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突出問題清理整治方案

時間:2022-09-29 04:2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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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突出問題清理整治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應保盡保,應退盡退”、“公平、公正、公開”、“動態管理”的原則,對全鄉現有低保對象進行一次全面清理整頓,以確保低保規范化、制度化。

二、工作目標

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省十項規定以及市九項規定精神,全面核查清退“人情保、關系保、騙取保、福利?!钡?切實解決低保信息不公開不透明的問題。深入推進清理查處亂保、錯保、騙保行動,嚴明紀律規范,嚴查違規行為,營造風清氣正環境。

三、工作措施

(一)明確清理核查方式:采取“一看”、“二問”、“三查”、“四登”、“五訪”、“六議”的清理核查方式:主要看家庭居住、生活等情況;詢問家庭成員就業、收入等情況;查戶口、查收入、查房產、查消費、查表象;登記《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家庭情況卡》(附件3);走訪鄰居、基層干部及其他知情人,了解低保家庭真實情況;與村社干部、村(居)民代表一道評議,確定現有的低保對象是否繼續享受低保,新申請對象是否符合低保條件。

(二)界定必取必退對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一律取消低保資格。

1、低保家庭擁有大額(貳萬元以上)存款(有價證劵)、小車、中(大)型客車(貨車、船舶)的;

2、有兩套及以上住房,或有鋪面及經營性資產收益的;

3、正在領取基本養老保險金或退休金的;

4、有營業執照的個體私營業主或企業主;

5、已畢業參加工作的大中專畢業生或繳納了住房公積金的;

6、直系家庭成員中有在國家機關、事業或大型企業工作的;

7、已死亡,但仍在繼續享受低保的;

8、戶口遷出或長期居住在異地的;

9、因占地失地或舊房舊城改造拆遷得到妥善補償安置的。

(三)規范和嚴把“入口”關

新申請享受低保的家庭,必須符合以下條件之一且提供收入證明和相應的殘疾人殘疾證、大病重癥診斷證明及醫療費用發票復印件等相關資料。

1、一二級重殘戶:家庭主要成員或主要勞動力因一二級重度殘疾喪失勞動能力的家庭。

2、多殘戶:一戶中有多人殘疾的家庭。

3、重大疾病戶:家庭成員因患重癥絕癥,花去醫療費用較大,造成因病致貧,或家庭主要成員、主要勞動力患重大疾?。ㄐl生部門確定的二十種慢性病或特殊病種)喪失勞動能力的家庭。

4、變故戶:因突發天災人禍等,造成家庭貧窮,無法保證基本生活的家庭。

5、單親戶:夫妻離婚,子女只隨父母一方生活,另一方失蹤,無固定收入的家庭。

6、代養戶: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失蹤,留下的子女由他人代養的家庭。

7、占地戶:因項目開發建設造成暫時性困難的家庭。

四、工作步驟

本次全鄉低保突出問題清理整治工作從2014年5月20日開始,至2014年6月30日結束,共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宣傳動員階段(5月20日—6月2日)

各村(居)要采取多種形式,大力宣傳低保政策,宣傳低保核查和復審的意義及程序,提高群眾對低保政策的知曉度;將2014年4月底在冊低保人員按《市鄉××村(居)低保戶常年公示表》規定內容和格式分別在鄉和所在村(居)同時公示,并公布市監察局、民政局、鄉政府辦公室舉報電話及通訊地址,發動群眾對“人情保、關系保、騙取保、福利?!钡葐栴}進行舉報。鄉民政所建立有獎舉報制度,增強群眾參與低保監督的積極性,營造良好的工作氛圍。

(二)清理核查及復審階段(6月4日—6月20日)

1、在核查工作中,以村(居)為單位進行,充分發揮村(居)的職能作用,完善各類表、冊、本、薄的登記記錄(包括:基本情況、主要做法、存在問題、取得成效、清理核查后低保對象人數、類型構成等)及新評定的低保戶名冊、檔案材料報送鄉民政所。健全低保對象檔案管理,適時將低保對象申請、證明材料和評議記錄、審核審批等資料匯總成冊,做好備案備查工作,杜絕違紀違規現象發生。對清理、復審后的低保對象要以村(居)為單位在村(居)、鄉兩級同時進行公示,征求群眾意見、接受社會監督。

2、鄉領導小組將安排人員到村(居)隨機抽查、詢問,對抽查不合格,未按規定動作操作的,責令該村(居)重新核查。

(三)整改總結階段(6月21日—6月30日)。核查工作結束后,各村(居)要對核查工作進行認真總結,對查出的問題,要及時糾正,確保低保工作更加有序、更加規范。努力推進全鄉低保工作按照“公示常態化、進出常態化、監督常態化、補差標準化”要求有序開展。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統一認識。低保工作是一項確保困難群眾基本生活需要、維護社會公平底線的民心工程,影響面廣、責任重大。各村(居)要切實把低保工作作為貫徹群眾路線、“三嚴三實”要求的重要舉措,把這項民生工程真正抓好、抓實、抓出成效,讓全鄉困難群眾生活難問題得到有效緩解、讓群眾滿意。

(二)成立機構,加強領導。本次清理核查,涉及面廣,工作量大,時間緊,任務重。為切實加強工作的組織領導,鄉黨委政府成立了以黨委書記任組長,鄉長和分管領導任副組長,相關人員為成員的全鄉低保清理整治工作領導小組(附件1)。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劉曉琴負責資料收集、上報、歸類、歸檔等。

各村(居)要高度重視此項清理整治工作,成立相應的工作機構,切實加強低保清理整頓工作的領導。

(三)精心組織,務求實效。各村(居)要嚴格按照低保政策法規辦事,既不能放寬政策將不符合條件的對象納入保障范圍,又不能限制符合條件的應保人員享受低保。對矛盾突出的問題,要積極引導,妥善處理,防止工作方法簡單粗暴、激化矛盾,確保社會穩定。各村(居)要以此次集中清理核查工作為契機,認真總結經驗,嚴格政策,建立完善長效的管理機制,確保全鄉低保清理核查工作規范有序推進。

(四)強化監督,把住“五關”。一是要層層建立組織機構。各村(居)成立低保評議小組,按照低保條件認真開展評議;鄉政府要成立低保復核小組(見附件2),深入到戶,全面復核;二是要起切實把好“五關”。調查關,對新申請的對象,一律要進行入戶調查,做到人人見面。評議關,對申請享受低保對象入戶調查后,評議小組按照低保條件進行認真評議,確定是否納入低保(參加評議人員原則上由村民代表、黨員、鄉人大代表、離退休人員等組成,分別占一定比例,人員不能少于20—30人,且人人簽字確認)。公示關,經過入戶調查、小組評議后,對擬納入低保對象的必須在村(居)、鄉公示欄上進行7天以上公示,接受社會各界監督;村(居)必須常態化設立專門的低保公示欄。審批關,對擬納入保障范圍的,由鄉鎮(街道)統一報送民政局,民政局進行抽查復核后,經民政局局長辦公會集體研究審批。責任追究關,對入戶調查不認真、講人情、講關系、徇私利、不作為、不負責、把關不嚴的,要層層追究相關領導和相關人員的責任。發現有一起(一戶一人)因入戶調查人員、入戶復查人員講人情、講關系、徇私利、不負責,造成錯誤的,對直接責任人員一律作辭退或開除、免職(或啟動罷免程序依法罷免職務)處理;在一個村(居)轄區內一年度內發現有二起(二戶)錯保的,免去責任村(居)書記、主任職務;在一個鄉,在一年之內出現五起亂保、錯保的,報市免去分管領導及民政所長職務;對因亂保、錯保、騙保構成違法犯罪的,一律依法依規追責,追回亂保、錯保、騙保資金并罰款。三是建立監督機制。由鄉民政所統籌設立監督機構,負責常年專項專業監督。

(五)嚴肅紀律,落實責任。此次集中全面清理核查工作在鄉黨委的統一領導下,各村(居)書記和主任為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為直接責任人,層層建立低保清理核查工作責任制。要一級抓一級,一級對一級負責,要正確對待清理核查工作,做到嚴肅認真、措施得力、問題查準、效果明顯。復查工作堅持“誰入戶、誰調查、誰簽字、誰不公示誰負責”的工作制度,嚴格執行低保政策,堅持“應保盡?!毕碌摹皯藙t退”,堅決杜絕因“亂保、錯保、騙保、不作為”和程序不合法而引起上訪。在低保復查過程中,各村(居)要嚴格按要求進行公示,確保公開、公平、公正。對組織領導不力、工作敷衍了事,該清退未清退、整頓效果不明顯,違背政策規定操作引起群眾上訪,以及對采取不正當手段騙取低保待遇和干擾低保申報審批管理秩序等現象,一經舉報查實,堅決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追究相關人員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