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并重組范文10篇

時間:2024-02-08 19: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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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兼并重組總體方案

為加快調整優化產業結構、促進公司兼并重組,認真做好我市有關阻礙公司兼并重組規定的清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科學發展觀,認真落實《國務院關于促進公司兼并重組的意見》和省政府《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轉發清理取消阻礙公司兼并重組規定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豫政辦〔2011〕24號),集中力量清理阻礙公司兼并重組、妨礙公司公平競爭的規章和規范性文件,尤其要堅決取消各級自行出臺的限制外地公司對本地公司實施兼并重組的規定,促進公司兼并重組,調整優化產業結構,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

二、清理范圍

公司各縣區、市直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誰制定、誰清理”的原則,對現有的涉及阻礙公司兼并重組、妨礙公司公平競爭的規章和規范性文件進行全面清理。清理重點是涉及公司兼并重組、市場競爭、行業準入、公司并購的規章和規范性文件。

三、組織領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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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礦兼并重組整合關閉情況匯報

編者按:本文主要從我市煤礦企業兼并重組整合關閉工作進展情況;煤礦兼并重組整合前后變化情況;我市煤礦兼并重組的主要做法和措施;下步打算進行講述。其中,主要包括:根據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確定的“集團規?;?、經營產業化、利益責任化、安全本質化”的原則,我們按照政府主導、企業主體、市場運作、依法推動的方法,積極穩妥、健康有序推進煤礦兼并重組整合工作、堅持黨政齊抓,建立強有力的組織領導體系、嚴格把握政策,妥善處理各方利益關系、堅持從嚴監管,確保煤礦兼并重組整合期間安全生產、科學組織生產,保持煤炭產量平穩增長、堅持全過程監督,用煤焦領域反腐敗推動煤礦兼并重組整合工作、做好煤礦兼并重組整合關閉后續工作、加快推進煤炭經濟轉型發展、積極創建本質安全型煤礦和行業等,具體材料請詳見:

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秘書長、各位委員:

受市長委托,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我市煤礦企業兼并重組整合關閉工作情況,請予審議:

一、我市煤礦企業兼并重組整合關閉工作進展情況

這次煤礦企業兼并重組整合關閉工作,是根據黨中央、全國人大、國務院的部署進行的。早在2005年6月,國務院就出臺了《關于促進煤炭工業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05〕18號),明確要求“培育大型煤炭企業和企業集團,促進中小煤礦重組聯合改造,依法關閉布局不合理、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資源浪費、破壞生態環境的小煤礦”;2005年8月,全國人大作出決議,明確提出打好整頓關閉小煤礦和瓦斯治理“兩個攻堅戰”;2006年,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出臺了《關于制定煤礦整頓關閉工作三年規劃的指導意見》(國安發〔2009〕19號),明確提出“爭取用三年左右時間基本解決小煤礦問題”;2009年3月,十一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期間,副主席參加山西代表團討論時明確指示,要求山西加快推進煤礦兼并重組,力爭將全省煤礦礦井數量控制在1000個左右;2009年7月溫**總理視察山西時明確要求“淘汰落后產能,加快兼并重組”。

根據黨中央、全國人大常委會、國務院的指示和決議,山西省政府于2005年出臺了《關于加快三大煤炭基地建設,促進全省煤炭工業可持續發展的意見》(晉政發〔2005〕6號)和《關于推進煤炭企業資源整合和有償使用的意見》(晉政發〔2005〕20號),2008年出臺了《關于進一步加快推進煤礦企業兼并重組的實施意見》(晉政發〔2008〕23號),2009年又出臺了《關于進一步加快推進煤礦企業兼并重組整合有關問題的通知》(晉政發〔2009〕10號)等文件,對全省煤礦企業兼并重組整合關閉工作多次進行安排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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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聯合兼并重組的實施建議

為促進我縣經濟轉型升級,鼓勵企業做強做大,根據《中共縣委縣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快工業經濟發展促進轉型升級的若干意見》(縣委〔2010〕12號)文件第十一條,關于鼓勵企業聯合、兼并、重組的有關規定,制訂如下實施意見。

一、適用范圍

企業聯合兼并重組是指企業在日常經營活動以外發生的法律結構或經濟結構重大改變的交易,包括企業法律形式改變、資產收購、合并等。

縣內、外企業對縣企業實施聯合兼并重組,且聯合兼并重組后企業注冊登記地在縣域內的(不包括關聯企業間的聯合兼并重組),適用本意見。

二、實施辦法

1.企業法律形式改變。分二類情況,第一類是企業組織形式改變。一是由非法人組織轉變為法人組織的原企業投資人占全部資產比例在50%以上的,涉及資產過戶的各類稅費地方留存部分予以100%財政獎勵,占50%以下的予以50%財政獎勵;二是法人組織轉變為非法人組織,不予獎勵。第二類是企業注冊名稱、住所等簡單改變,直接辦理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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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企兼并重組工作辦法

為加快培育我市大型煤企和煤炭企業集團,做優做大做強我市煤炭工業,全面提升我市煤炭工業的產業集中度、市場競爭力和行業控制力,構建安全、節約、清潔和可持續發展的煤炭工業科學發展模式,根據《國務院關于促進企業兼并重組的意見》(國發〔〕27號)、《國務院辦公廳轉發發展改革委關于加快推進煤礦企業兼并重組若干意見的通知》(國辦發〔〕46號)和《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自治區煤炭企業兼并重組工作方案的通知》(內政發〔〕32號)精神,結合我市煤炭工業發展的實際情況,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發展目標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充分發揮大型煤企集團的經營、管理、資金和智力資本優勢,以建設規?;⒓s化、數字化、智能化現代大型煤礦企業和主業突出、產業多元、競爭力強的煤炭企業集團為主線,依靠科技進步,推進我市煤炭行業的企業兼并重組、產業延伸、資本運作、科技創新,著力構建資源回收率和綜合利用率高、生產安全有保障、經濟效益好、環境污染少和產業多元、結構優化、綜合競爭力強的新型煤炭工業發展體系。

(二)基本原則

1.堅持“本地優先和區域優先”的原則。本地企業優先于外地企業作為兼并重組主體;同一轄區企業優先于外區域企業作為兼并重組主體;積極鼓勵地方煤炭企業進行資產兼并重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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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礦企業兼并重組情況匯報

編者按:本文主要從我市煤礦企業兼并重組整合關閉工作進展情況;煤礦兼并重組整合前后變化情況;我市煤礦兼并重組的主要做法和措施;下步打算進行講述。其中,主要包括:煤礦規模化程度顯著提高、煤炭工業可持續發展能力明顯增強、煤礦安全保障能力明顯增強、堅持黨政齊抓,建立強有力的組織領導體系、嚴格把握政策,妥善處理各方利益關系、堅持從嚴監管,確保煤礦兼并重組整合期間安全生產、科學組織生產,保持煤炭產量平穩增長、堅持全過程監督,用煤焦領域反腐敗推動煤礦兼并重組整合工作、做好煤礦兼并重組整合關閉后續工作、加快推進煤炭經濟轉型發展、積極創建本質安全型煤礦和行業等,具體材料請詳見:

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秘書長、各位委員:

受市長委托,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我市煤礦企業兼并重組整合關閉工作情況,請予審議:

一、我市煤礦企業兼并重組整合關閉工作進展情況

這次煤礦企業兼并重組整合關閉工作,是根據黨中央、全國人大、國務院的部署進行的。早在2005年6月,國務院就出臺了《關于促進煤炭工業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05〕18號),明確要求“培育大型煤炭企業和企業集團,促進中小煤礦重組聯合改造,依法關閉布局不合理、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資源浪費、破壞生態環境的小煤礦”;2005年8月,全國人大作出決議,明確提出打好整頓關閉小煤礦和瓦斯治理“兩個攻堅戰”;2006年,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出臺了《關于制定煤礦整頓關閉工作三年規劃的指導意見》(國安發〔2009〕19號),明確提出“爭取用三年左右時間基本解決小煤礦問題”;2009年3月,十一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期間,副主席參加山西代表團討論時明確指示,要求山西加快推進煤礦兼并重組,力爭將全省煤礦礦井數量控制在1000個左右;2009年7月總理視察山西時明確要求“淘汰落后產能,加快兼并重組”。

根據黨中央、全國人大常委會、國務院的指示和決議,山西省政府于2005年出臺了《關于加快三大煤炭基地建設,促進全省煤炭工業可持續發展的意見》(晉政發〔2005〕6號)和《關于推進煤炭企業資源整合和有償使用的意見》,2008年出臺了《關于進一步加快推進煤礦企業兼并重組的實施意見》(晉政發〔2008〕23號),2009年又出臺了《關于進一步加快推進煤礦企業兼并重組整合有關問題的通知》等文件,對全省煤礦企業兼并重組整合關閉工作多次進行安排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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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企兼并重組暨安全生產發言

做好煤礦企業平安生產工作,同志們加快推進煤炭企業兼并重組。事關全市經濟社會發展大局。各地、各有關部門以及各煤炭企業要高度重視,扎實工作,克難攻堅,確保工作任務圓滿完成,努力維護全市平安生產形勢和社會大局穩定,為堅持經濟社會發展良好態勢營造更好的環境。

市、縣政府和3家兼并重組主體企業匯報了兼并重組工作進展情況,剛才。副市長同志對加快推進煤炭企業兼并重組和做好煤礦平安生產工作,進行了全面安排安排,大家要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市神火集團隆祥煤礦正式復工,經過全市上下的不懈努力。這讓我看到希望,堅定了信心。但是也要清醒地認識到市煤炭企業兼并重組任務依然很重。這項工作,省委、省政政府高度重視,近段時間多次專門召開會議,就進一步做好煤炭企業兼并重組和煤礦平安生產工作,制定下發了關于加強煤礦平安生產工作的補充意見》等3個文件。為貫徹落實省政府有關精神,切實做好我市煤炭企業兼并重組和煤礦平安生產工作,再強調3點意見。

一、強力推進煤炭企業兼并重組,加大力度。

市在煤炭企業兼并重組方面積累了許多管用的珍貴的經驗,經過一年多時間的運作。為加快煤炭企業兼并重組步伐奠定了堅實基礎。無論是小煤礦,還是煤礦工人;無論是煤炭兼并重組主體企業,還是各級政府,都有加快推進煤炭企業兼并重組的迫切愿望??梢哉f,當前加快推進煤炭企業兼并重組的條件已經具備。強力推進煤炭企業兼并重組,省委、省政府的明確要求。市煤炭企業兼并重組工作必需要在6月底前完成資產評估、控股協議簽訂、證照料理工作;9月底之前,六證”齊全礦井要全部復產,六證”不齊礦井復工數量應達到50%以上,退出開采領域礦井要全部關閉到位,年底前全面完成兼并重組任務。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加大力度,強力推進,確保按期完成工作任務。一要明確責任、解決具體問題。市、縣要細化任務,明確節點,對存在問題的礦井,派專人逐礦協調、逐礦解決、限期解決。兼并主體企業要加快資金投入,確保“五職”礦長堅守工作崗位,切實做到真控股、真投入、真管理”各有關部門要做好小煤礦主的思想工作,積極協調遇到矛盾和問題。二要加快評估、快速料理證照。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原則,加快資產評估工作進度。對沒有完成證照變卦的礦井主動搞好服務,加快辦結各種手續。三要嚴格移交、有序復工復產。依照省、市、縣各級政府的有關規定,確保平安的前提下,加快推進。對簽訂協議、完成證照變卦、管理團隊派駐到位的礦井,加快現場移交;對符合條件的煤礦,要科學有序復工復產。

二、始終做到煤礦平安生產常抓不懈,警鐘長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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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行政管理兼并重組的影響

0前言根據黨中央、國務院的統一部署,全國煤炭行業的兼并重組工作正在強力、有序地推進。山西、河南等省作為這一改革的先鋒和試點,走在了全國的前面。繼山西率先完成煤炭企業兼并重組整合,取得重大階段性成果后,河南全省的煤炭企業兼并重組工作也要在2011年上半年進入最后的檢查驗收階段,初步完成這一對煤炭行業將產生重大影響的改革舉措。在2個產煤大省進行試點、取得突破后,總結經驗,推向全國,是完全可以預料的。因此,認真研究評估煤炭企業兼并重組工作給煤炭行業帶來的影響,及時采取必要的應對措施,就是一項非常必要而緊迫的任務。而在這些影響當中,兼并重組給煤炭行政管理活動帶來的影響又居于重要的地位。

1兼并重組使煤礦數量大幅減少,小煤礦地位發生變化2省的煤炭企業兼并重組工作盡管具體內容不盡相同,但共同點也很明顯:即大型國有煤炭企業集團作為兼并整合主體,通過參股、收購等方式兼并那些達不到標準規模的小煤礦,使煤炭資源迅速集中到兼并主體企業,其煤炭產量占到全省煤炭總產量的絕大多數。顯然,兼并重組的一個直接后果,必然是大批小煤礦將從煤炭生產企業的名單中消失。據了解,已經初步完成兼并重組任務的山西省煤礦企業的數量已經由2200多家減少到了130家,而河南的目標則是將省內煤炭企業的數量減少到70家左右。煤炭生產主體不但數量急劇減少,而且單個企業規模迅速膨脹。尤其是幾家主要的兼并主體企業,規模巨大,煤炭年產量達數千萬t,甚至上億t,不少已經進入中國500強,甚至世界500強企業的行列。兼并重組完成后,被兼并的小煤礦通過變更采礦、工商等法律登記,成為了兼并重組主體企業的分公司或子公司。根據《公司法》規定,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總公司承擔。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因此,原來直接管理那些兼并重組對象煤礦的地(市)和縣級煤炭行政管理機關,對新成立的這些剛剛掛上國有大煤業集團公司某某分公司招牌的煤礦將不再擁有管理和執法的權力。因為按照隸屬關系,一般只有省級行政機關才能夠對這些大集團進行管理和執法。而對于那些擁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子公司(包括參股子公司和全資子公司)煤礦,雖說地(市)和縣級行政機關理論上還有權執法,但礙于其背后的大集團股東,執法的難度也會明顯加大。因此,煤炭行業行政管理主體的上移將會是大勢所趨。

2部分省級煤炭行政管理部門被裁撤傳統上,一般省級煤炭行政管理部門的主要職責包括規劃編制、投資審批、辦礦核準與審批、生產組織、安全監管、煤炭運輸協調、煤炭經營審批監管等方面,以及對省屬國有骨干煤炭企業的教育培訓、科研、財務工作進行組織和指導等。但隨著我國煤炭行政管理體制的不斷調整,這些職能也在經歷著多次的變化。各個產煤?。▍^)在省級煤炭行政管理部門的設置和權限安排上開始呈現不同的特點。在最近一輪的機構改革中,山西省由于其在全國煤炭版圖中的獨特地位,省煤炭行政管理部門繼續得到加強,由原來的委管局調整到省政府組成部門,組建了新的山西省煤炭工業廳。遼寧省的煤炭工業管理局也得到了保留,而且級別為正廳級建制,為省政府直屬機構。但河南、陜西、寧夏等產煤大?。▍^)的省級煤炭行政管理部門則沒有這么幸運,都先后被肢解拆分。河南省煤炭工業局被撤銷后,原有職能被轉移給了多個相關部門。其中最核心的幾項權力分別劃轉給了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及其所屬的省能源規劃建設局)、省國土資源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和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等部門。應當說,省級煤炭行政管理部門的2種命運反應了當前地方政府對煤炭行政管理體制的不同探索。但仔細觀察可以發現,煤炭工業在當地經濟中所占的地位越重要,煤炭行政管理部門就越受當地政府重視,獨立設置或者恢復設置省級煤炭行政管理機關的呼聲就越高。只是從全國范圍來看,我們也不得不承認煤炭行政管理部門有逐漸被邊緣化的趨勢這個事實。獨立設置的省級煤炭行政管理機關一旦被裁撤,省以下的地(市)和縣級煤炭行政管理部門沒有了上級行業主管部門的對口領導,便立即會感受到強烈的生存壓力。加上這次前所未有的兼并重組活動,以前負責對那些被兼并重組煤礦企業進行行業管理、資源開采監管、安全生產監管等管理工作的地(市)級和縣級煤炭行政管理部門立即會面臨工作任務減少,業務范圍縮小的局面。即使在一些重要產煤省,省級煤炭行政管理部門得以保留或者恢復,也會由于管理對象數量的減少,而不再一定需要在地(市)和縣級政府設置對應的機構??梢哉f,危機空前嚴重。

3地(市)和縣級煤炭行政管理部門的業務職能與其他部門存在交叉重疊根據《煤炭法》的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煤炭管理部門依法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煤炭行業的監督管理。這是地方政府煤炭行政管理部門對轄區煤礦企業進行行政執法和管理的基本法律依據。實際操作中,一般是按照分級管理的原則,根據煤礦的隸屬關系,分別由?。▍^)、地(設區市)、縣(市)三級政府的煤炭行政管理部門來管理。在小煤礦數量比較多,產量比較大的地方,這種煤炭行政管理部門一般被獨立設置為“煤炭(管理)局”。但是,雖然名為“煤炭(管理)局”,從法律地位上應屬國家行政機關無疑,但在現實中,由于各種各樣的原因,真正把煤炭局列為地方政府組成部門的卻比較少。很多地方把煤炭局定位為“自收自支”的“事業單位”,除少數領導擁有公務員身份外,大多數職工甚至連事業編制都不一定有。這樣一種明顯畸形的管理體制,在小煤礦遍地開花,經濟效益比較好的時候,尚且能夠應付,矛盾還可以掩蓋。即使沒有或很少財政撥款,很多地方的煤炭局也可以靠從小煤礦收費、罰款、甚至是攤派來維持,有的日子過得還很不錯,成為地方上令人羨慕的“實力”單位。算上派駐到鄉鎮一級的“煤管站”,一些縣級煤炭局會擁有多達數百人的龐大隊伍,基層煤炭行業管理玩起了“人海戰術”。但是,一旦小煤礦發生事故被關停整頓,無處收費和罰款,這些地方煤炭局的經費來源就成了問題,日子就不太好過了。然而,這次進行的兼并重組,是要徹底消滅小煤礦,至少是從法律地位上消滅。礦井也許還在,但由于隸屬關系發生了變化,保留下來的這些小煤礦搖身一變,成為了國有大型煤業集團公司的下屬單位。獨立存在的煤礦數量急劇減少,產量和營業收入也迅速呈現急劇下降的局面。而且,根據國務院辦公廳2010年10月16號轉發的國家發改委《關于加快推進煤礦企業兼并重組的若干意見》(國辦發〔2010〕46號)文件精神,兼并重組后兼并重組主體企業要切實擔負起被兼并煤礦企業安全生產的主體責任。這就意味著作為兼并重組主體的大型煤炭國企對所兼并到自己旗下的那些小煤礦不但在法律上,而且在政策上都負有不可推卸的安全生產監管責任。大型煤炭國企一般都擁有比較完整的安全監察隊伍,這自然會對地(市)、縣級煤炭行政管理部門的存在必要性構成威脅。實際上,對小煤礦的行政管理內容,除了有法律法規明確賦予給了其他有關部門,如國土資源、勞動、公安、工商、稅務等以外,真正需要由地方煤炭管理部門負責的事項并不很多,主要包括辦礦審批、安全監管、特種作業人員培訓與發證等。

真正占據地方煤炭局日常工作主要內容的還是安全生產的監管,特別是預防各類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進行事故的善后處理、相關人員的追責和處罰等。這成為了大多數地方煤炭局日常工作的主要內容。根據2000年國務院的《煤礦安全監察條例》的規定,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及其在地方的派駐機構,實行自上而下的垂直管理體制。并將煤礦的安全監察職能同生產組織領導職能分開,以期解決長期存在于煤礦安全領域的裁判員與運動員不分的弊端,防止地方政府中容易出現的對煤礦違法生產行為的袒護現象[1]。而同時存在的安全生產管理系統卻實行屬地管理,歸地方政府領導。在實際操作中,煤礦安全監察局由于人員編制所限,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又主要負責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等行業的安全監管,真正對數量眾多的小煤礦直接進行一線的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執法活動的可能性并不大。所以,對地方小煤礦的安全生產監管工作實際常常是由產煤地的地(市)特別是縣級煤炭局來完成的。而一些小煤礦比較少的地方,由于沒有建立起市縣級的煤炭工業行政管理部門,便由當地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來承擔著小煤礦的安全監管職能。于是,在很多產煤地區便形成了地方煤炭工業局與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和國家垂直管理的煤礦安全監察局三駕馬車共管煤礦安全的居面。三方面的協調溝通與矛盾也便成為令各方都非常頭痛,也廣受各界包括小煤礦詬病的一個老大難問題[2]。行政法理論指出,行政主體的多元化往往會造成辦事效率的低下。行政主體越多,意味著分工越細,管理環節越多,自然影響行政效益,影響相對人的利益[3]。這是被行政法學界所廣泛接受的基本原理。因此,適當減少負責同一事項的行政機關的數量應當是符合我國行政體制改革“精簡、統一、效能”的大方向的。總之,地(市)和縣級煤炭行政管理部門的主要業務職能要么嚴重萎縮,甚至基本消失,要么處在與其他相關政府部門的交叉當中,給煤炭行業管理秩序帶來很大的困擾。這使得盡快理順地方煤炭行業管理體制的呼聲日益加大[4]。

4煤礦安全監管究竟由誰來管如果真的裁撤掉地(市)和縣級煤炭行政管理部門,會使長期困擾煤炭行業的多頭執法這一大難題得到部分解決,對于理順煤炭行業管理體制是有利的。但地(市)和縣級煤炭管理部門目前實際承擔的那部分地方煤礦的安全監管職能雖然隨著兼并重組的逐步深入會有所減少,也還是不同程度地存在著。這部分職能還必須由適當的部門擔當起來。由于煤炭生產的特殊性,煤礦安全與其他生產流通等領域的安全有著明顯的不同,情況更加復雜,監管難度更大。世界各主要產煤國大都由獨立的機構負責煤礦安全監管[5]。我國成立的煤礦安全監察機構,雖然在運行中存在著各種不足,但成績也還是主要的。獨立于生產系統,垂直管理的大方向還是應該肯定和堅持的。根據現行《煤礦安全監察條例》的規定,將兼并重組后地方剩余的小煤礦安全監管的職責明確返還給煤礦安全監察機關完全是順理成章的,不存在法律障礙。地方政府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繼續負責除煤炭行業以外的其他幾個重點行業的安全監察,原煤炭行政管理部門把小煤礦安全生產監管的權力和義務真正全面地交給煤礦安全監察機關。這樣就使得現存的兩大行政系統具有了合理而清晰的權力邊界。不應再把以前由于小煤礦數量眾多,監管難度太大時各個機關“齊抓共管”的臨時性措施長期堅持下去了。以這次大規模兼并重組,關閉小煤礦為契機,適時調整管理體制應該是非常恰當的時機。對煤礦安全監察機關來說,應該充分調動國有大煤業集團在安全監管方面的積極性,發揮其優勢,使其對兼并進來的小煤礦真正承擔起責任。一旦出現問題,直接查處集團公司。煤礦安全監察機關可以把監察重點放在那些還沒有被兼并重組,仍然獨立于國有煤業集團之外的中型地方煤礦企業,防止地(市)和縣級煤炭行政管理部門撤銷后留下監管空白地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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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有企業兼并重組論文

一、中D集團重組前的概況

中D作為建材行業的國有重要骨干企業,近年來取得長足發展,企業規模逐步擴大,已成為集制造、科研設計、貿易流通為一體的綜合性產業集團。但由于其所屬的8個科研院所業務相對分散,沒有形成統一的發展規劃,未能形成具有較強核心競爭力的科技創新和科研設計合力,使中D在面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產品研發能力明顯不足,在努力成為行業龍頭的道路上顯得后繼乏力。與中D比肩且又在我國建筑材料與無機非金屬材料行業最具綜合性科技研發實力的中國G院(以下簡稱中G),其業務范圍涵蓋了建材行業的全部專業領域和重要的國防材料領域。但在過去的一段時期內,由于沿襲計劃經濟體制的分工,中c專注于基礎性、前沿性技術和軍工產品研發,而工藝和裝備的研發則由其他專業院所去承擔。轉制參與完全市場競爭后,面對行業整合和全球化的新格局,也面臨著積極探索重回行業實用性技術研究和工藝裝備研發等領域的新的發展模式。隨著建材產業結構調整和市場競爭的加劇,中D作為以產品制造為主的產業平臺,急需強大的科研開發能力作為支撐;中G作為研發機構,也迫切需要更直接的科技成果轉化平臺。因此,雙方內在的業務和發展的互補性,帶來了建立更深層次合作關系和更直接聯系紐帶的契機,使兩家企業的兼并重組水到渠成。

二、重組的基本路徑

(一)明確“創新”定位,打造科技先導型企業的戰略平臺

中D作為產業集團,技術創新是企業做強做大并能又好又快發展的基礎。中D重組首先瞄準“創新”,重組的目的就是從其發展規劃出發,打造科技先導型企業集團的戰略平臺。中D、中G重組之初,中D就超越集團視角,站在國家和行業發展的高度給中G定位,確立了中G“國家級建材和無機非金屬新材料專業重大攻關項目和國防軍工項目的研發平臺”等“六大平臺”戰略定位。以此為基礎,中D將“科技創新”置于集團三大戰略的突出地位,進一步確立了打造科技先導型企業集團和建設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創新型企業集團的戰略構想。這既給以“產”為主的中D注入了發展壯大的活力,也給以“研”為主的中G更大的施展空間,為二者的順利兼并重組搭建了平臺。在兼并重組的過程中,中G立足本行業,面向國民經濟和國防建設需求,充分發揮、不斷強化并廣泛延伸“六大平臺”的功能和作用,逐步發展成為以先進技術為核心的一流科研開發服務機構和以應用技術研究為基礎的綜合性創新基地,在繼續承擔國家和行業重大科研項目的同時,充分擔當起中D研發核心和技術中心的重要角色。而中D和中G的兼并重組,更使中D擁有了全國原240余家轉制院所中的12家,極大地豐富了集團的科技資源,科研開發領域進一步拓寬,有效地發揮了重組各方的長項和優勢,實現了“1+1>2”的重組目的。

(二)整合科技資源,占領行業技術創新的制高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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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企業兼并重組指導意見

按照《國務院辦公廳轉發發展改革委關于加快推進煤礦企業兼并重組若干意見的通知》、《省人民政府關于切實加強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及《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的若干意見》精神,結合我市煤炭產業發展現狀,為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合理開發我市煤炭資源,淘汰落后產能,調整優化煤炭產業結構,提高煤炭生產集約化程度和生產力水平,促進我市煤炭工業安全持續穩定健康發展,現就加快推進我市煤礦企業兼并重組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原則和目標

(一)指導思想。堅持安全發展、集約發展、清潔發展、可持續發展,加快推進煤礦企業兼并重組,淘汰落后產能,優化產業結構,提高煤炭生產集約化程度、安全生產和科技水平,有序開發利用煤炭資源,促進我市煤炭工業健康發展。

(二)基本原則。堅持優進劣退,發展先進生產力與淘汰落后產能相結合,堅持政府主導與發揮市場機制作用相結合,支持具有經濟、技術和管理優勢的國有和民營煤礦企業成為兼并重組主體,開展跨地區、跨行業、跨所有制兼并重組落后企業,鼓勵優勢企業強強聯合,鼓勵煤、電、運一體化經營,特別鼓勵國有大型煤礦企業以產權為紐帶、以股份制為主要形式參與兼并重組。

(三)工作目標。通過煤炭生產企業并購、協議轉讓、聯合重組、控股參股、托管等多種兼并重組形式減少煤礦企業數量,擴大企業規模,提升企業素質,提高生產力水平,在全市形成10個以下年產150萬噸以上的煤炭企業集團,實現本質安全,促進全市煤炭產業又好又快、更好更好發展。

二、工作要求及步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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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企兼并重組實施方案

根據《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省煤礦企業兼并重組實施方案的通知》(政辦發〔2012〕69號)精神,為扎實推進我市煤礦企業兼并重組,加快轉變煤炭工業發展方式,進一步優化產業結構,提高煤炭生產集約化程度,促進我市煤炭產業健康發展,結合我市實際,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安全發展、集約發展、清潔發展、可持續發展,加快推進煤礦企業兼并重組,淘汰落后產能,優化產業結構,提高煤炭生產集約化程度、安全生產和科技水平,有序開發利用煤炭資源,促進全市煤炭工業健康發展。

(二)基本原則。堅持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與政策引導、政府推動相結合,堅持發展先進生產力與淘汰落后產能相結合,堅持統一規劃與因地制宜、分類指導相結合,堅持依法依規操作與體制機制創新相結合,堅持減少煤炭開發主體與維護企業職工和投資者合法權益相結合。

二、主要目標

通過煤礦企業兼并重組,培育安全質量標準化和機械化、自動化、信息化管理水平高的煤礦企業集團。到2012年底現有5家煤礦企業全部達到產能6萬噸/年。到2012年底現有5家煤礦企業以現有標準示范礦井為主體兼并重組,組建企業集團。到“十二五”末企業集團產能達到45萬噸/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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