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管理概念范文

時間:2024-01-03 17:5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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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管理概念

篇1

一、相關概念簡述

漢語詞典將稅務定義為關于稅收的工作。很明顯,稅務的范疇是依托于稅收的范疇而界定的,因此,有必要先了解稅收的范疇。下面是一組稅收范疇的典型概括:定義一:稅收是國家為了實現其職能,憑借其政治權力,依法參與單位和個人的財富分配,強制、無償地取得財政收入的一種形式;定義二:稅收是國家為了實現其職能,憑借其政治權力,參與一部分社會產品或國民收入分配與再分配所進行的一系列經濟活動,包括組織收入活動、調控活動、監督管理活動等??梢钥闯?,定義一側重于將稅收界定為一種財政收入,我們稱之為狹義稅收;定義二則側重將稅收界定為參與分配與再分配的一系列經濟活動,我們稱之為廣義稅收。很顯然二者的描述有很大區別,對稅收范疇的理解尚有如此大的分歧,那么,以稅收為依托而界定的稅務范疇又怎么容易搞清楚呢?

二、稅務與稅收的區別與聯系

(一)二者使用存在分歧的一個例證。先看下面一組概念:稅務管理是國家以憲法、稅法和其他相關法律為依據,根據稅收運動的特點及其客觀規律,對稅收參與社會分配活動的全過程進行決策、計劃、組織、協調和監控,以保證稅收職能作用得以實現的全部活動和過程。稅收管理是國家以法律為依據,根據稅收運動的特點及其客觀規律,對稅收參與社會分配活動的全過程進行決策、計劃、組織、協調、監督和控制,以保證稅收職能作用得以實現的一種管理活動,也是政府通過稅收滿足自身需求,促進經濟結構合理化的一種活動,包括法制管理、征收、計劃管理、稅務行政管理等。當然,也有很多學者將此定義為稅務管理。這兩個概念似乎大同小異,只是第二個概念的范圍稍微廣了些。

(二)存在分歧的原因分析。通過分析比較,我們認為存在分歧的原因在于:下定義者是基于對稅收范疇不同的理解而進行概念界定的。分析發現稅務管理與狹義稅收范疇,稅收管理與廣義稅收范疇似乎是一組相對應依托的關系,狹義稅收將稅收界定為一種財政收入,根據稅務是關于稅收的工作的定義,則可得出稅務就是組織財政收入的相關工作的結論,因此,在這種理解前提下,稅務管理就等同于稅收(狹義)管理。而廣義稅收范疇將稅收界定為參與分配與再分配的一系列經濟活動,包括組織收入活動、調控活動、監督管理活動等。由此,稅收管理的范疇除了包括對組織收入活動進行管理,還必須對調控、監督等活動進行管理。至此,可以看出廣義的稅收管理比稅務管理(狹義稅收管理)的范疇更加寬廣。

(三)一個表象:稅務涵蓋的范圍受制于稅收概念的內涵。根據現有稅務的概念,似乎稅務涵蓋的范圍受制于稅收概念的內涵,亦即對稅務的理解受制于對稅收內涵的把握,即若以狹義稅收范疇為依托,稅務的范疇就比較窄,若以廣義稅收范疇為依托,稅務的范疇就比較寬泛。我們這只是錯誤前提下的邏輯表象,實際情況并非如此。

三、稅務與稅收關系新認識

(一)對稅務概念的新認識

1、稅務的字面定義過于寬泛。有的定義表明,凡是與稅收相關的工作都應該屬于稅務的范疇。事實上,稅收相關工作的范圍非常廣,遠非籌集財政收入那么狹隘,它還包括:稅收的立法、稅收收入的創造、稅收收入的使用、稅收調控經濟、監督管理經濟運行等活動,后面這些工作是不是都屬于稅務的范疇呢?

2、現存含稅務稱謂的啟示。本文列舉了常見的一些含稅務稱謂,我們再來對他們稍作分析。諸如:受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委托代為辦理稅務事項稱為稅務;稅務機關對納稅人納稅情況檢查、監督稱為稅務稽查;稅務機關對是否履行納稅義務、扣繳義務及其他納稅事項進行審查稱為稅務檢查;納稅人在業務開始、結束或變更時向稅務機關辦理書面登記稱為稅務登記;對納稅活動引起的資金運動進行核算和監督的專業會計稱為稅務會計;對稅務機關內部機構設置和人員設置的工作稱為稅務行政。仔細分析這些含稅務的稱謂不難發現,它們無不與稅款的征收有關,大都圍繞組織收入活動而命名,很少涉及稅收立法、創稅、調控、監督管理等活動,同時,這些稱謂大多與稅款征收的行政主體(稅務機關)有聯系。

篇2

關鍵詞:稅收會計 結說會計 稅務會計 稅收籌劃

我國長期以來實行的是財稅合一的會計制度,但是隨著會計改革與國際接軌進程的加快和稅收制度的不斷完善,西方財務會計、管理會計、稅務會計三大會計體系的逐漸形成,我國稅務會計的建立必將成為會計改革與發展的必然趨勢。繼而出現了稅收會計、納稅會計與稅務會計等不同提法。關于對這三個概念的界定,理論界可謂眾說紛紜,莫衷一是。有人認為稅務會計就是企業納稅會計;有人認為稅務會計就是國家稅收會計;還有人將代表國家利益的會計稱為稅務會計,將代表企業利益的會計稱為稅收會計。鑒于諸多觀點,筆者汰為有必要對三者的內涵予以界定,明確稅務會計的內涵及其內容。

一、概念界定

顧名思義,稅務會計是關于稅務的會計。稅收工作包括反映國家稅務機關和納稅人兩方面的稅收活動。若站在征稅人角度(稅務機關),稅務會計稱為“稅收會計”(即國家稅務會計);若站在納稅人角度,稅務會計稱為“納稅會計”(即企業稅務會計)。由此可見,稅收會計和納稅會計是稅務會計的兩個方面,兩者都歸屬于稅務會計,分別為稅務會計的一門專業會計。稅收會計是國家預算會計的一個組成部分,它是稅務機關核算稅收收人,反映和監督稅款的征收、解繳、入庫和提退情況的稅務資金運動的專業會計,體現了稅務機關和國家金庫的關系,是屬于國家政府會計范疇的一門專業會計。納稅會計是以稅收法規為準繩,運用會計學的理論和技術,并融會其他學科的方法以貨幣計價的形式,連續、系統、全面地綜合反映、監督和籌劃納稅人的稅務活動,以便正確、及時、足額、經濟地繳納稅金,井將這一信息提供給納稅人管理當局和稅收機關的門專業會計。納稅會計具有直接受稅法制約的特點,體現了依法征納關系。稅務會計概括的說就是以稅法為準繩,運用專門會計理論和方法,對社會再生產過程中稅收或稅務資金運動進行反映和監督的專業會計,劃分為稅收會計和納稅會計。通常意義上,將納稅會計稱為稅務會計。即稅務會計從廣義上,包括納稅會計和稅收會計;從狹義上,稅務會計即指納稅會計。下文中采用稅務會計的狹義概念,對稅收會計與稅務會計作以比較、分析。

二、稅收會計與稅務會計的聯系

兩者幾乎是同時產生,只要有稅收,就有計算應納稅款的稅務會計和核算征收稅款的稅收會計,這是稅收活動的兩個方面。這兩方面的銜接點是稅法。以稅法為準繩,稅務會計監督納稅人自身及時、足額并且經濟地繳納稅金,而稅收會計則要監督所有納稅人及時、足額并且正確地繳納稅金。所以兩者存在著天然的、內在的聯系。

三、稅收會計與稅務會計的區別

從稅收會計與稅務會計的定義來看,兩者的內涵存有較大差異,并非簡單的概念之別。但是目前我國理論界和實務界經常混淆兩者的區別,這將不利于會計理論問題的研究和會計改革的實踐,使之有失偏頗。本文擬從會計主體、會計目標、會計具體職能、會計核算對象、會計核算依據、會計記賬基礎、會計核算范圍、會計核算難易程度及會計體系諸方面分析稅收會計與稅務會計的內涵區別。

(一)會計主體不同

稅收會計的主體是直接負責組織稅金征收與人庫的國家稅務機關,包括從國家稅務總局到基層稅務所等各級稅務機關以及征收關稅的海關。稅務會計的主體是負有納稅義務的納稅人(法人和自然人)。

(二)會計目標不同

納稅人一方面滿足納稅企業管理當局的需要,進行稅務籌劃,尋求經濟納稅(即節稅)的有效途徑,以實現降低費用,達到稅后收益最大化的目的;另方面滿足稅收機關的需要,核算稅金的形成,保證及時、足額地繳納稅金。

(三)會計職能不同

稅收會計與稅務會計的基本職能是一致的,即核算與監督資金運動。然而其具體職能不盡相同。稅收會計的具體職能受制于稅收會計的目標,即參與稅收管理的職能和保證稅款安全的職能,從而為稅收政策的制定提供決策依據,并保證稅款及時、足額地繳入國庫。

(四)會計核算對象不同

稅收會計與稅務會計的核算對象共同構成稅收資金運動的全過程。稅務會計的核算對象是稅金的形成(從企業生產經營資金中分離出來),包括事前納稅的籌劃,事中稅款的計算、申報繳納、核算,稅后稅款計算、繳納正確性的檢查等項內容。

(五)會計核算依據不同

稅收會計與稅務會計的核算依據有其一致之處,都遵從于稅法的具體規定。

(六)會計記賬基礎不同

稅收會計的主體是稅務部門,它是屬于非盈利性組織,一般執行改良的權責發生制,即對稅款征集、解繳等的核算以收付實現制為記賬基礎,對固定資產的折舊、無形資產的攤銷等需要劃分期間的業務以權責發生制為記賬基礎。

(七)會計核算范圍不同

稅務會計的核算范圍包括企業所有應納的稅款,如流轉稅、所得稅、其他稅及關稅。而稅收會計則要區分稅種和征稅機關。關稅在我國是由海關對進出國境的貨物征收的一種稅,也就是說海關作為征集部門要征收關稅,與進出口貨物有關的消費稅、增值稅也由海關征收。

(八)會計核算難易程度不同

稅收會計是在稅務會計核算的基礎上,僅對納稅人繳納的稅款進行核算,并作稅款的收入與付出的會計處理,會計核算較簡單。稅務會計則是核算稅收資金與其經營資金相互交叉運動,其計稅、納稅的程序和方法及其會計處理比較復雜,增加了納稅會計核算的難度。

(九)會計體系不同

稅收會計與稅務會計歸屬于不同的會計體系。稅收會計屬于國家預算會計體系,國外稱之為政府會計。

篇3

一、

稅務體系中,作為稅收征收管理組成部分之一的會計活動,在實際工作中有著極其重要的作用。稅務會計活動不僅牽涉到財務會計,同時也涉及到管理會計、稅收會計、所得稅會計和稅收法規等,這些概念在范圍和內容上都與稅務會計有著一定的聯系和區別。

(一)稅務會計與財務會計

1.兩者的聯系。稅法條款對會計概念和會計技術的采納,表明了稅務會計與財務會計有著相互依存的基礎。稅金的程序大多模擬會計,如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就類似于會計利潤的核算;計稅依據一般地取自會計記錄??梢哉f,稅法是借助了會計技術才得以實施的,稅收管理因采用了會計方法才日趨成熟。但是,從另一角度而言,稅法也對會計產生了廣泛而深遠的影響,它使會計實務處理更加規范化、法制化,有時也制約了會計對某些核算方法的選擇。

2.兩者的差異。

(1)目標不同。稅務會計的目標,是納稅人向稅務部門提供真實準確的納稅信息,依法計算應納稅額,保證公平賦稅,其實現方式是納稅申報表;而財務會計的主要目的,則是向政府管理部門、股東、經營者、債權人以及其他相關的報表資料使用者,提供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變動等有用的信息。

(2)依據不同。財務會計的法律依據,主要是財務會計制度和會計準則,講求會計信息的真實、完整;稅務會計則是嚴格依據稅收法規進行會計處理,講求足額、及時地繳納稅款,在會計核算和納稅申報時往往會排斥財務會計準則或會計制度的規定。正因為兩者的基本處理依據不同,所以它們在會計核算基礎、損益確認口徑和會計計量屬性等具體方面也存在著相當的差異。

(3)核算基礎不同。財務會計是以權責發生制原則為企業的核算基礎,其立足點是以企業的日常經營管理活動為主,并有完整的賬證體系;稅務會計則是以收付實現制和權責發生制的共同作用為核算基礎。因為稅法對納稅人有“錢財支付能力”和“征收管理方便與一致”的要求,故征收即期收益的必要性與財務會計的配比原則往往是有矛盾的,最主要體現在收益確認的口徑和費用扣減的標準上,其立足點為國家對財政收入的要求和納稅人對應稅事宜的籌劃,一般不另設獨立的賬證體系。

(4)會計要素和會計等式不同。一般來說,財務會計有六大會計要素,即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收入、費用、利潤。這六大要素是并列的,沒有主次之分,它們都是會計對象的具體化。財務會計反映的內容,就是圍繞著這六大要素進行的,這六大要素構成的會計等式是: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收入-費用=利潤。而稅務會計的要素有四個,即應稅收入、準予扣除項目、應納稅所得額和應納稅額。其中心要素是應納稅額,另外三個要素都是為計算應納稅額服務的。這里的應稅收入、準予扣除項目與財務會計中的收入、費用兩大要素并不完全一致,它們在確認的范圍、時間、計量的標準與方法上都可能存在差異。稅務會計四要素構成的等式是:應稅收入-準予扣除項目=應納稅所得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應納稅額。

(二)稅務會計和管理會計

管理會計是為企業內部管理提供有用的信息,并運用這些信息參與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規劃和控制的會計系統。稅務會計在對象內容及某些技術方法上,同管理會計有著密切的聯系,甚至存在交叉的現象。首先,企業的稅務活動是企業經濟實踐活動的組成部分,同樣需要進行規劃與控制;其次,納稅規劃與控制的,與管理會計依據的行為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第三,以經濟納稅為目的稅務籌劃,同樣也是為了節約資金流,提高企業經濟效益,也要采用經濟預測和決策的方法,通過科學的,有計劃地進行控制性管理。

然而,作為相互獨立的會計分支,兩者必然呈現一定的差異,主要表現為:

首先,稅務會計中的稅務籌劃講求合法性,必須以稅法為準繩,在依法納稅的前提下,規劃預算稅務資金流量;其次,稅務會計提供的納稅人的稅務活動信息,不但是為企業管理當局服務,同時也要面向稅務機關,要隨時接受稅務部門的稽查,具有雙向性,從而不象管理會計那樣,提供的數據資料僅為企業管理當局服務,而無須對外公開;第三,稅務會計中的稅金計算和繳納工作,則更不同于管理會計的責任會計工作,無法將兩者的管理職能混為一談。

(三)稅務與稅收會計

稅務會計和稅收會計的對象都是稅金運動,都受稅收法規的制約,但兩者也存在著差異。稅收會計是以國家稅收為研究對象,反映和監督各地政府和中央稅收收入形成、繳納、入庫和補、退等活動,屬于預算會計的范疇。其核算主體是稅務機關,根據國家預算科目設置賬戶,以收付實現制為會計核算的基礎,目標是保證國家稅收及時、足額入庫,強調維護國家和政府的利益,并具有政府稅收收入統計的職能。

稅務會計作為會計的一個分支,融會計核算與稅收法令為一體,其核算主體是以企業為主的納稅人,采用復式記賬法,并以收付實現制和權責發生制聯合作為日常賬務處理的基礎,其對象是企業稅務資金的流動,目標是在依法納稅的前提下進行稅務籌劃,以盡可能維護企業的利益。

(四)稅務會計與所得稅會計

由于財務會計準則和稅法的目的不同,兩者對收益、費用、資產、負債等的確認時間和范圍也不同,從而導致稅前會計利潤與應納稅所得額之間產生差異,主要包括永久性差異和時間性差異等。所謂所得稅會計,就是研究如何處理按照會計制度的稅前會計利潤(或虧損)與按照稅法計算的應稅所得(或虧損)之間差異的會計和。

在英美等海洋法系國家,實行的是以公司所得稅、個人所得稅等所得稅為主體稅種的稅收體制,那里把所得稅會計稱作稅務會計,不會產生理解上的困惑。然而對于象法、德等大陸法系國家以及這樣,實行以流轉稅和所得稅兩大稅種并重為主體稅種的稅收體制而言,顯然會產生理解上的偏差。再加上稅務會計和所得稅的會計處理實際上并不是一個完全等同的概念,后者只是財務會計中專門處理會計所得與應納稅所得額之間的差異,并據此確定企業應納所得稅債務(應交稅金)、遞延稅項和所得稅費用的會計理論與方法。對此,我們應該這樣理解:稅務會計是一個大概念,稅務會計不僅包括所得稅會計,還包括流轉稅會計以及其他稅法與會計準則規定有差異稅種的會計處理等。當然,在我國的稅務會計實踐操作中,有關所得稅的會計核算是稅務會計體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也是最重要的之一。

二、

稅務會計作為獨立的一個學術領域,它與會計類的其他學科相比到底有什么不同呢?我們不妨把稅務會計的主要特點歸納為以下幾點:

1.稅法導向性。以稅法為準繩,是稅務會計區別于財務會計、管理會計的主要標志。按照稅法規定,確認、計量、記錄和報告企業的稅務信息,是稅務會計的首要特性。如對資產的計價、收入的確認、成本的核算和費用的扣除等,都有一個從純粹財務會計信息加工、轉換,到依法生成稅務數據的過程。

以稅法為準繩,同時也標志著稅務會計核算有一個嚴格的判斷標準,計稅要素的稅務確認往往具有非選擇性,加之在一些允許選用的方法上,納稅人一經選擇也不得隨意變換。堅定的稅法導向性,輔以標準的非寬松性,旨在保持納稅所需的會計信息前后一致,以盡可能減少征管過程中的隨意性,避免納稅信息被利益集團不當歪曲。

篇4

關鍵詞:企業 稅務稽查 防范風險

隨著我國社會經濟的不斷發展,企業早已經成為了繁榮市場經濟的主力軍。特別是近年來,各類中小型企業的不斷壯大給國家帶來了大量的稅務收入。因此,在新時期下,稅務的稽查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企業應該正確應對稅務稽查的各項工作,并規避其中存在的風險。只有這樣,企業才能保持持續健康的發展趨勢。

一、企業稅務稽查風險規避的問題

(一)對稅務風險規避概念模糊

目前,我國的很多企業在稅務稽查風險規避方面仍然存在著不少的問題,其中對于稅務風險的規避概念不明確就是一大主因。首先,我國本身的稅務法律法規制度體系就存在不健全的問題,這給很多企業避稅帶來了法律漏洞。但是追究其法律依據,這些企業“鉆空子”的行為并未違法,這就是我國目前法律制度的尷尬所在。但是規避稅務風險與鉆法律的漏洞而進行避稅的行為本質上是完全不同的。規避稅務風險是在保證企業正常納稅的前提下對其的一種保護。短時間內看,好像國家的稅收收入受到了影響,但是從長遠的角度來看,是有利于國家經濟發展的。因此,企業在規避稅務稽查風險的時候應該對其概念進行準確定位,這里的規避風險并不是讓企業利用法律漏洞進行逃稅。

(二)管理層缺乏稅務風險意識

2008年以前,我國開始實行稅收制度的改革工作。改革后,我國稅收征管制度等變得越來越嚴謹,很多之前存在的漏洞在這次的改革中得到彌補。但是很多的企業對于這些法律層面上的變化卻是知之甚少,故而造成了很多因稅務風險而帶來的損失。這些都是企業管理層對于稅務的風險意識認識不夠而造成的。其對于稅務存在的潛在風險不重視,如果讓這些風險任其發展的話,企業多年經營的成果甚至會毀于一旦。

(三)內部監督機制缺乏

目前,我國的很多企業,特別是一些中小型企業,其內部的財務監督管理機制是非常不科學的。很多企業只有少數幾個財務人員,而且大都身兼數職,并不是專業的辦稅人員。企業的管理層對于稅務的管理也完全不懂,對于辦稅人員的業務能力無從判斷。此外,還有很多企業的稅務風險控制工作完全交由財務人員進行,管理層對其進行的監控力度很薄弱,這些都或多或少的造成了我國大部分企業稅務風險應對能力較差的現象。

二、企業稅務稽查的原因分析

目前,企業稅務稽查的主要原因如下:一是,領導交辦的任務。一般情況下,下屬對于領導交辦的事件都會全力以赴的去完成。所以,領導交辦的稅務稽查項目往往是進行稅務稽查的一大原因。二是,舉報。這里所提到的舉報包括很多種類型,針對于不同的舉報,稅務稽查的方式應該是有所區別的。三是,專項檢查。這是由國家相關部門牽頭進行的專項檢查活動,一般一年有幾次,涉及一些重要的企業或者是行業。很多的專項檢查中都會查出不少的違法犯罪事件。四是,當地開展的稽查行為。當地開展的稅務稽查行為由稅務稽查局對各個企業的賬目進行審查,以達到稅務稽查的目的。五是,對于企業的納稅情況所進行的評估。稅務稽查后,對于查出的一些問題賬目企業要及時進行修改和調整,從而制定出相應的應對方法。

三、企業如何正確的應對稅務稽查及防范風險

(一)做好涉稅事項自查自糾

企業想要正確應對稅務稽查工作,避免稅務風險,需要做好涉稅事項自查自糾。第一,應該按照相應的法律法規對企業應該繳納的稅種有一個清晰的認識。同時,對于各種稅收應該繳納的金額做到心中有數,并按照要求按時報稅交稅,不要延誤時機。企業的財務稅務人員應該加強業務知識的學習,并注意知識的更新,緊跟時代的步伐對于一些新出臺的法律法規要予以及時學習。如果企業遇到一些特殊的稅務行為應該及時與當地的稅務部門進行溝通,以求問題能夠得到圓滿的解決。第二,企業面對稅務稽查工作應該給予積極主動地配合。這樣既能保證檢查工作的順利進行,又能讓企業財務人員得到充分鍛煉。

(二)重視日常賬務處理和稅務管理

企業要想做好稅務稽查,規避稅務風險,就應該重視平時的賬務問題并嚴格內部稅務管理制度。做好日常的賬務管理,一旦面臨稅務稽查,企業也會從容不迫的進行面對和處理,不會因賬目不清楚而承擔一些不必要的風險和損失。

(三)重視日常業務流程的涉稅風險管理

為了能夠很好地規避稅務稽查中的各種風險,企業在日常經營管理中應該對日常業務流程中涉及到稅務風險的地方予以格外的關注。企業應該建立一整套的涉稅風險管理體系,并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這些日常涉稅風險管理制度的建立能夠最大限度地避免稅務稽查中出現的各種風險。

(四)建立撰寫高質量的納稅自查報告

面對可能存在的稅務稽查風險,企業應該嚴格做足自查自糾工作。通過日常工作中的自查自糾,找到自己可能存在的問題和風險。特別是近年來,稅務局要求的稽查項目越來越多,對于這些項目企業都應該做到心中有數。自查自糾環節結束后,企業必須要求相關人員就自查的結果撰寫一份高質量的納稅自查報告。報告的撰寫是自查工作的總結與匯總,作用非常巨大。

(五)正確使用實地稽查過程中的陳述申辯權

企業在面對稅務稽查過程中,可能會被國家相應部門要求進行約談。在這個環節中,企業應該善用其被賦予的陳述申辯權。在承認自己企業問題時,要采取恰當的自我保護措施。

四、結束語

現代企業在進行經營的過程中不但要適應市場環境的考驗,還必須具備應對稅務稽查的能力。企業應該對在稅務稽查中可能出現的風險防患于未然,并運用法律手段保護自己的合法利益,以保證企業更好地發展。

參考文獻:

[1]孫雪梅.企業如何正確應對稅務稽查并防范風險[J].西部財會,2014(02)

篇5

一、現狀

“納稅籌劃,又稱稅務籌劃、稅收籌劃,英文為taxplanning或taxsaving”按照英文原意,planning偏重于“計劃”、“設計”、“方案”、“打算”等;saving偏重于“節約”、“節儉”。所以中文翻譯成“籌劃”本身就賦予了它更多的主觀能動性的含義。因此,就字面意思看納稅籌劃本身還是應該包括籌劃(planning)和節?。╯aving)兩個方面。

但目前學術界沒有一個對納稅籌劃概念的統一定義。各種對納稅籌劃的描述性定義都略有側重點,但基本的含義都至少包括三個方面,通常也稱為納稅籌劃的“三性”:合法性(合法或者不違法)、籌劃性(事前的計劃安排)、目的性(節稅、避稅、取得稅收利益等)。還有向四性發展的趨勢,增加了“專業性”(或者其他),表明納稅籌劃正在發展成為一個專門的學科以及納稅籌劃正在發展成為一個專門的行業。

眾多的定義在基本函蓋了上述三性或四性外,對納稅籌劃的詮釋各有側重,不同的側重點實際代表著不同的納稅籌劃觀念或稱理念。隨著歷史和實踐的發展,納稅籌劃理念的這種變遷從來就沒有停止,而且也還要一直的發展下去。這種理念的發展變遷,一方面是理論研究的發展,另一方面是納稅籌劃實踐本身的發展,更重要的是這代表著納稅籌劃從理論向實踐發展過程中理論自身被發展被充實的過程。

二、代表性概念辨析

把眾多的納稅籌劃定義作一下比較,可以發現,其對三性的中前兩性的描述基本是一致的,就是合法性(不違法)及籌劃性。而分歧或者說差別主要在于對目的性的表述,也就是對納稅籌劃目的的認識。而對納稅籌劃目的的認識的不同正好反映了納稅籌劃的理念差異。按照對納稅籌劃目的和納稅籌劃在企業活動中的地位區別不同的籌劃理念,將目前代表性的定義分為如下幾種類型:

1、強調節稅(和避稅)為主的籌劃理念

這是納稅第一種有代表性的籌劃理念,也是對最基本的納稅籌劃目標的表述。也是納稅籌劃作為一種新興事物出現的最初動機所在。

這種理念的最權威也是最有代表性的表達是荷蘭國際財政文獻局(lbfd)《國際稅收詞匯》,它是這樣下定義的:“稅收籌劃是指通過納稅人經營活動或個人事務活動的安排,實現繳納最低的稅收?!鄙w地主編《稅務會計—理論·實務·案例·習題》第二版493頁)。

對于節稅的合法性,在1935年,英國上議院議員湯姆林爵士針對“稅務局長訴溫思特大公”一案,作了有關稅務籌劃的聲明:“任何人都有權安排自己的事業,依照法律這樣做可以少繳稅。為了保證從這些安排中得到利益……不能強迫他多繳稅?!保ㄉw地主編《稅務會計—理論·實務·案例·習題》第二版494頁)。

在這種理念指導下,納稅籌劃理論和實踐都強調以“節減稅負”為主要目的,包括“節稅”和“避稅”兩個方面。也就是說把納稅籌劃作為總稱(taxplanning),而進一步分為節稅(taxsaving)和避稅(taxavoidance)。但無論是節稅還是避稅,都與偷稅漏稅有著本質的區別。

目前。在我國納稅籌劃實際上主要是指“節稅”。人民日報社出版的《會計管理與納稅實務》一書中在談到納稅籌劃與節稅的關系時說“納稅籌劃在理論研究和實踐上幾乎等同于節稅……值得注意的是,我國在實踐上是把納稅籌劃等同于節稅的?!?/p>

一般來說,節稅的概念比較容易為人們所接受,而避稅的概念很長時間里不為人們所廣泛接受,因為在中國人的傳統觀念里規避法律是不應該的,特別是對稅收這種關系到國計民生的事情上,少不注意便會被認為是在教人“偷漏稅”,所以中國的專家在研究討論避稅的時候多是研究國際避稅問題。但是避稅行為并不因此而消亡,蓋地先生的《稅務會計》一書中就說到:“可以說,自從有了稅收,就有了避稅。我國唐代詩人杜荀卿的詩中曾有‘任是深山更深處,也應無計避征搖’,說明當時避稅與反避稅已是很普遍的行為,當然他是不能與現代避稅同日而語的?!比绻覀兊浆F在還不能正視避稅問題就很不應該了,研究避稅問題和鉆營偷稅漏稅是完全不能等同視之的。雖然避稅有可能違背稅法主旨,但目前世界各國都已經認可稅收是納稅人的一種負擔,雖然是應盡的義務,但他有權利在稅法安排的框架內選擇對自己有利的納稅模式。而且,稅法制定在先,納稅人沒有承擔因稅法疏漏洞而造成稅收流失的責任。另一方面,避稅的研究,可以推進稅法完善。避稅作為一種納稅籌劃手段,仍是不可否認的存在于稅務活動當中。

所以,無論是節稅還是避稅,都是納稅籌劃的目標,或者說是納稅籌劃的手段,也是納稅籌劃作為一個學科和一項實踐活動所必須認真面對和深入研究的。

2、強調納稅籌劃為企業經營管理組成部分的觀念

納稅籌劃作為一種實踐活動,最初是納稅人主觀能動性的體現,所以從事納稅籌劃理論研究的稅務專家主要是為企業納稅人服務的,而在這種情況下,因為一般企業對稅法的陌生以及稅法本身的嚴厲性,所以納稅籌劃的理論研究和對實踐活動的知道還主要是少數專家的事務。但隨著時間的推移,人們意識到,納稅籌劃不應是稅務專家單方面的活動,或者說單純稅務專家的工作已經不能滿足企業經營活動的需要,因為企業經營活動本身要求把納稅籌劃與企業的財務管理活動以至于企業的整個戰略部署協調起來,融合起來,以使其成為整個企業的財務管理活動的一部分。

例如印度稅務專家e·a·史林瓦斯在他編著的《

公司稅收籌劃手冊》中說道:“稅收籌劃是經營管理整體中的一個組成部分……稅收已成為重要的環境因素之一,對企業既是機遇,也是威脅?!边€有美國南加州大學w·b·梅格斯博士在與別人合著的、已發行多版的《會計學》中說:“在納稅發生之前,有系統地對企業經營或投資行為做出事先安排,以達到盡量減少繳納所得稅,這個過程就是籌劃。主要如選擇企業的組織形式和資本結構,投資采取租用還是購入的方式,以及交易的時間?!彪m然這一類納稅籌劃理念已經將納稅籌劃作為企業經營管理整體中的一個組成部分,但這種籌劃仍然是以節稅為主要目標的籌劃,強調對企業經濟行為的預先籌劃的目的或者目標仍是為了:“合法的少納稅”、“達到盡量少繳納所得稅”。我們似乎可以理解為:在這些定義、概念中有一個隱含的當然前提,就是稅負的減輕必然的意味著納稅經濟主體的經濟利益的最大化?但這并不是顯然成立的。

3、強調新的籌劃目標的籌劃理念

當納稅籌劃進一步發展之后,新的納稅籌劃理念也隨著出現,這就是:納稅籌劃目的不單純以節稅(節稅和避稅)為籌劃的最終目標,而是進一步與企業經營活動融合后,將納稅籌劃作為一種手段為企業納入整個企業經營活動之中,或者融入到企業經營活動當中,為經營活動的總的目標服務。

例如《稅務籌劃》(電子版)(20__年第1期)中的“籌劃理論”對納稅籌劃相對較為完善的定義是“稅務籌劃是納稅人在稅法規定的范圍內,通過對經營、投資、理財活動的事先籌劃和安排,選擇最優的納稅方案,以爭取稅收經濟利益最大化的籌劃活動。”雖然這個定義抽象的描述為“以爭取稅收經濟利益最大化”,但是已經給了我們一個廣闊的“籌劃空間”而不是局限于直接的“節稅”、“避稅”。

在這里,傳統的納稅籌劃的三性也有所改變,而是將納稅籌劃的基本特點表述為:合法性、籌劃性、整體性、成本性。也就是說這里弱化了目的性,強調了整體性,補充了成本性的特征。我們可以理解,弱化目的性是因為新的納稅籌劃理念下目的的表述無法一概而論,不如回避;而對于整體性,文章中表述為“這里有三層含義:一、指稅務籌劃對企業的各種決策來說是牽一處而動全身;二、稅務籌劃需要多個部門配合才能完成;三、綜合考量各種稅種是稅務籌劃的重要原則。只有照顧到以上三個方面才可能實現節稅整體效益最大化?!蔽覀兏惺艿降氖且粋€比較新穎的納稅籌劃理念。

至于納稅籌劃目的,在國家稅務總局注冊稅務師管理中心遍的20__年全國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指定教材《稅務實務》中,雖然同樣沒有給出相對權威或者先進的納稅籌劃概念,而仍然沿用了三性特點并強調納稅籌劃的目的是“通過對經營、投資、理財活動的事先籌劃和安排,盡可能地取得‘節稅’的稅收利益”。但是在解釋了籌劃“三性”特征之后,還做了如下補充:“稅收籌劃的目標是獲得稅收利益,然而稅收籌劃不能只局限于個別稅種稅負的高低,而應著重考慮整體稅負輕重,因為納稅人的經營目標是獲得最大總收益,這就要求他的整體稅負最低。在考慮整體整體稅負的同時還要著眼于生產經營業務的擴展,即使繳納稅收的絕對額增加了,甚至稅負也提高了,但從長遠看,資本回收率能增長,還是可取的。理想的稅收籌劃應是總體收益最多,或許納稅并非最少?!?/p>

這意味著以新的籌劃目標為標志的新的籌劃理念實際已經出現,并正在發展和發揚過程當中。

4、期待納稅籌劃理念的進一步發展和變遷。

從前文表述來看,納稅籌劃中籌劃(planning)的成分應該遠超過節?。╯aving)的成分,這也代表了目前納稅籌劃理念較先進的領域。也就是說籌劃不再限于單純的節稅,而是籌劃以納稅主體的總體收益最多為目標。

所以在現階段,我們有理由期待一種相對更先進或者說更全面的納稅籌劃的概念也即納稅籌劃的觀念出現,并真正在納稅籌劃實踐中得以體現和運用。它至少應該包括如下內容或者觀念:

納稅籌劃是財務管理活動的一部分;納稅籌劃從屬于企業整體發展戰略;納稅籌劃的目標不是單純的稅負減輕,而是最優(必要、合理)稅收負單情況下的企業價值最大化;如果“企業價值最大化”目標被修正,納稅籌劃也隨之修正。

同時我們還有理由期待在納稅籌劃理念發展過程中,節稅和避稅等納稅籌劃技術手段的延伸和發展,也就是說納稅籌劃的技術不應再局限于傳統的節稅和避稅手段。例如《稅務籌劃的新境界——反映情況爭取政策支持》一文中所說的“高層次稅務籌劃的實施并不側重于對既定稅法的鉆研與巧妙運用,而是更多地傾向于自身談判實力的提高。一般的避稅與節稅籌劃需要的是納稅人在對現有稅法深入研究的基礎上,找到自身可以利用的有利規定,從而合理合法降低稅負。不同于此,企業申請政策的籌劃方法關鍵在于對現行稅法的利弊進行分析,找到說服立法機關改變政策的充足依據。因此,相對于一般的籌劃方法對具體業務的操作技巧的要求,這種更高層次的籌劃更加看重的是談判水平與自身實力,特別是對行業經濟的深刻把握。”

另外,在以新的納稅籌劃概念和行為為標志的新的納稅籌劃理念的發展中,納稅籌劃實踐活動的發展也會出現不同以往的趨勢,這些趨勢表現在對經濟活動和居民日常生活的影響。

三、納稅籌劃理念對經濟活動和日常生活的影響

目前隨著人們對納稅籌劃的理解越來越深入,納稅籌劃的發展出現了幾個方面的明顯趨勢:

一是,納稅籌劃融入企業經營活動中,并與企業戰略越來越密切的聯結起來,包括:1、企業會在充分考慮稅收政策變化的影響后制定或調整企業戰略決策,如煙酒生產企業為應對消費稅稅率的調整而改變上下游企業關系,合并或收購原本屬于客戶關系的獨立企業等。2、企業在制定戰略時,通常會把納稅影響作為考慮的重要因素之一,例如在投建新廠時會考慮稅收的影響因素進而選擇適合的廠址、建立分廠還是收購控股子公司等。

二是,專業化趨勢明顯。正如w·b·梅格斯博士與他人合著的《會計學》中,作了如下闡述:“美國聯邦所得稅已變得如此之復雜,這使為企業提供詳盡的稅務籌劃,成為一種謀生的職業?,F在幾乎所有的公司都聘用專業的稅務專家,研究企業主要經營決策上的稅收影響,為合法地少納稅制定計劃。”在國家稅務總局注冊稅務師管理中心遍的20__年全國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指定教材《稅務實務》中,將稅收籌劃作為現代稅務咨詢的一個組成部分來介紹,具體表述為:“隨著現代咨詢業的發展,稅收籌劃作為中介機構一種全新的稅務咨詢方式應運而生了?!痹趯嵺`中的表現是眾多的中介機構的出現和納稅籌劃中介業務的承辦,雖然在我國目前仍不甚完善,但發展趨勢足可期待。

三是,納稅籌劃普遍為人們所接受,甚至有如《稅務籌劃的新境界——反映情況爭取政策支持》(《稅務籌劃》(電子版)20__年第2期)一文所列舉的實例中所說的,“一些企業通過自身的影響與努力,使稅收立法機關更加清晰地了解已出臺的稅收政策在執行中的實際效果,對企業經營的影響,從而對該政策進行調整或規范,使其更加科學合理?!瓘亩悇栈I劃的角度來看,企業這種通過主動申請而獲取特殊稅收政策的做法,在本質上仍屬于稅務籌劃方法論的范疇。”納稅籌劃進入了一個新的境界。

四是,納稅籌劃走進平常百姓的日常生活中,例如某些生產銷售受季節性影響比較明顯的企業的按照工作量核算工資的職工,往往主動要求企業將其工資計算后按年度基本均衡的發放,而不一定要求立即兌現。還比如買車,在選

擇進口車或者國產車時,不少人會想到進口車的關稅占其售價的很大一部分。人們也會常談起喝酒、抽煙對國家稅收貢獻很大,那么少喝白酒,啤酒,多喝些果酒,就可以少負擔些稅款。更如當初開征利息稅后,居民凡響強烈,從而改變投資策略以至于改變投資觀念的例子。如此等等,其實久而久之,普通百姓在進行投資或者重要的經濟行為如買賣房產時,也會很關注稅負問題,會力求尋找一個優化的經濟行為方案。這些其實也是納稅籌劃范疇,反映了納稅籌劃本身的普遍性和納稅籌劃理念發展的重要性。[結語]:需要說明的是,因為納稅籌劃本身緊密的聯接著稅法安排和納稅行為,所以納稅籌劃與其他理論發展的一般規律不完全相同,納稅籌劃理念發展的不同階段,并不會因為出現新的理念而完全取代原有的理念,而是新的理念是對原有理念的更高層次的充實,原有理念則仍舊在新的理念框架中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所以,新的理念的發展只是把納稅籌劃引向了更廣闊的天地,從而也將納稅籌劃實踐和其理論發展導引向了更高境界和更深遠的層次。

參考文獻:

[1]蓋地主編《稅務會計—理論·實務·案例·習題》第二版,首都經濟貿易大學出版社20__年。

[2]國家稅務總局注冊稅務師管理中心編20__年全國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指定教材《稅務實務》,中國稅務出版社20__年12月。

[3]潤博博財稅顧問出版的《稅務籌劃》(電子版)20__年第1期、第2期。

篇6

1.財務會計與稅務會計組成要素不同。根據相關會計制度標準,財務會計包括6個要素,要素為企業資產、負債、利潤和費用等方面。而稅務會計只包括4個要素,而且根據稅務會計的定義,稅務會計包含的4個要素也主要與企業的應繳納稅款有關,如納稅所得、應納稅額。

2.財務會計與稅務會計的目標不同。財務會計和稅務會計的目標分別為提供決策參考信息和保證企業依法納稅和、低企業納稅負擔。財務會計是指為已經完成的資金運動全面系統的核算與監督,并向信息使用主體提供經濟信息,財務會計的目標是通過會計活動向信息使用者提供真實有用的信息,如提供真實的企業資產信息,企業財務經營狀況信息,為信息使用者的管理或投資提供參考。稅務會計的定義為對納稅人應納稅款的形成、申報、繳納進行反映和監督的一種管理活動。從稅務會計的定義可以看到,稅務會計是在遵循有關稅務法律法規的基礎上,對企業的稅務經濟經濟指標進行核算,在確保企業依法納稅的基礎上減輕企業的負擔。

3.財務會計和稅務會計核算差異。財務會計和稅務會計核算差異主要表現在核算對象、核算原則以及核算依據三個方面的差異。在核算對象上,財務會計核算企業所有經濟活動及事項涉及的貨幣計量,而稅務會計只核算與企業稅務有關的經濟活動,如稅收變動核算,財務會計核算對象的范圍遠遠大于稅務會計核算對象的范圍;在核算原則上,財務會計核算更加重視核算工作的穩定性,注重與稅務會計核算的結合。而稅務會計涉及企業納稅問題,屬于法律范疇問題,因此稅務會計核算原則為遵循有關稅務法律法規、公平、便于管理等。在核算依據上,財務會計核算是對企業財務活動的記錄,它只需依據有關會計制度和準則即可,財務會計核算的靈活性更高,而且不同行業的會計核算也存在很大差異。而稅務會計的核算的原則為相關稅務法律法規,因而稅務會計核算工作的依據為我國稅法,根據稅法規定記錄企業納稅金額,并及時申報。稅務會計核算的強直性、統一性和客觀性都高于財務會計核算,而且任何行業企業稅務會計核算都具有此特點,都以稅法為核算依據。

二、財務會計與稅務會計協調對策

1.完善稅務會計理論構建。稅務會計理論在我國發展時間較短,還未形成完善的稅務會計理論,稅務會計理論體系缺失嚴重,稅務會計理論仍未脫離財務會計理論的指導,稅務會計理論無法指導稅務會計與財務會計的協調。因而,研究人員還需要完善稅務會計理論研究,形成符合我國企業發展狀況以及我國稅法的稅務會計理論體系,將稅收學的相關概念轉化為稅法學的基本原理和概念,借助會計學的理論和方法將企業應繳納的稅款通過會計系統予以體現,實現會計制度和稅收法律法規在管理層面的合作與配合,協調財務會計和稅務會計的關系,讓二者在協調中得到良性發展。

2.完善稅務會計核算內容。從財務會計和稅務會計的內容上看,兩者的核算內容有很大的差別,因而要減少兩者之間核算內容的差別。具體操作為:財務會計和稅務會計在處理所得稅上,要加強統一,盡量減少核算內容上的不一致事項。在遵循所得稅稅收制度的基礎上,稅收人要盡量與會計制度保持一致,放寬應稅費用的列支標準,加大稅收扣除,涵養稅源,為企業發展提供動力。

3.統一核算基礎。我國企業稅收采用收付實現操作制度,雖然這種操作方式簡單,有利于保全稅收。但是財務會計利潤核算以及應繳納所得稅額之間容易產生差異,導致會計可比性的信息質量要求匹配收入與費用的會計原則,無法體現我國稅收公平公正的原則。因此,稅務會計也應該將權責發生制作為會計計量的基礎,從中協調財務會計與稅務會計之間的差異,體現我國稅收公平公正。最后,統一企業所得稅,平衡內資企業和外資企業的所得稅,減輕內資企業負稅壓力。而且隨著我國經濟發展水平提高,內資企業和外資企業所得稅統一符合我國企業所得稅未來改革發展方向。

三、結語

篇7

關鍵詞:稅收會計 納稅會計 稅務會計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相關部門不斷對會計制度進行改革與創新,徹底改變了傳統財稅合一的會計模式,并與國際先進會計體制相接軌。從中建立與西方財務會計、管理會計、稅務會計三大會計體系相一致的,適合我國國情的會計企業財務會計體制,這也是我國稅務會計發展與改革的必然趨勢。因而,稅收會計、納稅會計與稅務會計油然而生。但是,人們對于這三個概念的界定一直沒有達成共識,可謂眾說紛紜,莫衷一是,需要人們對其進行更深層次的探討。本文主要是對這三個概念進行比較、分析,并對其進行詳細的闡述。

從表面上理解,稅務會計指的是關于稅務方面的會計,該職業的人員主要施工從事稅收方面的工作,并且包含了納稅人和相關國家稅務機關這兩方面的稅收活動內容。如果從納稅人的角度來看,此時的稅務會計稱可以稱為納稅會計;如果站在征稅人角度,稅務會計稱為稅收會計。因此,我們可以將納稅會計和稅收會計概況為稅務會計,并將其列入到稅務會計之列。

作為國家預算會計的一個分支——稅收會計,它主要是為了反映出相關企事業單位、個人的所得稅、公司入庫和提退的稅務情況,是屬于國家政府會計范疇的一門專業會計。而納稅會計,指的是根據稅收法規定的相關要求,并結合企業與個人的實際情況,通過運用會計學的相關理論方法,采用貨幣形式來進行計價,將納稅人與企業的稅務情況連續、系統、詳細地統計出來,進而作為監督和籌劃納稅人的稅務活動的依。此外,與稅收會計的執行情況不一樣,納稅會計還有直接受稅法制約的特點,必須按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其中,稅務會計則是采用專門會計理論和方法,對社會再生產過程中的稅務資金例如稅收會計和納稅會計的運作情況進行監督與控制。

一、稅收會計與稅務會計的聯系與區別

(一)稅收會計與稅務會計的聯系

稅收會計與稅務會計的概念在我國出現的時間相同,都處于同一時期,因為存在稅收的情況,就會有核算應征稅款的稅收會計和計算應納稅款的稅務會計出現。同時,他們之間必須通過稅法來銜接在一起,并受稅法的約束,這就要求稅務會計通過定期地監督納稅人自身必須依法納稅,并守法行事;而稅收會計則主要是監督納稅人繳納稅金必須及時、足額、守法。由此可見,兩者是相輔相成的,缺一不可,他們之間存在著必然的內在聯系。

(二)稅收會計與稅務會計的區別

從文字表面上看來,稅收會計與稅務會計兩者差別不大,但是,細究其內涵卻存在著顯著的差異,并非簡單的概念差別。然而,目前我國不少人都將其混為一體,不能對其進行區別,這將不利于會計理論問題的研究和會計改革的實踐,也會不同程度地影響到我國會計工作效率。本文主要從以下方面對其進行區別:

1、會計目標不同

會計的工作目標與工作任務往往是由會計的主體決定的,對于不同的會計主體其工作目標是不相同的。同時,還要結合我國企業和相關納稅人的實際情況,對稅收體制進行改革,提高稅收的透明度,查補偷漏稅行為,防止出現偷稅漏稅的違法行為。因此,此過程可以通過稅收會計來對其進行核算, 形成稅務系統內部的相互約束機制,并確保企業與個人的稅收行為依法進行,為我國會計行業最終走上正規化、法制化道路提供先決條件。對于稅務會計,其主要是對納稅人進行計稅,記錄納稅人的納稅情況,并向國家相關部門提供有關納稅人稅務活動的信息,確保納稅過程信息的透明化。因此,相關納稅人要符合管理當局的基本要求,根據納稅人的情況進行稅務籌劃活動,減少納稅資金的有效途徑, 尋求經濟納稅,以實現企業降低成本,實現利益最大化的目標的,此外,相關納稅人還要滿足稅收機關的需要,保證及時、足額地繳納稅金,提高企業稅務系統的運作效率。

2、會計主體不同

經分析可知,稅收會計的主體是國家稅務機關,他們的職能是直接負責組織稅金征收與人庫情況,避免稅金的來源途徑單一化。該會計主體包括從基層稅務所到國家稅務總局等的各級稅務機關。但是,有些特殊的稅務機關并不列入到稅收會計主體,必須將其區別開來,而不能混為一談,只有那些直接組織稅款征收并與國家金庫發生業務關系的稅務機關才是稅收會計的主體,也就是會計主體要從國家層面上來區別。與稅收會計的主體不同,稅務會計的主體主要是負有納稅義務的納稅人,涉及到法人和自然人。也就是他們達到相關納稅要求后,應依據稅法的規定,結合我國國情與相關納稅人的具體情況,運用恰當的會計方法,對其應稅行為進行連續、有效、系統、詳細地反映和核算,以便納稅人繳納稅費時公正、及時、足額,還能夠起到規范納稅人活動的作用。

(三)會計體系不同

在會計體系分類中,稅收會計與稅務會計所屬的會計體系不相同,稅收會計屬于國家預算會計體系,處于政府會計部門的管轄范圍。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稅收在國民經濟中扮演著越來越重要的角色,稅收會計也經歷了一個曲折的發展過程。使得會計核算體系不斷完善、發展,從而作為一門核算和監督稅收資金運動的專業會計——稅收會計才真正獨立,并將是我國會計體系中的一個重要分支。而稅務會計體系歸屬于企業會計體系,不屬于國家監管的范疇。但是,隨著稅制的不斷建立與完善,稅收費用對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影響也越來越大,并在很大程度上對企業的發展與生存提供動力,進而影響企業的利益分配與企業目標的實現。因而,相關企業對稅收費用越來越重視,有條件的企業還設立相關部門來探討稅務會計情況,進而為企業節約成本開支,實現利益最大化目標提供可靠保障。由此可見,稅務會計來源于企業財務會計,專門是為了研究企業的稅收資金及其運作情況的專業會計。調查顯示,目前稅務會計與財務會計、管理會計已成為西方現代企業會計體系的幾大支柱,并是構成其企業體系的基礎,在其稅務會計改革過程中扮演著重要的角色。

因此,我國相關部門也應該與時俱進,對會計體系進行更深層次的探討,借鑒西方先進的會計理論,充分重視會計在國民經濟發展中的作用,并將稅收、財務會計與管理會計構成一個新的會計體系,使之成為我國會計體系基石,促進我國企業的發展,為企業創造更大的利益空間,并為我國會計體系不斷創新、改革提供保障。

參考文獻:

[1]張國志,霍炬.稅收會計、納稅會計與稅務會計辨析[J].商情(財經研究), 2007

[2]安建華,張秀蓮.稅收會計若干理論和實踐問題研究[J].稅務與經濟(長春稅務學院學報), 2003

[3]黃愛玲.稅務會計模式設計與選擇[J].財會通訊(學術版), 2005

篇8

關鍵詞:涉外稅務審計 存在問題 對策分析

一、涉外稅務審計的概念

稅務審計指的是稅收機構依照當前國家審計程序和審計技術,審計國家企業的稅款征收業務并進行資料整理的一種稅務管理模式。而涉外稅務審計指的是稅收機構對涉外企業納稅申報信息進行有效性、真實性、合法性的審核,是一種深層次的稅收審核管理模式。涉外稅務審計可以視為稅務審計中的一個分支,并且相對于其他稅務審計,涉外稅務審計在我國的發展時間較長,發展形勢相對較好,對涉外稅務審計中出現的問題研究對整個稅務審計的研究有良好的借鑒作用。

二、涉外稅務審計中存在的問題

(一)涉外企業內部存在問題

涉外企業本身的特殊性導致了涉外企業員工存在一種優于其他國內企業的優越感,這往往會導致企業員工安于現狀,且他們往往不愿意改變自身不符合稅收部門要求的財務程序和制度,導致涉外稅務審計出現問題。中國涉外企業往往存在脫離稅收制度背景的現象,縱使涉外企業的管理者有一定的納稅意義也無從下手。也有一部分管理者思想覺悟不高,為了增加企業利益和自身利益不擇手段,利用中國為吸引外資而提出的優惠政策進行偷稅漏稅,這無疑擾亂了國家正常稅收秩序。部分財務人員的經驗不足,對信息的獲取能力不足,加之中國財會信息失真現象嚴重,財務人員很容易發生漏稅問題。

(二)涉外稅務審計實施主體不明確

目前,我國普遍實行的是“征、管、查”三位一體的稅收管理模式,但在稅務審計的實施過程中會發現,我國稅務審計制度中沒有纖細規定涉外審計的主體范圍,有的審計是稽查員負責的,有的則是稅務管理部門負責,并沒有統一明確的做出規定,極容易導致稅務管理體制出現紕漏,導致涉外稅務審計缺乏效率。

(三)稅務審計體制存在問題

我國涉外稅務審計規程存在一定的問題,整個稅務審計規程看似全面,實則太過籠統,沒有仔細推敲細節,例如規程中規定我國稅務審計專家的一些意見可以視為審計證據,然而究竟那些專家的意見可以采用并沒有明確規定,這就導致許多所謂專家的出現,使得具體執行出現問題。且稅務審計規程中的不少工作底稿存在問題,例如某些工作底稿雖然規定了,但實效性不強,針對性也較弱,這在我國小型涉外企業中體現的較為深刻。我國涉外稅務審計體制存在工作流程規定不規范,審計人員規范意識不強的情況。稅收部門運用審理、選案、檢查、執行四者分離的方式進行稅務審核,但在具體審核過程中,工作人員沒有一個明確而科學的執行規范,審計流程之間制約性不強,缺乏一定的制約性制度與文件。所以工作人員往往只能根據自己的理解對稅務審計進行模糊的摸索,對稅務審計沒有一個明確的法律定位,甚至將稅務審計錯誤地定位成會計師事務所的審計工作。審計人員在工作過程中往往沒有一個積極的態度,需要提供準備的資料都敷衍了事,一些較為嚴重的問題也不能積極應對。稅收部門對涉外稅務審計強制力不足,立法也相對落后,所以稅務審計遲遲到不到深入的展開。

(四)稅務審計人員的專業基礎素質不高

我國財務審計人員缺少專業素養,工作能力匱乏。審計人員在進行稅務審計的過程中需要用到許多的專業知識,如需要利用抽樣調查、內部控制檢測、分析性復核等專業知識。所以審計人員應有一定的專業判斷和融會貫通的能力,并需要不斷積累經驗。不僅一些新人會出現專業欠缺的問題,稅收機構的高層人員也往往缺少專業知識的更新與鞏固,缺乏專業知識培訓和拔高。他們對專業技術的理解往往表層化,認識較為膚淺,沒有一個全面的、深層次的理解與判斷,這種現象直接影響了審計質量。另外,我國財務審計人員普遍缺少較高的思想覺悟,對待稅務審計這項工作的時候往往只是簡單的進行賬本、報表等文件的查閱,并沒有認真進行審計流程,總是采取消極的態度進行工作,得過且過,沒有積極的態度和上進心。

三、涉外稅務審計問題的解決對策

(一)完善涉外稅務審計制度

涉外稅務審計制度是稅務機關與涉外企業進行稅務審計的規范與制度,涉外稅務審計制度一般包括以下程序:信息收集、案件選擇、審計程序、審計分類、和滯納金管理等。就目前的現狀來看,我國稅務審計制度個規定相對零散,沒有系統化地將他們規范起來。想要完善涉外稅務審計制度,應當按照稅務稽查模式,依照一定的原則實行稅務選案、稽查、審理、執行四項權力分離的辦法,這種方法可以使審計過程中的各個環節即受到制約,又能有所融合。對于稅務選案,選案可以采用雙結合模式,即實現集中選案與分散選案、隨機選案與風險選案的雙相結合。對于稅務稽查,稅務稽查可以采用三結合模式,即實現稅務稽查、涉外稅務審計、納稅評估三者的相互結合,形成一個合理的、明確的稅務審計模式。對于稅務審計,稅務審計應當實現稅務審計科學化與數字化,這樣可以減少工作人員的工作任務,提高工作效率,幫助審計人員進行嚴謹科學的審計,形成正確的審計結論,減少稅務審計中出現的錯誤。對于稅務審計執行,為提高稅務審計執行效果,應當充分加強稅收部門和涉外企業之間信息流通的速度,加強兩者之間的交流與溝通。通過對稅務審計制度的規范,可以讓涉外稅務審計人員做到有法可依,有據可憑,真正走上涉外稅務審計工作的法制化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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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當今復雜的資本市場體系中,上市公司在日常經營運作中會面對日益復雜的稅收政策體系,稅務機關征管措施和市場交易行為,因此所面臨的涉稅問題也越來越復雜。企業在處理各種稅務問題的過程中,稍有不慎的便會帶來巨大的經濟或名譽損失。然而,現在許多上司公司中存在著嚴重的涉稅問題,這與公司內部的管理人員的認識息息相關。公司高層的戰略思想和納稅意識決定著企業的稅務風險及納稅成本。然而,我國的一些上市公司中高層普遍存在著一些錯誤的理念和涉稅觀念。首先,一些企業高層通過與稅務機關的領導“溝通協調”,通過由上而下級級打招呼的形式獲得某些批準權利,通過避開正式文件進行了偷稅等不合法的行為。其次,一些企業的財務人員很難做到全面的掌握系統內部的各個變化,所以并不能做到及時調整涉稅行為。同時,企業的高層在疲于經營的情況下,疏忽了財務上的管理,片面的追求稅負最小,易于導致偷稅漏稅行為的發生,降低涉稅問題處理的效率。此外,隨著《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的實施,納稅審批程序逐步減少,企業也有了更多的納稅自由裁量權,反而加大了許多企業的涉稅風險。由此,上市公司加強內部籌劃以減少企業的各種稅務問題,為企業營造一個良好的涉稅環境,進而提高企業的經營效率至關重要。目前我國對于企業的稅務相關問題已作了許多研究。尹淑平,楊默如通過研究稅務風險的本質概念以及稅務風險的成因,提出了相應的健全完善企業稅務風險管理的建議與措施。張慶閣對大型企業的稅務風險管理問題進行了系統研究,對稅務風險種類進行了劃分,并提出了防范和管理稅務風險的對策。羅威進行了一定程度的創新,在企業內部各部門之間建立了博弈模型,通過研究分析各部門之間的最優選擇,進一步探析企業稅務風險產生的原因。彭喜陽通過分析企業中存在的一系列稅務風險管理問題,針對性的提出了中小企業應對稅務風險的策略。結合我國目前對于稅務風險方面的研究陳果,針對其中存在的不足,本文通過分析導致企業存在稅務風險的種種成因,創新的提出了一些改善建議及對策,旨在加強上市公司的稅務管理體系,保證企業的良好穩定發展。

二、企業稅務風險的成因

企業稅務風險來自于稅收政策的變化,以及企業在運營過程中存在的諸多不確定性。具體成因如下:

1.稅務控制制度不健全。企業稅控制度是指企業制定的一系列預防、發現及糾正舞弊的制度與規范,用以提高書稅法的遵從度,保證企業的發展目標得以實現。然而,現在許多企業缺乏稅務風險防控與管理的概念,風險意識并不強,因此在相應的制度建設與部門機構設置上較為缺乏。一些企業在崗位設置分工上并沒有區別開來,出現財務部門會肩負會計與稅務兩種職責。同時,有些企業雖然部門機構設置到位,但是在具體的工作中卻只是程序性的履行某些納稅義務,并沒有完善的稅務風險管理體系,沒有進行較好的稅務規劃,沒有形成一定的稅務理念。

2.管理制度不健全。目前,許多上市公司的內部管理制度并不健全。具體而言,其財務管理制度、內部審計制度等設置不規范。而內部管理制度的健全與否又決定了企業稅務風險的防范程度。在日常工作中,一些稅務工作人員缺乏相應的專業知識與職業素養,往往是不作為或是亂作為,導致企業的稅務風險不僅沒有降低,反而會加大。同時因企業的管理人員對稅務風險對企業運營所產生的影響認識不足,均會影響企業稅務風險防范措施的效果,進而使企業稅務增加,受到稅務處罰,遭受巨大的損失。

3.缺乏一定的稅務風險預警機制。通過對規律的探尋,發現企業的稅務風險并非是偶然發生,往往具有一定的規律。因此,企業可以建立一定的稅務風險預警機制以降低甚至是避免稅務風險的發生。而目前我國許多的上市公司在這方面都較為缺乏。

4.稅務籌劃不當。目前,我國的許多上市公司并沒有通過良好的稅務籌劃以降低稅務風險,減輕稅負。在具體的稅務籌劃實施過程中,往往會出現對政策的理解出現偏差,稅務籌劃不當,缺乏一定的規劃導致缺乏一定的有效性及規范性。同時,會由于過于主觀導致在具體的政策應用上存在失誤。

三、企業稅務風險防控與規避

企業的稅務風險雖然不可避免,但是卻可以通過努力得到有效的規避。通過對企業稅務風險進行了具體的分析,綜合提出如下稅務風險防控與規避建議:

1.結合信息系統進行稅務風險管理。首先,應設立管理目標,以這個目標為導向,來進行稅務風險管理工作。同時在這個過程中,應該知道管理層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對管理層進行適當的教育與培訓,將相應的稅務管理理念滲透到企業的上上下下。其次,應健全企業內部的稅務風險管理部門,從組織上確保企業的稅務管理的有效實施與進行。接著,是要在企業中健全完善稅務風險的識別與評估程序。然后,通過對稅務風險進行有效的識別,健全企業的稅務風險應對系統。組織專業人員來制定稅務風險控制方案,并且由管理層來監控方案的實施過程與實施效果。最后,也應建立相應的績效考慮制度,對管理方案的實施效果進行考核,同時要進行方案的調整與運作,也要依形式及時的對人員進行調整,以適應方案更好的實施。結合信息系統來進行企業稅務風險管理工作,無疑將會大大提供工作效率與體系的有效性。信息系統能夠高效的完成稅務風險管理過程中,對于信息的搜集、整理、分析、對比等工作,同時保證數據的科學性與準確性。同時,也確保了企業各部門人員在需要相關數據時能夠隨時查閱并更新。目前,國家稅務總局已經開發出了適合我國國情的稅務風險管理的三大信息系統。相信信息系統管理的健全完善,能夠使大企業高效的開展稅務風險管理工作。

2.健全稅務風險內部控制。在進行稅務風險的防控流程中,其基礎在于對稅務風險進行識別與評估。通過識別與評估企業存在的重大涉稅風險避免企業遭受巨大的損失。在具體的稅務風險識別過程中,應注意流程的規范性。確保風險識別準備、對相關資料進行全面的收集、進行實地調查分析與復核查證問題這幾個環節得到全面規范的進行。同時,在進行稅務風險評估時,要注意其方法的科學性,人員職責分工的獨立性以及確保合法合規,并考慮成本問題。即以最小的成本得到最好的評估效果。在評估的方法上,企業應注意定性與定量相結合。從稅務風險的數量與質量上對稅務風險進行分析。一般上市公司的稅務風險控制包括治理層、管理層和執行層三個層面的風險控制。在具體的評估過程中,還應注意把握好重要性、可能性以及時間因素這三個關鍵點。同時,還需完善企業內部信息溝通機制,開展納稅工作內部審計,進行涉稅員工的培訓。在健全完善稅務控制風險系統的同時,還要注重稅務風險管理的策略。首先要監控導致稅務風險的重要稅種,要化解流程中所隱藏的稅務風險,要做好納稅調整等等。

3.完善稅收法律制度?;诂F實環境的需要與發展的需求,國家已經通過立法保障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企業應充分利用國家賦予的權利進行稅務風險的防控。企業應依照相應的法律程序充分表達自己的合法合規的法律意見,堅決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四、企業稅務風險管理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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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隨著我國財務會計和稅務會計不斷地分離,我國現行的稅務會計信息披露的方式和內容將很難滿足會計改革和稅務改革的要求。本文在闡述稅務會計信息披露概念的基礎上,分析當前我國企業在稅務會計信息披露當中存在的問題,并根據這些問題具體提出相應的改進方法和建議,以期能夠讓企業在今后的稅務會計信息披露上能獲得一些參考。

關鍵詞 :企業稅務 會計信息披露 問題 建議

1、稅務會計信息披露的概念

企業稅務會計信息指的是企業依照稅法的有關規定向稅務機關提供的與企業自身納稅相關的會計信息,是企業申報納稅的基本依據[1]。由于稅收具有強制性和固定性,且具有無償性,因此,稅務會計信息需要高度的統一和規范。

稅務會計信息披露,即對一切稅務會計信息使用者進行公開披露,內容包括財務報表內項目和報表附注披露的內容,同時,還包括的相關信息。稅務會計信息披露,能夠使政府稅務機關和企業股東及管理層以及社會公眾充分了解企業的稅務信息,以便其進行監管或管理。政府和社會公眾能夠通過稅務會計信息了解到企業的稅務信息,從而明確企業在社會責任上的履行情況。另外,政府可以通過企業稅務會計信息實現國家稅收政策的改進和完善。不同企業的實力和稅收成本應當成正比,做到稅收上的公平,由于于企業更好的發展,市場經濟秩序也將得到規范和完善。稅務機關在企業上交通報的稅務會計信息里能夠清晰地了解企業的納稅情況,查看其納稅義務是否很好地履行到位,而不需要進行大量的查證,減少工作壓力,也降低了政府成本。企業股東和管理層能夠通過它直接查看企業納稅情況,方便對企業進行全方位掌控和管理。

2、企業稅務會計信息披露存在的問題

我國目前企業的稅務會計信息披露內容涵蓋上已經較為全面,包括披露財務會計報表、納稅申報表和其他納稅資料等幾個方面。然而,企業在稅務會計信息披露的方式方法和內容上仍然存在一些問題亟待解決,主要表現在以下方面:

2.1 企業提供的信息與稅務機關的需求不對等

稅務機關在進行企業稅務信息查證時,通常需要掌握企業的增值稅和消費稅以及房產稅等相關信息。而企業提供的資產負債表,其中的資產類科目通常都是按凈值進行列報,然而負債類科目只能夠反映總體的情況[2]。稅務機關要想獲得具體的稅務信息,從這些披露的信息中很難進行信息提取和獲悉。另外,稅務機關通常還需要企業的貨物和勞務稅以及企業所得稅相關信息,而企業所提供的利潤表,其中的收入和費用項目不但包含企業在日常生產經營活動獲得的收入以及花費的相應費用,同樣還包含企業非日常生產經營活動產生的收益與得失。因此,稅務機關的相關稅務信息需求同樣得不到滿足。此外,企業的年度財務會計報表附注雖然含括了一些跟稅務相關的信息,可供稅務機關查證,然而稅務機關并不要求企業提供這一附注。再則,即便企業將附注提供給了稅務機關,因其只是對稅務信息的簡單概括,并沒有詳細的信息,因此,還是不能滿足稅務機關在稅務信息上的相關需求。因此,企業提供的稅務會計信息與稅務機關的需求不對等,是目前企業稅務會計信息披露中存在的一大問題。

2.2 披露信息質量不高,形式單一

稅務部門的職能原因,其在征收和管理以及查驗上的職能分離,而企業的納稅申請表和其他納稅資料都由企業自身進行填寫上交,因此造成企業披露的稅務會計信息存在著準確性不高和質量不高的問題。企業在稅務會計信息的披露時往往出現披露信息不完整和披露內容分散而不突出等問題。企業在認定增值稅時,按照購貨發票進行逐項認定,盡管能夠保證稅務信息的準確性,避免了企業偷漏稅情況的出現,無形中卻增加了企業會計部門的壓力,工作量和工作成本增加[3]。同樣,我國稅收部門也需要投入更多的人力和物力成本,造成資源的浪費。

另外,企業在進行稅務會計信息披露時,往往只針對稅務部門,只對其提供相應的企業稅務信息,而對于社會公眾,通常不會進行信息披露和公開。這就使得社會公眾無法獲得相應信息,不能對企業進行監督,企業在社會責任的履行程度也無法得到了解和明晰。

3、企業稅務會計信息披露的改進方法和建議

3.1 選擇性披露納稅申報表

企業需要對稅務部門進行稅務會計信息披露,其中包含大量的企業稅務信息,以便稅務機關對企業進行稅務監管和查驗。而要對社會公眾進行披露,全面披露納稅信息將會給企業帶來一定風險。因此,企業可以采用簡化方式,運用簡化的納稅申報表進行披露。這樣不僅能夠使得社會公眾獲取企業的相關信息,了解企業的稅務繳納情況,從而督促企業更好地履行社會責任,同時,企業的簡化納稅申報表由對稅務部門的納稅申報表簡化而來,會計壓力較小,企業在成本上的消耗也較小。這樣一來,既保證了企業在社會公眾的透明化,又保證了企業的信息安全。

3.2 加強企業會計管理上的監督

要想保證企業稅務會計信息披露符合稅務機關和社會公眾的要求,除了企業自身要保證稅務會計信息的質量,同時還需要政府稅務部門和財務部門以及審計機構在通力合作的情況下,對企業稅務會計信息進行監管和審查。企業在自我要求和相關部門監管之下,才能在會計工作上做到規范,在交稅納稅上能夠嚴格履行其義務。具體來說,政府的稅務部門應加大對企業稅務會計信息披露的宣傳力度,普及稅務知識,讓企業能夠充分了解其自身的義務,同時,對偷稅漏稅的企業進行嚴懲和通報。此外,政府財政機關應嚴格執行會計年度審查制度,加強對會計從業人員的監管和審查,違反相關制度的進行查處。國家審計機構應嚴格審查企業的稅務信息,保證其真實性,避免假賬漏賬情況的發生。

4、結語

稅務會計信息披露不僅有利于政府和社會公眾對企業進行監督,還能有利于稅務部門對企業的稅務信息進行統籌監管,保證企業履行其納稅義務,還能幫助企業股東和管理人員了解企業稅務情況,進行企業統籌管理。因此,企業應當做好稅務會計信息披露工作,相關部門應加強監管,及時發現問題并解決,使企業稅務會計信息的質量得到提高。

參考文獻

[1]王華明.試論我國企業稅務會計信息的披露[J].稅務研究.2009(11).

[2]武國輝.淺議稅務會計信息披露[J].現代會計.20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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