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委關系問題思考
時間:2022-09-23 04: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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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黨組織作為黨在農村的最基層組織,是黨在農村全部工作和戰斗基礎,是農村各項工作的領導核心。村民委員會作為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的群眾自治組織,負責村務活動的日常管理。村黨組織和村委會是村級組織中兩個重要組成部分,處于重中之重的地位。為此,認真分析新形勢下加強和改善村黨組織領導下的村民自治運行機制的重要性,進一步加強和改善村“兩委”關系,具有重大現實意義。
一、完善村黨組織領導下的村民自治運行機制,是適應形勢發展變化的客觀需要
1、“兩委”關系不理順,制約了村級組織建設
實行村民自治,尤其是村委會直接選舉,給人們的思想觀念、思維方式帶來了巨大變化。在加快農村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步伐的同時,也帶來了村黨組織與村委會關系不協調的問題。一是“唯我論”。一方面,村黨組織片面理解《中國共產黨農村基層組織工作條例》,對村務事無巨細地過問,方法簡單,態度粗暴,充當“家長”;另一方面,村委會以貫徹落實《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為由,置村黨組織的領導于不顧,我行我素,導致“兩委”在工作上離心離德,勢不兩立,唯我獨尊。二是出現了“無為論”。不是村委會依附于村黨組織,就是村黨組織趨炎于村委會,誰的勢力大,就由誰主宰村里的一切。三是出現了“實用論”。表面上看,一些村“兩委”班子還算比較團結,不吵不鬧,沒給黨委政府添什么麻煩,但往深層次上挖掘就會發現,他們實質上是各揣心腹事,各班干各的事,貌合神離,勾心斗角,暗中較勁,對我有利的就千方百計予以促成,對你有利的就想方設法設置障礙,拿百姓的利益做砝碼,對事業的發展不負責,采用實用主義的態度。
究其原因:一是綜合素質不高。部分村干部,特別是個別村黨組織書記、村委會主任思想政治素質低下,沒有把自己當成人民的公仆,而是看中書記、主任這個官職,看中了權和利。同時,由于新的村委會是由村民海選產生的,部分群眾選舉時看人不夠全面,把素質不高、能力不強的人選為村委會主任,他們當選后,由于業務能力不強,政治素質較低,法制觀念、宗旨意識、服務意識淡薄,對自己的工作職責、目標、任務缺乏足夠的了解,甚至于有極個別的村委會主任把家族矛盾、個人恩怨帶到工作中,致使工作上存在不到位,越位和錯位的問題,導致“兩委”之間矛盾的產生,唱對臺戲,互相攻擊的現象時有發生,個別村“兩委”甚至還達到了不可調和、勢不兩立的地步。二是認識上存在誤區。個別村黨組織書記把抱攬一切理解為是加強黨的領導的最好體現,把黨的權威和個人權威混為一談,認為自己是“一把手”,什么事都應該說了算,大權獨攬,無視村委會的職權;部分村委會主任,片面理解、夸大村委會職能,認為實行村民自治了,自己是全體村民選舉的,最有群眾基礎,最能代表群眾利益,村黨組織書記是十幾名或幾十名黨員負責選舉的,只能代表這些黨員的利益,所以,村務應該由村主任說了算,不服從村黨組織領導,有的甚至打著村民自治的旗號架空村黨組織領導,造成了“兩委”之間矛盾激化。三是當村官的動機不純。個別村干部不是以黨和人民的事業、全體村民的利益為重,而是以一已私利、宗族和派性的利益為重,當村官的目的就是壓倒對方,借助手中的權力,擴大自己的勢力范圍,達到光宗耀祖、打擊對方的目的,因此,村“兩委”換屆,特別是村委會換屆成了各派力量的角斗場。四是監督制約機制不健全。對村“兩委”班子不團結的問題,沒有針對性操作性強、科學管用的監督制約機制,新的《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的實施,對村委會直接選舉,由于村民素質還不夠高,往往是很隨意甚至受人指使利誘而投票,加上家族、派性等客觀因素,使一些不具備條件的人坐到了村委會主任這把椅子上,給村里的工作帶來很多問題。面對這一實際情況,鄉鎮黨委政府只有說服、教育、調解、引導的軟力辦法,往往是一事一議,按下葫蘆起來瓢,不團結問題始終不能從源頭上得到遏制,矛盾和問題越積越多,積怨越來越深。即使想通過法律程序這行罷免,操作起來也相當困難,很大程度上實現不了黨委的意圖,解決不團結問題成為村基層黨組織建設永恒的課題。
2、完善村黨組織領導下的村民自治運行機制,有待于實現“兩委”工作的規范化、制度化,促進農村基層組織建設整體水平的提高
完善村黨組織領導下的村民自治運行機制,就是要按照《中國共產黨農村基層組織工作條例》和《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的規定,按“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找準“兩委”工作的結合點,建立“兩委”班子思想統一、行動一致、共唱一首歌,共劃一條船的工作運行操作系統。一是能夠更好地堅持黨管農村工作的原則,促進領導方式方法的改善。黨管農村工作是我黨的一個傳統,也是一個重大原則,在推進民主進程的過程中,對黨的農村工作的領導方式和活動方式提出了新的要求。為了更好地堅持黨對農村工作的領導,村級黨組織必須適應這種變化和要求,按照“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與時俱進的要求,通過建立和完善一套符合農村工作實際、切實可行的工作運行機制,達到改善領導方式和活動方式,切實轉變思維方式,適時調整工作思路,從根本上改善和加強黨對農村工作領導的目的,實現“四個轉變”。即:由過去習慣于包攬一切轉變到抓大事、抓重點上來,從具體繁鎖的事務中解脫出來;由過去偏重于對上負責轉變到對上負責與對下負責相一致上來,多從群眾角度考慮問題;由過去注重行政命令轉變到引導、教育群眾上來,善于把黨組織的意圖變成群眾的自覺行動;由過去單一重視發揮黨組織和黨員的作用轉變到加強黨的領導與實行村民自治同步推進上來,把黨的領導與發展農村基層民主有機結合起來。二是能夠充分發揚民主,促進民主政治建設進程。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是我們黨始終不渝的奮斗目標?!洞迕裎瘑T會組織法》的修改,實行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標志著村民自治正在向深層發展。建立和完善黨組織領導下的村民自治運行機制,能夠切實理順方方面面的關系,特別是村黨組織與村委會的關系,實現村“兩委”班子由“兩張皮”向思想上統一、行動上合拍的轉變,從組織上來保證和維護村民自治的民主權利,讓廣大人民群眾依法辦理自己的事情,真正實現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使村民自治得到規范和發展。三是能夠形成班子團結、干群同心求發展的優勢。建立和完善村黨組織領導下的村民自治運行機制,能夠真正實現村“兩委”“兩心變一心”,消除內耗,實現優勢互補,強強聯合,切實把主要精力投放到發展農村經濟、共謀發展大計,積極帶領人民群眾致富奔小康、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上來,使“兩委”圍繞共同目標,讓人民群眾長期得到實惠,真正使他們成為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忠實實踐者。
二、完善村黨組織領導下的村民自治運行機制,必須堅持從實際出發,以健全制度做保障
1、必須加強和改善黨的領導
村黨組織的領導核心地位,是由我們黨的性質所決定的,是由我們黨的執政地位所決定的,也是由目前農村的實際情況所決定的。建立和完善村黨組織領導下的村民自治運行機制,必須充分考慮到這一點,必須以加強和改善黨的領導為前題。一是要充分發揮黨的領導核心作用。由黨組織提出全村經濟發展與精神文明建設的意見,通過村委會的工作,把黨的方針政策和黨組織的意圖變為群眾的自覺行動,協調村委會同其他組織的關系。二是要充分發揮黨組織的戰斗堡壘作用。按照先黨內后黨外的原則,對村內重大事情先召開黨員大會進行討論,然后再提交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三是要充分發揮黨組織的支持保障作用。支持和保障村委會依法獨立負責地開展工作,行使職權。
2、必須明確“兩委”關系
村黨組織和村委會的關系,不是平起平坐的哥們關系,而是領導與被領導關系,但在實際工作中,有的黨組織片面強調黨的領導地位、核心地位,忽視民主、大權獨攬;有的村委會認為黨組織是抓虛的,村委會是抓實的,村里的事情應該由村委會說了算。由于認識上的誤區,導致了一些“兩委”關系不協調,爭大小,鬧不團結,造成害黨、害民、害村的嚴重問題。要通過建立以下五項制度,切實理順村“兩委”關系。一是黨組織工作公開制度,按照黨組織工作內容定期分別向黨內和黨外公開,并根據《黨章》、《中國共產黨農村基層組織工作條例》,進一步明確黨組織的主要職責,明確黨組織的核心地位,黨組織書記是一把手負總責,抓大事,總攬全局,明確黨組織對村委會實施領導的具體內容,實現村黨組織工作規范化;二是村民代表議事會議制度,討論決定由村民授權的事項;三是精神文明建設管理制度;四是民主決策和民主管理制度,凡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項,村民委必須通過民主程序,提請村民會議充分討論,按多數人的意見作出決定;五是建立村規民約,并依照《村民委員會組織法》,明確村委會工作職責,明確村民會議、村民代表會議的地位、職責和作用,實現村民自治法制化。
3、必須充分發揚民主
村民自治的真正目標,是保證村民管理自己的事情。除了民主選舉、還要民主管理、民主決策、民主監督。決不能讓村里的大事由過去的黨組織全權包攬,變成現在的村委會說了算,把人民群眾擺在一邊,不允許假民主問題出現。那些認為什么事都找群眾商量,村委會什么事也干不成、干不了的錯誤認識要堅決拋棄,要從只有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才能建設好社會主義,才能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的高度來全力促進民主政治化進程,真正讓人民群眾當家作主。在這個方面,要進一步完善村務公開制度,對村務實行徹底公開、真實公開、全面公開,對公開的內容、主要形式、公開時間、公開程序作出具體規定,并聘請村里的黨員、村民代表和駐村縣、鄉人大代表做監督員,對村務活動的全過程進行全面監督,實現民主監督程序化。
建立和完善村黨組織領導五的村民自治運行機制,推進村級黨組織工作規范化、村民自治法制化、民主監督程序化(簡稱“一制三化”),對于確立村黨組織的領導核心地位,理順“兩委”關系,全面提高以村黨組織為核心的村級組織配套建設水平,推動農村基層組織建設規范化、制度化、法制化,有著十分重要的的群眾自治組織,負責村務活動的日常管理。村黨組織和村委會是村級組織中兩個重要組成部分,處于重中之重的地位。為此,認真分析新形勢下加強和改善村黨組織領導下的村民自治運行機制的重要性,進一步加強和改善村“兩委”關系,具有重大現實意義。
一、完善村黨組織領導下的村民自治運行機制,是適應形勢發展變化的客觀需要
1、“兩委”關系不理順,制約了村級組織建設
實行村民自治,尤其是村委會直接選舉,給人們的思想觀念、思維方式帶來了巨大變化。在加快農村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步伐的同時,也帶來了村黨組織與村委會關系不協調的問題。一是“唯我論”。一方面,村黨組織片面理解《中國共產黨農村基層組織工作條例》,對村務事無巨細地過問,方法簡單,態度粗暴,充當“家長”;另一方面,村委會以貫徹落實《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為由,置村黨組織的領導于不顧,我行我素,導致“兩委”在工作上離心離德,勢不兩立,唯我獨尊。二是出現了“無為論”。不是村委會依附于村黨組織,就是村黨組織趨炎于村委會,誰的勢力大,就由誰主宰村里的一切。三是出現了“實用論”。表面上看,一些村“兩委”班子還算比較團結,不吵不鬧,沒給黨委政府添什么麻煩,但往深層次上挖掘就會發現,他們實質上是各揣心腹事,各班干各的事,貌合神離,勾心斗角,暗中較勁,對我有利的就千方百計予以促成,對你有利的就想方設法設置障礙,拿百姓的利益做砝碼,對事業的發展不負責,采用實用主義的態度。
究其原因:一是綜合素質不高。部分村干部,特別是個別村黨組織書記、村委會主任思想政治素質低下,沒有把自己當成人民的公仆,而是看中書記、主任這個官職,看中了權和利。同時,由于新的村委會是由村民海選產生的,部分群眾選舉時看人不夠全面,把素質不高、能力不強的人選為村委會主任,他們當選后,由于業務能力不強,政治素質較低,法制觀念、宗旨意識、服務意識淡薄,對自己的工作職責、目標、任務缺乏足夠的了解,甚至于有極個別的村委會主任把家族矛盾、個人恩怨帶到工作中,致使工作上存在不到位,越位和錯位的問題,導致“兩委”之間矛盾的產生,唱對臺戲,互相攻擊的現象時有發生,個別村“兩委”甚至還達到了不可調和、勢不兩立的地步。二是認識上存在誤區。個別村黨組織書記把抱攬一切理解為是加強黨的領導的最好體現,把黨的權威和個人權威混為一談,認為自己是“一把手”,什么事都應該說了算,大權獨攬,無視村委會的職權;部分村委會主任,片面理解、夸大村委會職能,認為實行村民自治了,自己是全體村民選舉的,最有群眾基礎,最能代表群眾利益,村黨組織書記是十幾名或幾十名黨員負責選舉的,只能代表這些黨員的利益,所以,村務應該由村主任說了算,不服從村黨組織領導,有的甚至打著村民自治的旗號架空村黨組織領導,造成了“兩委”之間矛盾激化。三是當村官的動機不純。個別村干部不是以黨和人民的事業、全體村民的利益為重,而是以一已私利、宗族和派性的利益為重,當村官的目的就是壓倒對方,借助手中的權力,擴大自己的勢力范圍,達到光宗耀祖、打擊對方的目的,因此,村“兩委”換屆,特別是村委會換屆成了各派力量的角斗場。四是監督制約機制不健全。對村“兩委”班子不團結的問題,沒有針對性操作性強、科學管用的監督制約機制,新的《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的實施,對村委會直接選舉,由于村民素質還不夠高,往往是很隨意甚至受人指使利誘而投票,加上家族、派性等客觀因素,使一些不具備條件的人坐到了村委會主任這把椅子上,給村里的工作帶來很多問題。面對這一實際情況,鄉鎮黨委政府只有說服、教育、調解、引導的軟力辦法,往往是一事一議,按下葫蘆起來瓢,不團結問題始終不能從源頭上得到遏制,矛盾和問題越積越多,積怨越來越深。即使想通過法律程序這行罷免,操作起來也相當困難,很大程度上實現不了黨委的意圖,解決不團結問題成為村基層黨組織建設永恒的課題。
2、完善村黨組織領導下的村民自治運行機制,有待于實現“兩委”工作的規范化、制度化,促進農村基層組織建設整體水平的提高
完善村黨組織領導下的村民自治運行機制,就是要按照《中國共產黨農村基層組織工作條例》和《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的規定,按“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找準“兩委”工作的結合點,建立“兩委”班子思想統一、行動一致、共唱一首歌,共劃一條船的工作運行操作系統。一是能夠更好地堅持黨管農村工作的原則,促進領導方式方法的改善。黨管農村工作是我黨的一個傳統,也是一個重大原則,在推進民主進程的過程中,對黨的農村工作的領導方式和活動方式提出了新的要求。為了更好地堅持黨對農村工作的領導,村級黨組織必須適應這種變化和要求,按照“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與時俱進的要求,通過建立和完善一套符合農村工作實際、切實可行的工作運行機制,達到改善領導方式和活動方式,切實轉變思維方式,適時調整工作思路,從根本上改善和加強黨對農村工作領導的目的,實現“四個轉變”。即:由過去習慣于包攬一切轉變到抓大事、抓重點上來,從具體繁鎖的事務中解脫出來;由過去偏重于對上負責轉變到對上負責與對下負責相一致上來,多從群眾角度考慮問題;由過去注重行政命令轉變到引導、教育群眾上來,善于把黨組織的意圖變成群眾的自覺行動;由過去單一重視發揮黨組織和黨員的作用轉變到加強黨的領導與實行村民自治同步推進上來,把黨的領導與發展農村基層民主有機結合起來。二是能夠充分發揚民主,促進民主政治建設進程。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是我們黨始終不渝的奮斗目標?!洞迕裎瘑T會組織法》的修改,實行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標志著村民自治正在向深層發展。建立和完善黨組織領導下的村民自治運行機制,能夠切實理順方方面面的關系,特別是村黨組織與村委會的關系,實現村“兩委”班子由“兩張皮”向思想上統一、行動上合拍的轉變,從組織上來保證和維護村民自治的民主權利,讓廣大人民群眾依法辦理自己的事情,真正實現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使村民自治得到規范和發展。三是能夠形成班子團結、干群同心求發展的優勢。建立和完善村黨組織領導下的村民自治運行機制,能夠真正實現村“兩委”“兩心變一心”,消除內耗,實現優勢互補,強強聯合,切實把主要精力投放到發展農村經濟、共謀發展大計,積極帶領人民群眾致富奔小康、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上來,使“兩委”圍繞共同目標,讓人民群眾長期得到實惠,真正使他們成為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忠實實踐者。
二、完善村黨組織領導下的村民自治運行機制,必須堅持從實際出發,以健全制度做保障
1、必須加強和改善黨的領導
村黨組織的領導核心地位,是由我們黨的性質所決定的,是由我們黨的執政地位所決定的,也是由目前農村的實際情況所決定的。建立和完善村黨組織領導下的村民自治運行機制,必須充分考慮到這一點,必須以加強和改善黨的領導為前題。一是要充分發揮黨的領導核心作用。由黨組織提出全村經濟發展與精神文明建設的意見,通過村委會的工作,把黨的方針政策和黨組織的意圖變為群眾的自覺行動,協調村委會同其他組織的關系。二是要充分發揮黨組織的戰斗堡壘作用。按照先黨內后黨外的原則,對村內重大事情先召開黨員大會進行討論,然后再提交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三是要充分發揮黨組織的支持保障作用。支持和保障村委會依法獨立負責地開展工作,行使職權。
2、必須明確“兩委”關系
村黨組織和村委會的關系,不是平起平坐的哥們關系,而是領導與被領導關系,但在實際工作中,有的黨組織片面強調黨的領導地位、核心地位,忽視民主、大權獨攬;有的村委會認為黨組織是抓虛的,村委會是抓實的,村里的事情應該由村委會說了算。由于認識上的誤區,導致了一些“兩委”關系不協調,爭大小,鬧不團結,造成害黨、害民、害村的嚴重問題。要通過建立以下五項制度,切實理順村“兩委”關系。一是黨組織工作公開制度,按照黨組織工作內容定期分別向黨內和黨外公開,并根據《黨章》、《中國共產黨農村基層組織工作條例》,進一步明確黨組織的主要職責,明確黨組織的核心地位,黨組織書記是一把手負總責,抓大事,總攬全局,明確黨組織對村委會實施領導的具體內容,實現村黨組織工作規范化;二是村民代表議事會議制度,討論決定由村民授權的事項;三是精神文明建設管理制度;四是民主決策和民主管理制度,凡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項,村民委必須通過民主程序,提請村民會議充分討論,按多數人的意見作出決定;五是建立村規民約,并依照《村民委員會組織法》,明確村委會工作職責,明確村民會議、村民代表會議的地位、職責和作用,實現村民自治法制化。
3、必須充分發揚民主
村民自治的真正目標,是保證村民管理自己的事情。除了民主選舉、還要民主管理、民主決策、民主監督。決不能讓村里的大事由過去的黨組織全權包攬,變成現在的村委會說了算,把人民群眾擺在一邊,不允許假民主問題出現。那些認為什么事都找群眾商量,村委會什么事也干不成、干不了的錯誤認識要堅決拋棄,要從只有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才能建設好社會主義,才能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的高度來全力促進民主政治化進程,真正讓人民群眾當家作主。在這個方面,要進一步完善村務公開制度,對村務實行徹底公開、真實公開、全面公開,對公開的內容、主要形式、公開時間、公開程序作出具體規定,并聘請村里的黨員、村民代表和駐村縣、鄉人大代表做監督員,對村務活動的全過程進行全面監督,實現民主監督程序化。
建立和完善村黨組織領導五的村民自治運行機制,推進村級黨組織工作規范化、村民自治法制化、民主監督程序化(簡稱“一制三化”),對于確立村黨組織的領導核心地位,理順“兩委”關系,全面提高以村黨組織為核心的村級組織配套建設水平,推動農村基層組織建設規范化、制度化、法制化,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