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管理規章制度

時間:2022-01-20 05: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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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管理規章制度

商標的存在是商品經濟的必然產物,是市場競爭的重要工具。

商標是區別商品與服務來源的標志,與企業的商品質量、服務質

量、經營管理融為一體,成為企業信譽的象征。為了加強對本廠

商標的管理、規范廠內部正確行使商標權、維護公司合法權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一、廠商標注冊管理

對廠準備使用的商標,應根據《商標法》有關規定及時向國

家商標局提出商標注冊申請。

廠發生名稱或地址變更時應及時向國家商標局提出商標變更

注冊申請。如廠經營需要轉讓注冊商標的,應請專門機構對該

注冊商標進行評估,然后向國家商標局提出轉讓注冊申請。

對于有效期將滿的注冊商標,需要繼續使用的

,應在期滿前六個月內向國家商標局提出續展注冊申請。

二、廠商標使用管理

廠準備使用的商標由專業人員設計、策劃。

廠使用的商標,在未獲國家商標局核準注冊之前,不得標上注

冊標記。使用已注冊商標,應嚴格按照商標注冊證上形式,并

標上注冊標記。

因廠經營需要,改變注冊商標使用形式的,

應及時向國家商標局提出新的注冊申請,在

該申請獲準注冊前,作未注冊商標使用,不得標上注冊標記。

因廠經營需要許可他人使用本公司注冊商標,

應與對方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在合同簽定

之日起三個月內,將許可合同副本交送廠所在

地縣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存查,并報送國家商標局備案。

三、廠商標印刷管理制度

廠使用的商標標識,要交有商標印刷資格的指

定單位印刷,并簽訂印制合同。

對于每次印制的數量、質量由專人監督、登記、

嚴格按照商標注冊證和商標印制合同執行。

如印制過程中發生多制、濫制等情況的,要及時

向廠領導匯報,妥善處理。

四、廠商標保護管理

廠通過銷售網點注意市場動向,對市場上出現的

假冒本廠商標的行為,及時向有關部門投訴,予以查處。

廠采取廣告宣傳等措施,加深廠注冊商標在消費

者心中的印象,以從消費者反饋中獲得侵犯廠商標權的信息

。

五、其他

廠設立專門的商標管理機構,負責本廠商標管理

及相關事務,本管理制度由該機構執行,并負責解釋。

本制度將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及廠經營情況的發展不斷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