撂荒地促進農業生產發展實施意見

時間:2022-04-26 11:5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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撂荒地促進農業生產發展實施意見

為貫徹落實《農業農村部關于統籌利用撂荒地促進農業生產發展的指導意見》(農規發[2021]1號)和《省農業農村廳關于統籌利用撂荒地促進農業生產發展的實施意見》(閩農綜[2021]20號)精神,進一步加強對耕地拋荒的治理,摸清撂荒地底數,引導農戶復墾復耕、統籌利用,有效減少撂荒地存量、遏制增量,并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全面摸清耕地撂荒基本情況

(一)開展全面調查摸底。從2021年3月開始,由各鄉鎮開展為期2個月的撂荒地情況調查,以村為單位,對全鎮所有建制村(包括自然村、組等)連續2年及2年以上未種植農作物的可耕作耕地(指農戶承包耕地和集體所有未發包的耕地)進行全面摸底調查,做到逐戶清查、逐塊核對。對每塊撂荒地的承包戶、位置、面積、類型、撂荒原因、農戶復耕計劃等,進行逐項登記造冊。

(二)建立統籌利用撂荒地工作臺賬。按照“村有清單、鄉(鎮)有臺賬、縣(市、區)有總賬”的要求,建立撂荒地基本情況和統籌利用信息臺賬(見附件)。4月25日前村級建立撂荒地基本情況清單、鄉(鎮)建立撂荒地基本情況和統籌利用信息臺賬、縣級建立總賬,有關情況匯總到各設區市農業農村局。要加強撂荒地臺賬的動態管理,鄉(鎮)村兩級要實時更新臺賬清單,有關變化情況要及時報送縣農業農村局。

二、有序推進撂荒地利用

(三)分類利用撂荒地。各鄉鎮要針對耕地撂荒原因,制定切實可行的政策措施,推進撂荒地統籌利用,4月25日前各鄉鎮要制定統籌利用撂荒地的具體方案。對立地條件較好的撂荒地要盡快組織復耕,優先用于糧食生產。對立地條件差的撂荒地,要根據立地條件,宜糧則糧、宜特則特,發展糧食、特色水果、中藥材等。對確不適宜耕種的撂荒地,可按有關政策規定和規劃要求,用于設施農業用地等。對暫不耕種的冬閑田,應種植綠肥等養地作物,提高耕地質量。

三、引導支持撂荒地復耕發展農業生產

(四)鼓勵支持農民復耕種糧。發揮政策導向作用,鼓勵各地對撂荒地復墾種植水稻、甘薯、馬鈴薯、玉米、大豆等糧食作物的經營主體給予獎補。加大對規模種糧補貼力度,耕地地力保護補貼資金向種糧面積30畝以上的經管主體傾斜,并適當提高補助標準。

(五)加快改善撂荒地耕作條件。我縣將所有符合條件的撂荒地列入高標準農田建設計劃,鼓勵整鄉整村整流域建設,相對集中連片的優先重點建設,及時復墾、改造、提升。注重分類完善,對偏遠山壟田,加大機耕路、排水溝等設施建設,對零散耕地,加大小塊拼大塊格田化平整,提升宜機化水平,對缺水旱地,加快建設小型水源、機井、噴灌、滴灌、管灌等高效節水設施,對受污染耕地,加強監測監管,加快改善土壤環境質量,做好安全利用。

(六)提升農業生產機械化水平。針對山區特點,大力推廣中小型適用農機具,對適宜山區及特色農業生產的農機具購置給予補貼。加快發展面向小農戶和糧食生產薄弱環節的托管服務,推行糧食代耕代種代防代收代烘,推廣“滴滴農機”服務模式,降低勞動強度和生產成本。

(七)加強農村土地流轉管理和服務。推進縣、鄉兩級土地流轉服務平臺建設,完善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服務,引導長期外出務工、家中無勞動力的農戶按照依法、自愿、有償的原則,采取出租(轉包)、入股等方式流轉經營權,防止耕地撂荒。加強農村土地流轉合同管理,指導流轉雙方簽訂規范書面流轉合同,將防止撂荒要求納入流轉合同內容,對撂荒連續2年以上的,承包方在合理期限內不解除土地經營權流轉合同的,發包方有權要求終止土地經營權流轉合同。

(八)提升農業社會化服務能力。用好中央財政農業生產社會化服務項目,按照先服務后補助方式,支持家庭農場、農民專業合作社、龍頭企業、產業聯合體、專業服務公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等服務主體充分發揮優勢和功能,面向外出務工和無力耕種的農戶開展全程式、菜單式托管服務。加大對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支持力度,對符合條件的實行資金補助,推動服務組織改善承接條件,提升服務能力。

四、加強組織領導

(九)壓實工作責任。各鄉鎮要充分認識遏制耕地撂荒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各鄉鎮要明確專人負責,并制定具體的工作方案;鄉鎮要組建工作專班,抽調精干人員,推動工作落實;村主要負責人要具體抓落實,明確工作任務、時間節

點,確保如期完成調查摸底任務,并因地制宜推進撂荒地統籌利用。5月10日前各鄉鎮將耕地據荒基本情況調查報告報送農業農村局。調查報告內容包括調查基本情況、撂荒原因分析、復耕計劃安排、推進復耕主要政策舉措、工作建議等。

(十)加強考核監測。將撂荒地調查工作列入年度延伸績效考核,統籌利用撂荒地情況納入糧食安全省長責任制考核。加強耕地撂荒情況跟蹤監測和督促檢查,強化考核結果應用,對耕地撂荒調查走過場,沒有如實摸清情況的地方進行通報約談,并責令限期整改。

(十一)加大宣傳引導。采取農民喜聞樂見的方式,宣傳國家耕地保護法律法規和強農惠農富農政策,教育引導廣大農民群眾珍惜耕地、用好耕地。積極探索防止耕地撂荒的有效途徑,及時總結各地統籌利用撂荒地的經驗做法,曝光耕地撂荒典型案例,營造全社會遏制耕地撂荒的濃厚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