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碳經濟基本理念以及稅收政策

時間:2022-12-15 04: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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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碳經濟基本理念以及稅收政策

一、低碳經濟的理論基礎

(一)福利經濟學理論

從理論上講,在資源環境領域存在著嚴重的“市場失靈(Marketfailure)”。具體表現為兩方面:一方面,環境資源屬于共有資源,會產生“公共地悲?。═ragedyofthecommons)”;另一方面,環境污染的負外部性(即廠商的私人成本小于社會成本)與環境保護的正外部性(屬于公益事業)。

而經濟主體出于追求個人利益的需求,不愿意主動為其付費,都想成為“免費搭車者(FreeRiders)”,這就使政府介入資源環境領域成為必然。而稅收作為市場經濟下最主要的經濟杠桿之一,對負外部性問題有最直接、有效的調節作用。英國經濟學家阿瑟?庇古(Pigou,1920)在其《福利經濟學》(Welfareeconomics)中建議,應當根據污染造成的危害對排污者征稅,用稅收來彌補私人成本與社會成本之間的差距,使二者達到平衡,這種稅也被稱為“庇古稅(Pigouivaintax)”。

(二)可持續發展理論

發展是人類社會不斷進步的永恒主題??沙掷m發展有著非常豐富的內涵,其基本特點是需要、限制和公平,具體包括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和全球五個方面的可持續發展。人類正處于從工業文明走向現代新文明的發展階段,可持續發展思想在環境與發展理念的不斷更新中逐步形成?!翱沙掷m性”最初應用于林業和漁業,指的是保持林業和漁業資源延續不斷的一種管理戰略。1962年,美國海洋生物學家蕾切爾?卡遜(RachelKarson)發表的《寂靜的春天》初步揭示了污染對生態系統的影響。1972年,羅馬俱樂部(TheClubofRome)提交的《增長的極限》所闡述的“合理的、持久的均衡發展”,為孕育可持續發展的思想萌芽提供了土壤。1972年,聯合國人類環境會議通過的《人類環境宣言》正式吹響了人類共同向環境問題挑戰的進軍號。1987年世界環境與發展委員會(WCED)提交的《我們共同的未來》實現了人類有關環境與發展思想的重要飛躍。自聯合國環境與發展大會(UNCED)通過《里約環境與發展宣言》(又名《地球憲章》)和《21世紀議程》兩個綱領性文件,以及各國政府代表簽署了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等國際文件及有關國際公約以后,可持續發展得到世界最廣泛和最高級別的政治承諾。

(三)激勵理論

在經濟發展的過程中,勞動分工與交易的出現帶來了激勵問題。激勵理論是行為科學中用于處理需要、動機、目標和行為四者之間關系的核心理論,是業績評價理論的重要依據。行為科學認為,人的動機來自需要,由需要確定人們的行為目標,激勵則作用于人內心活動,激發、驅動和強化人的行為。從政府角度講,政府以游戲規則制定者和執行者的身份,依據所掌握的政策性資源和財力資源,激勵低碳經濟發展。目前,我國基本上是采取財政撥款、投融資、稅式支出、產權交易等常規政策激勵低碳經濟發展。例如,2007年我國中央財政安排235億元,2008年增加到418億元用于支持節能減排,2009年推動節能減排支出567.47億元。目前,在農村實行的“以獎促治”政策帶動了農村環保工作的廣泛開展。2009年中央財政設立農村環保專項資金,投入15億元,支持2160多個村開展環境綜合整治和生態示范建設,帶動地方投資達25億元,直接受益農民達1300萬人。在增值稅、消費稅、企業所得稅、資源稅和出口退稅方面進一步明確促進推行節能減排的措施。

(四)產業結構優化理論

目前,世界經濟還處于后金融危機時期,以低碳產業、清潔能源、環保產業等為代表的新興產業卻在我國顯現出強勁的增長態勢,在其迅速成長的背后是中國政府堅定不移地推進節能減排,走可持續發展道路的決心。2009年,國家通過出臺多項財稅和金融措施,在危機中找尋到新的經濟增長點,帶動中國經濟結構優化調整。如國家財稅部門提高成品油消費稅稅率,取消了公路養路費等六項收費;財政部等四部委聯合開展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示范推廣試點,補貼消費者,鼓勵企業生產、研發節能與新能源汽車,不斷加大對光電建筑應用示范工程的資金補助。全國財政新能源與節能減排工作會議上提出,中國將把應對國際金融危機與建立中長期新興產業發展機制結合起來,著力支持新能源與節能環保產業發展,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2009年12月召開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指出:2010年經濟工作將重點在“促進發展方式轉變上下工夫”,強調要“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在培育新經濟增長點的同時,將堅決管住產能過剩行業新上項目,開展低碳經濟試點,努力控制溫室氣體排放。

二、我國現行低碳稅(費)政策簡析

(一)低碳稅收政策

我國現行有利于可持續發展的稅收政策主要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1.鼓勵和支持環保設備(產品)、投資的稅收政策。其具體內容包括:一是企業技術改造項目使用《當前國家鼓勵發展的環保產業設備(產品)目錄》(2007修訂版)中的國產設備,享受投資抵免企業所得稅的優惠政策。二是企業使用《當前國家鼓勵發展的環保產業設備(產品)目錄》中的國產設備,經企業提出申請,報主管稅務機關批準后,可實行加速折舊。三是對專門生產目錄內設備(產品)的企業,在符合獨立核算、能獨立計算盈虧的條件下,其年度凈收入在50萬元以下的,暫免征收企業所得稅。對節能、污染防治、環保技術轉讓的稅收政策。主要內容包括:一是通過流轉稅規制設計引導,包括消費稅(成品油、小汽車、摩托車、游艇、汽車輪胎、汽油、柴油等,含鉛汽油1.4元/升,無鉛汽油、石腦油、溶劑油、潤滑油1元/升,柴油、燃料油和航空煤油0.8元/升;低污染排放小轎車、越野車和小客車減征30%的消費稅)、增值稅(對煤矸石、粉煤灰等廢渣生產建材產品,免征增值稅;對油母頁巖煉油、垃圾發電實行增值稅即征即退)、資源稅(原油14~30元,天然氣7~15元,煤炭0.3~8元),環境效果并不明顯。二是所得稅政策,如利用“三廢”為主要原料進行生產,減免企業所得稅。凡經國家環??偩滞ㄟ^招標確定需要淘汰消耗臭氧物質生產線企業取得的《關于消耗臭氧層物質的蒙特利爾議定書》(1991年6月14日,中國正式加入修正后的《議定書》)多邊基金的贈款免征企業所得稅,對中國清潔發展機制基金取得的指定收入免征企業所得稅。企業所得稅納稅人向中國綠化基金會、中華環境保護基金會的捐贈,可按稅收規定的比例在所得稅前扣除;對“中華環境獎”獲獎者和提名獎獲得者所得獎金,免征個人所得稅。對外商提供節約能源和防治污染方面的專有技術,如技術先進、條件優惠,其收取的特許權使用費免征所得稅。支持環保事業的稅收政策。具體包括:一是由國家財政部門撥付事業經費的環保部門自用的房產、土地、車船,免征房產稅、土地使用稅和車船使用稅。二是環保部門使用的各種灑水車、垃圾車船,免征車船使用稅。

(二)現行排污收費政策

我國早在1978年就提出實行排放污染物收費制度。目前,我國征收的排污費主要包括廢氣排污費、固體廢物及危險廢物排污費和噪聲超標排污費和污水排污費四大項。對機動車、飛機、船舶等流動污染暫不征收排污費、噪聲超標排污費。排污費的計算簡單地說有兩種方式:廢氣排污費和污水排污費根據排放污的濃度、數量折算成標準“污染當量”,并按實際排放的污染當量定額征收。固體廢物及危險廢物排污費則直接按污染物排放量征收。

(三)涉碳稅費政策的缺陷

近年來,我國采取了“獎限結合”、“以獎促治”等措施,形成了鼓勵保護環境、限制污染的鮮明政策導向。但現行的涉碳稅費政策還存在諸多欠缺,主要表現在:

1.稅種的針對性不強。與國外相比,我國缺少針對污染、破壞環境的行為或產品課征的專門性稅種。此類稅種在環境稅制中應處于主體地位,它的缺位既限制了稅收對污染環境、破壞生態行為的調控力度,也難以形成專門用于促進低碳經濟發展的稅收來源。排污收費制度存在自身不足。如未涉及所有污染環境行為、征收額度過低、缺少激勵機制、隨意性過大等。由于立法層次低、權威性差,環保部門在征收工作中有法不依,執法不嚴的現象普遍存在。現行稅費政策調節力度不夠。一是資源稅、消費稅、車船使用稅等相關條款各自獨立、互不銜接,難以形成合力。二是征收范圍過窄、稅額設置不合理。三是許多危害環境的消費品如一次性包裝物、殺蟲劑等制品并未納入征收范圍?,F行稅費政策缺乏靈活性?,F行稅種的稅收優惠措施形式比較單一,僅限于減稅和免稅,受益面比較窄,缺乏針對性和靈活性,而國際上通行的加速折舊、再投資退稅、延期納稅等行之有效的稅收優惠方式應用不多。

三、國外低碳的稅收政策與經驗借鑒

西方國家從20世紀80年代開始征收排污稅、能源稅、二氧化碳稅、二氧化硫稅有針對性的稅種等,據統計,目前OECD成員國與環境有關的稅收收入己經占到總稅收收入的3.8%~11.2%,占到GDP的1%~4.5%。盡管各國開征的具體稅種不盡相同,但從性質分析,大體分為以下幾類。

(一)對廢氣課稅

廢氣稅是對向大氣中排放廢氣的單位和個人征收的一種稅。主要包括二氧化硫稅、二氧化碳稅和氮氧化物稅。

1.二氧化硫稅,也稱硫稅。二氧化硫(SO2)是造成酸雨的主要污染物,對人類危害很大。早在1972年美國就開征了二氧化硫稅,美國稅法規定,SO2濃度達到一級和二級標準的地區,每排放一磅硫分別課稅15美分和10美分,以促使生產者安裝污染控制設備,同時轉向使用含硫量低的燃料。丹麥、法國、瑞典、挪威、芬蘭等國在20世紀90年代也開征了此稅。從征收內容看,有按SO2排放量征收的,也有按含硫量的不同直接對含硫能源產品征收的。二氧化碳稅。CO2排放是引起全球升溫的主要因素,CO2稅是為控制CO2的排放而征收的一種環境稅,CO2稅的實際征收往往是對煤、石油、天然氣等燃料按含碳量設計稅率征收,而不是直接對CO2的排放征收。CO2稅最早于1990年由芬蘭開征,其計稅依據為CO2的排放量及濃度。目前歐盟也引入了該稅(全稱為碳能源稅,簡稱碳稅),這也是歐盟層次上唯一的一個環境稅種。這種碳稅的主要目的是通過鼓勵減少使用礦物燃料,尤其是含碳量高的燃料,從而減少CO2的排放。氮氧化物稅(NOx)。亦稱氮稅,是對氮氧化物的排放征收的污染稅。目前法國、瑞典、意大利等國都按排放量征收此稅。

(二)增設優惠措施

在促進低碳經濟發展的眾多政策中,稅收政策仍是發達國家最為依賴的手段。根據政策所要達到效果的不同,發達國家低碳稅收政策可分為兩大類:一是促進低碳經濟發展的稅收政策,如旨在鼓勵市場主體進行能效投資、節能技術研發、新能源投資的稅收減免等;二是抑制高碳生產、消費行為的稅收政策,如旨在提高能源使用成本,鼓勵節能降耗,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的能源稅、碳稅等。在稅收優惠方面主要有:一是鼓勵企業增加對有利于環境保護的研究開發費用,給予稅收抵免、直接減免等優惠,如美國。二是對企業購置或制造用于防治污染或廢物處理的設備給予加速折舊,如德國、日本。三是鼓勵企業進行廢棄物再利用,給予稅收抵免、減免稅等優惠,如芬蘭、美國。四是鼓勵增加對環保、節能的投資,給予稅收抵免、減免稅等優惠,如荷蘭、美國、荷蘭、德國都規定了環境稅稅收減免項目和環境稅返返還項目。

(三)幾點啟示

發達國家在促進經濟低碳化發展過程中重視與運用碳稅或能源稅,并秉持稅收“中性”原則。一是設立專門稅種。以碳稅為例,自從1990年芬蘭在全球率先開征碳稅以來,丹麥、挪威、瑞典、意大利、瑞士、荷蘭、德國以及英國、日本等相繼開征了碳稅或類似的稅種(氣候變化稅、生態稅、環境稅或能源稅等)。二是稅收??顚S谩Υ蠖鄶蛋l達國家而言,征收碳稅或能源稅的主要目的是為了提高能效,降低能耗,因此在使用上一般都具有定向性或專款專用的性質。三是稅制調整綠色化。為了促進經濟的低碳化,從20世紀90年代開始,西方發達國家普遍實施了稅制的“綠色化”改革,目的是使稅制從整體上不僅有利于經濟的發展,也有利于資源、環境的保護,如丹麥、芬蘭、法國的環境稅制保證了環保的支出需要。

四、促進低碳經濟發展的稅收政策建議

(一)確保稅收新政落實到位

2009年5月,環境保護部《“高污染、高環境風險”產品名錄(2009年)》(簡稱“‘雙高’產品名錄”),含290余種產品。財政部和商務部根據名錄調整了出口退稅政策、加工貿易政策,對遏制這些產品出口、減輕環境壓力起到了重要作用。如為抑制“兩高一資”(高耗能、高污染、資源性)產品出口,從2007年4月至2008年6月,我國先后4次調整出口退稅政策,主要是取消“兩高一資”產品的出口退稅,降低容易引起貿易摩擦、附加值較低產品的出口退稅率,有利于減少貿易順差,優化出口產品結構。同時,國家安監總局和銀監會專門轉發“雙高”產品名錄,進一步夯實了低碳經濟政策的基礎?!半p高”產品名錄要及時更新,各相關職能部門要確保政策落實到位。同時,進一步落實結構性減稅政策。如對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節能項目所得,可免征、減征企業所得稅;企業購置并實際使用符合條件的環保、節能、安全生產等專用設備的,該專用設備的投資額的40%可以從企業當年的應納稅額中抵免等。

(二)可以考慮對碳排放課稅

碳稅是目前專家研究的熱門話題,通俗地講,即根據能源含碳密度征稅,碳密度高的稅率高,碳密度低的稅率低,從生產和消費環節,提倡使用低碳能源和減少能源使用,通過成本制約引領低碳經濟發展。如對煤炭、天然氣、成品油等化石燃料燃燒向自然環境中直接排放CO2的單位和個人課稅,根據煤炭、天然氣和成品油的消耗量征收,每噸CO2排放征稅5-10元,①制定合理的稅收減免與返還機制,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