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會計職業發展現狀研究

時間:2022-04-28 09: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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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會計職業發展現狀研究

摘要:隨著經濟社會高速發展,產生了法務會計這門前沿交叉學科,且變得越來越適用和急需。但多年來法務會計在我國卻仍不溫不火,發展中還面臨著系列現實問題。本文立足于梳理分析我國法務會計職業現狀,并提出幾點建議,旨在為推動我國法務會計職業發展提供有益的實用性參考。

關鍵詞:法務會計;職業發展;供需現狀;建議

有報道曾將法務會計評為本世紀18種熱門行業中的第一“熱門職業”。也有專家預測,未來10年法務會計必將成為中國最熱門職業。但現實中我國法務會計職業是否會隨經濟同步快速發展?本文通過梳理和分析我國法務會計職業現狀,并提出了相關建議,旨在為推動法務會計職業發展建言獻策。

一、我國法務會計職業供需現狀簡述

(一)供給側現狀

目前,我國法務會計職業供給側的人才培養主要有兩類渠道:學歷教育和職業資格培訓。學歷教育方面,我國目前尚未官方設置“法務會計”或“司法會計”專業。現在的專業培養主要有幾種情況:一是在會計學專業下設“法務會計或司法會計方向”。例如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會計學專業(法務會計理論與實務方向)、西南政法大學會計學專業(司法會計方向)、海南政法職業學院會計專業(司法會計方向)、河北職業技術學院會計學專業(法務會計方向)等;二是在相近專業下開設《法務會計》或《司法會計》課程。例如中國政法大學在“偵查學”專業開設《司法會計鑒定》課程,云南財政大學在“審計學”專業開設《司法會計檢查》《司法會計鑒定》課程,西南政法大學在“經濟犯罪偵查法學”“刑事科學技術”專業開設《司法會計》課程,華東政法大學在“會計學”專業開設《司法會計》課程等;三是1+1式的復合型專業培養,即學生在主攻一個專業基礎上,還可選修另一個相關專業。例如深圳職業技術學院的復合型人才培養模式。職業資格認證方面,目前我國較權威的是2015年5月中國總會計師協會啟動的“法務會計師(CFA)培訓和資格認證項目”。該項目當前主要采取面授64學時+自學32學時,面授地點主要在北京。還在云南財經大學設立了“全國司法會計干部培養基地”,中國法務會計研究會(籌)主辦了歷屆中國法務(司法)會計學術研討會等。

(二)需求側現狀

是否有社會現實需求是一個職業生存發展的關鍵,我國法務會計職業需求狀況如何?先看國家公招,國家公務員及機關事業單位招聘崗位往往讓成千上萬人趨之若鶩,崗位專業要求對高考志愿填報、大學生擇業等都具有非常強的導向作用。但通過查看2014-2019近五年來國家級到各地方公務員及各類事業單位招考計劃,專業要求中幾乎從未出現“法務會計”或“司法會計”等字眼。再看社會招聘,通過在各大網絡招聘平臺,搜索“法務會計”或“司法會計”等關鍵字,結果顯示:中國人才熱線、智聯招聘、直聘網三大平臺,搜索結果均為空。前程無憂,僅陜西某礦業公司招“法務會計”2人,月薪4000元以下;上海某咨詢公司招“法務會計調查”1人,月薪25000元以下;上海某融資租賃公司招專業要求急需和稀缺。但從上述現狀來看,為何從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到社會企業等,直接招聘法務會計的卻寥寥無幾?總結分析存在幾個方面因素。

二、我國法務會計職業發展現實問題

從上述我國法務會計職業供需現實來看,從供給到需求都不活躍,究竟是國家和社會都不需要這個職業,還是我國目前沒有此類人才供給?首先,需求是肯定有的。隨著我國經濟社會深化發展,經濟糾紛、職務犯罪、商業舞弊等屢見不鮮。在司法、審計、巡視、單位內控、資金績效監督等履職過程中,處理既帶有法律問題,又需要會計專技的復雜業務案件時,往往隔行如隔山。但目前我國的法學和會計屬于兩個相互獨立的一級學科,學法律的不學會計、學會計的不學法律。傳統純法學人士面對會計檔案,難以理解其專業語言,更難洞悉其中經過專業處理隱藏的奧秘。而傳統純會計人員,由于沒有系統地學習法律,難以從法學角度來分析會計數據。正是這樣可能讓一部分人通過巧妙的會計技術處理,將不法事項淹沒在茫茫的數據中。因此不論是單位總會計師、審計師,還是提供專業服務的注冊會計師,抑或是法官、檢察官、紀檢監察人員、偵查人員、律師等,既懂法律又懂財務的人才是十分必要、含法務會計的“風控經理助理”1人,月薪8000元以下;北京某會計師事務所招“法務與清算業務審計員”1人,月薪10000元以下;哈爾濱某會計師事務所招“審計人員”若干,月薪3000元以下,該崗位專業要求并未提及法務或司法會計,只是該事務所經營范圍含司法會計鑒定業務。

(一)系統化培養欠缺

用人單位設置招聘條件,也是必須建立在人才市場上有本專業人才供給的基礎之上。但目前因為我國中高等教育還沒有經官方設置的“法務會計”或“司法會計”專業,無法向市場輸送經過系統化培養的法務會計專業人才。既使用人單位需要,但在專業數據庫里也無此專業可選。這也是單位招聘條件中沒有直接設置為“法務會計”或“司法會計”專業的原因所在。而對于具備一定法務會計實際能力或有此方面工作志向的人來說,同樣也還沒有接受系統性專業培養的渠道。

(二)學科屬性未定論

為何我國還沒有官方設置這個專業,而只是借助在會計學、審計學、法學或偵查學等專業下開設本方向或課程,應該跟法務會計學科屬性還未統一定論有關。關于法務會計學科定性,各界說法不一。有的認為應屬法學,類似偵查技術等;有的認為應屬會計學,相當于行業會計;有的認為應是獨立的交叉學科,兼具法學和會計學雙重特性,又界于二者之間并與之相區別。

(三)資格認證待鋪開

目前我國法務會計師資格認證主要是總會計師協會成立的“法務會計師(CFA)培訓和資格認證項目”。該項目確實填補了我國法務會計師資格認證的空白。但同時也還存在些待改善的問題。(1)該證書僅由社團組織總會計師協會頒發,但現實中不論是國家公招、社會求職,還是職稱評審等,對技能資格證書的剛性認可一般都以人社部批準認定為準;(2)本項目培訓方式主要是“面授+考試”,面授64學時約一周左右,地點主要在北京,連經濟飛速發展的深圳等一線城市都還沒鋪開。對于大多數業務繁忙的會計或法律人員來說,要離開崗位一周左右長途勞頓到北京脫產學習,暫不論旅費,僅請假離崗都并非易事;(3)獲取本證書僅培訓費用就需8650元/人,重考費在300元/人,且不含差旅支出,證書取得成本遠超目前其他證書。而且經過訪談了解到,昂貴的培訓費還一定程度上給人們一種“花錢買證”的錯覺,質疑本證書的含金量。因此,讓本來已非常繁忙的會計或法律工作者請假一周,花上近萬元資金,奔波到北京,參加約5門課程知識的閉卷考試,取得一個沒有人社部或財政部蓋章且含金量帶問號的證書,一定程度上還是降低了該證書的吸引力;(4)我國法務會計師資格還不能與國際同類證書相互認,且國際法務會計師證書在我國也未能得到官方承認,例如Forensic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International(FCPAI)等,讓部分取得了國際法務會計師證書的人在國內卻仍沒有用武之地和理想的職業發展空間。

(四)用人觀念需更新

傳統相互獨立的法學和會計學分科已廣泛為人們所熟知。所以對用人單位來說,一定程度上還停留在側重專長的傳統觀念,即一個崗位要么招法律人員,要么招會計人員。法務會計作為一門新興的交叉學科,還沒有完全進入用人單位的視野。要么是還不知新興專業的出現,要么還不能完全認可跨專業的形式,對其專業性存在一定程度的質疑,還不能大膽地招募此類人員。

(五)供需信息不對稱

經過訪談調研,很多企業、律師或會計師事務所、公證機構、司法部門等在實際業務中,都非常需要這類集多種技能于一身的跨專業復合型人才,有利于以盡可能小的人工成本、盡可能集成的技能水平,而盡可能高效率地解決綜合性較強的經濟法律問題。否則就往往需要聘請兩類人或外購兩類專業服務,才能解決相同的問題,且人工成本較高、保密性略低、合作和信息共享程度要求更高。因此隨著經濟快速發展和法治進程推進,國家和社會并不是不需要此類人才,反而是非常急需。從上述需求端看,雖然并不活躍但也不是空白。從薪酬待遇上看,較高端的法務會計崗位,待遇還是相當可觀的,因此也不是沒有良好的發展空間和趨勢。從供給側來看,雖然還沒有設置獨立的專業,但上述近似專業下設本方向、1+1培養模式,以及資格認證培訓項目等,都為社會輸入了一定數量的具有法務會計職業能力的人。此外還有一部分在不同階段分別修讀兩個專業的人。例如本科為會計,但研究生為法學,或者反之。這類人實際上具備了兩個領域的知識和技能。既然供需都有,但現實中為何需求方找不著對口的人,而具法務會計能力者卻找不著對口的工作。以筆者親身經歷為例,筆者在法學和會計學兩條線上均具有較系統完整的高等教育經歷,財務方面修讀了財務管理大專、會計學本科和碩士(法務會計方向),法律方面也修讀了本科和碩士,因此具備了一定的法務會計工作能力,但求職時卻仍面臨過種種困難和尷尬。我國法務會計職業供需都并非空白,但兩端信息卻不能完全對稱,供不應需,需不知供。甚至很多的人事管理、學歷報考、招聘平臺簡歷模版等相關表格,設計上還限制在一個學歷階段只能填寫一個學歷及專業,例如只能填寫一個本科或研究生學歷,而對于現實中修讀學歷和專業較多的人來說,無法全面地展現其教育經歷和能力。而對招聘單位來說,由于可搜索專業條件的單一性,也不便于搜索到自己想要的復合型人才。

(六)職業發展關注少

在“中國知網”,搜索以“法務會計”或“司法會計”為主題的文獻,共2350篇172論文。2019-2020年共62篇,其中理論或意義研究11篇占17%,應用研究28篇占45%,人才培養研究9篇占14%,職業發展研究10篇占16%。至于相關專著,通過最新最熱門的圖書市場“當當網”搜索,目前國內較新的主要有張蘇彤所著的《法務會計》等系列教材,黎仁華所著的《法務會計概論》等,劉愛龍及胡玉霞所著的《法務會計證據學基礎理論》等,其他則大多數為來自美國的譯著??梢娢覈▌諘嬁蒲蟹矫娌⒉换钴S,對本職業的現實發展關注較少。(七)學術平臺還不專通過搜索有關“法務會計”或“司法會計”的文章,主要發表在《財務與會計》《商業會計》等會計類,或者《法制博覽》等法學類刊物上。法務會計作為一個前沿學科,仍還沒有自身獨立的期刊等,獨立的學術研究和交流平臺缺失,研究成果分散零落。

三、關于我國法務會計職業發展幾點建議

(一)理論研究促學科定性

學科屬性的明確將推動專業設置的統一。因此加強理論研討,厘清學科界性,科學合理分類,明確法務會計學科屬性,為建立該專業提供較權威的理論參考依據,可促進法務會計納入官方專業體系。在上述目前學界有關法務會計學科屬性的三種觀點中,第三種認為法務會計是新興獨立交叉學科是當前被較多人認可的說法。筆者也持同樣的觀點并認為法務會計兼有法學、會計學、審計學、偵查學、證據學、統計學等特點,但不等同于負責經濟核算和管理的會計,不等同于對單位重大項目和財務收支進行事前和事后審查的審計,也不等同于處理涉法案件的法律工作者,但也并非這些學科的簡單物理相加,而是相互穿插,在技術運用、就業面等方面與相關專業有共性有個性,有聯系有區別。因此筆者還認為法務會計除了可以考評本專業資格外,也應該可以報考或參評法學或會計學等相關資格,例如會計師、審計師、經濟師、律師等。

(二)校企行共建專業體系

若要讓有法務會計需求的單位有人可用,讓有法務會計從業意愿者能接受到系統學習,填補我國法務會計專業空白,建立法務會計專業培養體系是當務之急。但要建立一個獨立的新興交叉學科,是一項較系統的工程,需多方配合推動。例如高校需要充分研究建立該專業的可行性,設計課程體系和教學方案,并進行試點實踐等。用人單位若確有此類人才之需,而苦于沒有與之相適應的人才供給時,可以探索與學校采取定向培養等合作方式,也可向教育行業建言獻策,以人才需求拉動供給完善。同時由于國家教育或人事行政管理部門掌握著相關大數據,因此也需要其從宏觀角度,充分調研經濟社會發展趨勢對新興人才的需求狀況,及時收集供需動向,充分論證其必要性和可行性,為新興專業建立提供較權威的指導和便利。

(三)鋪開資格認證體系

鑒于上文所述我國當前法務會計職業資格認證方面存在的系列問題,十分需要全面構建、完善并鋪開法務會計職業資格認證體系。建議盡量與現有的其他專業資格認證渠道和方式相接近,以利于法務會計師資格證書能與其他技能證書一樣,得到權威認定和廣泛認可,重要的是實用于求職升遷和職稱評定等。(1)升級證書權威性和認可度,例如統一認證機關,統一考試,并在證書上最好能進一步有人社部或財政部等批準印章;(2)擴大資格認證普惠性,在地域上適當鋪開,至少在各省會或者較大城市設立培訓和考試點,將很大程度上提高各地區人員參與度。當然反過來也有利于全國法務會計人才布局,減輕法務會計人才的地域性兩極分化;(3)便民性最大化,引進信息化網絡教學等多種學習渠道;(4)獲證成本最優化,培訓及考試費最好盡可能拉近與其他技能證書的一般水平,當然若能擴大培訓點的地域范圍,也能一定程度上降低培訓對象的差旅成本;(5)資格認證與國際接軌,加強與國際上法務會計發展較成熟的組織合作,承認含金量較高的國際同類證書效力,或者互認相關課程。如此既可以借鑒他人的成熟經驗和發展路線,同時也能減輕從業人員的重復性學習和考試壓力,讓國際法務會計師在國內有一定的職業發展空間,反之也服務和貢獻于國內法務會計事業發展。

(四)用人觀念與時俱進

專長型或復合型只是人才的類型,適用于相應的崗位所需,發揮著各自的特色優勢。學科屬性本是人為劃分,但所有學科之間,或多或少存在著中間地帶,有的邊界明顯,有的難以嚴格劃分,于是出現了交叉學科。法務會計只是前沿交叉學科的一種,此外還有如數據科學、法醫學、醫學統計等。專業學科由社會經濟發展水平所決定,反之又為之服務。前沿新興學科的出現必然是基于社會經濟發展等需求的出現。因此,新興專業和復合型人才,也非常需要用人單位能跳出傳統學科分類的固定思維模式,與時俱進和辯證地看待并接納。

(五)巧搭供需信息橋梁

要解決供需相互孤立問題,多方共同搭建供需信息平臺是有效的手段之一。特別是人才招聘網絡平臺等,在相關數據庫中可增添并單列“交叉學科”、“復合型人才”等字段,在簡歷模版或相關表格中,可據實添加不限數量的教育經歷,讓求職者可以充分全面地展示其復合型特點,同時讓招聘單位也能在條件篩選中尋找到契合自身實際業務所需的復合型人才。此外,各種人事管理、升學報考、職稱評審等相關表格也需要類似的完善。

(六)關注職業發展現實

上文以2019-2020年論文為例,關注職業發展研究僅10篇占16%。一個專業學科能否生存和熱門,職業現實發展前景是硬道理。有了職業發展,才有理論、應用、人才培養等方面的研究動力和目標。因此法務會計職業發展可能性和前景趨勢,并設計路線,才能拉動該學科發展。也就是以需求拉動供給,研究理論應用、學科發展和人才培養等,首先得關注職業需求一端。筆者認為,就當前來說法務會計學術研究需要應側重在職業發展的現實問題。

(七)創建學術交流平臺

如前所述,我國法務會計科研并不活躍,專著多為譯文,論文還只能借助于會計或法學類刊物發表,學術研究交流的專門化平臺缺失,成果零落難歸整。因此,創建獨立的法務會計學術交流平臺,如創立中國法務會計師協會,或者暫在總會計師協會、中國法冊會計師協會等大型組織下設立法務會計分會,創辦《法務會計》等專業刊物,都將十分有利于為志同道合的法務會計人士提供一個交流觀點、碰撞思想火花的獨立性平臺,也利于法務會計職業供需雙方共享前沿動態信息,同時也利于法務會計研究成果歸集的系統性、規范性和延續性。

四、結束語

法務會計會成為我國“熱門職業”并非空穴來風,必然有其理論和實踐依據。當然法務會計作為一門在我國剛起步的前沿學科,在走向成熟的道路上必然需要經歷一個過程。隨著我國經濟迅猛發展,對法務會計的需求也越來越明顯,同時也將必然拉動學科建設和人才培養體系的完善。只要我們與時俱進地持續深入研究法務會計職業發展各個方面,并一一探索解決遇到的困難,例如進一步研究法務會計專業建設、完善職業資格認證體系、法務會計人才走向社會面臨的現實問題和解決機制等,我們相信法務會計在我國經濟高速發展的大環境下,必然能兌現各界專家所預言的熱門。

參考文獻

[1]黎仁華,包琦,林慧敏.中國法務會計的職業趨勢與專業教育規劃研究——基于第11屆中國法務(司法)會計學術研討會的思考[J].商業會計,2020(01):127-129.

[2]法務會計師(CFA)項目招生資料.

作者:何粟 單位:深圳職業技術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