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果檢驗下的產業結構論文
時間:2022-03-04 11:5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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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引言
本文通過搜集和整理2000—2010年昆明市的產業GDP和土地類型變化數據,綜合考慮兩者間的時空關系,運用比較分析法、person相關分析法、格蘭杰因果檢驗、脈沖響應系數對昆明市產業結構演進與用地結構的相關性進行了綜合探究,運用偏差系數法對昆明市產業結構和用地結構的“同步”與“錯位”狀況進行了分析,最后結合現昆明市實際發展狀況對昆明市城市化建設中產業結構與用地結構的協調與可持續發展提出了相關建議。
2研究區域與研究方法
2.1研究區域
昆明市地處云貴高原西部,是云南省省會城市,總體地勢由北向南呈階梯狀逐漸降低,中部較高,東西兩側較低,以湖盆巖溶高原地貌及紅色山原地貌為主,海拔1500—2800m。昆明市是中國面向東南亞、南亞、中東、南歐、非洲的前沿和門戶,具有東面連接貴州和廣西,可直通沿海城市;北面經過四川、重慶可挺進中原;往南可到越南、老撾、泰國和柬埔寨;西面則與接緬甸接壤,可連通印度和巴基斯坦,具有非常優越的地理位置。
2.2研究方法
本文以昆明市為研究區域,分別選取2000—2010年昆明市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GDP數據和包括居住用地、公共設施用地、工業用地、倉儲用地、對外交通用地、道路廣場用地、市政公共設施用地、綠地和特殊用地在內的9種用地類型的面積數據作為昆明市產業機構演進與用地結構變化的研究依據[16]。通過對兩者變化情況的比較分析,我們發現其變化存在一定的相關性。為了進一步界定和探究兩者間的關聯性及相互影響機制,本文將研究對象納入一個向量自回歸模型中進行分析,對昆明市產業結構與用地結構變化的協整分析表明,昆明市產業結構演進與用地結構變化間存在長期穩定的相關關系,2000—2010年昆明市產業結構演進與用地結構變化這種相關關系較顯著。在此基礎上,采用格蘭杰因果關系檢驗對兩者間因果關系的分析表明,在近十年的發展中,昆明市用地結構變化是產業結構變化的格蘭杰原因,但昆明市產業結構變化同城市用地結構變化間不存在因果性關系,說明昆明市在現階段的發展中其產業結構和用地結構間未形成良性的互動和耦合,產業結構變化明顯滯后于城市土地利用結構。利用向量自回歸模型的脈沖響應函數法,我們進一步考察了昆明市用地結構及產業結構兩個因子分別受到自身和對方的沖擊時產生的反應。計算結果表明,十年內昆明市用地結構變化受自身經濟發展和產業結構變化的沖擊影響較大,而產業結構變化則較平穩,受其他因子干預程度較小。本文采用偏離系數法在對昆明市產業結構演進與用地結構變化進行格蘭杰因果檢驗的基礎上進行了兩者間的發展協調度分析,并依據分析結果結合昆明市實際情況對其城市科學發展提出了建議。
2.3數據來源
本文參考的相關統計數據來源于2000—2010年《云南省統計年鑒》、《昆明市統計年鑒》、《中國城市建設統計年鑒》、《區域經濟統計年鑒》和《國土資源統計年鑒》。
3比較分析
3.1昆明市產業結構演變分析
通過對昆明市2000—2010年GDP構成比重變化(圖1)分析可知,昆明市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GDP比重在十年中整體上呈現穩中有升、逐年交替上升的趨勢。其中,第二產業產值比重由2000年的47.1%變化到2010年的46.27%,變化幅度較小;第三產業產值比重由2000年的44.7%變化為2010年的48.4%,變化幅度最大。其次,從產業GDP結構圖中可見,在近年的發展中第三產業逐步成為昆明市的支柱產業,自2005年起產業GDP在昆明市總GDP中占據最大的比重。近年來,昆明市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所占GDP總份額持續達到九成,說明昆明市正處于城市經濟轉型的強勁發展階段。
3.2昆明市用地結構演變分析
本文選取昆明市9大城市用地類型作為研究對象,對其在2000—2010年的用地類型變化情況進行了綜合探究,用以分析昆明市的土地利用變化情況。在11年時間,昆明市城市建設土地類型均出現了不同程度的變化。從整體上來看,昆明市城市居住用地、工業用地、市政公用設施用地變化幅度較大。其中,昆明市居住用地從2000年的33.9%增長到2010年的51.3%,工業用地從2000年的15.6%增加到2010年的17.6%,市政公用設施用地從2000年的2.9%增加到2010年的10.1%。昆明市城市綠地用地、道路廣場用地、公共設施用地、倉儲用地、對外交通用地所占的比率則出現了一定程度的下降。其中,綠地用地的比重下降最顯著,由2000年的6.9%下降到2010年的2.69%,道路廣場用地的比重也由2000年的6.22%下降到2010年的3.37%,其他的土地利用類型則在2000年的基礎上出現較小的增減交替變化,具體的變化數據見表1。較分析,可以發現兩者在發展變化趨勢上呈現出某種相關關系。即隨著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GDP份額總體上增加,城市工業用地、對外交通用地和居住用地面積也有顯著增加。
4昆明市產業結構與用地結構關聯性分析
4.1基于SPSS的相關性分析為了深入探究昆明市2000—2010年產業結構與城市用地結構之間的相互關系,我們采用person相關法對兩者間是否存在相關性進行初步判斷。以昆明市三大產業結構比重和各土地利用類型比重作為研究指標,分別用C1、C2、C3表示第一產業、第二產業、第三產業產值占GDP的比重,用D1、D2、D3、D4、D5、D6、D7、D8、D9分別表示居住用地、公共設施用地、工業用地、倉儲用地、對外交通用地、道路廣場用地、市政公共設施用地、綠地和特殊用地占總面積的比重,得到相關系數矩陣(表2)。運用SPSS19.0軟件中描述變量相關性的person運算分析昆明市產業結構和土地利用結構的變化趨勢的相關程度,得到兩者的相關系數矩陣表(表3)。表3表明:昆明市第二產業產值與居住用地、市政公共設施用地和特殊用地呈正相關,且市政公共設施用地的顯著性水平極高;第三產業產值則與居住用地、公共設施用地、工業用地、市政公共設施用地和特殊用地具有顯著正相關趨勢,這進一步說明產業結構與用地結構間確實存在相關關系。
4.2基于EVIEWS的相關性分析
格蘭杰因果檢驗:通過運用SPSS19.0軟件對數據的person分析,我們發現2000—2010年昆明市產業結構演進與土地利用結構變化間存在顯著相關關系。為了進一步驗證和厘清兩者間的相關性及影響路徑,討論兩者間是否存在因果關系以及因果關系的方向。為了弄清這個問題,我們運用格蘭杰因果檢驗對數據進行了進一步分析。我們選取產業產值變化率和用地結構變化率兩個指標,將數據錄入Eviews7.2軟件[17],在進行平穩性檢驗和協整檢驗后的基礎上進行格蘭杰因果檢驗,檢驗結果見表4。格蘭杰因果關系檢驗的計算結果表明,在滯后期為1時,拒絕了用地結構不是產業結構變化的原因的原假設。即用地結構變化推動著產業結構的變化,但產業結構變化不是用地結構變化的格蘭杰原因。同樣,在滯后期為2時,檢驗結果拒絕了用地結構不是產業結構變化的格蘭杰原因的原假設,而接受產業結構變化不是用地結構變化原因的原假設??梢?,在短期內昆明市產業結構和城市用地結構之間未出現互為因果的關系特征,說明在現階段的發展中,昆明市的產業結構演進和土地利用結構間還未形成良性的互動和耦合關系,產業結構的變化明顯滯后于城市土地利用結構變化。脈沖響應分析:在格蘭杰因果檢驗分析昆明市產業結構演進與用地結構變化間因果關系及關聯方向的基礎上,為了進一步探究兩者間的影響機制,我們利用向量自回歸模型中的脈沖響應系數來考察產業結構與用地結構間當一方受到另一方沖擊時出現的反應;將昆明市近十年產業結構演進及其用地結構變化相關數據在Eviews7.2中進行自然對數處理,在得到的自然對數序列上建立VAR模型。通過對該模型的所有單位根進行檢驗,我們發現所有根模的倒數都位于一單位圓內(圖2),說明我們建立的模型具有穩定性,可保證脈沖函數結果的有效性。我們分別給產業結構變化及用地結構變化一個標準差大小的沖擊,即兩個系統變化的隨機擾動項分別變化了一個標準差,從而使其增長出現了波動,得到相應的脈沖響應函數圖,見圖3。圖3中橫軸表示受到沖擊作用的相應期數(年),縱軸表示各變量的變化百分比,實線代表脈沖響應函數即因子受到波動后的反應,虛線表示正負兩倍的標準差偏離帶。從圖3可見,產業結構變化率與用地結構變化率在經歷了彼此及自身的一個增長時所受到影響的動態軌跡。由第一幅圖(按從左至右的順序)可看出一個正向的產業增量對其自身的影響大約持續5—7期,其中在前三期有較為顯著的影響,總體呈快速持續下降趨勢,在第三期后逐漸進入較平穩狀態,波動不大;當用地結構變化率突然出現一個百分點的增加時,導致產業結構變化率在滯后一期后的第二期開始上升,并在第三期達到最大,變化率達到0.25%,而此后影響效應逐步減弱,從第七期開始趨于消失;從第三幅圖來看,隨著被給予一個土地利用率的增量,產業結構變化率從第一期開始發生變化,所受影響一直持續,在經歷了一、二期的快速下降后的三四期下降減緩,此后下降幅度逐步趨于平緩;而第四幅圖則表明在經歷了土地利用率給自身一個標準差的沖擊后,其土地利用率內部呈現波浪式變化,在經歷了一、二期的快速下降,三、四期的快速上升及第五期的再次下降后其波動逐漸趨于平穩,總體上呈下降趨勢。以上分析表明,用地結構變化率對產業結構變化率帶來的沖擊反應出現時滯,在滯后一期后開始反應并在第三期達到最大值,總體上產業結構變化率的提高對自身及土地結構變化率產生正向影響,且持續時間較長;同樣,土地利用變化率的正沖擊對其自身和產業結構變化率雖然有著較短時間的起伏變化,但總體上也產生了正向影響。這充分說明用地結構變化與產業結構變化之間具有相互推動的作用,只有當兩者達到協調耦合的理想狀態時,現代化建設才能更好更快地發展。
5協調性分析
2000—2010年,昆明市的產業結構和用地結構都發生了顯著地變化。為了更有針對性地對昆明市實際情況做出研究分析,本文選取作為衡量結構變化程度的重要指標結構變化來評價昆明市產業結構發展及用地結構變化的協調性。其計算公式為:Di=Σni=1|Gt-G0|式中,Di表示結構變化率,G0表示基期結構,GT,表示t期結構,n指的是幾種類型。根據公式計算2000—2010年昆明市產業結構和用地結構的變化程度,用偏差系數對兩者的差異進行分析,分析結果見表5。2000—2010年昆明市產業結構變化率的計算結果表明,昆明市產業結構變化率總體呈上升趨勢,且變化趨勢不斷增加,說明昆明市城市正處于一個產業結構調節發展期;而2000—2010年昆明市城市土地利用結構變化率的計算表明,昆明市土地利用結構變化率從總體上呈上升趨勢,且從2007年開始變化幅度突然變大,整個土地利用結構變化率波動都較大。產業結構與用地結構的偏差系數是用來表示產業結構變化率與用地結構變化率之差的絕對值,偏差系數的大小是用來描述產業結構與用地結構差距的指標。偏差系數越大,表明產業結構與土地利用結構的差距越大。從表5可以看出,昆明市產業結構偏差系數從2000年的0.24%快速增加到2010年的44.95%,說明在2000—2010年間昆明市城市用地結構變化的速度較快,產業結構的變化速度較慢,產業結構變化相較于用地結構變化具有滯后性。
6結論與建議
6.1結論
研究表明,2000—2010年昆明市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在昆明市城市發展中所占的比重持續上升,且第三產業的增長速度大于第二產業,說明現階段昆明市產業發展總體進入較為科學的高水平階段。以2000年為基期,用結構變化率和偏差系數綜合研究了昆明市產業結構和城市用地結構的變化相關情況,發現昆明市城市土地利用結構的變化率遠遠大于其產業結構變化的變化率,相對于城市用地的快速城市化,產業結構的變化具有滯后性,兩者的城市化發展速率出現偏差;格蘭杰因果關系檢表明,在短期內昆明城市土地利用變化是產業結構的變化格蘭杰原因,但昆明市產業結構變化和城市用地結構變化間不存在因果關系,說明在現階段昆明市的產業結構與城市用地結構之間還未達到協調和耦合。
6.2建議
現階段昆明市產業結構調整滯后于城市用地結構的變化,產業結構與城市用地結構還沒有形成良性互動的耦合關系。因此,昆明市應在快速城市化進程中應更加注重城市產業結構的調整與轉型,在遵循產業演進規律并結合市場客觀要求的基礎上,綜合運用政府宏觀調控手段和市場調控機制對不同區位的土地征用不同的土地使用稅,以此來引導產業的合理選址和城市規劃;同時,決策者應重視規劃的綜合效益及可行性,采取適當的措施來適應市場變化和一些不可預見的因素對土地結構變化的沖擊,通過科學合理的發展方式加快城市建設,力爭達到城市產業結構和用地結構的耦合協調發展。
作者:阮雪玲牛樂德彭籽明魯敏李志祥單位:云南師范大學旅游與地理科學學院教務處中國西南對外開放與邊疆安全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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