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排污企業清理方案
時間:2022-05-30 11: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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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落實“十一五”環境維護規劃的關鍵一年。區要在前5年環保專項行動取得的效果基礎上,年是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戰略安排的第一年.進一步加大環境監管工作力度,嚴厲查處環境違法行為,堅決整治違法排污活動,確?!笆晃濉敝饕廴疚餃p排目標的實現。
一、指導思想
切實加強環境執法,以黨的十七大精神為指導.進一步強化監管手段,集中整治重污染行業和重點流域、區域環境違法行為,著力解決危害群眾健康和影響可持續發展的突出環境問題,促進主要污染物減排工作的順利實施。
二、工作重點及要求
(一)以鞏固整治效果為目標.
檢查的重點和要求是:對環保專項行動開展以來查處的環境違法案件和突出環境問題整治措施落實情況進行集中檢查.
各級有關部門掛牌督辦的典型環境違法案件和突出環境問題整治措施落實情況,1.年以來.重點檢查取締關閉、停產整治、限期治理等行政處罰措施落實情況,以及行政責任追究情況。確保各掛牌督辦的環境違法案件,查處到位、整改到位、責任追究到位。
要以整治影響飲用水源水質的污染問題為重點,2.年以來飲用水水源維護區專項整治工作的各項措施落實情況。重點檢查縣級以上城鎮飲用水水源維護區內,違法建設項目取締關閉措施落實情況。確保飲用水源水質主要指標100%達標。
3.對區政府及有關部門掛牌督辦案件及飲用水源地維護專項整治的措施落實情況逐一進行現場檢查。
尤其是未能按要求取締關閉違法企業的案件,4.對于逾期未落實掛牌督辦要求的案件.一律重新掛牌督辦,要查清原因分清責任,依照《環境維護違法違紀獎勵暫行規定》監察部環??偩值?0號令)追究各有關部門相關人員的行政責任。對于逾期未能完成掛牌案件總數10%以上的地方,要通報批評。
要在一年內將其作為重點監管對象,5.要切實加強對停產整治、限期治理企業的后續督察工作。對于已經完成整治的.依照對國家重點污染源的監管要求,加大監督性監測和現場巡查頻次,確保穩定達標排放。對于未按要求完成限期治理的一律停產整治,對于未按要求完成停產整治的,由區政府依法予以關閉。
(二)以促進污染減排為目標。
對生活污水處置廠等重點行業進行全面檢查,落實“十一五”污染物減排任務.集中整治環境違法行為。檢查的重點包括以下內容:
1.化工(含化肥)制藥、制革、釀造(含淀粉)焦化、鋼鐵冶煉、水泥、電解鋁、燃煤電廠、鐵合金、電石、剛玉等重點行業;
2.污水處置廠、垃圾處置場和醫療廢物處置設施;
3.飲用水源保護區;
4.尾礦庫;
5.畜禽養殖場;
6.秸稈焚燒。
檢查的具體要求是
包括處置水量、主要污染物去除情況、污泥處置情況、線監控設施裝置運行、脫氮設施建設運行等情況。建立環境監管檔案,1.查清生活污水處置廠基本情況.完善監管方法,落實監管責任,實現對污水處置廠出水水量、水質和污泥處置的動態管理。嚴厲查處超標排污、直接排污和污泥二次污染等環境違法行為。
結合自身實際,2.各有關部門要緊緊圍繞節能減排重點工作.加大對電力、鋼鐵行業脫硫設施的監管,著力解決脫硫設施不正常運行問題;加大對化工行業污染治理設施運行的監管,著力解決環境平安隱患整改中存在問題,防范環境突發事件的發生。
(三)以休養生息為目標.
年重點對省政府批復的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河南省鄉村集中式飲用水源保護區劃的通知》豫政辦〔〕125號)涉及的28個飲用水源保護地,落實《國務院辦公廳轉發環??偩值炔块T關于加強重點湖泊水環境維護工作的意見的通知》國辦發〔〕4號)要求.以及淮河等重點流域、區域相關地區開展集中整治,推進重點流域、區域環境維護規劃的落實。檢查的重點和要求是:
重點檢查排放涉氮、磷污染物和有毒有害物質的建設項目。對水污染防治設施未建成、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1.對重點流域、區域年以來新、改、擴建的工業項目進行一次全面檢查.主體工程即投入生產或者使用的建設項目,必需依法責令停止生產或者使用,直至驗收合格。
對違法建設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制革、印染等嚴重污染水環境的生產項目的,2.加大對列入淘汰目錄中嚴重污染水環境的設備、工藝的監管.要及時報請區人民政府責令停業、關閉。
對屢查屢犯的企業采取“高限處罰”措施,3.嚴厲打擊超標準排放污染物的環境違法企業.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環境維護主管部門的規定設置排污口或者私設暗管,依法責令限期撤除,逾期不拆除的,依法強制撤除,私設暗管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依法責令停產整頓,依法查處臨時超標排污、私設暗管偷排偷放、污染物直排、超標排入下水道危及污水處置廠平安運行及事故狀態下“清凈下水”收集措施不到位等存在重大污染隱患的企業。對造成嚴重污染,又沒有治理價值的企業和國家規定的落后生產力,依法關閉取締。對于違法排污造成嚴重損失、冒犯刑法的企業,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和部門協調
成立了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證群眾健康環保專項行動聯席會議領導小組(見附件)各有關部門要切實把環保專項行動納入重要議事日程,上街區依照國務院、省政府、市政府的要求.進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制訂具體實施方案,廣泛動員部署,有序推進,落實各項重點工作。環保部門、經濟綜合管理部門、監察機關、工商管理部門、司法機關、建設部門、平安監管部門和電力監管機構要充分發揮各自的職責,進一步加強部門間的協調配合,堅持定期協商、聯合辦案制度和環境違法案件移交、移送、移辦制度,共同打擊環境違法行為。
(二)加強監督指導和考核檢查
要依照各階段工作要求,各鎮辦要切實加強對基層組織開展環保專項行動的指導.制定督查工作方案,對掛牌督辦案件落實情況及污水處置廠、飲用水源保護區的集中整治等項工作開展情況,逐級組織多形式的檢查,及時發現和糾正存在問題,落實各項重點工作。要進一步加強環保專項行動的考核,從組織領導、信息報送、階段情況及工作總結等方面加強對基層開展環保專項行動情況進行考核,切實保證環保專項行動取得實效。
(三)加強掛牌督辦和案件管理
掛牌督辦,要繼續將群眾反映強烈、影響社會穩定的重大環境污染問題作為重點查處事項.落實責任,跟蹤督查,做到查處到位、整改到位、責任追究到位。要圍繞階段工作重點分期掛牌督辦一批社會影響較大和基層政府未能解決的環境違法案件和突出環境問題。同時,要加強掛牌督辦案件的管理和后督察工作,建立重點案件管理檔案,完善督辦制度,公示督辦結果。
(四)加強綜合整治和責任追究
加大對環境違法的懲治力度。加大環境行政執法的同時,要綜合運用法律、經濟、行政等手段.不時在產業政策、金融信貸、產品運輸、流通和消費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遏制有法不依的行為。要不斷加大對行政部門環境違法問題的責任追究力度。對違反環保法律法規,出現重大決策失誤,造成環境嚴重污染的;對環境違法行為查處不力,甚至庇護、縱容違法排污企業,致使群眾反映強烈問題臨時得不到解決的;對不依法行使職權的政府及部門負責人、有關人員,要依法依紀追究責任。
(五)加強輿論宣傳和公眾監督
結合實際,各部門要根據階段工作重點.制定宣傳計劃,責成專門部門組織實施。要向社會公布環保專項行動進展、違法企業名單、典型環境違法案件查處情況;要積極組織新聞媒體進行跟蹤報道,充分利用電視、廣播、報紙、互聯網等媒體,加大環境維護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營造群眾參與和監督的良好氛圍;要進一步加強環境維護信訪工作,充分發揮“12369環保熱線作用,疏通投訴渠道,積極鼓勵群眾廣泛參與。
四、工作布置
(一)動員部署階段(7月)
結合實際情況,各部門要根據本方案要求.確定我區整治重點,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全面完成專項行動的動員部署工作。
(二)集中檢查和整治階段(7月—10月)
區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組織有關部門對我區地表水飲用水源保護區、污水處置廠、重點流域存在環境問題進行集中整治。
(三)總結階段(11月)
提出加強長效管理的措施,認真總結專項行動的效果與不足.做好年環保專項行動總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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