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碳現實與法律制度的思索

時間:2022-09-28 05:4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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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碳現實與法律制度的思索

本文作者:華煒工作單位:南京工業大學法律與行政學院

任何一種法律和法律制度都是因應社會現實需求,為解決社會問題而產生的。因此,從某種程度上來說,法是“問題之法”,沒有對問題的準確認識,就無法對法律制度進行科學合理的安排,更無法有效解決問題。探討低碳法律制度安排,對國內低碳現實狀況、影響因素、應用困境以及社會需求等問題進行充分的資料收集、整理與評價是該研究的前提性基礎。社會調查方法作為搭界法律規范與社會事實之間最常用的手段[1],是進行這一基礎性研究的最佳選擇。該方法首先是用問卷的形式量化收集的資料,然后對總體抽樣進行問卷的施測與回收,同時將結果錄入計算機進行相應的統計學分析,這種方法可以為我們進一步厘清低碳現實狀況、歸納低碳問題成因、挖掘低碳問題本質、梳理低碳立法理由提供數據支持。

一、社會調查方法在低碳法律制度研究中的作用

我國目前尚無一部專門的低碳法,現行法律制度安排中也沒有低碳的直接論述,低碳立法是一項嶄新的、艱巨的工程,它無法像傳統領域的立法那樣通過借鑒西方國家的立法路徑完成。因此,在低碳法律制度研究中引入社會調查方法,不僅是一種大膽的嘗試,更是從方法論的角度對法學研究進行優化與升級。同時,在低碳法律制度研究中應用社會調查方法也表達了法學研究中的一種理性自覺。就低碳而言,其研究對象涉及石油、煤炭、電力、原子能、可再生能源等,現有的高碳秩序和格局不僅力量強大、還存在豐富而復雜的社會和文化背景,這就導致中國現實中的低碳法律問題絕不是在書齋中冥思可以想象的,對許多與低碳相關的現實問題的解決也必須從對中國本土現實的理解開始。低碳法律制度研究中應用社會調查方法能為低碳立法提供更翔實充分的理由。眾所周知,技術創新與制度保障是解決低碳問題不可或缺的兩翼,專門從低碳角度進行相關立法已迫在眉睫[2],但低碳立法的理由和原因究竟是什么,立法的對象和內容應該包含什么,低碳立法的民生民意如何,低碳立法的社會承受能力怎樣等,對這些問題的回答僅理論層面的思考是不夠的。采用社會調查方法不僅能更真實地掌握這類問題的信息,還能對信息量化分析,歸納聚類,因此,社會調查方法在梳理低碳立法理由方面具有極其重要的作用。在低碳法律制度研究中,應用社會調查也是體現民意、促進人民參與低碳立法的一種有效途徑?!吨腥A人民共和國立法法》第五條規定,立法應當體現人民的意志,發揚社會主義民主,保障人民通過多種途徑參與立法活動。社會調查方法的應用就如同在低碳立法程序基礎上設立一個前置性預備程序,它從一開始就對民眾敞開渠道,讓他們充分表達自己的意見和訴求,研究者可將這些意見和訴求融會到低碳法律的草案中。這不僅保障了人民群眾參與立法的基本權力,而且為后續低碳立法環節避免大幅度的修訂做了積極有效的準備。

二、社會調查方法在低碳法律制度研究中的應用

一部新法的建立,立法前期引入社會調查確是一次全新的突破。就低碳法律制度安排而言,社會調查方法的應用不僅能將低碳從概念變為現實,更可對今后推行低碳法律制度的客觀環境進行科學統計與分析。為此,社會調查要在方案設計和問卷設計兩個方面重點切合低碳法律制度研究。1.低碳法律制度研究中社會調查的方案設計在低碳法律制度研究中,可以說低碳問題觸手可及,比比皆是。但是,對這些問題的認知,不能僅停留在一種主觀的感性認識層面。作為一種科學研究方法的社會調查絕不能憑借對問題的一點點感性認識就大膽去干,而是先要形成一份完整的、周密的、切實可行的調查方案。調查方案幫助我們思考調查的全部過程,并對此做清晰有序的安排和管理。它具體包括八個方面:調查課題的目的和意義、調查內容、調查對象、調查的理論假設、抽樣方案以及資料的收集方法和分析方法、調查人員的組成、組織結構及培訓安排、調查時間進度及經費使用計劃[3]。其中調查的理論假設并不是每次調查都必需的,僅對解釋性調查①有用。以低碳技術創新與應用的法律激勵機制研究課題為例,我們想要了解公眾對低碳的認識情況,就對其進行如下的調查方案設計。確定該調查的目的在于充分了解我國現階段公眾對低碳的認識水平和認識傾向,它在理論上和實踐上為課題總目標提供當前低碳立法的客觀環境基礎。我們通過對大量相關文獻的分析及公眾的實地訪談,最終確定問題包含低碳意識、低碳行為和低碳態度三個方面。調查采用隨機分層抽樣的方式,調查對象是普通農民、一般市民、大學生三類。此次調查整體上屬于描述性調查,不追求變量之間的因果關系,不需要進行理論假設,數據的分析以描述性統計為主。此外,為使抽樣調查樣本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樣本規??刂圃?00人左右。為更好地控制問卷施測過程中不受其他因素的干擾,調查之前對參與調查的人員進行相關培訓,調查的時間大概在暑期,時間為三天左右,調查人員以課題負責人和社會工作系大三學生為主。2.低碳法律制度研究中社會調查的問卷設計方案設計是為社會調查提供一個藍本或路線圖,問卷設計則是社會調查的亮點、特色與成敗的關鍵。因此,問卷設計的好壞將直接影響到調查資料的真實性、適用性,影響到調查方案的執行以及問卷的回收率,進而影響整個調查的結果。就低碳法律制度研究而言,目前尚無一份現成的問卷滿足研究需要。自行設計問卷時,研究人員要首先根據調查目的進行一定的探索性工作,也稱問卷設計的準備。其次根據問卷調查的目的設計題目與選項,這是問卷調查的重點與難點。再次,按照問卷設計的基本架構進行問卷的文本編輯。最后進行問卷的發放、回收與統計。①問卷設計的準備。設計一份問卷前進行充分的準備至關重要。準備性工作往往與方案設計中的許多環節息息相關,特別是與調查內容關系極為密切。例如,前文提到公眾對低碳的認識涉及三方面的問題,即低碳意識、低碳行為與低碳態度,到了這個階段就需要對這三方面的結構和順序做出安排,并確定每個方面問題的數量,問題的表述形式選擇封閉式回答還是開放式回答。仍以公眾對低碳的認識這項調查為例,問卷中變量的順序安排是先低碳意識再低碳行為最后低碳態度,就前兩方面而言,調查目的主要是為理論研究提供相對客觀的現實素材,因而只需對結果進行描述性的定量分析。題型以封閉式問題為主,題量控制在30題左右。而對低碳態度,我們希望獲得更加全面的信息,則以封閉式問題為主而輔之以開放式問題。②問卷題項的設計與修訂。問卷題項設計主要包括問題設計和選項設計。問題設計時,除了要注意題目本身含義清楚、簡明易懂,還要注意題目本身的提問方式,要符合一般人的語言表述習慣,不建議使用否定句。選項設計時,要注意各選項之間的互斥性以及答案的窮盡性。此外,問卷的題目與選項設計還決定了問卷本身的信度和效度,只有既有信度又有效度的問卷,才可能對問題進行有效測量。一般情況下,在大規模施測之前往往會將問卷進行小范圍的預測,預測獲得的數據就用來分析問卷的信度和效度。③問卷的文本編輯。一份完整的調查問卷通常包括卷首語、指導語、問題和答案以及其他資料四部分。卷首語是一封短信,向調查者說明調查目的、調查內容、調查單位、保密措施及合作謝意,用語要簡短客氣。指導語是問卷的說明書,旨在向被調查者說明如何正確填答問卷。問題和答案是問卷的主體,在此階段重點考慮的是問題的編排順序,其編排原則是:同一維度的題目放在一起,先易后難,先熟悉后陌生,先封閉式問題后開放式問題。其他資料包括問卷的名稱及編號,問卷發放與回收日期,調查人員、審核人員姓名。④問卷的發放、回收與統計。問卷的發放與回收是問卷的施測過程,其好壞也直接影響問卷調查結果的準確性。以公眾對低碳的認識問卷為例,我們采用當面發放、當場填寫與當場回收的方式,因為這樣最容易取得被調查者的合作,同時將干擾因素控制在最低程度?;厥蘸蟮膯柧硪紫冗M行問卷的篩選,剔除無效問卷并對問卷回收率做一統計,一般情況下回收率達到70%~75%以上時,方可作為研究結論的依據。最后對有效問卷進行編碼,即是對每份問卷和問卷中的每題、每個答案編定一個唯一代碼,并以此為依據輸入計算機,運用Spss、Excel等統計軟件對問卷進行數據處理。

三、低碳法律制度研究中應用

社會調查方法應注意的問題社會調查為法律與低碳問題之間架起了一座溝通的橋梁,但它也有缺陷。由于問題本身專業性較強,調查過程中存在兩個難點:第一,調查往往涉及技術轉化、技術創新等商業秘密,容易引起被調查對象的猶豫。第二,有些敏感性問題的調查,往往需要權威部門的鼎力支持,但由于調查者的學術身份缺乏某種權力支撐,調查者學術身份常在調查過程中被責難與挑戰[4]。如何能夠克服以上難點是我們進行社會調查必須正視的問題。除此之外,作為一種全新的低碳法律制度安排,社會調查方法介入其中還要在價值取向與定性調查有機結合兩個方面有正確的認識。①價值取向問題。社會調查在很多學科中都被認為是“真相”和“數據”的挖掘工具。因此,很多研究者提倡社會調查要保持“價值中立”,即所有的問題包括選項不應該出現經驗性認識,也不應該有理論性鋪陳。事實上,這種做法是極其錯誤的。法律層面的社會調查,特別是在低碳法律制度研究中應用社會調查,絕不僅僅承擔簡單的資料收集工作,更肩負著理論的使命,必須完成對低碳法律理論的修正、發展和創新。因此,在社會調查之前,應該在低碳及低碳相關領域做好充分的理論準備,對國內外低碳法律研究也應當足夠熟悉,否則即使有調查目的和調查內容,這種調查也是盲目的,調查結果也會受到質疑。②與定性調查有機結合。社會調查本質上是一種定量研究方法,雖能有效獲得對問題的認識以及可供比較的數據,但其缺點也是顯而易見的。即使問卷本身信度和效度很高,但調查結果的準確性還會受問卷發放過程、被調查對象的素質、被調查對象對問卷表達的理解等一系列問題的影響與制約。社會調查只能讓被調查者根據問卷本身設定的問題進行回答,缺少彈性,某種程度上會造成部分信息的流失。因此,在對一種現象進行調查時,適時借力個案分析、觀察等定性調查方法,先對問題做深層次的分析與探討,然后再使用規范的社會調查,二者有機結合,相互補充,才能更好地服務于低碳法律制度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