱該權利),鑒于受讓人希望受讓權利

商標注冊協議經上述各方協商,就有關商標國際注冊和其他相關國際業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各方共同遵照執行。一、甲方委托乙方_________商標的國際注冊或__________________等事宜。

篇2

許可方:_________

許可方是_________號中國專利的惟一專利權人。許可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將_________號專利項下的發明向中國專利局提出申請,申請號是_________,中國專利局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批準_________號專利權。許可方有權和同意給予上述專利實施許可證。被許可方同意得到許可方上述專利實施許可證。雙方通過協商訂立條款如下:

第一條 許可證的類型

1.本許可證系一項獨占許可證。

2.許可方不得在第三條所列的合同地區內制造、使用和銷售本許可證產品。

3.被許可方有權授予分許可證。

4.本獨占許可證未經許可方允許不得轉讓。

第二條 技術使用范圍

1.許可方確定_________號專利的保護范圍是_________。

2.許可方已在合同地區以外的地區使用_________號專利技術,許可方根據使用結果確定達到以下技術水平。

3._________號專利的全部技術使用范圍為本合同許可證的技術使用范圍。

第三條 合同地區

1.本獨占許可證授予以下地區:_________。

2.被許可方不得在上述地區以外的其他地區制造、使用和銷售本許可證產品。

3.被許可方可以向下列國家出口本許可證產品:_________。

第四條 技術援助

1.許可方有義務向被許可方提供實施_________號專利所必需的技術資料,其具體內容和交付日期詳見本合同附件。

2.許可方負責接受、安排被許可方技術人員赴許可方企業培訓。許可方應盡努力滿足被許可方培訓的要求,使被許可方人員能掌握_________號專利技術。具體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

3.許可方負責派遣技術人員赴被許可方企業提供技術服務。具體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3。

第五條 專利技術的改進

1.許可方有義務向被許可方通報所有在合同有效期內有關專利技術的改進成果并提供給被許可方使用。使用費不得因此而提高。

2.被許可方對專利技術進行改進不需要得到許可方的批準,但必須通知許可方。許可方在支付適當費用后有權使用被許可方的改進成果。

3.被許可方的改進成果如果有專利性,被許可方有權提出專利申請。專利權批準后歸被許可方所有。

第六條 許可方的保證

許可方向被許可方保證:在本合同訂立時,本專利權不存在如下缺陷:

1.該專利權受物權或抵押權的約束;

2.本專利權的實施受到另一個現有的專利權限制;

3.有專利先用權的存在;

4.有強制許可證的存在;

5.有被政府采取“計劃推廣許可”的情況;

6.本專利權項下的發明屬非法所得。

在本合同訂立時,許可方如果不如實向被許可方告知上述權利缺陷,被許可方有權拒絕支付使用費,并要求許可方補償由此而支付的額外開支。

第七條 維護和保護專利權

1.許可方有義務負責維護專利權并支付年費。

2.許可方有意放棄專利權時,必須及時通告被許可方。被許可方有權免費取得許可方所放棄的專利權。

3.許可方和被許可方都有權向侵犯專利權的第三者起訴。一方起訴時另一方應予以支持。決定起訴的一方承擔起訴費用,勝訴時收入的款項也歸他所有。如果合同雙方商定共同起訴,則由此發生的費用和收益按以下比例分攤:許可方_________%,被許可方_________%。

第八條 實施義務

1.被許可方承擔實施專利的義務。

2.被許可方不承擔不制造和銷售競爭產品的義務。

第九條 支付方式

向許可方支付許可證使用費、數額為_________,按下列日期分期支付:_________。

(注:在采取提成支付的情況下,當事人可以約定:a.合同生效后_________日內先向許可方支付_________元;b.自合同產品投產之日起(或第一件合同產品銷售之日起)_________年內按產值(或銷售額、或利潤)的_________%向許可方支付提成費。提成費每年支付一次,支付日期為每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

第十條 稅費

1.凡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在被許可方國家以外的一切稅費,均由許可方承擔。

2.許可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在中國境內取得的收入,必須按中國稅法納稅。此稅費由被許可方在每次支付時扣交,并將稅務局的收據副本一份交許可方。

第十一條 許可方的違約責任

1.由于許可方未交專利年費而導致專利權失效,應向許可方支付數額為_________的違約金。

2.許可方逾期兩個月未交付技術資料和提供技術指導,被許可方有權解除合同。許可方應當返還使用費,支付數額為_________的違約金。

3.許可方在已經許可被許可方實施專利的范圍內又就同一專利與他人訂立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的,應當返還非法所得,支付數額為_________的違約金。

4.許可方在已經許可被許可方實施專利的范圍內自己又實施本專利技術的,應當停止實施行為,向被許可方支付數額為_________的違約金。

第十二條 被許可方的違約責任

1.被許可方逾期兩個月不支付技術使用費的,許可方有權解除合同。被許可方應當補交使用費,支付數額為_________的違約金。

2.被許可方實施專利超越合同約定的范圍,或者未經許可方許可擅自與他人訂立再轉讓許可合同,應當返還非法所得,支付數額為_________的違約金。

第十三條 聲明及保證

許可方:

1.許可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許可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許可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許可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許可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被許可方:

1.被許可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被許可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被許可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被許可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被許可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四條 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秘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五條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并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后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十六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七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八條 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九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許可方(蓋章):_________ 被許可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_________

篇3

1996年12月7日,原告南通蘇海化工廠(以下簡稱蘇?;S)經國家商標局核準注冊了由“蘇中”文字及字母S、Z和菱形圖案組成的組合商標,注冊證號908007號,核定使用的商品類別為第一類的磷肥、鉀肥、尿素和混合肥料,有效期自1996年12月7日至2006年12月6日。自2000年10月起,被告王華富擅自使用原告已標明商標及廠名、廠址的舊包裝袋將一批抵債的外地散裝復合肥料灌裝后,私下交由原告銷售人員陳禮龍發往海安縣仇湖鄉、青萍鄉、墩頭鄉等原告的復合肥料銷售點進行銷售,共計銷售假冒“蘇中”牌劣質復混肥17噸,價款10900元。經群眾舉報,蘇?;S委托律師進行了調查,海安縣青萍供銷社生資部倉庫保管員黃海山、海安縣仇湖鎮禾莊村陳長樂、陳長義以及海安縣仇湖鎮湖西村五組的吉和祥分別陳述了陳禮龍提供假冒“蘇中”牌復合肥用于銷售的事實。 2001年3月20日,南通市海安工商行政管理局對王華富、陳禮龍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的違法行為進行了查處,作出對王、陳二人罰款25000元的海工商案(2001)242號行政處罰決定。

2002年3月4日,蘇?;S向江蘇省南通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判令被告王華富、陳禮龍賠償原告因商標權被侵犯而造成的商譽損失100000元及律師調查費8000元、差旅費9782元和律師費3600元。2002年4月10日,被告王華富與蘇?;S經案外協商自行達成賠償和解協議,約定由王華富分期賠償原告市場品牌信譽損失30000元,首期5000元當即履行。為此,原告蘇?;S在2002年4月11日的庭審中將訴訟請求變更為判令被告陳禮龍賠償70000元的商譽損失;判令被告王華富、陳禮龍對合計21382元的律師調查費、差旅費和律師費負連帶賠償責任。

被告王華富辯稱,其僅是將抵債而來的化肥用原告的舊化肥袋子進行了包裝,不是假冒商標;此事已被工商局罰款25000元,自己也已實際賠償原告5000元。

被告陳禮龍辯稱,用南通蘇?;S舊袋子包裝的散裝化肥是王華富交給其銷售的;其雖是南通蘇?;S的銷售員,但已3年沒拿到工資,現又被工商局罰款,故無力賠償。

[審判]

江蘇省南通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王華富未經原告蘇?;S同意,利用蘇海化工廠標有“蘇中”注冊商標及原告廠名的舊包裝袋,將他人生產的復混肥冒充為原告的產品委托他人進行出售,被告陳禮龍身為蘇海化工廠的供銷人員,明知王華富假冒其所在廠的產品仍然予以銷售,二人的行為均已構成對原告南通蘇海化工廠“蘇中”注冊商標專用權的侵犯,并同時侵犯了原告南通蘇海化工廠的企業名稱權,依法應承擔賠償責任。被告陳禮龍辯稱其因原告數年不發工資而為侵權之說,屬另一法律關系,不能成為免責的事由。

盡管兩被告銷售假冒化肥的價款僅萬余元,獲利空間狹小,但由于被告采取的是混入原告多個銷售點進行銷售的隱蔽方式,它給原告真品之銷售所帶來的經濟損失已遠遠超過被告所獲取的利潤,故法院在綜合考慮被告侵權行為的惡劣程度、給原告所帶來的負面影響等因素的基礎上,認為判令被告王華富、陳禮龍連帶賠償原告5000元的商譽損失較為適當。由于被告王華富在訴訟期間已與原告達成賠償協議,并實際支付原告5000元,這一賠款的到位使得原告的商譽損失已然得到填平,從而在事實上免除了被告陳禮龍在本案中本應承擔的連帶賠償責任,所以原告要求被告陳禮龍賠償商譽損失7萬元的第一項訴訟請求依法不能得到支持。原告為制止被告造假行為而支付的律師調查費8000元和訴訟費3600元,屬合理支出,可作為原告因調查侵權而蒙受的損失由兩被告共同承擔,差旅費用9782元中的4040元餐費發票明顯與本案無關,且其本應包含在調查費用之列,原告單獨主張系重復計算,不足考慮。至于王華富在5000元之外自愿認可的25000元賠償額法院不予理涉。據此,江蘇省南通市中級人民法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三十八條第一款第(1)、(2)項,第三十九條的規定于2002年4月19日作出(2002)通中民三初字第10號民事判決:一、駁回原告南通蘇海化工廠要求被告陳禮龍賠償商業信譽損失70000元的訴訟請求;二、被告王華富、陳禮龍共同賠償原告南通蘇海化工廠調查侵權的經濟損失11600元,并互負連帶責任。宣判后,雙方均未上訴,該判決已發生法律效力。

[評析]

這是一則案情并不復雜的商標侵權案,兩被告在未經注冊商標權人同意的情況下,擅自使用原告的舊包裝袋灌裝他人抵債而來的劣質散裝化肥用于銷售牟利,一個專司灌裝制作,一個負責混入原告的銷售網點進行銷售,二人分工協作共同銷售侵犯商標權之商品的行為與情節是十分清楚的,故本案在商標侵權的構成方面不存疑問。這起案件之所以值得探討,主要是作為共同被告之一的王華富在這起訴訟過程中與原告自行達成和解協議,他們的這一和解行為對實施共同侵權的另一被告陳禮龍連帶責任之承擔有沒有影響?有什么樣的影響?對這兩個問題的不同解答直接左右著本案的判決結果。

一、共同侵權連帶之債的法律特征

根據民法學原理,連帶之債是指在債權人或債務人為多數人的情況下,所有的債權人都有要求債務人為全部給付的權利或者所有的債務人都負有向債權人為全部給付的義務,但只要出現一次全部給付,有關此債的全部關系即歸于消滅的債權債務關系。其中債權人為多數的,稱為連帶債權或主動的連帶;債務人為多數的,稱為連帶債務或被動的連帶。一般情況下,連帶債權不如連帶債務那么重要,這是因為連帶債權既不給債權人帶來額外的利益也不給債務人帶來額外的負擔,而連帶債務卻具有增強債的擔保性的功效,有利于維護交易的穩定與安全,所以我們通常所說的連帶之債基本上都指的是連帶債務。連帶債務尤其是因共同侵權而生的連帶債務主要有以下三個方面的基本特征:

1、連帶債務是一種復數債務。即連帶債務在理論上是可以拆分為數個相互獨立的債務的,并且有幾個債務人就有幾個債務。理由有三:第一、數個債務的客觀存在是每個債務人各負全部給付義務的前提,否則債權人沒有理由提出這樣的要求;第二、在連帶債務中,各債務可以異其期限、條件或擔保,這是數個債務分別存在的最有力證明;第三、債務人一人出現的事項,原則上對其他債務人不發生法律效力,這也是各債務人負擔獨立債務的佐證。

2、連帶債務中的各個債務須有同一目的。所謂同一目的,就是為了實現債權人債權的確保及滿足。雖然連帶債務有數個獨立的債務,且一個債務的履行不等同于其他債務的履行,但是因為一個債務的履行而使所有債務的共同目的得以實現,其他債務便因此而失去了存在的理由??梢?,連帶債務確實是為了共同的目的依照法律規定或當事人的意思表示互相結合起來,各個債務在某種意義上不過是為了達到共同目的的具體手段,當債務人中的一人實現這一目的時,其他債務人的債務即因反射作用而消滅。

3、所有連帶債務人都負有全部給付的義務。在連帶債務中,只要債權屈a href=//shici.7139.com/2654/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宋詞芟質德男校加腥ㄒ榔溲穸哉袢酥蝗嘶蚴嘶蛉?,同时晃嚾后请枪a炕蛞徊恐?。即遍懏务人覒襛 href=//guoxue.7139.com/2705/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經部分履行,則債權人仍可就剩余部分行使同樣的權利,直至債權完全實現。但是有一點:任一債務的部分履行都會縮減每個獨立債務的相應部分,正如一個身處多面鏡子包圍之中的人,你脫去一頂帽子,鏡中人也會相應脫去一頂帽子一樣。

二、個別和解行為對連帶責任承擔的影響

訴訟過程中個別當事人的和解行為對其他當事人連帶責任的承擔有無影響?對此,司法實踐中存在諸多不同的意見。概括起來,主要有以下四說:(一)毫無影響說,認為訴訟中形成和解協議只表明原告放棄了對協議相對人的程序追訴權,就這起案件而言它至多起到形式上終結原告和協議相對人之間已為之訴訟的效果,其他被告所應承擔的賠償責任并不會因此縮減或免除,所以人民法院仍應判決其他被告全額賠償。以本案為例,也就是說被告陳禮龍仍應全額賠償原告商譽損失5000元。(二)部分影響說,主張原告與個別被告達成和解協議的行為即表明原告已通過合同的方式免除了該被告在這起訴訟中依法所應分擔的賠償份額,故人民法院應當在依法確認該被告所應分擔之賠償額度的基礎上判令其他被告承擔剩余的賠償責任。仍以本案為例,即被告陳禮龍應當賠償2500元(前提當然是兩被告在這起侵權中作用相同,責任各半)。(三)免除責任說,認為原告與個別被告達成和解協議時即表明原告對該被告在訴訟中依法所應承擔之賠償責任的免除,由于該被告在這起訴訟中本應承擔的是連帶責任,而連帶之債具有一體性和不可分割性,免除個別被告的連帶賠償責任也即意味著原告同樣免除了其他被告的賠償責任,所以人民法院應當駁回原告對其他被告的訴訟請求。(四)視履行情況決定說,主張個別和解行為對其他被告連帶責任的承擔有沒有影響應視被告依和解協議實際履行之賠償金額的大小而定:如果個別被告所應允賠償的金額超過或等同于全額且已實際支付,則其他被告的連帶責任可完全免除;如果個別被告依和解協議實際給付的賠償額小于全額,則其他被告應負責賠償全額減去該個別被告已給付數額之后的剩余部分;最后,如果與原告和解的個別被告實際并未支付分文,則不論其在和解協議中的應允賠償額是多是少,哪怕是遠遠超過了賠償全額,其他被告在本案中的責任也不受任何影響,人民法院仍應判令其他被告全額賠償。還以本案為例,第一被告王華富在和解協議中允諾賠償的數額已經遠遠超過法院最終確定的賠償總額,且首期實際給付的數額5000元恰好等同于原告蘇?;S的商譽損失總額,故第二被告陳禮龍的該項賠償責任應予免除。

筆者比較贊同上述第四種觀點,理由如下:

1、首先是個別和解協議的效力如何看待的問題。個別和解協議是相對于完全和解協議而言的,它專指原告與部分被告就共同侵權之后的責任承擔及賠償事宜所達成的協議。正因為只有部分被告與原告達成了和解協議,所以自然而然地產生了和解協議對其它被告有無效力的問題,眾所周知,合同具有相對性原則,和解協議作為原、被告之間平等協商之后自愿達成的權利義務分配方案,只會在協議的雙方當事人之間發揮效用?;诖耍攤鶛嗳讼蜻B帶債務人中的一人表示免除或減免其債務而沒有向其它債務人為消滅全部債務之意思表示的情況下,只有該債務人本人可以按協議免除或減少其應負之賠償份額,其他債務人仍不免其責。所以,“免除責任說”中的絕對效力解釋明顯有誤。

2、連帶責任有對外責任與對內責任之分,對外責任是其核心內容,因為“連帶”二字主要就體現在責任人對外承擔責任的一體性上。所謂“一體性”即承擔責任的時間先后及數額大小具有不可分性,因此,除了提存、抵銷、混同、免除等法定方式外,只有全額且及時的清償才能使得連帶之債歸于消滅。有關連帶之債的追索及承諾等情節一般只會產生時效暫時中斷的程序意義,它對連帶之債并不產生任何實體上的影響。由此可見,盡管連帶之債的對內責任確實可分,但在對外承擔責任之時即對內部責任予以分割明顯過于超前。那種認為和解協議對部分被告免責或減責的約定可以徑直影響其它被告責任之承擔的觀點,犯了把連帶責任之內部責任過早公開的錯誤,它使得本可以充分保護債權人利益的連帶責任在事實上與保護力度較弱的按份責任無異,從而在根本上違背了制度設計的初衷,所以筆者認為,堅持相對效力解釋的“部分影響說”也是不成立的。

3、盡管連帶責任是一種特殊的民事賠償責任,但它依然會受債之基本原理的規范與調控。而債的清償作為債消滅的最主要和最常見原因,必然會對連帶之債的存亡產生致命的影響。所以當原告與部分被告達成個別和解協議并實際履行時,其它被告所應承擔的連帶責任必然會隨著債務已然履行的幅度發生縮減甚至消滅。因此確切地說,個別和解協議本身對其它被告連帶責任的承擔沒有什么大的影響,但是個別和解協議的實際履行與否對連帶責任是否依然存續的狀態卻是至關重要的。正因為如此,“毫無影響說”也是行不通的,而只有“視履行情況決定說”最符合債之基本規律,它應當成為指導我們處理此類案件的原則。這里有必要予以補充說明的是:并不是實際履行與否決定了責任是否連帶,而是實際履行會清償全部或部分的債務,使“連帶”的條件不復存在罷了。

綜上所述,本案的第一被告王華富在訴訟中與原告達成了個別和解協議,且已實際部分履行,他實際履行的部分必將會對第二被告陳禮龍的連帶責任產生一些減免。至于減免的幅度,可以有兩種殊途同歸的看法:一、如果把原告主張的商譽損失和律師調查費損失捆在一起看待的話,那么陳禮龍的連帶責任僅減去總額16600元(商譽損失5000元外加律師調查費損失11600元)中的5000元(即王華富實際履行的部分);二、如果把原告主張的商譽損失和律師調查費損失區別開來的話,則陳禮龍針對原告商譽損失的連帶責任將被完全免除,當然他還必須承擔原告的律師調查費用11600元,因為原告有關律師調查費的債也屬于另一種形式的連帶之債。

篇4

在中國向創新大國的邁進過程中,中國企業該如何看待知識產權問題?為此,《中關村》雜志采訪了北京惠誠志霖知識產權有限公司合伙人、專利人曾迪。

《中關村》:《2013世界知識產權指標》報告指出,2012年全球專利申請總數達235萬件,中國知識產權申請量快速增長。中國企業處理知識產權事務有哪些特點?

曾迪:作為一名知識產權領域的從業者,我感覺近幾年專利申請量明顯增長,就我接觸的企業情況,談談對這個問題的看法:

首先,企業越來越重視專利。在2010年之前,先要給企業講什么是專利,專利包括哪些類型,保護期限是多長等這些基礎知識,然后再進行技術挖掘和專利申請。近幾年,隨著國家對專利知識的大力宣傳和普及,企業大多設立了專門的知識產權管理崗位(IPR),并已經申請或授權了少量的專利,企業自身對于專利法律、專利流程都有一定的認識,新產品、新技術公開前企業都會進行專利挖掘和申請的流程。因此,對于我國企業,專利不再是個神秘的東西,而是一種好用的工具。

其次,企業對專利申請有的重質有的重量。我在北京和江蘇走訪過很多企業,企業負責人或技術總工對于申請專利有著明確的需求,同時出現兩個極端化的現象,一部分企業認為有專利并且專利越多越好,對于專利的保護范圍和穩定性并不看重,容易導致專利授權眾多但可用性差,一有維權行為專利就可能被無效掉;另一部分企業認為,專利有就可以,沒必要分層保護,所有技術塞到一個專利里面,擁有一個大而全的發明專利,容易被規避,也無法維權使用。從專利維權的角度看,專利獲得授權并保持專利權利要求的穩定性是非常重要的,在保證專利獲取數量的同時,也應注意權利要求的保護范圍,提高質量。

《中關村》:近日,有媒體報道,一些西班牙企業對中國企業多年經營的披肩產品進行搶注專利、商標權,然后對中國企業進行打壓,使得華商糊里糊涂地成為侵權者,如何防止此類問題發生?

曾迪:由于專利權和商標權是分國別保護的,比如在中國有商標、但美國法律不承認,在美國有專利、在中國也不能維權,因此,中國企業在國內外市場,均應提前做好知識產權的布局:

商標的布局,比如要進入澳洲市場銷售,先檢索一下這個商標在澳洲有無注冊,如果有可以談判把它買過來、或者換一個商標,如果沒有把商標在澳洲注冊了。

專利布局,首先在中國要做好專利申請,對于可能進入外國市場的產品技術要及時提交PCT國際申請(在北京國家專利局就可以提出),同時對可能進入的外國市場進行檢索,找到相關領域的專利,在我們的產品上做一些技術規避,使其不侵犯外國市場現有的專利權。

《中關村》:中國企業容易掉進哪些類型的知識產權合同陷阱里?如何防范這些風險?

曾迪:合同本身由《合同法》規制,原有的合同法中有債務合同、買賣合同、承攬合同、租賃合同等,并沒有知識產權合同這一類,而隨著知識產權的興起,越來越多知識產權專用的合同或合同條款出現,法律規定散見于《專利法》、《商標法》、《著作權法》、《反不正當競爭法》等法律法規及司法解釋中。常見的知識產權相關的合同,有知識產權委托開發合同、合作開發合同、銷售合同、購買合同、轉讓合同、許可合同等。

根據訴訟的實務經驗,我們看到很多知識產權合同中的陷阱,今天集中談幾個常見的問題:

第一,知識產權歸屬。委托開發合同中,按我們普通的理解,一方出錢一方出技術,那么技術成果應當歸于出錢一方,但恰恰相反,法律規定知識產權歸屬首先看合同約定,合同里沒寫就推定歸屬被委托方即出技術方,因而在很多委托開發合同中,技術方故意不對知識產權歸屬做約定,導致法律推定的情形,使出資方失去相應的權利。

第二,權利瑕疵擔保。涉及設計、加工、研發的知識產權的合同中,必然包含技術來源、標識來源、文字來源,合同雙方往往按照買賣合同習慣約定條款,但忽視了交付的智力成果是否侵犯第三人知識產權的問題,這個也需要重視并進行約定,雙方提供給對方的技術、文字、圖片均應承諾是合法并有權使用的,這個在法律上交“權利瑕疵擔?!保駝t誰提供的侵權內容誰應當承擔相應責任。這方面提前在合同中,以書面形式約定清楚,有利于雙方的合作。

第三,單方變更生效。合同應當是雙方意愿的公平體現,往往一方設置陷阱時,會在一堆條款中加入“對XX事項的變更,乙方通知甲方,自乙方發出通知之日起3日內甲方應予以答復,過期不答復的視為甲方確認”,這種條款貌似公平,其實給予一方單方變更合同內容的權利。從律師的角度來說,合同確立了就具有較強約束力,不應隨意變更,也不應給予一方變更的權利,否則合同條款處于不穩定的狀態,難以履行,對于現有合同的任何變更雙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或條款。

第四,知識產權衍生權利歸屬。雙方履行完知識產權合同后,仍可以對智力成果進一步研發,對于后續研發取得的成果,比如委托研發合同履行完畢后,出資方申請了專利并計劃新產品上市,技術方繼續研發更優化的產品并銷售給第三方,第三方將更優化的產品上市,就會打亂出資方的市場戰略造成很大的損失,因此對于衍生權利的歸屬應當提前約定。

《中關村》:有些中國企業自主品牌的創新力還不強,模仿的成分較多。在知識產權層面,這會導致什么問題?

曾迪:很多企業發展初期會有模仿的行為,如果使用的是公有領域的技術沒有問題,如果使用的是他人專利技術,則有可能構成侵權,依據我國法律,專利侵權的后果是,首先是停止侵權行為(停止生產),其次是賠償損失(數額一般1-100萬元不等),第三是消除影響(在報刊上登載侵權的聲明),對一個企業來說后果還是比較嚴重的。

我的建議是,產品研發階段和上市前,還是要在銷售的國家做專利檢索,看是否侵犯他人專利權,能夠規避的修改設計進行規避,無法規避的可聯系對方看能否取得許可或直接采用專利無效策略。

普通侵權會賠償結案,但專利侵權會停止生產、阻斷銷路、賠償損失、損害商譽,對企業的經驗風險危害更大,應當慎重對待。

《中關村》:中國企業如何防范來自國外的知識產權爭議風險?

曾迪:防范來自國外知識產權的爭議風險,需要從預警和布局兩個方面入手:

篇5

____________有限公司,遵照________法律注冊的________公司(簡稱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為甲方與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遵照

________________法律注冊的________________公司(簡稱________),地址

________________為乙方。甲方和乙方(簡稱雙方)同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

合作經營企業法》及其他有關法律的規定,共同成立一家合作經營企業(簡稱合營公

司)。

合營公司的宗旨系引進專利技術進行合作生產。甲方提供生產廠房及所需設備,乙方提供專利技術。雙方按本合同附件列明的項目投入。

合營公司由甲方獨自經營管理,乙方承包使用技術的全過程,保證其產品達到合同規定的要求。乙方提供的專利技術按本合同第五條款規定,以提成費的辦法作為補償。

第二章 定義

本合同及附件中所引用的技術名詞分別闡述,其意義明確如下:

2.1 “產品”系指合同附件所列的產品。

2.2 “專利”系指經登記獲有專利權的和經登記獲有實用新型專利權的及本合同附件所列明的須經申請的專利技術。

2.3 “技術”系指為滿足生產、使用、保養及銷售該產品所需的技術并為乙方目前所持有的或將來能獲得的并有權向第三者公開的技術數據、配方、生產程序、終紙、說明書、手冊目錄及信息等。

2.4 “商標”系指合同附件所列明的商標。

2.5 “技術協助”____按合同規定乙方每年派出____名生產和發展該產品的技術專家至合營公司生產部門指導生產,逗留期限由合營公司與乙方商定。該專家的薪俸及往返差旅費由乙方承擔,在中國逗留期間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貼由合營公司負擔。

應合營公司的要求,乙方按雙方商定的適當時間內派____名技術專家至合營公司就有關生產、生產過程及銷售產品等方面提供更有效的技術協助。合營公司應支付專家從受雇地至合營公司的差旅費及在中國期間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貼等費用。

2.6 “技術信息互換”____在合同期限內乙方將已改進的技術通知合營公司。合營公司在使用技術中作改進時,應通知乙方。經改進的技術,其所有權屬改進的一方并受本合同載明的保密條款所約束。

2.7 乙方保證:按雙方議定時間提供的技術信息應是準確的、完整的和清晰的,由乙方提供的實用技術是最先進的;合營公司按乙方的要求在正確地應用其技術的狀況下,合營公司的產品應達到國際先進水平。

第三章 專利和商標的使用

3.1 不經乙方同意,合營公司在按合同的規定生產、使用和銷售該產品外,不得使用其專利、商標和技術。

3.2 事先未得到書面同意,合營公司不得對所生產的產品進行修改。合營公司生產的產品與乙方生產的產品質量應相同。乙方有權采取任何必要的措施確保合營公司的產品達到規定的質量水平。

3.3 在合同期限內乙方向合營公司提供的使用技術系在中國境內生產及銷售其產品,并按合同規定亦向乙方提供在國際市場中銷售的產品。

3.4 合營公司應乙方的請求,在可能的情況下,于適當的時候在____________以乙方的名義申請、登記、注冊其提供的技術,使乙方獲得其技術專利及專利權。

3.5 合營公司按照雙方的議定,在銷售產品上須標志商標時,應標明該產品是按乙方的許可證制造。

3.6 合營公司出售的全部產品所使用的名稱和標志均載明于附件。經乙方同意后合營 公司可使用其他名稱和商標在中國市場銷售。

第四章 第三方偽造及侵犯

合營公司若發現有任何偽造的產品或侵犯專利或商標時,應立即通知乙方。雖然,僅乙方持有對其偽造產品或失常的使用產品、侵犯專利或商標時采取追究或多次訴訟或采取其他行動的權利,但乙方對合營公司就上述有關情況提出的各種建議應給予適當的考慮。為此,乙方可用合營公司的名義作原告人或雙方聯合作原告人,合營公司對此不應無理由地予以拒絕,但須先取得合營公司的專題書面批準。

第五章 提成費

5.1 在合同期限內合營公司須向乙方為合營公司提供的技術及協助給予補償費。

5.2 根據合同及附件的生效日起180天內合營公司應支付售出該產品的總凈售額____%的提成費。其提成費應根據該產品的凈售價計算。

篇6

1.著作權權屬、侵權、合同糾紛案件;

2.鄰接權權屬、侵權、合同糾紛案件;

3.專利申請權糾紛案件;

4.專利權權屬糾紛案件;

5.專利申請權、專利權轉讓合同糾紛案件:

6.侵犯專利權糾紛案件;

7.假冒他人專利糾紛案件;

8.發明專利申請公布后、專利權授予前使用費糾紛案件;

9.職務發明創造發明人、設計人獎勵、報酬糾紛案件;

10.發明人、設計人資格糾紛案件;

11.商標權權屬、侵權糾紛案件;

12.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商標轉讓合同糾紛案件;

13.廠商名稱、字號或商號、服務標記糾紛案件;

14.偽造、冒用質量標志糾紛案件;

15.偽造產地糾紛案件;

16.仿冒、偽造知名商品特有名稱、包裝、裝潢糾紛案件;

17.虛假宣傳糾紛案件;

18.侵害商業秘密糾紛案件;

19.損害(競爭對手)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糾紛案件;

20.技術開發、技術咨詢、技術服務、技術培訓、技術中介合同糾紛案件;

21.科技成果轉化合同糾紛案件;

22.專利實施許可合同、技術秘密轉讓合同糾紛案件;

23.侵害發明權、發現權以及其他科技成果權的糾紛案件;

24.訴前申請停止侵犯專利權的案件;

25.與計算機網絡域名的注冊、使用有關的糾紛案件;

26.植物新品種申請權糾紛案件;

27.植物新品種權權屬糾紛案件;

28.轉讓植物新品種申請權和轉讓植物新品種權的糾紛案件;

篇7

執業機構名稱 華誠律師事務所、華誠知識產權有限公司

團隊成員人數 260人

團隊建立時間 1995年2月

主營業務領域

專利權法律服務

專利的清理、梳理及管理服務;

專利申請及確權服務;

專利分析服務,包括專利穩定性分析、侵權分析、檢索分析等

專利無效服務,包括對他人申請的專利進行檢索、監測,如與貴公司的在先權利相沖突,則向專利復審委員會提出專利無效請求;

專利許可管理服務,包括建立外觀設計專利許可使用制度,并辦理許可合同備案,監測許可合同的期限;

專利權利維持服務,包括各種法定期限的監測、年費的及時繳付;

專利權維護服務,包括以協商、行政投訴、司法訴訟等方式制止各種形式的專利侵權行為。

商標法律服務

現有商標的清理、梳理及管理服務(續展、異議、許可等);

對現有商標注冊的查漏補缺、全面保護服務

商標申請及確權、維持權利類法律服務,包括商標申請、變更、轉讓、復審、商標撤銷答辯等;

以商標為依托的品牌經營、衍生產品擴展經營服務;

商標權利維護服務,包括以協商、行政投訴、司法訴訟等方式制止各種形式的商標侵權行為。

著作權法律服務

著作權申請及確權服務;

著作權及其衍生產品的許可管理服務;

著作權權利維護服務,包括以協商、行政投訴、司法訴訟等方式制止各種形式著作權侵權行為。

知識產權海關備案登記服務

專利權海關備案登記;

版權海關備案登記;

商標權海關備案登記;

與海關溝通、應對侵權嫌疑品查扣。

訴訟/仲裁法律服務

提供與案件相關的法律咨詢服務;

侵權行為調查及證據保全;

提供案件訴訟的策略性意見,制定專項訴訟方案;

參加案件訴訟;

提供協調、談判及調解服務;

審查、修改、起草、提交案件在訴訟過程中的有關法律文書。

團隊介紹

1.概況

華誠律師事務所成立于1995年,是中國最早的律師事務所之一??偛吭O在上海,并在北京、香港、哈爾濱、無錫、悉尼等地設有分所或代表處,在國內外各大城市均有合作所。

華誠所作為公司制律師事務所,實行“團隊服務、部門管理”的運營模式,各團隊專業分工明確,跨團隊合作緊密,完全擺脫個人專業局限等因素造成的服務成本增加、服務效果欠佳等弊端。

2.主要客戶

華誠所客戶中既有國際知名的大型跨國公司,也有國內大型企業或事業單位。華誠所善于針對不同行業提供各項法律服務,致力于向客戶提供構建詳細和綜合的投資策略,提供專業且創新的法律服務,善于發揮與政府有關部門、專業中介機構長期聯系與合作的優勢。華誠因能針對性地滿足客戶的嚴格要求而廣受客戶好評。華誠所常年為多家國內外知名機構和企業提供法律服務,行業遍及各種制造業、高科技、金融業及服務業,目前擁有法律顧問單位112家,為其提供包括多領域的法律服務。

曾經服務或正在服務的部分客戶包括寶鋼集團、SMG上海文廣集團、東方有線、大新華集團、中石化集團、上海期貨交易所、中福集團、上海家化、美國高通集團、美國邁圖高新材料集團、美國通用電纜、MPAA(美國電影協會)、彭博有限合伙企業(Bloomberg LP)、KLA科天集團、可口可樂公司、微軟公司、美禮公司(America Greetings)、杜比公司、美國新美亞公司、耐克、NBA、3M集F、東陶TOTO集團、花王集團、理光、旭硝子、金剛化工、Sony、Sanmina、三菱(電梯、重工、化學)、住友、Beckman courter、Umicore、Jinko、三得利、Shimano等眾多企業與集團。

團隊主要成果及獲獎情況

2015年

《亞洲法律雜志》(ALB)“年度上海最佳律師事務所”、“年度中國破產與重組律師事務所”提名

獲評IAM雜志“中國專利訴訟和許可領域的頂級律師事務所”稱號

獲得上海市律協表彰的2011―2015年度“上海市優秀律師事務所”稱號

上海市商標誠信單位

上海市商標協會專業委員會副主任單位

Chambers and Partners “頂級知識產權事務所”

“亞洲法律雜志”(ALB)“2015年亞洲最大50家律所”

Legal 500“2016亞太專刊”知識產權業務排名第一梯隊

Asialaw Profiles 年度推薦律師事務所

2015年度LEGALBAND中國律所品牌50強

上海市合同信用A+等級企業

上海市“守合同重信用”企業

2016年

獲評IAM雜志“中國專利訴訟和許可領域的頂級律師事務所”稱號

Chambers and Partners “頂級知識產權事務所”

2016年度全球領先商標法律服務排行榜(WTR 1000)“商標保護及訴訟”領域銀獎

2011-2014年度全國優秀律師事務所

篇8

[關鍵詞] 計算機軟件知識產權保護模式

計算機軟件作為一種智力商品,當其在20世紀60年代出現在市場上時,人們就開始爭論應該用什么方式來保護其權利。雖然國際上普遍將計算機軟件作為版權法保護的對象,但由于計算機軟件特性的特殊性,僅靠版權法保護已遠遠不能滿足企業實際需要。秦珂認為“專利法和版權法保護軟件各有優缺點, 配合運用, 優勢互補軟件知識產權保護應形成專利法與版權法為主的, 輔以其它類型法律的完整體系” ,朱謝群則“闡釋已廣為采用的版權與商業秘密對計算機軟件的組合保護,證成了商業秘密為軟件技術思想提供有效保護的正當性”。而黃臻認為“計算機軟件兼有專利權和著作權客體雙重屬性,軟件專利保護優于著作權保護”。筆者認為不同模式的適用范圍不同,保護效果亦有較大區別,因此應根據企業保護目的和戰略選擇適合的模式或模式組合。

一、版權法保護模式

根據我國《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第二條,計算機軟件是指計算機程序及其有關文檔。目前國際上和大多數國家采用版權方式保護軟件計算機程序,主要是基于兩點:一是計算機軟件中的程序是程序員按特定語法規則,使用有限的特定詞匯為表述某種數學算法而完成的語句或指令序列,這可以認為是一種:“表達”(expression)而版權法保護具有獨創性的“表達”。計算機程序作為一種功能性作品的表現形式與傳統的文字作品類似,而文檔部分毫無疑問就是文字作品。二是復制和抄襲已成為侵害軟件的主要方式,而禁止他人未經權利人許可進行抄襲、復制其作品,正是各國版權法的主要內容。

此外,美國作為世界上最大的計算機軟件出口國,為了加強技術控制,保持領先地位,極力推動以版權法保護軟件。因為以版權方式保護計算機軟件主要有三個方面這好處:1.簡便性?!恫疇柲岜Wo文學藝術作品公約》的一項基本原則就是作品版權的取得均采取自動生成的方式,又稱“創作發生主義”, Trips協議對這一原則也給予進一步肯定。這使得計算機軟件作為作品取得保護十分簡便。2.門檻低。版權要求保護客體具有“最低創造性”即可獲得保護,因此取得保護可能性大。3.成本低。主要是版權無需交納申請費和維護費,而專利則必須支付年費,否則所受保護即被取消。因此,Trips協議和世界知識產權版權條約(1996年)將計算機軟件正式納入到版權保護的框架之中,國際上普遍采用版權法保護計算機軟件。

但是軟件具有“思想表達混合性”的特征,兼具“思想”( idea) 和“表達”(expression) 兩重性, 是軟件和傳統版權作品的重要區別。但根據版權思想\表達二分法則(idea\ expression dichotomy),版權法只保護表達而不保護思想,而計算機軟件最核心和最本質是其技術思想,而不是其表達形式本身。根據IBM公司提供的資料顯示, 軟件開發總投入的80%要用于軟件功能確定和邏輯設計。單純依靠版權法保護軟件, 會使軟件最有價值的部分得不到保護;即使是提倡對計算機軟件進行版權保護的美國,也面臨許多關于計算機軟件保護的法律難題,軟件糾紛日益增多。單靠版權法對計算機軟件進行保護效力有限,需要其他模式相補充和配合。

二、專利法保護模式

用版權法保護計算機軟件效力不足的典型案例是1986年Whelan公司訴Jaslow公司案。美國Jaslow公司將Whelan公司以EDL語言設計的程序進行解析,而以BASIC語言重新設計了一種能達到相同效果的程序,使Whelan公司損失嚴重。法院認為計算機程序的SSO(S-structure結構,S-sequence順序,O-organization組織)屬于“表達”,從而判定Jaslow公司敗訴。此案引起美國及其他國家法學界和軟件行業的巨大關注,認為其判決所依據的法律已超出傳統著作權法的有關規定,也被認為是美國司法界以實際行動對版權法保護軟件的適用性提出了疑問。雖然后來美國第二巡回上訴法院對ComputerAssocs 公司(CA) 訴Altai 公司的判決中,認為Whelan一案判決有失偏頗,并提出新的判定原則“三步判斷法”,即抽象―過濾―對比,將計算機保護又回歸到版權法規定范圍內。但也從另一側面反映,版權法對計算機軟件“思想”缺乏有效保護,已經無法維護其最本質的部分,因此很多學者認為應用專利法保護計算機軟件的“思想”。國外用專利法保護計算機軟件的模式日益增多。據資料統計,截止1996年4月, 美國累計有11萬件軟件獲得專利,如Apple的下拉式選單、IBM 的基本輸入輸出系統(BIOS)等著名軟件。而2002年以來,美國專利與商標局每年授權的軟件專利已經超過2.5萬件,占全部授權專利15%以上。日本軟件專利的申請累計數增加更顯著。1985年,軟件專利的申請數為5000 件左右,1990 年已超過12000 件, 而近幾年來日本每年的軟件專利申請量平均為2萬件~3萬件, 占全部專利申請量的10%。

但專利法模式也有其缺陷,主要表現在以下幾方面:1.審查標準高。申請專利需要符合“三性”要求,即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但由于大部分軟件是在原有技術“增量式進步”(incremental advance),新穎性界定較困難。2.申請周期長。專利審查手續繁雜,申請周期最長可達到2年~3年,而計算機軟件的經濟壽命可能也就如此,保護效果不好。3.維護費用高。專利申請后要每年支付年費,否則權利即喪失,而版權則無需維護費用。

三、其他保護模式

對計算機軟件的保護,除了版權法保護模式和專利法保護模式外,還有商業秘密保護模式、合同法保護模式、商標保護模式等。筆者將簡要對這幾種保護模式進行闡述:

1.商業秘密保護模式。計算機軟件利用商業秘密保護模式進行保護具有較大優勢,主要體現在以下方面:(1)保護范圍廣。商業秘密保護的客體比較廣泛,不僅限于版權法的“表達”,也對計算機軟件的核心“思想”進行保護。(2)保護門檻低。商業秘密保護無需審批,對計算機軟件的新穎性和創造性要求較低,避免專利申請門檻高的缺點。因此許多公司以此方式對計算機軟件進行了保護,在上文中提到的ComputerAssocs 公司(CA) 訴Altai 公司案中,雖然聯邦巡回法院判定侵犯版權不能成立,但原告后來又依其普通法的商業秘密專有權,最終獲勝訴。

企業利用商業秘密保護計算機軟件需要注意要商業秘密保護措施,建立健全的保密制度,并與可能熟悉和了解商業秘密的企業和員工簽訂保密合同,防止商業秘密泄露。此外商業秘密保護秘密對競爭對手的“反向工程”顯得束手無策,而且將計算機程序源代碼作為商業秘密進行保護不利于技術擴散,對社會利益影響不利等也為人們所詬病。

2.合同法保護模式。合同法保護模式也是目前應用較為廣泛的模式之一,商業秘密保護模式要求在與其他公司進行合作時,須簽訂保密合同,當出現糾紛時,企業可依據雙方簽訂合同進行協商,也可作為司法解決的證據。但合同法又要求雙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礎上簽訂合同,但現在買方討價還價能力日益增強,如若對方不簽訂合同,而軟件提供商實力較弱的情況下,利用合同保護的初衷將很難實現。此外,合同只對簽訂雙方有約束效力,而對第三方則無效。因此合同保護效力較弱,防范侵權行為較難,只能作為輔助方式。

3.商標保護模式。一般而言,大公司和知名公司比較注重商標保護模式,主要是其計算機軟件技術含量高、市場占有率高、知名度高,用戶對這種軟件商標的認可度高,可以促進市場份額的進一步擴大和增長。但另一方面,大公司計算機軟件的高知名度,很容易被一些小公司作為假冒對象,從而影響其信譽,而知名公司對盜版軟件的追蹤和打擊成本較大,使得約束力不足。顧客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購買和應用了盜版軟件后,會對知名公司信譽產生懷疑。因此從一定意義上講“商標法不能有效保護軟件,因為商標法只能保護商標本身”

4.反不正當競爭模式。反不正當競爭又稱不正當的商業慣例,是對違反誠實信用的法律原則從事商業競爭的統稱。在軟件行業不競爭行為也時有發生,因此利用反不競爭法保護自身利益是較為有效的方法。但是,反不正當競爭模式主要是一種事后補救方式,防范性不夠,并且舉證較為困難,法律效力不足。

四、計算機軟件保護模式選擇

通過上文的論述可知,每種計算機軟件的保護模式在具有其優點的同時也有其不可避免的缺點,在如今軟件業迅猛發展,競爭日益激烈,僅利用單個保護模式已遠遠不能達到企業有效保護計算機軟件的目的和要求。企業應根據保護目的和內容的不同選擇合適的模式組合:1.對于軟件的“表達”可尋求版權法保護;而對于軟件的技術“思想”可以主張專利保護,但必須達到專利申請的條件,即 “三性”和“二要素”?!叭浴笔侵笇@路f性、實用性和創造性?!岸亍币皇侵改軌虍a生技術效果; 二是指能形成完整的技術方案(基本因素包括:軟件處理的數據結構、處理數據結構使用的算法和管理軟件運行的用戶界面等)。2.計算機軟件達不到專利申請要求,則可以利用版權法和商業秘密相組合的模式。商業秘密保護軟件條件寬于專利法,而嚴于版權法,要達到構成商業秘密的三要件:新穎性、實用性和保密性。3.在與其他公司和合作開發時要簽訂合同,應用合同法保護模式。4.企業也可以為市場前景好的計算機軟件申請商標,以利于品牌形象樹立,增強競爭力,應用商標模式。5.當競爭對手有不正當競爭行為時,公司可以利用反不正當行為保護模式保護自身利益,但要注意證據搜集和保全。

五、結束語

篇9

關鍵詞:企業并購 知識產權 調查 評估 整合

企業并購中通常要涉及到知識產權問題, 因為被并購的企業(目標企業)的知識產權和企業其他資產一樣會被轉移到并購企業手中, 而對并購企業而言, 并購的動機有可能是以知識產權為目標的,特別是以知識產權立足的目標企業(如高新技術企業)來說, 企業并購在一定程度上是為知識產權投資,這在近些年來的跨國集團之間的并購案中不斷體現出來。今年,美國司法部批準了谷歌125億美元收購摩托羅拉移動的交易,這是近10年來無線設備行業數額最大的一筆并購,也創下了谷歌收購金額的最高紀錄。谷歌將憑借摩托羅拉移動的1.7萬項專利和7500項正在申請的專利,打造一張堅實的專利盾牌,對抗微軟和蘋果的攻擊。隨著技術革新步伐的加速, 企業在全球經濟中尋找相對優勢的需要日益密切,知識產權將在經濟生活中的各個領域對企業并購發揮更大的作用。

一般來說,企業并購要經歷并購調查、價值評估、談判簽約和接管整合等四個階段。知識產權的相關問題主要體現在調查階段對目標企業知識產權類型與法律狀態的調查,評估階段對知識產權價值的評估以及整合階段對知識產權保護體系的整合,所以本文將主要從這幾方面來進行探討。

一、目標企業知識產權的調查

為了提高并購的成功率,并購前對目標企業的盡職調查尤為重要,如果稍有疏忽則會造成日后諸多糾紛,為了避免和減少并購的風險,就要對目標企業做好充分的盡職調查。就專利而言,并購企業需要了解目標企業的專利技術與自己產品的適用性與兼容性,通過專利文獻檢索目標企業專利技術現狀和在同行業競爭者中的地位;就商標而言,需要評估目標企業的商標形象與品牌資產價值,以決定并購后目標企業商標的走向,進而在并購整合時制定新的商標戰略。就著作權而言,需要查清目標企業現有著作權的情況,包括許可、轉讓等利用情況。目標企業是軟件類型的高科技企業,著作權調查尤為重要。

需要注意的是,對于目標企業,由于企業并購存在諸多不確定因素,因此目標企業與進行調查的收購方簽訂保密協議是非常有必要的。同時與律師、專利人簽訂知識產權公開日程表,明確如何有步驟有主次地逐步公開。如果目標企業一開始就將所有的知識產權公開,特別是核心技術秘密資料向收購方公開,一旦并購計劃不能落實,將對目標企業帶來無法估量的損失。

(一)調查的范圍

調查目標企業的知識產權包括:專利、商標、商號、企業名稱、著作權、商業秘密、布圖設計、原產地名稱保護、植物新品種的新品種權、與企業相關的企業域名、掌握核心技術的技術骨干、企業投資部分的知識產權。

在涉及知識產權的企業并購中,目標企業的知識產權權屬是調點。這是因為,目標企業的知識產權一旦存在權屬爭議或者知識產權處于不穩定狀況,將對并購企業產生不可估量的后果。換言之, 并購企業特別是以知識產權為目標的并購,需要確保目標企業的知識產權不存在瑕疵。如果目標企業的知識產權與第三方存在爭議,則會影響并購目標的實現。為了保障企業并購目標的實現, 并購企業一方面需要對目標企業的知識產權問題進行必要的調查, 另一方面則可以向目標企業提出對知識產權真實性和無爭議性的保障,并納入并購協議中, 以保證在日后發生糾紛時處于有利地位。

1、 權屬確定

在審查知識產權權屬時,需要查看目標企業的下列材料:企業的基本信息,包括企業的經營范圍、主要產品和商業運作模式;企業知識產權登記清單,包括目標企業所有、與他人共有以及僅有使用權的專利、商標、著作權等權利證書、使用許可證、相關合同等法律文件;正在申請的知識產權清單;過去或者現在發生的知識產權訴訟、仲裁的法律文書以及行政機關的相關文書;目標企業內部的知識產權規章制度;與知識產權相關的股東會(大會)決議、董事會決議、重要會議的記錄;目標企業知識產權管理部門人員的名單、聘請的中介機構的名單及委托合同。

在調查知識產權的權屬時,不僅要考察權利證書上的登記狀況、權屬關系,還要調查權利的期限、可能存在的風險、有無第三人侵權、權利保護的范圍。企業如果有多項準備申請的專利、商標,還需要審查相關信息。對于合作開發與員工職務行為,要審查相關合同條款。

2、合同風險確定

收購方要對目標企業與第三方簽訂的與知識產權相關的合同,如轉讓合同、許可合同、委托合同、共同開發合同、雇傭合同、顧問合同、保密合同等進行審查,考察有無對目標企業不利的條款,收購行為對合同的影響。需要注意的是,投資及并購行為對一些知識產權權利可能產生的影響,尤其是對許可協議可能產生的影響。常見的情形有,收購導致觸發控制權變更條款,從而可能影響協議的效力;或者協議原有的一些條款可能造成收購主體未來業務經營的妨礙。出現上述情形時,收購方應事先與合同向對方進行溝通,取得對方書面同意。

(二)調查的步驟

1、簽訂并購意向書

篇10

企業是否越早采取特許經營的模式進行,就越能體現出特許經營的優勢,越能使企業得到更迅速的發展?

我們認為并不是這樣的。企業發展不僅需要采用適當的經營模式,更要在適當的時機采用先進的營銷戰略.同時無論決定采用何種營銷方式進行經營和企業擴張,都必須十分了解這種經營方式的特點,只有了解了它的特點,才能更好的抓住時機,發揮其先進性。

“特許經營”作為一種先進的經營模式,是基于特許商擁有了其所特有的并且是馳名的注冊商標、商號、產品及服務、專利和專有技術、管理技術、經營模式等知識產權,加盟商則希望利用這些知識產權發展自己企業,由此而形成的特許加盟體系。因此,無論是商品銷售特許經營,還是經營模式特許經營,要取得真正的成功,沒有相應的知識產權為基礎是不可能的。沒有相應的知識產權體系的依托,特許經營也不能成為企業擴張的靈丹妙藥。

為此,我們認為確定采用特許經營模式進行擴張的企業,必須把握好采用這一模式的最佳時機。只有當企業具備了自有并且是馳名的知識產權體系,并取得廣大受眾的認可時按照特許經營的模式進行企業擴張才能取得預期的效果。

所謂時機成熟主要是指企業具備了發展加盟商的條件或者具備了加盟特許體系的條件,這些具體條件是指:

1、 擁有一個信譽良好的注冊商標和商號,或者擁有專利、獨有的、產品技術等經營資源;

2、 擁有成功的單店管理經驗且容易被復制;

3、 產品或經營模式有良好的獲利能力;

4、 穩定的、品質有保證的物品供應系統;

5、 有確保特許經營體系正常運轉的管理及支持系統。

筆者認為上述條件不可能是在企業注冊之初就具備,通常是企業經過一段時間的經營,并且應按照特許體系的要求有意識的儲備,才能夠逐漸具備上述條件,進而在條件成熟時才可以開始利用現有條件發展特許體系。反之,如果企業在成立之初并不具備上述條件的情況下就肓目的發展加盟商,即使在一段時間內能取得效益,也不利于特許者和加盟商的長遠發展,甚至可能一開始就將企業拖垮。

二、當企業決定采用特許經營模式發展本企業時,應為本企業建立一定的保護屏障;

企業要想進行成功的擴張發展,沒有相應的法律保障體系是不可能完

成的,尤其對于采用特許經營模式進行發展的企業。因此特許企業應當重視自身的法律屏障建設,才更有助于企業有序的發展。

首先,特許企業要建立完善的知識產權預警保護制度,從行政管理上設立專門的業務部門對本企業所有的商標、商號、專利技術進行整理、歸檔,申請登記注冊,對與其有關的合同進行管理等,使企業建立起有序的管理機制。

其次,對相應部門的人員應就有關國內國際特許經營發展現狀和有關法律法規進行相應培訓,并使其能夠運用于企業的實際經營中,使企業能夠在法制的軌道上運行。

法律對于現代企業來說是至關重要的,而特許企業的建立與發展,與法律規范有著十分的密切。因此,特許體系中的相關部門的建設和相應部門人員的法律意識的體高對于有序發展特許體系是至關重要的。這一點從特許經營一詞的含義中也可看出,特許經營一詞的是franchise,其原意是授權之意。所授何權?知識產權。特許經營正是由知識產權的許可使用而產生的一種經營模式, “知識產權”是包括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商業秘密權等,上述權利是由法律予以嚴格界定并加以保護的。特別是加入WTO以來,知識產權在發展中的地位越發的重要,我國不僅在不斷完善相關國內立法,而且在這一領域不斷與國際接軌,參照國際條約和國際慣例補充和完善自身法律體系。在這樣的國際國內經濟大環境下發展特許企業,沒有知識產權的法律保護,企業必將失去存在的基礎。

我國的特許經營法律環境還很不完善,尚不足以保障企業在該領域內有法可依。 目前僅有少量規定作為規范特許體系的文件。主要指國內貿易部頒布的《中國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試行)》、中國連鎖經營協會的《特許經營企業備案管理辦法》、國家工商總局的《關于連鎖店登記管理有關的通知》等,這些規定尚不足使企業的發展完全有章可循。但這并不是說目前作為特許體系中的企業沒有法律可以遵循,而是注重對現存的法律、法規加以適用,主要是對《合同法》、《商標法》及實施細則、《專利法》及實施細則、《著作權法》及實施細則和《反不正當競爭法》等,這些法律雖很少有針對特許體系的特殊規定,但只要能很好的適用這些現有的法律、法規,也足以使特許體系能建康有序的發展。

當然對于那些由于法律規范的滯后性所帶來的問題,我們則建議企業能夠充分利用現有法律、法規對其進行調整,并不斷完善企業自身的機構設置。

當前,一些企業之所以不能順利采用特許模式發展起來,甚至出現了企業經營狀況下降的情況,我們認為重要原因之一是自身法律保障機制不建全,經營中遇到一些問題不知如何運用法律進行自我保護,如:

(一)特許環節可能會遇到的問題:

1、 特許經營關系如何確立,合同如何簽訂;

2、 如何確定特許經營中的知識產權的許可使用,具體即商標、商號、企業

名稱、專利、專有技術、經營模式和服務規范(標準)等的許可使用和保護。

(二)特許經營各方在履行合同中可能遇到的問題:

1、 特許經營各方負有何種守約義務;

2、 特許各方可能遇到的何種違約情況:一方違約的問題,比較常見的是加

盟者拖欠各種費用、擅自進貨、擴大商標的使用范圍等等;雙方均違約的問題。

3、 正常履約過程中出現的問題,這類問題經常出現在發展較好的特許企業

中,雖然有些特許企業在發展過程中較為順暢,但當其加盟店準備開設第二、第三家甚至更多的加盟店時,也常會遇到如何約定商標的使用進間和合同效力的問題。

(三)特許合同終止后可能出現一些:

合同終止后的問題,其中主要是合同在非正常終止后的善后處理問題,其中無形資產的回收及有關費用的清繳的問題。

上述這些實踐中的問題困擾著特許和加盟企業,使其在過程中難以前行。要解決這些問題,關鍵是要求企業內部的專門部門對現行法律的規定有一個基本的了解,并掌握有關特許經營與知識產權法的關系,諸如特許經營者如何保護商標專用權、何為馳名商標、如何申請聯合商標、防御商標、獨占許可與普通實施許可的區別,如何限制受許人對商標的使用;對商號還應了解連鎖店登記管理有關規定,適用什么樣的法律解決商標與企業名稱中的問題;關于著作權,在特許經營中哪些文件資料受著作權保護;關于專利權,主要了解專利技術的后繼改進的專利權歸屬問題及獨占實施許可、排他實施許可和普通實施許可如何區分的問題。

筆者認為只有企業對特許經營上述法律知識有個初步的了解,并且由專業部門對其進行管理,才能具有初步認識和解決上述困惑能力,才能使特許企業向著有序的方向發展。

三、簽訂完善嚴謹的特許合同是特許企業迅速擴張的重要保障;

合同是聯系特許企業與加盟企業之間關系的紐帶,而且由于國際和國內對特許企業的約束通常是通過合同進行的。因此起草和簽訂一份完善嚴謹的特許經營合同對于特許商和加盟商來說是至關重要的。但目前,我國的一些企業在這方面所做與現實的要求相距甚遠。我們在法務實踐中發現一份國內的特許合同經常簡單到只有幾頁,而這幾頁往往只是描述了一下特許商所擁有的某些馳名知識產權,同時需要加盟商支付一定的費用這樣一些簡單的內容。然而,特許經營是一種凝結著眾多法律現象和法律問題的經營模式,是絕對無法通過這樣簡單的條款就能保護的。而這幾頁的內容根本無法函蓋特許經營所可能涉及到的諸多法律問題。很多企業也正是由于不知道該如何通過合同對本企業進行保護,從而在無意中使本企業受到無法彌補的損失。這一方面國外的特許經營業為我們做了很好的例證,一份普通的國外特許合同,長達幾十頁,合同內容詳細,條款設計合理而嚴謹。但這并不是說只要有一份長篇的合同就能達到使企業避免訴累,避免紛爭,而是說一份完善嚴謹的合同能夠盡可能的減少企業之間為確定權責進行無止境的糾纏,而使企業能按照合同的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享受各自的權利,從而使特許企業能健康有序的發展。

經過長期的實踐,我們認為一份完善的特許經營合同應該包含如下內容,才能稱的上較為完善:(1)當事人;(2)序言;(3)定義條款;(4)特許經營授權條款;(5)商號使用條款;(6)特許區域和特許企業所在地;(7)特許連鎖總部的經營指導及技術援助;(8)廣告促銷條款;(9)特許費用條款;(10)特許企業籌辦條款;(11)質量控制條款;(12)財務監督條款;(13)消費者投訴條款;(14)商標使用條款;(15)專利使用條款;(16)商業秘密保護條款;(17)限制競爭條款;(18)合同變更條款;(19)合同解除條款;(20)合同轉讓條款:(21)不可抗力條款;(22)違約責任條款;(23)合同終止條款;(24)合同的法律適用條款;(25)爭議解決條款;(26)當事人認為需要的其他條款;(27)當事人簽章及合同簽訂的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