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產權保護的難點范文
時間:2023-12-26 18: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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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一、當前知識產權刑事保護方面存在的主要問題
侵犯知識產權罪所侵犯的對象包括著作、商標、專利、商業秘密等。我市公安經偵部門近幾年所偵辦的侵犯知識產權類案件主要集中在侵犯商標權和商業秘密等違法犯罪上。從辦案實踐來看,當前知識產權刑事保護方面存在的主要問題有:
(一)知識產權保護意識普遍薄弱
侵犯知識產權的行為,不僅損害權利人的利益,也破壞了正常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如果姑息縱容這類違法犯罪行為,必將嚴重危及科技進步和經濟發展的基礎。但是,當前多數企業對“什么是知識產權?知識產權在經濟生活中有何作用?如何申請專利,保護知識產權?”等問題還是一知半解,知之不多,以致保護知識產權的意識相當薄弱。如我市企業的主流是民營企業,而其管理方式多為沿襲創業之初的家族式管理模式,盡管近年來在樹立企業現代管理意識,提高企業內部管理水平方面下了不少功夫,但是對于保護知識產權這一無形的資產方面認識不到位,措施相當乏力,有的企業鋌而走險,或生產假冒偽劣產品,或假冒他人商標;有的企業苦心經營的名牌商標或域名被他人搶注、或商標被他人假冒,危害后果都相當嚴重。特別是有些企業、人員還存在錯誤認識,認為侵權假冒能創造效益,“繁榮”地方經濟,保護知識產權特別是異地企業或涉外企業的知識產權,是在束縛本地企業的發展,或者認為保護知識產權僅僅是為了國際關系,進行外交斗爭的需要。由于認識上的偏差,措施上的乏力,導致了大量侵犯知識產權違法犯罪行為的發生,很大程度上影響了知識產權的刑事保護力度。
(二)刑事法條過于原則抽象,司法實踐適用困難
目前,我國制定和出臺的知識產權保護法律制度以及相關解釋性規定還是比較詳盡,但由于歷史傳統和現實經濟發展的局限性,我國知識產權法律制度中還存在許多漏洞,尤其是保護知識產權的刑事立法起步較晚,刑事立法中的有些條款規定過于原則抽象、籠統簡單,在具體的司法實踐難以操作,很大程度上影響到知識產權措施的落實。比如,在辦理侵犯商業秘密案件中,追訴標準要求給商業秘密權利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50萬元以上應予追訴,但往往在實際辦案對于直接經濟損失很難統計或者難于取證。又如,由于認識的不同,很多侵犯知識產權案件往往簡單適用生產、銷售偽劣商品罪法律條文,都以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處理,這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對知識產權專有性的刑事保護。此外,在去年底出臺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侵犯知識產權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執行過程中,由于對其中所涉及的一些法律術語及其證據規格認識存在分歧,造成在認定制造、儲存、運輸和未銷售的侵權產品的“非法經營數額”難以統一,出現了“‘標價’、‘市場中間價格’的認定是以刑事執法部門獲取的證據來認定,還是必須以價格認證部門的鑒定為準?”、“侵權產品制造者陳列廳等地方的陳列品標價能否直接作為定案的標價?”、“‘市場中間價格’牽涉到生產經營的多個環節,各個環節的市場價格不同,甚至相差懸殊,實際委托評估操作困難,如何認定?”等問題,歧義較大。
(三)犯罪智能化、專業化趨勢明顯,執法辦案難度不斷加大
侵犯知識產權犯罪屬于智能型犯罪,犯罪方式日益隱蔽,犯罪手段日益多樣,打擊難度日益加大。如目前出現的利用網絡侵犯商業秘密、侵犯新型科技產品等智能化、科技化水平較高的案例,表明侵犯知識產權犯罪正在向專業化明顯、科技含量高的犯罪形態發展,傳統偵破工作面臨著嚴峻挑戰。反觀我們的執法辦案水平,普遍存在辦案人員專業知識膚淺、辦案經驗匱乏,地方保護主義等干擾因素較多,偵辦知識產權違法犯罪水平還跟不上形勢發展的需要。如在侵犯商標權的違法犯罪活動中,違法犯罪嫌疑人普遍采用在交易中不設帳冊、不出具票據和現金交易、異地結算等手段,造成公安機關發現難、取證難、抓捕難,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到打擊的力度、辦案的質量和效率。
(四)案源渠道不暢,行政執法與刑事執法銜接不緊,嚴重影響打擊效能
從辦案實踐看,公安機關查處侵犯知識產權違法犯罪的渠道不暢通,存在知識產權刑事案件立案情況與實際犯罪的發生情況不相協調的狀況,接報、偵辦的侵犯知識產權案件不多。究其原因,主要有公安的獎勵機制不健全,舉報人不愿意向公安機關舉報;刑事制裁門檻相對高,被侵權人向行政執法單位報案多,向公安機關報案的少;因對鑒定、估值等執法證據的認識不同,行政執法單位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少。此外,由于行政執法機關與公安執法機關雙方工
作側重點不同,對案件處理方法也不同,缺乏及時溝通,貽誤了破案的最佳時機。比如公安部門在接到工商部門移送的假冒注冊商標案件時,由于雙方對于《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規定》第六條第四項所規定的行政執法機關向公安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應當附有“有關檢驗報告或者鑒定結論”理解不同。因此對于涉嫌假冒注冊商標和標識的鑒定和涉案物品的估價等應由哪個部門進行鑒定和估值等存在不同看法,造成了辦案時間的延誤,加上制假者往往在公安機關介入調查后,或一改原先工商質量技術監督等部門調查時的說法,或隱匿相關罪證甚至逃匿,使得公安部門很難獲得造假者涉嫌犯罪的相關證據,大大增加了案件偵辦難度。諸如這些問題,很大程度上影響了公安機關打擊侵犯知識產權犯罪的效能。二、加強知識產權刑事保護對策的思考
(一)加大宣傳力度,深化思想認識,提高全社會保護知識產權意識
“認識是行動的先導”。未來世界的競爭將是知識產權的競爭。在經濟迅猛發展的現代社會,保護知識產權既是市場經濟秩序、市場競爭秩序有序發展的需要,也是保護科學文明、激勵創新的需要,更是有效保護馳名企業著名商標、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需要。知識產權刑事保護是知識產權法律保護的重要組成部分,通過刑法手段懲治侵犯知識產權的違法犯罪行為,不僅是加強我國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的基本規則和環境條件,也是我國開展外交斗爭工作的需要;不僅是我國當前打擊犯罪,維護正常的經濟秩序和我國在國際上的國際形象的實際需要,也是履行國際條約應承擔的義務。因此,要把宣傳工作作為保護知識產權工作的一項基礎性工作來抓,在加強宣傳的廣度、力度、深度上下功夫,使各級政府、廣大企事業單位、社會大眾都能了解、掌握知識產權的相關知識,懂得如何申請和保護自身的知識產權,懂得如何運用法律武器去維護自身的權益。首先,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等各種新聞媒體,廣泛宣傳知識產權基本知識,及時宣傳公安機關和相關行政職能部門開展保護知識產權專項行動、打擊處理情況,并選擇一些典型案例予以報道,以及充分利用每年“4·26”世界知識產權日到公共場所接受群眾咨詢、舉報,解答有關問題,不斷擴大知識產權社會知情面、群眾參與度。其次,要深入企事業單位,宣傳法律法規,以案說法,加強教育,主動協助有關經濟管理部門和企事業單位健全管理體制,完善防范機制,防止商業秘密被泄露,提高企事業保護和管理知識產權的能力和水平。第三,作為承擔刑事執法職能的司法機關要從長遠和維護法制、國家聲譽、保障國家經濟安全和改革開放的戰略高度,正確認識打擊侵犯知識產權犯罪工作的現實意義,認真履行依法打擊侵犯知識產權違法犯罪的工作職責,不斷拓寬工作思路,大力強化措施手段,加大刑事處罰力度,嚴處各種侵犯知識產權違法犯罪活動,并長抓不懈,切實提高保護知識產權水平,為國家的知識產權競爭戰略發揮保障作用。
(二)因地制宜,多策并舉,不斷完善知識產權的保護機制
目前,我國采用了適合我國國情的司法保護和行政保護“兩條途徑、并行運作”的知識產權保護模式。一方面,企業或權利人可以依據商標法、著作權法、專利法、反不正當競爭法等民事法律,對侵權行為提起民事訴訟;另一方面,由政府采取強制手段,對知識產權進行刑事保護,對情節嚴重的侵犯知識產權違法犯罪行為,依法追究責任人的刑事責任。此外,各地還要充分發揮行業協會連接政府和企業的橋梁作用,幫助企業協商解決專利等糾紛,通過行業協會自律機制,規范企業的知識產權行為,從而促進政府監管、企業自律、輿論監督、群眾參與的知識產權保護體系的形成和完善。
(三)加強法制建設,進一步完善知識產權刑事保護的法律體系
由于我國知識產權保護法制建設起步較晚,經驗不足,出現了刑事立法及其司法解釋的滯后和不完善問題,削弱了對違法犯罪行為的打擊力度。因此,大力加強法制建設,盡快完善適合我國國情的,與國際知識產權保護規則相適應的我國知識產權刑事保護體系已刻不容緩。一要針對刑事立法上籠統簡單的條款進行修訂和完善,便于能夠準確、統一認定該類犯罪的主客觀要件,解決司法實踐中存在的認識不一的現狀,真正體現罪刑法定的基本原則;二要加強司法解釋工作,特別是按照世貿組織協議的要求,在充分調研基礎上,大力加強刑事法律實體法和程序法適用方面的解釋工作。諸如犯罪客觀要件的具體量刑情節、知識產權法律詞語的內涵和外延范圍、如何保證知識產權權益人受到侵害時的刑事訴權以及立案的標準等方面的司法解釋工作,使之明確具體,易于實踐操作,以彌補立法過于原則的不足;三要將不符合世界貿易組織規則的法律法規予以廢除,修改與世貿規則相抵觸的法律法規,以及根據世界貿易組織規則和我國保護知識產權的實際需要,抓緊制定一些保護我們知識產權權利的法律法規,以切實保護好我們自己的權益,促進經濟與科學技術的發展。
(四)整合執法資源,建立完善打防知識產權犯罪的協作機制
篇2
1傳統觀念影響行業內部保護
1.1中醫藥從業人員知識產權保護意識淡薄,處方泄密普遍首先,中醫藥界普遍缺乏主動保護自身知識產權的意識。很多中醫藥人員善良地本著“濟世為懷”的中醫傳統心態,在學習交流過程中,將藥方、藥味組成、劑量講得一清二楚,無意中造成了處方泄密。其次,由于中醫藥從業人員處方知識產權保護意識缺乏,加之我國科研體制不健全沒有嚴格的保密制度約束,使得科研人員在科研成果、時對成果是否得到保護,是否因保護不當而泄密意識淡薄,往往使很多含有豐富知識產權的臨床經驗、有效方藥等,在出版物上公開發表,無償使用,形成流失而不自知。再次,由于缺乏必要的對知識產權價值的認識,一些中醫藥企業急功近利,在一些所謂的“招商引資”中,存在著將一些流傳已久的中醫藥處方潛在價值低估或無償提供等現象。
1.2傳統中醫藥處方保護方式單一,導致處方流失嚴重由于中醫藥學的發展歷史悠久,體系龐雜,許多有關疾病治療的復方、單方、驗方等,特別是民族民間醫藥知識,主要采用口傳心授,師徒傳教等方式代代傳授下來,致使民間大量在臨床中行之有效的秘方、偏方,至今仍以非處方、草藥形態流傳。加之傳統傳承觀念影響,一些尚存于世的名老中醫對于自己經過長期臨床總結出來的、療效卓著的驗方秘而不宣,只通過家傳的方式流傳。這樣單一的保護模式不僅極其容易導致處方因所有人意外身故等突發原因失傳也極容易因所有人外流而流失海外。同時這種模式也給外商搜羅研究、甚至搶先申報專利以可趁之機。一段時期以來,盡管國家也投入了大量資金,用于中醫古籍的發掘、整理和保護,中醫藥單方、驗方和秘方收集整理研究開發,但由于體制、管理等方面的原因導致收效有限,更談不上對這些處方的法律保護。
2制度建設不完善,缺少針對性保護制度是影響中醫藥處方保護的外部因素
2.1現有法律對中醫藥處方知識產權保護不力,中醫藥處方侵權違法現象嚴重我國目前對傳統中醫藥的保護主要通過專利法、著作權、商標法、商業秘密和中藥品種保護條例等幾個方面?!皩τ谥嗅t藥這個特殊產業,《專利法》等知識產權法并未做出詳盡細致的規定,1992年《專利法》修訂版中只簡單地將‘藥品’納入專利保護范圍,其中并未包括中藥藥材及飲片;對中藥知識產權的概念和科學內涵也沒有做出明確的規定,尚沒有對中藥知識產權可能包含的內容、標準的具體界定[1]?!边@樣的狀況不僅導致在中醫藥生產領域中,無償仿制、移植他人名優產品的現象突出,更導致法律監管無力的尷尬局面。大量仿制或改劑型中藥的出現,直接打擊了企業原創性中藥研發的積極性,也加大了企業自主保護處方的壓力,而法律監管的無力更挫傷了企業自主保護的信心,縱容了違法仿冒者的欲望。而這樣一種對中醫藥處方保護不力的現實,不僅僅是導致處方的流失,更嚴重的是導致我國中藥行業陷入品種創新少、質量差、競爭力弱的局面,嚴重阻礙了我國中醫藥產業的健康發展。
2.2中醫藥發展的特點與現有保護制度對接困難,導致中醫藥處方保護存在盲點與現代科學知識相比,中醫藥創造、保存具有其獨特的模式,而目前我國對中醫藥處方的保護,雖然可以借助商標法、專利法、著作權法、商業秘密法、執業醫師法等相關的個別法律制度或規定,但這些法律不是為傳統醫藥知識的保護而制定的,無論從制度設計還是具體規定,都難以充分保護中醫藥的傳承和發展。首先,中醫藥創造或流傳的年代比較久遠,往往多個區域或民族可能擁有相同的或近似的中醫藥知識,這就使得處方保護中權利主體很難確定。其次,保護與傳承有著內在的矛盾,更多的傳統保護習慣是保密,致使中醫藥處方中絕大多數為祖傳秘方,口傳心授,無物質載體,無成套的體系和標準。這不僅給收集整理增加了難度,也使得中醫藥處方在運用現有的需要提供嚴格標準才能開展認定的知識產權保護、專利保護時很難象西藥一樣做到化學結構式具體,專利保護范圍明確,技術特征容易劃分。因此,業內專家認為:“由于醫藥方劑的特殊性,不是一般患者和醫生所必須了解的。并且如果把炮制及方劑秘密公開,正中某些窺視者下懷,將對民族醫藥研究和生產造成極大的影響……對于公開什么、不公開什么,應由業內專家作出,而不是按照西醫藥的結構成分理論將之公開化[2]?!痹俅?,中醫藥處方的一大特色就是使用復方,傳統與現代的中成藥大部分都是由多味藥組成的復方,有的甚至達十數味之多,這類處方的保護不僅涉及處方中的藥物、劑量、用法,還牽涉藥物品種、藥物炮制方式等因素。而現階段所具有的分析和檢測技術手段對于中醫藥復方知識產權侵權的認定有些力所難及。這種侵權認定的困難,在司法實踐中往往使得中藥專利權人對他人提出侵權指控時,由于無法將被控侵權產品的技術特征與專利獨立權利要求所記載的必要技術特征相對比,從而無法證明他人是否侵權,自然難以保護自己的權利。有學者認為:由于增加或者減少一味中藥就可能影響其總體藥效,而增減藥味又不侵權,所以現行的知識產權制度實際上保護不了中藥復方[3]。
2.3現有知識產權制度不能適應中醫藥處方保護的需要我國現有知識產權的基礎構架來源于國際社會已有的知識產權制度,而眾所周知,現行知識產權制度的國際規則基本上是由發達國家制訂的,其保護客體的構成要件主要是針對現代工業技術而設立,并未充分考慮發展中國家的利益和需要,對包括中醫藥處方在內的傳統知識基本上是不能適應的。國際上早已有人提出現代西方知識產權保護制度是“窮國的毒藥”、“富國的糧食”。綜上所述,中醫藥處方的保護不是行業內部簡單整改就能完成的,它既需要中醫藥行業及其從業人員從認識到行為的調整,更需要國家從國內、國際制度化的角度做出努力。
3對策
3.1全面收集傳統中醫藥處方,建立數據資源為保護中醫藥處方打好基礎建立專項機構收集整理散落民間的各類中醫藥處方??梢越柚F有的中醫藥機構,包括高等院校、醫療機構、中醫藥研究機構等開展處方的收集、記錄、歸檔,同時對已經進入公共領域的的處方包括各類古方、時方進行收集歸檔,并將一些已建設完成的專項數據庫進行整合,如我國知識產權局已建立的中藥專利數據庫等,在此基礎上建立一個關于傳統醫藥的體系完整的國家級專門數據庫,這一數據庫將使得全世界的專利管理部門都能夠查找和審查專利是否已經普遍應用過或是否存在在先權利,從而避免為一些專利重復頒發許可,也可以避免生物研究方面可能發生的剽竊。
3.2引導、提高行業知識產權保護意識和能力,主動防止流失針對中醫藥處方保護中普遍存在的“無意泄露”現象,首先必須通過對各個層次的人員開展多樣化的知識產權保護知識宣傳,使人們充分認識到知識產權作為無形資產和競爭武器的重要價值,使企事業單位從科研、經營策略和發展戰略的高度上重視知識產權保護問題。其次,重點培養一部分專門人才,使之通曉中醫藥的知識產權保護,以利于中藥開發、產品宣傳、專利申請等專業工作的開展。
3.3完善法律法規,攻克中醫藥處方保護法律盲點中醫藥知識產權保護一直不能取得實質性的進步,立法滯后是一個重要障礙,在中醫藥處方的保護上同樣亟待解決。筆者認為,首先應對我國現行的知識產權法律制度進行修訂和完善,比如通過立法明確中醫藥處方的權利主體;其次,強調中醫藥處方權利主體控制處方運用的權利,從法律上否定非權利人對中醫藥處方隨意、自由進行商業化利用的資格和權力;再次,創建一個獨立的,簡便可行,適合中醫藥處方注冊、專利申請的體系,或者有針對性的為中醫藥處方設計一些小型專利項目,完善我國專利保護制度,滿足中醫藥處方知識產權保護的需要。在此過程中,應特別注意多學科、多部門的合作,尤其應邀請中醫藥專家參與其中。更有專家認為:加大在國內保護中醫藥的知識產權的執法力度,熟悉這方面的國際游戲規則,對侵害我國中醫藥知識產權的案件堅決訴諸國際法律訴訟程序。同時,必須打破地區、單位、學派之間的門戶之見和界限[4]。
3.4健全組織機構
3.4.1設立專門的保密機構在適合中醫藥的新的知識產權保護制度尚未建立起來的時候,對那些療效顯著的中醫藥處方,最簡單有效的保護方式就是保密[5]。因此,設立隸屬于政府部門,有完整檔案和保密程序的專門機構,由專業人員利用專業知識實施保密工作。這里必須強調的是,這樣的機構不能只是傳統意義上功能單一的保密單位,而應該是一個兼具保密與秘方研究、新處方開發的機構,并且,該機構可以通過有償的保護模式運作,即由保密機構根據需要秘方保密的單位和個人申請的保密年限收取一定的費用,以此形成以保密維持研究,以研究促進保密和開發的良性循環。
篇3
[關鍵詞] 新聞學專業學生 知識產權 教育
一、加強對新聞學大學生普及知識產權的緊迫性
1.是素質教育的需要。在經濟國際化的新形勢下,網絡技術發展迅速,知識經濟開始進入百姓生活,知識產權的保護越顯重要。對在校大學生普及知識產權保護的基本知識,讓學生了解知識經濟中的知識產權法,學會運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的知識產權,懂得尊重他人的智慧成果,這是新時期大學生應有的素質。新聞學專業學生是未來中國傳媒的主要力量,知識產權素質應為其綜合素質的一個重要方面。知識產權是創新的產物,知識產權素質教育可以訓練學生保護、運用創新成果的能力。
2.是時代的需要。在知識經濟時代,知識產權已成為社會人力、資金、自然資源以外最重要的資源,它作為一種包含財產權內容的民事權利,它保護的對象是無形的知識、是創造性的智力成果。知識產權素質就是運用、創造、保護、經營知識成果的基本素養和基本技能。傳媒成果的產權化是知識經濟時代的根本特征之一,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任何創新的成果知識只有實現產權化才能充分發揮作用。大學生畢業走向社會,就會遇到各種各樣的知識產權問題。
3.是傳媒產業發展的需要。在日益全球化背景下,中國傳媒業如何應對WTO環境下的傳媒知識產權保護問題也是一個迫切需要重視的問題,中國傳媒大學電視與新聞學院媒體與法治研究室主任王軍副教授認為,我國傳媒業知識產權保護中存在個方面的問題和難點:一是傳媒業缺少代表廣大作者利益的知識產權聯盟組織。在西方國家,這種中立的知識產權聯盟組織發揮著重大作用,可以有效地為作者維權,如法國的記者協會、美國電影家協會、英國演出權利協會、日本的文藝著作權保護同盟等。二是傳媒業的領導層知識產權意識還比較淡漠。知識產權在領導嘴里或許是經常提到的詞,但是真正落實到知識產權保護或者說要投入去研究這個問題,有很多單位的領導就不是很重視。三是傳媒業從業人員普遍缺乏系統、完整的知識產權教育訓練。
二、現有高校知識產權人才培養現狀及弊端
1.在專業設置下,把知識產權專業歸屬于法學系列,忽視了對理工類、綜合類學生的知識產權教育。在中國知識產權人才培養起步較早、培養人才數量較多、師資力量較強、社會影響力較大的第一“梯隊”大學: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知識產權中心、中國社會科學院知識產權研究中心、北京大學法學院知識產權學院、上海大學知識產權學院、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知識產權學院、清華大學法學院知識產權中心;第二“梯隊”大學:華東政法大學知識產權學院、華中科技大學法學院知識產權研究所、同濟大學知識產權學院、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知識產權中心、西南政法大學法學院知識產權中心;第三“梯隊”大學:華南理工大學知識產權學院、暨南大學知識產權學院、西安交大知識產權中心、上海交大知識產權中心、中山大學知識產權學院、西北大學知識產權學院、重慶工學院重慶知識產權學院、山東大學等等都未涉及理工類、綜合類大學。 根據有關專家對北京大學、北京航空航天大學等11所在我國有影響的理工類和綜合類高校的調研統計顯示,上過知識產權課程的學生不到學生總數的5%。
2.師資資源不足,理論水平有待提高,教學方法單一,重理論、輕務實。在教學中,一般以理論教學為主,注重教授著作權法、商標法和專利法,較少涉及知識產權管理、轉化、自然科學、生物技術等內容,而且教學方法單一。
3.教材編寫良莠不齊。目前,知識產權教材種類繁多,各個學校的教師,不管是否從事知識產權專業都來編寫教材,造成教材質量良莠不齊,某些觀點不一甚至相左。
三、加強對新聞學大學生普及知識產權素質基本知識的對策措施
1.改革高校知識產權普及教育的內容體系。在課程設計上,首先應注重內容的系統性和前瞻性,除介紹傳統的專利性、商標法、著作權法、反不正當競爭法等內容外,還要講解民族民間文學藝術保護、生物技術知識發展等熱點問題,既要重視知識產權保護制度的教授,更要重視知識產權創造、投資、管理和運用的相關知識傳遞,并充分利用典型案例教學法以及多媒體等現代化教學手段來增強授課的生動性和直觀性。
2.擴展知識產權普及教育的渠道,探索多種形式的實踐性教學。高校知識產權普及教育的基本途徑是將知識產權教育納入正規的教學體系,具備條件的高等院校應開設知識產權必修課和選修課。此外還應擴寬教育渠道。如定期舉辦知識產權系列講座,聘請知識產權專家就國內外傳媒知識產權保護方面的典型案例,知識產權的最新進展與動態進行介紹。建立校內知識產權網絡教育咨詢平臺,利用網絡的進行資源共享,擴大知識產權宣傳的影響面。加強校媒合作,組織學生學習知名傳媒單位的經驗。
篇4
[關鍵詞]發展中國家 非物質文化遺產 法律保護
[中圖分類號]D909[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9-5349(2010)04-0114-01
雖然發展中國家逐漸重視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的價值,通過制定國內法并積極參加國際條約等方式尋求對本國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法律保護,但是由于不合理的國際政治經濟秩序等原因,其權益仍然屢遭侵犯。
一、發展中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跨國法律保護的現狀
(一)發展中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跨國法律保護的途徑
發展中國家較早地通過國內法的方式保護本國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如1966年突尼斯頒布《文學與藝術產權法》,是世界上第一個以法律形式保護民間文學藝術(非物質文化遺產的重要方面)的國家。[1]國內法的方式是防止跨國非法利用的重要途徑,因為跨國侵犯非物質文化遺產權益的現象,通常被視為涉外侵權行為而適用侵權行為地法律,包括侵權行為結果發生地法律,即發展中國家的法律。
另一方面,國際社會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法律文件也與發展中國家的努力促成分不開。例如,發展中國家積極推動Trips協議框架內保護傳統知識的問題;《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也離不開發展中國家的支持。
(二)發展中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跨國法律保護存在的問題
當今世界,發展中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被跨國侵犯的現象比比皆是。有學者認為,如今,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沖突在于發達國家利用人與發展中國家的所有人之間的矛盾。[2]例如,某些國家的傳統文學,如我國的《西游記》、《花木蘭》等,被無償地改編;某些國家的傳統醫藥,如中醫藥、泰醫藥等,被再次開發利用并申請專利。
二、發展中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跨國法律保護的難點
從某種意義上說,是商業利益使得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得到有效開發和利用。因此,難點和阻礙并不在此,而在于相應的法律制度沒有為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提供明確的標準。
(一)保護模式的選擇
三種比較主流的觀點是:傳統知識產權模式、專門法模式和綜合保護模式。利用傳統知識產權制度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存在某些不相容之處,有學者從非物質文化遺產權利與知識產權權利的客體、主體、保護期限、獨創性認定等方面論述了區別,進而得出結論:傳統知識產權模式并不能有效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專門法保護模式是指通過制定專門法的形式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它是針對傳統知識產權模式的缺點提出來的,但也存在立法成本、可實踐性等問題。綜合保護模式實際上是前兩者基礎上綜合采用的方式,但也因為在實踐中是否真的有效等問題受到人們的詬病。
(二)發展中國家與發達國家之間的分歧
發展中國家與發達國家對知識產權利益追求的程度和范圍差距頗大。發達國家往往憑借其先進的高科技所形成的優勢地位來奪取更多的知識產權利益,從而進一步限制發展中國家的發展而占據世界領先地位。印度等國家在WTO成立時就已經提出在WTO的框架內保護“傳統知識”。然而,美國等發達國家卻反對建立國際框架,主張從國家的角度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
三、發展中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跨國法律保護的解決對策
(一)發展中國家應當建立并完善相關法律制度
世界上許多國家已經建立了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法律保護制度,發達國家也極其重視,如韓國的“激勵機制”、日本的“人間國寶”、美國的《美國民俗保護法案》等等。保護發展中國家的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最可取的選擇莫過于建立并完善本國相關的法律?!侗Wo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也確定了國家一級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制度。這樣一旦發生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訴訟,發展中國家保護自己的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便有法可依。另外,通過法律確定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權利人也是進行訴訟的前提。應該看到,國際上許多公約主要是強調成員方保護本國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相關義務,對于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跨國非法利用如何保護則不明確,只能求助于國內法。[3]
(二)通過國際條約來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
發展中國家應該堅持用國際條約的方式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即使發達國家,如美國和日本都認為沒有必要通過國際條約來保護這些資源。因為條約是具有約束力的國際法律文件,違反條約將承擔相應的國際法律責任。這也是對抗發達國家掠奪無形資源最有效的手段。非物質文化遺產納入知識產權條約體系可能打破發達國家在知識產權利益上的近乎壟斷,而這又涉及到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可否采取知識產權模式,但很多學者早已論證非物質文化遺產知識產權保護的障礙可以通過知識產權制度的變革和創新予以解決。此外,還可以通過國際環境法、國際人權法方面的條約保護發展中國家的非物質文化遺產。
【參考文獻】
[1]王鶴云,高紹安.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法律機制研究[M].北京:知識產權出版社,2009.154.
篇5
法院針對雙方的爭議焦點進行了詳細論述,這些論述從專業的角度看,完整、細致地詮釋了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保護的“中國標準”,將成為今后指導業界人士的重要原則。
隨著電子信息產業高速發展,集成電路作為微電子技術的核心日益成為各國經濟發展和國際貿易關注的熱點,相關法律保護制度也在世界各國建立起來。我國于2001年10月1日開始以專門法的形式建立了集成電路布圖設計知識產權保護制度。經過十余年的發展,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權漸漸為業內人士所認知,在我國境內也發生過多起由此權利引發的爭議。近期知名的一例便是2014年9月23日,由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判決的“鉅銳案”。
該案系上海市首例集成電路布圖設計糾紛案,經由該案所確立的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侵權案件認定標準,將對今后人民法院審理類似案件給予指引和參考。同時,也將對我國集成電路產業的健康發展產生深遠影響。
法律意義解讀
1.該案合理劃分了集成電路布圖設計獨創性的舉證責任。
根據我國2001年頒布實施的《集成電路布圖設計保護條例》第4條,受保護的布圖設計應當具有獨創性,這也是各國立法和TRIPS協定等有關國際條約對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客體的要求。據此,判定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侵權是否成立,關鍵就在于對涉案布圖設計獨創性的判斷,這是判定侵權是否成立的前提。
法院認定權利人應對其擁有的布圖設計具備獨創性主張承擔舉證責任,其獲得的《集成電路布圖設計登記證書》可視為所創作的布圖設計具備獨創性的初步證據,由其窮盡相關常規布圖設計來證明本公司的布圖設計屬于非常規設計,不合理也不可能。被指控侵權的案件當事人應對其辯解主張舉證,即對權利人的布圖設計不具備獨創性特征或屬于常規設計承擔證明責任,否則應承擔舉證不能的后果。
這一舉證責任分配具有充分的法理基礎,也更有利于鼓勵權利人積極運用法律手段維護其合法權益。
2.該案樹立了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侵權判定的嚴格標準。
我國《集成電路布圖設計保護條例》第30條對復制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的侵權行為及其法律責任作出了規定,即未經布圖設計權利人許可復制受保護的布圖設計的全部或者其中任何具有獨創性的部分的,行為人必須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并承擔賠償責任。但在案件審理實踐中,究竟如何認定集成電路布圖設計侵權行為一直是個難點,而認定標準不統一,易于產生同案不同判的結果,導致法律適用上的不統一。
該案中,在對比分析兩個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是否相同或實質性相似時,法院明確采取了嚴格標準。將在集成電路布圖設計中的具有獨創性的部分,與該部分在整個布圖設計中所占比例以及所發揮的作用大小進行了細致區分,認為即便被非法復制的部分在整個布圖設計中所占比例很小,或者屬于非核心部分,只要該部分具有獨創性,即應認定侵權成立。
這種認識充分考慮到了布圖設計不同于著作權意義上的文字藝術作品的實質,即集成電路布圖設計由多個電子元件及連線組成,實現某種電子功能,不表現思想。布圖設計的表現形式受諸多因素的影響和限制,創新空間有限,故而具有獨創性的部分雖然不屬于核心部分或占比很小,但對于實現整體功能也是不可或缺的。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侵權判定標準的樹立,以及本案被最高人民法院確認為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典型案例或指導性案例,將為法院處理類似案件提供借鑒和參考,有助于審判人員準確適用法律,維護法律適用的統一性。
對產業發展的影響與啟示
1.促進行業自律,有利于優化我國集成電路產業發展的知識產權環境。
發達的集成電路產業離不開有力的知識產權制度保障。與美國集成電路產業雄踞全球相應的是,它在全世界最早(1983年)建立起嚴格的成熟的知識產權保護制度。日本同樣如此。這一案例經由最高人民法院認可為指導性案例,它所確立的嚴格標準,將對集成電路企業產生警示作用。要求相關企業加強自律,進一步規范布圖設計創作活動,尊重知識產權,提高保護知識產權的意識和能力,從而從整體上改善和優化產業發展的知識產權環境。
2.形成倒逼機制,有利于推動我國集成電路產業增強自主創新能力。
《中國制造2025》在著力推動突破發展的十大重點領域中將集成電路及專用裝備放在第一位,凸顯了在新一輪產業和科技變革競爭日趨激烈的今天,集成電路產業所具有的前所未有的戰略地位,也反映了我國加快發展集成電路產業的迫切性。就國際產業競爭力而言,與發達國家相比我國集成電路產業明顯處于劣勢,目前約80%的芯片仍不得不依賴進口,2014年芯片進口使用外匯超過2100億美元,成為單一產品進口最大的用匯領域,而高端芯片即使高價也買不到,如近期美國商務部即以涉及國家安全為由決定禁止向我國出售超算芯片。
按照本案確立的標準來認定侵權,對于初步發展階段的我國集成電路產業而言幾近“苛刻”,但這恰恰反映了我國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所提出的“實行嚴格的知識產權保護制度”的要求 。而且,也只有采取這種嚴格的標準,才能倒逼我國集成電路產業將發展的基點建立在增強自主創新能力、掌握關鍵核心技術知識產權之上。
3.指導合理利用行為,有利于促進企業依法有效運用知識產權。
篇6
微博轉發行為的類型化分析
知識產權行為保全程序新探
著作權侵權的歸責原則研究
商標權的合理使用問題檢討
客戶名單保護司法實踐難點探究
非法實施農藥專利刑事打擊研究
淺析商業秘密的公共利益抗辯制度
論商品化權的國際保護及我國的選擇
商標侵權認定標準之檢討與重構
網絡交易平臺服務商幫助侵權責任研究
關于專利法中技術效果的探討
試論網絡背景下的侵犯著作權罪
歐洲馳名商標反寄生保護的建構與反思
我國商標侵權混淆可能性研究
外觀設計的反不正當競爭法保護
論外觀設計侵權判定標準的演進
市場管理公司商標間接侵權實證研究
商標確權行政糾紛實質性解決的裁判路徑
論知識產權糾紛中銷售者賠償責任的免除
論基于公共健康政策限制商標使用的法理基礎
美國商業秘密侵權訴訟中的臨時救濟措施
合同約定“禁止反向工程”條款的效力分析
中美客戶名單的商業秘密屬性認定比較研究
專利申請修改超范圍判斷標準的法理學探討
美國有關醫生競業禁止協議的若干問題分析
上市公司知識產權信息披露問題及其規范
詆毀商譽還是表達自由——從3Q大戰談起
網絡環境下侵害著作權糾紛案件的調研報告
中美欺騙性標志認定標準與步驟比較法研究
淺析注冊商標專用權質押融資及其模式選擇
第三方軟件的法律性質研究——從“3Q大戰”案談起
DVD復制控制協會訴伯納——言論自由與商業秘密
商業標識的混淆如何證明——法律實驗在我國司法的一個嘗試
關于標準必要專利中反壟斷及FRAND原則司法適用的調研
淺析視頻分享網站服務商的著作權糾紛與注意義務
商標使用的認定——從美、日、我國臺灣地區比較的視角
論我國商標異議制度的改革——兼評惡意異議的治理
世博會標志的知識產權保護——以隱性市場行為為視角
論氣味商標的法律保護現狀——兼論我國商標注冊制度的缺陷
顏色商標注冊與保護探析——以普通法為比較分析視角
單一顏色商標保護研究——兼評美國聯邦巡回上訴法院Louboutinv.YSL案
從各國(地區)版權法合理使用制度的法律實踐看中國版權法下的合理使用制度
社會創新和合同自由的博弈——論軟件許可協議中禁止反向工程條款的效力
商標局核準注冊商標行為定性之爭——是商標授權,還是商標確權
網絡交易平臺服務商商標侵權責任的認定——以Tiffany訴eBay案為例
外觀設計相近似之比較研究——歐洲共同體與美國外觀設計案例比較
美國競業禁止協議對價規則評介——兼論我國雇員競業禁止補償制度之完善
篇7
一、高校圖書館數字資源的建設與共享的宏觀布局
國家的政策、法律法規等社會大環境對數字資源建設與共享有著極其深刻的影響。數字資源建設與共享的發展和完善能有效地促進相關政策、法律法規的調整和完善,與此同時,系統化、規范化的優化的外部環境又為數字資源建設與共享提供了良好的保障體制,進而推動它的健康、持續及順利發展。
高校圖書館數字資源建設與共享的發展是一個涉及問題較廣、持續時間較長的大工程,在建設過程中必須堅持需求性分析原則、特色原則、效率性原則、可持續發展原則、規范性原則及協作性原則。在全面、準確地進行了需求分析的前提條件下,按照一定的標準規范,有針對性、有選擇性地進行,才能保證高校圖書館數字資源建設與共享的持續發展。
從宏觀角度上,數字資源的建設與共享包括數字資源建設與共享的現狀分析、未來發展趨勢及戰略分析;外部環境與數字資源建設與共享的關系;數字資源建設與共享的基本原則;資源共享的理念和模式等方面的內容。
二、高校圖書館數字資源的建設與共享的現狀
2000年4月,我國數字圖書館建設工程啟動,中國國家圖書館開始研究與開發數字圖書館的體系結構、應用系統,領導和組織中國數字圖書館工程建設;上海地區文獻資源共享協作網和華東師范大學信息系聯合進行上海地區文獻資源共享網絡構想的研究;國家發改委批準“中國高等教育文獻保障體系(CALIS)”項目的研究和實踐,這些研究項目經過十年的逐步完善,大大推進了我國的數字資源建設與共享的進程。
目前,高校圖書館數字資源建設主要有兩種方式。一種是購買現有數據庫,這種方式具有經費方面投入大,人員投入和維護成本較低,信息量大的特點,缺點是購買的數字資源往往有一定的局限性,并且針對性不強,不具備地方特色;另外一種方式是自建數據庫,但自建數據庫需要經過嚴謹的設計和高素質的技術力量保證,這在目前的大部分高校來講還不成熟。所以,目前的大多數高校圖書館還是采取購包庫的方式購買現有資源的較多,在節約硬件成本和人力成本的同時,在高校圖書館的數字化建設初期較見成效的。
數字資源共建是共享的基礎,真正意義上的共建應該是各高校圖書館根據各自的館藏建設原則、用戶需求情況、經費與設備條件,共同協商、彼此分工、相互合作進行數字資源的選擇、引進、訂購及使用等。但是,縱觀各高校圖書館的實際運作情況并不如人意,由于受條塊分割、體制、觀念、技術、人員等因素的影響,致使合作訂購資源、經費統一安排、人員統一調配、共建共享資源等問題達不到一致或共識?;诖耍蚕淼膶嶋H活動基本上還是停留在各高校間的文獻傳遞、多訂多享、缺藏難享、有償互享的水平。
另外,在高校高校圖書館數字資源的共享過程中,經常會遇到諸如版權問題、數據來源問題、標準化問題、安全性問題及相關法律問題等。
三、高校圖書館數字資源的建設與共享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缺乏整體規劃與統一布局
在數字資源建設的過程中,許多高校圖書館追求“大而全”、“小而全”,管理體制相對分散,各單位各自為政,總體協調的力度不夠,以至各高校圖書館引進的技術和設備雜亂繁多,重復建設與特色資源漏缺現象嚴重,這不僅照成了人力、物力、財力的極大浪費,同時還嚴重影響了高校圖書館數字資源建設的持續性發展,并嚴重制約高校圖書館數字資源共享活動的開展。
(二)缺乏統一的管理機制
數字資源建設工作是一項系統性很強的協作項目,而許多高校圖書館實施數字資源建設往往局限于本館業務操作中的資源共享,面向用戶提供公共信息檢索的服務意識不強,更談不上考慮與其他高校乃至其他圖書館的協作問題,以實現更大范圍內的資源共享。
各館一般從本館實際需要出發,引進各自所需的數字資源,缺乏統一規劃和強有力的領導和管理機構,導致所引進的中文數字資源配置并不科學;在外文數字資源的引進上,各館之間的發展又極其不平衡。
(三)標準化程度不高
標準化建設是高校圖書館數字資源建設過程中的重點和難點,也是實現資源共享的關鍵所在。就目前高校圖書館而言,采用的元數據、載體形式、存儲格式、標引方式乃至文檔信息檢索不一致的現象普遍存在,這是影響高校圖書館乃至全國圖書館資源共享的重要因素。
(四)缺乏完善的知識產權保護機制及措施
到目前為止,還沒有一個具體的對數字圖書館的知識產權提供法律保護的依據,缺乏知識產權保護的倫理教育機制,同時缺少對知識產權專業人才的培養。
(五)缺少對數字資源的利用研究
在高校圖書館中,管訂不管用、重藏不重用的現象依然嚴重存在,如何以最小的投入獲得最大的效益,充分調動和發揮高校圖書館的積極性,高效開展數字資源服務工作,共同為我國政治、經濟、科技、文化衛生等事業的迅速發展作出應有的貢獻等問題,沒有足夠的重視,缺乏專門的、必要的研究。
四、完善高校圖書館數字資源的建設與共享的對策探討
(一)政府牽頭,統一布局
搞好高校數字資源建設的關鍵在于政府的牽頭,統一布局,進行協同合作與開發建庫。數字圖書館資源建設不可能僅僅依靠幾個圖書館和情報部門,而是必須依靠全社會信息資源擁有者的大力合作形成數字資源建設群體,不同單位可按照自愿原則建立兼容、互補型的協作關系。在這方面國外就有許多成功的經驗可以借鑒:如美國數字圖書館啟動計劃的核心原則就是強調研制中的協作關系,由高校牽頭,聯合各級院校、圖書館、學術團體、公司及政府部門形成數字圖書館的戰略同盟;英國電子圖書館項目的突出特點之一就是政府的引導與管理,政府始終對項目進行監督管理。通過對高校圖書館數字資源建設現狀、利用現狀的調查、了解、統計、分析和研究,結合高校各類數字資源用戶的使用特點,設立目標和計劃,制定出適合高校實際情況的數字化資源建設與共享的方案,為統一布局提供良好的指導。
(二)專設機構,統一管理
各高校圖書館等圖書文獻機構,組建一個共建共享的虛擬管理中心,統一領導、協調和整合高校圖書館信息資源的共建共享,并設立專門化的數字化文獻資源建設與共享服務工作的業務指導機構,并對高校圖書館信息資源的共建共享進行統一管理。
(三)采用規范,統一標準
為了實現各高校圖書館數字資源建設與共享以及與國際接軌,便于中文數字資源在各高校圖書館及世界范圍內共享,應優先采用國際標準和通用規范。統一標準后,有利于高校圖書館信息資源建設與共享的開展,評價等相關研究,促進數字化資源建設優化。
(四)強化意識,保護產權
知識產權保護問題是高校圖書館數字資源建設與共享必須面對的一個現實問題,諸如作者的著作權、數據庫作者對數據庫整體享有的著作權、網絡文獻版權的保護等,這就需要加強立法工作,完善相關的法律法規,建立既與國際法律接軌,又有利于我國知識產權保護和發展的法律體系。還有加強知識產權倫理教育,以提高人們的自我約束力;推廣和普及知識產權知識,有利于知識產權工作的開展,增強人們自覺遵守法律的意識。知識產權保護具有很強的專業性,要加強人員的培訓和人才的培養,更要建立一支既熟悉圖書館業務,又掌握網絡知識和法律知識的復合型人才隊伍,為知識產權的保護保駕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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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多來,議題管理在慈溪走過了從不熟悉到基本熟悉、從不了解到基本理解、從未知到基本認同、從質疑到自覺實踐的過程。有關運用議題管理加強知識產權保護的調研論文、簡報、專題介紹先后被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推介或發表:議題管理首次人選“2007年度知識產權保護十大事件”,并獲得中國品保委的認同和當地政府、上級工商部門的充分肯定。但上述介紹和報道包括深化推廣都僅側重于現實操作層面,至于議題管理為何首先在慈溪提出并在短時間內得到一定程度的認同和關注,“議題管理”的內核是什么,議題管理對深化和完善行政執法有何啟示等,這正是本文試圖要探討的問題。
一、議題管理導入的動因分析
動因之一:監管實踐的總結。近10多年來的監管實踐證實,慈溪工商部門一直處在市場整頓的“風口浪尖”,僅大的事件就有:1995年,減壓閥產品質量問題被省政府確定為22個重點區域34個重點行業之一:2001年,軸承假冒問題被列為全省整規重點;2005年,假冒火花塞,引起國務院領導關注,吳儀副總理批示要求嚴查;2007年,網絡配件事件又成為中國品保委重點關注對象等。上述事件處置中,工商無一例外重任在肩,也是沖鋒在前、攻堅克難。雖經多方努力、協同作戰,基本上都得到了妥善處理,社會評價卻不高。同時,在當今行政供給能力相對有限的條件下,政府、企業、社會公眾等多元化需求傾向明顯,工商要履職到位,就必須革新這種被動整治、疲于應付的做法,務必對監管對象進行輕重緩急排序,走出“頭痛醫頭,腳痛治腳”的管理困境。這是議題管理導入的歷史背景,
動因之二:慈溪產業的特質使然。近30年來長期發展積淀,特色產業主導下的面廣量大的中小企業群成為慈溪經濟一大“品牌”,至2007年底,全市共有家電、紡織服裝、化纖、軸承等塊狀行業30個,個體私營企業65000多家,全市規模以上工業總產值969.17億元。通過產業細分卻發現,慈溪產業基本處于全球或全國同類產品價值鏈的下游、價值曲線的底部,相對于高附加值的攝計、品牌、營銷,生產加工投入大卻附加值低、缺乏長遠規劃且研發投入不足直接導致行業競爭能力弱小,“模仿”便一度成為慈溪塊狀經濟的主色調、主旋律,行業性、普遍性、地域性的產品質量和商標侵權“危機”事件頻發。工商部門作為商標監管執法的主要職能部門,面對轄區經濟特色和現有監管體制,就必須積極行政,努力實現從簡單、專項低水平重復執法轉向綜合監管、事前預防、主動服務。這是議題管理實施的產業背景。
動因之三:工商資源整合的結晶。合理、科學設定議題是議題管理的前提和基礎。無論是2007年度7大重點行業的選定,還是2008年6大重點行業、2大市場的設定都是工商現有靜態數據和動態數據、原生性數據和繼發性數據綜合分析的結果。工商現有的登記數據提供了特定行業甚至產業的整體規模和區域分布狀況:監管數據提供了特定行業生產經營的動態情況和發展趨勢:案件查處數據提供了特定行業違法集中度、受國內外知識產權機構及權利人的關注度:12315申訴舉報數據提供了特定行業的產品質量狀況、誠信經營水平等。在數據分析和行業整體評估基礎上,確定可能會引發普遍性、行業性問題的重點區域和重點行業,隨之列為“議題”。上述“議題”隨著整頓深入和行業規范程度實行動態管理。這是議題管理實施的技術背景。
動因之四:工商監管求變的探索。2007年以來,國家工商總局相繼提出的“四個統一”、“四化”戰略目標,要求各級工商機關走創新監管機制之路,實現“監管領域由低端向高端延伸,監管方式南粗放向精細轉變,監管方法南突擊性、專項性治理向日常規范監管轉變,監管手段南傳統向現代化轉變,從而,構建長效監管機制”。同時,地方政府也要求工商在加強監管執法的同時,更要增強監管的針對性、長效性,積極服務企業發展壯大助推地方經濟有序發展,這正成為了議題管理實施的制度和政策背景。議題管理的初步實踐――從被動整治轉向主動服務、從單一處置轉向綜合運籌,從無限低效管理轉向有限高效管理――基本符合這一要求,也探索了商標專用權保護變革路徑。
二、議題管理的內核
議題管理源于企業管理,發展在公共管理,是因公共服務環境而生的管理哲學。作為一種新型的管理方式,它既不同于一般的單個問題處理,也不同于事后為主的危機處理,而是一種全面、系統、互動式的管理過程,它包含了從認知到回應、公關,再到反饋的完整步驟。以商標專用權保護為例,議題管理的內核是深挖工商現有信息數據資源并綜合利用,提高監管執法的精準度,加強對市場秩序的可控度,牢牢把握市場監管執法的“話語權”,真正實現以監管促發展的宗旨。它具體包括:
第一,議題認知:蘊含事前防范的前瞻理念,即未雨綢繆、防患于未然。議題認知主要是指力圖對“潛伏危機”進行識別、研判,發揮有效偵測市場環境的功能,使危機在潛伏期就能被有效鎖定。如通過對歷史數據和產業發展趨勢分析、研判,火花塞、軸承、洗衣機、電熨斗等4個行業被列為2007年“議題”,2008年又調整為鞋服、制筆、洗衣機、飲水機、服裝、冰箱、網絡配件(電腦耗材)等行業以及勝山布角料服裝市場、工業品市場等2大市場。通過事前引導、整頓規范,有效防止了“危機事件”再次發牛,
第二,議題回應:凸現務實高效的執法能力,即精準打擊、治患于已然。議題回應主要是指對“現實危機”進行有效甄別,對該危機作出精確反應,務實高效處置危機。根據議題可能性識別到現實情況的差異程度,又可細分為順應性回應和調整性回應,順應性回應,根據議題可能性識別所確定的既定方案,聚集力量,有序推進,完成目標;調整性回應,則根據情勢變化,及時調整議題,隨后按計劃實施。如根據國外權利人的集中投訴,慈溪工商將火花塞調整設置為2005年議題。與此同時,一方面綜合運用工商職能,對違法行為進行準確打擊基礎上對該行業進行綜合治理:另一方面與權利人進行“面對面”溝通,及時公開執法情況,既有效處置了“危機”,還有效約束了公司的違規行為。
第三,議題公關:營造良性互動的監管氛圍,即開誠布公、除患于已
然。議題公關主要是指在議題管理中充分運用媒體宣傳、座談溝通、第三方評論等公關手段,正面展示議題回應成效,與核心受眾溝通態度,引導輿論向有利于增強行政執法部門主流話語權的方向發展。如在2007年處置網絡配件事件中,慈溪分局針對中國品保委關于慈溪網絡布線行業假冒侵權投訴,核實投訴內容,結合議題實施情況,及時與投訴人溝通,消除誤解,增進共識,同時又積極對個案進行有效處置,起到了事半功倍、多方共贏的效果。
第四,議題反饋:彰顯永續改進的監管服務導向,即調整充實、城防治患。議題反饋是對議題認知、回應、公關的總結回顧,一方面科學分析行政組織實施中的優劣勢,另一方面整合外部需求信息,不斷改進監管服務手段,建立長效管理機制。如慈溪分局通過議題管理的初步實踐,提煉了知識產權保護區域性立體保護機制,包括建立知識產權保護區域性協調機構、行政執法協作機制、品牌創建機制、打擊預警機制、經營者防范制假售假機制、行政司法雙軌制、執法督查機制等,有效提高了監管服務效能。
三、議題管理對行政執法的啟示
雖然議題管理在慈溪還僅限于商標專用權保護方面取得了初步成功,尚需以創新、務實的態度不斷完善和改進。但其作為一種獨特監管執法理念已充分彰顯其生命力,對深化行政執法丁作具有一定的啟示。
一是有必要發揮體制優勢,實現對復雜多變的監管對象有相對準確的整體把握。這既是部門職能到位的前提,也是不斷改進行政執法的基礎。工商監管執法對象的多元化、監管執法內容的多樣性、監管執法環境的復雜性、監管執法隊伍的客觀差異,決定了工商監管執法任務的艱巨性,這也是在責任政府背景下工商主動實現監管執法轉型的難點所在。知己知彼,方能百戰不殆。追根溯源,唯有充分運用工商恢復建制30年的積淀成果,發揮體制優勢,加強源頭監控,多途徑充實完善工商數據庫,形成對市場主體和市場環境的客觀評價,確定工商監管執法的著眼點和突破點。議題管理模式架構中的“議題”設置的科學性、合理性已充分證實了這一點,議題管理的實踐說明這也是可以做到的。
二是有必要遵循挖潛增效的慣例,對豐富完整的工商資源進行科學有效的深度挖掘。工商部門掌握的市場主體信息數據,是其他行政執法部門所不具有原生性的獨特優勢,有鑒于此,工商部門更要有效激活和盤活這些在某種程度上尚處于“休眠”或“閑置”狀態的信息資源,將這一原生性優勢變為持續發展的“永動力”。當前的重點應是利用信息化手段進行整體開發、綜合運用,這是成功應對復雜多變市場環境和繁重艱巨監管任務實現職能到位的長效治本之舉?!吧衿邌柼臁焙晚樌鰝}就是航天領域方面的成功案例。寧波企業信用信息建設主導權的成功爭取、包括商標發展在內的寧波系列主體報告的高度認可、消費維權約談制度在慈溪的成功破冰已從工商信息資源綜合開發利用的極端重要性充分證明了這一點。議題管理的回應、公關也以監管執法的實踐從運用的側面證實了這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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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社會管理;檢察機關;創新
一、社會管理創新的概念
社會管理有狹義和廣義之分,從狹義的角度講,社會管理主要是政府部門管理和規范社會組織、社會事務,協調社會矛盾等維護社會秩序和穩定的活動;從廣義的角度講,社會管理不限于政府的社會管理職能,它還包括其他主體以及社會自身的管理。作為政府職能之一的社會管理,是指國家通過制定一系列社會政策和法規范,對社會組織和社會事務進行規范和引導,培育和健全社會結構,調整各類社會利益關系,回應社會訴求,化解社會矛盾,維護社會公正、社會秩序和社會穩定,維護和健全社會內外部環境,促進政治、經濟、社會、文化和自然協調發展的一系列活動以及這些活動的過程。
二、檢察機關與社會管理創新的關系
檢察機關作為國家的法律監督機關,執法辦案活動就是廣義上的社會管理活動,因其特有的職能而具有獨特的作用,但并不是獨立超然于其他單位的,而是對部分社會管理活動負有監督的職責,既是社會管理創新的主體,又是推進社會管理創新的力量。在推進社會管理創新工作中,應承擔起紐帶作用,通過執法辦案來化解社會矛盾,維護司法公正,理順群眾情緒,維護和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三、檢察機關參與社會管理創新的原則
(一)強化服務職能
開展社會管理創新工作,首先必須從理念上反思,凸現司法工作在整個社會生活中的服務作用,要樹立牢固服務意識,彰顯檢察機關的服務職能,使檢察工作更好地為社會服務。就具體工作而言,必須適當堅持檢察職能的謙抑性,合理行使捕訴權,在嚴厲打擊嚴重刑事犯罪維護社會穩定的同時,努力尋找檢察工作在整個社會改革和發展過程中的助力點,通過為社會和公民提供優質的司法服務來履行檢察工作對社會的管理職責。
(二)以辦案為中心
檢察機關參與社會管理創新,必須堅持以辦案為中心,這是檢察機關立身之本。堅持以辦案為中心和發揮服務職能并不矛盾,倡導服務絕不是淡化檢察職能,而是要解決好方法和策略的問題。檢察機關只有嚴厲打擊刑事犯罪維護社會穩定,群眾才有安全感;只有嚴肅查處職務犯罪促進國家工作人員勤政廉政,才能加快服務型政府建設;只有加強法律監督維護司法的公平正義,才能樹立良好的法治、道德標準,整個社會的發展環境才能得到凈化。
(三)堅持依法參與
檢察機關在方式方法上必須仔細遴選,科學取舍,對通過行政手段、道德手段能解決的問題不宜過多介入,對依靠社會組織和當事人自治能化解的矛盾不宜啟動訴訟程序,在管理、服務的過程中必須保持適度的消極性、被動性,不能大包大攬,自我放大檢察職權。采取的方法手段既要考慮可行性、創新性,也要考慮合法性,決不能突破法定職能包攬檢察機關不宜承擔的工作,更不能突破現有的法律框架亂作為。
(四)注重方法創新
近年來檢察機關深入推進檢察改革,探索出許多創新性較強的工作方法,但頻繁和持續的創新活動有時難免出現程式化、模式化的傾向。檢察機關參與社會管理創新,必須深入分析當前的國情特征和當地的具體情況,掌握社會結構和管理模式的新變化,了解社會各階層真正的司法需求,要保證既不突破法律框架,又確實具有新的思路和方法,只有這樣此項活動才能真正對檢察工作起到強勁的推動作用,才會真正收到各方認可的社會效果。
(五)關注長期效果
檢察機關參與社會管理創新,既要快速反應,也不能操之過急,必須慎重決策,穩妥推進,注重長期效果?!翱臁苯^不是倉促上陣、草率應付。在采取一項新的方法手段前,必須進行扎實的前期調研和必要的理論準備,認真分析現象,深入探尋規律,務必增強工作的預見性、可行性和科學性。
四、檢察機關當前在深化法治建設,參與社會管理的重點、難點
(一)懲治職務犯罪形勢依然嚴峻
多年來,檢察機關在職務犯罪查辦和預防工作都取得較好的成效。但是,腐敗行為不僅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而且嚴重損害了黨和政府的形象及威信,群眾對官員腐敗極其痛恨,對反腐敗的工作要求越來越高,期待檢察機關在治理腐敗犯罪方面發揮更大的作用。但一些領導干部對此類犯罪的認識不足,容易忽視、容忍和諒解,導致案件發現難、取證難、阻力大的問題尚未從根本上得到解決,一定程度上制約了檢察職能的依法履行。
(二)民眾對公正司法的訴求高漲
近幾年來,受益于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百姓的生活環境和條件明顯改善,但隨著工業化、城鎮化的深度融合,舊城改造、房屋拆遷也成為矛盾集聚點。城市化進程加快的同時也引發了各種社會矛盾,主要表現為:侵財型案件多發,涉農領域、工程建設領域職務犯罪突出,失地農民與社會閑散人員結伙作案,或者失地農民相互結伙作案增多等等,這些問題對科學決策、依法行政、社會管理和公民法治意識的提升提出了新的要求。
(三)經濟轉型升級面臨新的挑戰
“十二五”時期是經濟轉型發展的時期,轉型升級必須會產出一些積極成果,譬如,自主知識產權是科技競爭力的基礎和關鍵。目前,知識產權的保護現狀還不能完全適應科技創新體系建設的要求,大部分企業雖然逐漸形成了知識產權保護意識,但仍舊缺乏知識產權保護的戰略意識,維權手段單一;在行政管理方法上,知識產權存在多頭管理的情況,而且縣一級的行政部門缺乏有力的執法手段;知識產權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尚不到位,案件發現、移送、處理機制尚需完善,且執法尺度尚未完全統一,影響了對該類犯罪的打擊力度。
篇10
經過幾十年的發展,中國的科技事業已經取得了長足的進步,科研能力和科技水平有了很大提高,對經濟社會的發展發揮了巨大的推動作用。然而,現行的科技成果轉化體系依然存在重視不夠、市場化程度不高、企業吸納技術能力弱、成果轉化率低等諸多問題。
如何充分發揮科技在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和經濟結構調整中的支撐引領作用,關鍵在于加速科技成果的轉化和產業化,建設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環境的成果轉化體系。為此,廣大科技工作者與企業經營者應共同努力,協同政府構建“政府為主導、市場為導向、企業為主體”三位一體的科技成果轉化模式,為解決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難點、熱點、重點問題做出貢獻。
在科技成果轉化過程中,政府的引導和政策的支撐必不可少。在一些奉行自由經濟政策的發達國家,盡管政府盡量減少對市場的干預,但在科技成果轉化中也都強調政府的主導作用。比如美國對科學技術領域的干預,特別是對于一些基礎技術和共性技術,從不直接支持到直接支持的干預范圍正在不斷擴大,甚至通過立法等手段,積極鼓勵產學研合作;德國政府則對中小企業進行長期扶持,同時通過公立機構、行業聯合會及政策性銀行等構建中小企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法國規定,研究與發展投資比上一年增加的企業可以免交相當于研究與發展投資增加額25%的企業所得稅,政府每年還通過國家創新署向中小企業提供技術創新無息貸款,以提高企業采用新工藝和新技術生產新產品的積極性。
發達國家尚且如此,作為發展中的中國應充分發揮政府的推動作用和政策的引導作用,不斷完善科技成果轉化保障機制。
1.建立風險投資體系,解決科技成果轉化的投入問題??萍汲晒D化是個復雜的系統工程,同時也是一項風險性事業。沒有政府作后盾、政策作支撐,單靠個人或企業很難做到。政府應通過提供長期低息優惠貸款、建立政府風險投資基金等途徑,分散企業在科技成果轉化中的投資風險。
2.提供優質公共服務。對進入市場的科技成果,政府應發揮監管職能,并對重大科技成果特別是知識產權、技術水平、市場預測等進行科學評價,建立必要的科技成果轉化項目認定制度,并積極引導信貸資金和風險資金參與成果轉化。
3.搭建成果轉化服務平臺。重點建設生產力促進中心、高新技術創業中心、技術產權交易中心等科技中介機構,并為其規范運作營造良好的法律法規與政策環境。同時加強對中介機構的指導、協調、監督和管理,扶持他們健康成長,增強其服務功能。
4.加大產學研推進力度。把產學研一體化工作納入到科技管理的日常工作中,將產學研成果轉化的管理納入科技管理體系,鼓勵高校、科研院所按照企業“訂單”來確定研究課題。建立高校、科研院所與企業三位一體的管理協調機構,加強園區基礎設施和技術服務支撐體系建設,發揮其在科技成果轉化過程中孵化、示范和推廣作用。
5.強化知識產權保護。加大知識產權保護的執法力度,保護科技成果轉讓過程中成果完成者的合法權益,提高他們推廣應用科技成果的積極性。
研究開發通常有供給和需求兩種模式。供給模式是由科研機構確定項目,經費源于科研機構和政府資金,研發成功后再通過一定渠道將成果進行轉化。需求模式是企業根據市場需求,向科研機構提供經費,并提出項目,研發成功后在企業實現科技成果轉化。對科研機構而言,后者方便其有針對性地從事科研,成果可以迅速商品化;對企業來說,在技術市場中尋找到符合自身實際情況和產品特點的研發項目,既能快速實現產品轉型升級,又能減少人、財、物的投入。
在我國,供給模式長期占主導地位。但科技成果轉化為現實生產力的前提是必須適應市場需求,按供給模式進行科學研究,科研機構通常不重視成果的市場需要,忽略研究的市場價值,使大量的科技成果變成樣品、展品和廢品,極大地影響了成果轉化和產業化。
最近十多年來,應用型科研院所大多從事業單位向企業轉制,從“找部長”到“找市場”,實現了科研與市場的對接。科研院所改制的效果說明,科研機構從事的應用型研究,要真正實現價值,就應建立以市場需求為導向的研究開發模式??梢哉f,進入市場是科技成果商業化和產業化的必然選擇,這既是研發的目標,也是持續創新的動力。
要建立以市場為導向的科技成果轉化體系,首先要增加科技成果的有效需求,培養企業的自主創新和科技成果轉化意識,提升企業管理者素質,提高企業管理水平,發展企業現有技術,并積極引進轉化科技成果。其次要加強科技成果有效供給,改變高校和科研機構重理論輕應用、重研究輕推廣的觀念,從市場需求出發設置科研項目,鼓勵高校和科研機構自主創新,增加科技成果的有效供給。
作為科技成果轉化過程中的主體,企業應當在堅持自主創新的同時,增強自身吸納科技成果的能力。
長期以來,我國絕大部分企業仍然通過資金、人力投入來實現量的擴張,通過擴大規模來增加企業的效益。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的生存和發展本質上取決于企業的技術創新、吸納科技成果能力和經營能力,而不是僅靠資金、人力的投入上規模來實現量的擴張及效益的提高。企業要不斷提高自身是科技成果轉化主體的認識,勇挑重擔,促進科技成果轉化。
1.積極引進轉化科技成果。我國大多數企業研究力量薄弱,自主研發能力不強,對此,企業應認識到依靠外部力量引進技術和科技成果是企業發展的一條重要途徑,主動引進、吸納、轉化科技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