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籌劃方法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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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筆者在授課參閱《企業稅務籌劃理論與實務》(東北財經大學出版社,蓋地主編, 2005年1月第一版)時,發現其中一案例存在問題,本文在分析案例的基礎上,探討稅務籌劃的決策方法。
一、案例分析
案例如下(教材P107) : 甲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 2003 年12月,公司將1000平方米的辦公樓出租給乙公司,負責供水、供電,每月供電8000度,水1600噸,電的購進價為0. 4元/度,水的購進價為1. 25元/噸,均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甲公司應如何進行稅務籌劃?教材解答如下:方案1,雙方簽署一個房屋租賃合同,租金為每月150元/平方米,租金包含水電費。
則該公司房屋租賃行為應繳納營業稅為: 150 ×1000 ×5% = 7500元。同時購進水電的進項稅額不能抵扣,因此應作為進項轉出,即相當于負擔增值稅: 8000 ×0. 4 ×17% + 1600 ×1. 25 ×13% = 804元。該企業最終應負擔營業稅和增值稅合計為: 7500 + 804 = 8304元。
方案2,甲公司與乙公司分別簽訂轉售水電合同、房屋租賃合同,分別核算水電收入、房屋租金收入,并分別作單獨的賬務處理。轉售水電的價格參照同期市場上轉售價格確定為:電每度0. 6 元,水每噸1. 75元。房屋租賃價格折算為每月每平方米142. 4元,當月取得租金收入142400元,電費收入4800元,水費收入2800元。
收該企業的房屋租賃與轉售水電屬相互獨立且能分別準確核算的兩項經營行為, 應分別繳納營業稅: 142400 ×5% = 7120 元, 增值稅(4800 ×17% + 2800 ×13% ) - 804 = 376元。
該企業最終應負擔營業稅和增值稅合計: 7120 + 376 = 7496元。兩方案稅負相差: 8304 - 7496 = 808元。
該解答方法有以下問題:
1. 兩方案本身的問題。按方案1,承租方共支付150000元;而按方案2,由題意承租方購買水電要支付增值稅,所以共需支付租金及水電價稅合計: 142400 + 4800 ×(1 + 17% ) + 2800 ×(1 + 13% ) = 151180元。與方案1相比,多支付1180元,即水電的增值稅部分。而從題意來看,承租方購買水電是用于辦公,而不是用于生產,是不能抵扣進項稅額的,即與方案1相比,承租方在方案2中要多負擔費用1180元,所以對承租方來說,兩方案不具有可比性(若承租方購買水電用于生產,且為一般納稅人,則多支付這筆錢是可能的,兩方案具有可比性,但本案例中已明確是用于辦公,所以不能抵扣進項稅,兩方案不具有可比性) 。要使兩方案對承租方是相同的,方案2中租金應降為142400—1180 =141220元。以下的分析,我們可以發現,將方案2租金降為141220元,使兩方案對承租方相同時,分別簽訂轉售合同和房屋租賃合同仍優于方案1。
2. 假設承租方對兩個方案沒有偏好(或沒有選擇權) ,教材中的解答也是錯誤的。教材的解答中方案1考慮的是“負擔”的營業稅和增值稅合計,而方案2考慮的實際是“繳納”的營業稅和增值稅合計。對兩方案作不同的比較,只能得出錯誤的結論;只有對同一項目進行比較,才能得出正確的結論。
若比較兩方案“負擔”的兩稅合計。教材中方案1的思路是:支付給銷售方的增值稅不能抵扣,則也應作為“負擔”的增值稅。若以此思路考慮方案2,則方案2中支付給銷售方的增值稅和支付給國家(即繳納稅款)可由轉售水電時收取的增值稅抵消,從購買方收取1180元增值稅,抵消支付的增值稅804元和納稅376元,所以“負擔”的增值稅為804 + 376—1180 = 0元,即方案2“負擔”的兩稅合計為7120元,兩方案相差8304—7120 = 1184元。
若比較兩方案“繳納”的兩稅合計。繳納稅款指按稅法規定的應支付國家的稅款,而購買貨物時“支付”的增值稅并不是“繳納”的稅款。所以方案1只繳納營業稅7500元,方案2繳納兩稅合計7496元,兩方案相差7500—7496 = 4元。但如前文所述,兩方案的差別不僅在于繳納稅款的多少,方案2中還向承租方多收增值稅款1180元,兩部分差額之和為1184元,與比較兩方案“負擔”的兩稅之和相等。筆者在講授增值稅時強調購買購買貨物時“支付”增值稅、銷售貨物時“收取”增值稅,而只有在將稅款交給國家時才能叫“繳納稅款”,從本案例也可以看出它們的區別。
如前文所述,兩方案不具有可比性,這樣的方案設計脫離了實際,在教學中只有比較可行的方案才有意義。若要使兩方案有可比性,方案2中租金應降為141220元,這樣方案2比方案1節稅4元,仍優于方案1。[ LunWenData.Com]
二、稅務籌劃的決策方法
稅務籌劃是通過事前的決策,實現稅收負擔最低化和稅后利潤最大化的活動。在稅務籌劃中,如何進行決策,選擇適當的籌劃方案,直接決定了稅務籌劃的成果。從上述案例中我們可以發現可以有多種方法進行稅務籌劃方案的選擇。
1. 比較不同方案的現金流量。稅務籌劃本質上是一種理財活動,可以借用財務管理中比較現金流量法進行稅務籌劃決策。
兩方案均要購買水電支付價款5200元、增值稅804元,所以這部分為無關現金流量。方案1相關現金流量為:支付營業稅7500元、收取租金150000元;方案2相關現金流量為:收取租金142400元、轉售水收取4800元、轉售電收取2800元、轉售水電收取增值稅1180 元、繳納增值稅376元、繳納營業稅7120元。兩方案差額現金流量為(142400 + 4800+ 2800 + 1180—376—7120) —(150000—7500) = 1184元。
比較現金流量法是財務管理學科中的基本決策方法,它的的邏輯最嚴密,綜合考慮了各種因素,是最完善的方法。
2. 比較不同方案的會計利潤。方案1的收入即為房租收入150000元;相關費用包括營業稅、水電的成本5200 元和購買水電支付的不能抵扣的增值稅804總計13504元,利潤為150000—13504 = 136496元。方案2的收入為房租142400元、轉售水電的收入7600 元總計150000元,支付的增值稅可以抵扣,不影響損益,所以費用為營業稅7120元、購買水電的成本5200元總計12320元,利潤為150000—12320 = 137680元。兩方案之差為1184元,與前述結論相同。
在應用比較會計利潤法時要注意兩個問題:
2. 1方案的會計利潤與現金流量的差別是由于增值稅造成的。納稅人銷售貨物收取的增值稅不構成其收入,采購貨物時支付的可以抵扣的增值稅也不屬于費用。這是增值稅獨特的稅制決定的,這一點也需要在增值稅的稅務籌劃中注意。
2. 2在本例中,計算會計利潤時沒有考慮其他如折舊等費用,只考慮了與決策有關的費用,這里的會計利潤不是完整意義上的會計利潤,因此這種決策方法只可用于決策,但理論上并不嚴密。
3. 比較不同方案的納稅額。這是稅務籌劃決策中應用最多的一種方法。前文已計算出本案例中兩方案納稅差額為4元。但這種方法的缺陷是沒考慮其他尤其是影響現金流量的因素。所以這種方法適用于其他方面都相同,只有繳納稅額不同的情況下采用。
三、結語
綜上所述,在稅務籌劃中,由于增值稅價外稅的特征,要注意區分負擔的稅款和應繳納的稅款。稅務籌劃的決策可以比較各方案的現金流量、會計利潤或納稅額,各方法有不同的適用范圍,其中最完善的方法是比較現金流量法。[ Www.LunWenData.Com]
參考文獻:
篇2
關鍵詞:稅務籌劃 財務管理 納稅
1.稅務籌劃的概念以及特征
1.1稅務籌劃的概念
企業的稅務籌劃從本質上講,是一種市場經濟發展條件下企業自身尋求提升效益的方式。
1.2稅務籌劃的特點
合法性。稅務籌劃的合法性是稅務籌劃的最基本的特征。
超前性。企業的稅務籌劃是指在特定的經濟行為發生前企業所做的安排與計劃,企業按照既定的方案來采取相應的行動,只有這樣才能實現既定的目的。
目的性。企業的財務籌劃具有很強的目的性,主要是因為對于企業來說,稅務籌劃是一項策劃活動行為,其目的就是為了使得納稅人的稅收負擔相應的減輕,進而使得企業能夠獲得自身的節稅收益。
時效性。由于國家關于稅收的政策、法律法規會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狀況、國家的政治狀況做出相應的調整和變化,也就使得財務籌劃具有了很強的時效性。
專業性。由于企業的稅務籌劃工作需要很強的實踐經驗以及豐富而又扎實的專業知識才能做好,所以就使得稅務籌劃成為一項專業性很強的工作。
擇優性。由于企業在投資、理財以及經營等活動中常常會面臨很多的應對方案,這就使得企業在財務籌劃的過程中要在兩種甚至是更多的方案中進行選擇,選擇出稅收最輕或者是最好的一種應對、實施方案,進而實現企業的盈利、經營目的,這也就使得企業的稅務籌劃帶上了擇優性的特征。
2.企業實行稅務籌劃的意義
2.1有利于提升納稅人的納稅意識
一個企業想要在企業的財務管理之中實行稅收籌劃,就應當對稅收方面的各種法規、法律做到熟悉,并且對于各種稅收政策也要做到及時掌握,同時在學習稅法的時候,也就自然而然的做到了依法納稅,進而對納稅人的依法納稅意識做了提高。
2.2有利于降低企業納稅風險與成本
對于一個企業來說,稅收成本是一個企業非常重要的社會成本,企業稅負的高低和成本的高低以及繳納稅款的多少之間有著直接的聯系,可以說是直接決定著企業的經濟效益。從這個層面上講,一個企業的稅務籌劃能夠幫助企業通過有效的、合法的、合理的途徑來緩繳企業的稅款或者是降低企業的應繳納稅款。進而降低企業的成本,規避企業的經濟風險。
2.3有利于提升企業的管理水平
合理的、科學的企業稅務籌劃能夠提升企業的管理水平,特別是企業的會計以及財務管理水平,想要制定出合理、科學而又行之有效的企業稅務籌劃方案就要求企業能夠對自己的企業經濟活動有一個全面、整體而又較為合理的規劃,使得企業在進行稅務統籌的時候,能夠在客觀上促進企業經營管理水平的不斷提升。
2.4有助于完善稅收法規、增加國家稅收收入
從長遠以及整體來看,一個企業的稅收統籌不但不會降低國家的收稅總收入,而且還會提升國家的稅收,稅收統籌的作用不僅可以為國家稅收法規、政策的完善提供相應的依據,而且還會對其進行及時的調整,進而能夠引導企業在經營、投資以及消費方面可以按照國家的整體調控以及市場運作規律來運行,從這一層面講,稅收統籌能夠不斷完善和調整我國稅收的相應法律法規。
3.企業實行稅務統籌的有效方法
3.1充分利用稅收的優惠政策
利用收稅優惠政策籌劃法主要是指納稅人按照國家稅法的相應規定對稅務進行統籌的一種方式,對于企業來說,稅收優惠政策是我國的一項經濟政策,國家也相對的支持企業進行稅務統籌。首先,國家稅法規定企業從事國家鼓勵的投資,可以按照投資額的相應比例抵扣企業應繳納稅額,所以說,企業應當對國家在投資企業的認定條件充分把握,及時地進行相應調整,以便享受國家稅收照顧。其次,國家稅法規定,企業購置用于節能節水、環境保護以及安全生產方面的投資額可以進行稅額的抵免,所以說,企業應當那及時抓住這種機會,以便很好地享受國家稅額抵免的優惠。再次,國家稅法規定對于國家在支持的高新技術產業以及企業會給予15%的低稅率,所以說,企業應當充分利用此優惠政策,進而制定出合理、科學的企業稅務籌劃方案,以實現企業的最大效益。
3.2合理地籌劃稅基
對稅基進行合理的、科學的稅務籌劃不僅僅能夠減少稅基,而且還可以利用對稅基進行適當安排,實現在適用納稅、率稅、減免稅等方面取得相應效益。所以說,企業應當在不違背財務制度以及稅法的前提之下,利用對企業費用的列支,減小稅基,進而減少企業應納稅的所得額,以便提升企業的經濟效益。
3.3通過稅率差異進行企業的稅務統籌
企業通過稅率差異進行稅務的籌劃,往往會適用價格轉移的方式,也就是通過企業之間的關系往來,使得關聯企業能夠整體適用較低稅率,以便達到企業利益實現最大化。具體方法是用過資金、貨物、資產、勞務以及管理費用的相關轉移進而實現利潤在各個關聯方面的轉移,從而使得企業實現整體節稅的目的。
4.企業在實行稅務籌劃的時候應當注意的問題
4.1應當提升防范風險的意識
企業在稅收籌劃方案的實施過程中,應當不斷地提升自己的風險意識以及防范意識,并及時采取有效措施來發現問題并給予解決,爭取將稅務風險掐滅在萌芽狀態,只有這樣才能真正避免稅務風險給企業所帶來的損失。
4.2注意企業環境的變化
企業應當知道國家關于稅收的政策性法規會經常隨著國家經濟的變化以及市場的宏觀調控做出適當的調整,這就使得企業的經營環境以及經營狀況也相繼發生一些變化,所以說,企業在做稅務籌劃的時候,一方面要不斷收集各種相關政策調整的信息,掌握好政策環境變化的總體趨勢以及內容,另一方面還要依據此變化對企業的稅務籌劃整體方案做出相應的調整,進而保持企業稅務籌劃方案的有效性以及實用性,反之,就會使得企業面臨違背政策、法規的境地,甚至受到國家法律的制裁。
4.3加快培養稅收籌劃的人才隊伍
一個企業的稅收籌劃人才隊伍建設得好就會給企業帶來很大的收益,稅收籌劃人員應當有會計、稅收以及投資等相應的專業知識,并且對企業的整個經營、投資、籌資活動做到全面了解和熟悉。所以說,企業應當建立起相應的人員培訓制度,使得企業自身的稅收籌劃人員在稅收籌劃的過程中不僅僅能夠對稅法做到精通,而且還能依據國家稅法的政策變化與調整狀況、企業自身的業務流程依據業務狀況制定出相應的納稅方案。另一方面還應當對其進行比較之后做出優化選擇,只有這樣才能做出最有效的決策,杜絕因為個人原因給整個企業的稅務籌劃帶來不必要的損失以及風險。
結束語
綜上所述,企業的稅務籌劃從本質上講,是一種市場經濟發展條件下企業自身尋求提升效益的方式。伴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稅收在我國國民經濟中的地位正在不斷地提升,其作用也日益凸顯出來,成為我國籌集財政收入的一項重要手段,同時也成為國家實現經濟調控的一種重要方式和途徑。當前企業要想在激烈的競爭之中求得生存與發展,實現自身價值的最大化,就應當在企業的稅收籌劃上多下功夫,在未來的企業發展中,如何在實踐中較為合理地使用企業稅收籌劃的技巧為自身的發展創造價值,是企業急需要研究和探討的問題。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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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
【關鍵詞】 公路勘察設計企業 稅務籌劃 方法
1998年至2011年是我國公路事業飛速發展的時期,截至2011年底全國公路里程400.82萬公里,比1998年增加了272.97萬公里,全國高速公路達8.49萬公里,比1998年增加了7.62萬公里?!督煌ㄟ\輸"十二五"發展規劃》中指出預計到十二五末全國公路總里程達到450萬公里,全國高速公路總里程達到10.8萬公里。經歷十三年的快速發展后,“十二五”公路建設行業將以穩中求進的總基調發展,增速明顯放緩。受國家土地宏觀調控政策影響,公路建設受到制約,公路勘察設計行業市場總需求增長速度也將放緩,市場競爭將更加激烈。
公路勘察設計行業屬于服務業,需交納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個人所得稅、企業所得稅、印花稅等。目前大部分勘察設計行業類型為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財務人員如何進行適當的稅務籌劃,為企業合理避稅是當前一項重要的課題。
隨著我國市場經濟機制的日趨完善和競爭程度的逐步加劇,納稅籌劃將成為勘察設計企業經營、開發管理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組成部分,也將是企業經營決策的重要內容。稅務籌劃是指納稅人為達到減輕稅負和實現經濟收益最大化的目的,在稅收法律政策允許的范圍內,對企業的經營、投資、理財、組織和交易等各項活動進行事先計劃和安排的活動,以達到稅負最低或稅收收益最大的一種財務管理活動。納稅籌劃與偷稅有著本質的區別,其是一種合理、合法的,受國家法律保護、鼓勵的經濟行為。
企業加強納稅籌劃與管理,是企業保持持續健康發展的主觀愿望和客觀需要。企業以提高經濟效益,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為理財目標,并以不斷創造社會財富,提高企業員工收入,保持社會穩定為出發點,而依法納稅則是企業需承擔的一種社會責任,兩者的根本目的是一樣的,都是維持經濟社會正常秩序和社會穩定,區別在于從宏觀與微觀上對企業創造的社會財富的支配權的不同,企業主觀上更希望有更大的支配權,這種愿望是合情合理的,因此,企業想獲得經濟利益最大化的主觀愿望是產生納稅籌劃最直接的動因。 本文主要從以下幾個稅種進行探討:
1. 營業稅籌劃
勘察設計行業屬于其他服務業,營業稅稅率為5%,按收入全額征稅。2006年12月22日,國家稅務總局印發《關于勘察設計勞務征收營業稅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6]1245號)(簡稱1245號文件)。通知規定,對勘察設計單位將承擔的勘察設計勞務分包或轉包給其他勘察設計單位或個人并由其統一收取價款的,以其取得的勘察設計總包收入減去支付給其他勘察設計單位或個人的勘察設計費后的余額為營業稅計稅營業額。該政策改變了以往對勘察設計單位的勘察設計總包收入全額計征營業稅的方法,實行差額征稅,顯著降低了勘察設計勞務分包或轉包經營的稅收負擔,對促進工程勘察設計行業發展起到了積極作用。
實際操作中,筆者認為,可以用“收支”兩條線的處理辦法。簡單來說就是總包方確認收入的時候拋開分包合同,就按照與發包方簽訂的合同全額確認收入,同時全額計提營業稅金及附加,這就是“收”這條線;而“支”線則是指在支付分包方分包合同款項的時候,一邊進成本,同時按分包合同額用紅字沖抵對應營業稅金及附加,這樣,無論有幾項分包,總包方都不會存在多計提或者少計提營業稅金及附加的情況。
2. 企業所得稅籌劃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八條規定,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高新技術企業是依據科技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2008年4月聯合頒布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和《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認定的企業,可以依照2008年1月1日起實施的新《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稱《稅收征管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以下稱《實施細則》)等有關規定申請享稅收優惠政策。
2008年1月1日起實施的新《企業所得稅法》規定,內外資企業所得稅的稅率統一為25%,國家對重點扶持和鼓勵發展的產業和項目,給予企業所得稅優惠,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減至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镀髽I所得稅法》規定,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可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加計扣除?!镀髽I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五條對該規定進行了細化,明確研究開發費用的加計扣除,是指企業為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照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照研究開發費用的50%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50%攤銷。也就是說,按照研究費用是否資本化為標準,分兩種方式來加計扣除,但其準予稅前扣除的總額是一樣的,即都是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的150%。
3. 個人所得稅籌劃
目前很多設計院的工資薪金采用固定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每月工資按固定數發放,績效工資是根據項目完成情況進行發放。一個項目往往需要幾個月甚至更長的時間,項目結束后根據項目產值和合同收款情況等因素,計算各專業部門的分工及個人工時耗費情況進行分配,這樣就會出現年終薪酬集中發放的情況。
根據2005年1月國家稅務總局的《關于調整個人取得了全年一次性獎金等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方法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5〕9號文,對納稅人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的計稅方法(實行年薪制與績效工資的也比照執行)進行了調整。新方法是將納稅人全年一次性獎金,單獨作為一個月的工資、薪金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按此條規定,是先將員工當月內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除以12個月,按其商數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如果低于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額,應納稅額=(員工當月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員工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與費用扣除額的差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如果員工當月工資、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額的,適用公式為:應納稅額=員工當月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財務人員要結合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個人取得了全年一次性獎金等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方法問題的通知》和《個人所得稅法》的精神,對工資薪金日常發放數與年終一次性發放數進行合理的規劃,盡量將各月的工資收入拉平,盡可能將數額較大的工資、獎金分次發放。在不違反稅法的條件下,讓職工獲得最大程度的收益。
篇4
[關鍵詞]納稅籌劃;商品購銷運費;廣告費用
[中圖分類號]F275[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5-6432(2011)40-0075-01
1 NF集團公司基本情況
NF集團(為遵循保密原則,故以NF集團代替被審計單位的真實名稱),是一個跨全國10個省(市)區、跨行業的特大型企業集團,公司在深交所發行A股,成為國有控股上市公司。公司現有5個分公司、19個子公司,總資產35億元,銷售收入32億元。NF集團主要產品包括三大系列:一是無機鹽系列,二是洗滌劑系列,三是化肥系列,除此之外,還有制藥、旅游、包裝、高科技等產業。
2 商品購銷運費的稅務籌劃分析與對策
NF集團中,有21家生產型企業,僅拿其中一家分公司A分公司來分析。A分公司年原材料采購金額有4億元,庫存商品銷售額3.6億元。公司大部分原材料為外地采購,很少一部分從本地采購,運費由A分公司自己負擔。由于生產的產品處于買方市場,故運費仍需由A分公司承擔。這樣計算下來,A分公司一年要發生約4520萬元左右的運費,是一筆很大的數目,如果可以充分地進行納稅籌劃,會給公司省下不少的稅費。
2.1 原材料采購納稅籌劃
《增值稅暫行條例》規定,購進或者銷售貨物以及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支付運輸費用的,按照運輸費用結算單據上注明的運輸費用金額和7%的扣除率計算的進項稅額。進項稅額計算公式:進項稅額=運輸費用金額×扣除率。
(1)外地采購原材料。對于A分公司大量的外地原材料,A分公司采用外購運費的方式運輸,可以以運費的7%抵扣增值稅。其實憑借A分公司的年采購量,是供應方的一個大客戶,A分公司完全有實力跟供應方談判,跟供應方簽訂一個更加有利于自己的采購合同。
假設,A分公司采購原材料3.5億元,運費為1750萬元,如果采用原單獨開具運輸發票的方法,則可以取得進項稅抵扣:35000/(1+17%)×17%+1750×7%=5208(萬元)。但如果取得運費與貨款開在一起的增值稅發票,則可以按照17%的稅率抵扣進項稅,即為(35000+1750)/(1+17%)×17%=5340(萬元)??梢远喃@得抵扣稅額132萬元,城建稅及教育費附加金額減少132×10%=13.2(萬元),企業所得稅增加(132+13.2)×25%=36.3(萬元)??傮w來說,A分公司可以減少稅費132+13.2-36.3=108.9(萬元)。如此看來,采用合并定價的辦法,可以給A分公司帶來每年108.9萬元的利潤。
(2)本地采購原材料。對于A分公司少量的本地采購原材料,A分公司采用自營的方式,用自己公司的車輛運輸。根據稅法規定,一般納稅人自營車輛、運輸工具耗用的油料、配件及正常修理費支出等項目,可以抵扣17%的增值稅(索取專用發票扣稅)。
對于A分公司運費價格中的可扣稅物耗的比率為10%左右,則在A分公司本地采購原材料運費為250萬元的情況下,可以抵扣增值稅250×10%×17%=4.25(萬元)。
如果NF集團可以將每個分公司和子公司的運輸部門分離整合成一個獨立的子公司,則可以為集團帶來更大的經濟利益。運輸分公司承擔運輸任務后,可以為A分公司開具運輸發票,此時按照7%的比例可以抵扣250×7%=17.5(萬元),同時運輸公司按照營業額3%的稅率繳納營業稅,即為250×3%=7.5(萬元)。從整個集團公司的角度來說,則可以抵扣17.5-7.5=10(萬元),比A分公司自營可以少繳增值稅5.75萬元。
2.2 銷售產品納稅籌劃分析與對策
A分公司由于銷售洗滌產品,為賣方市場,故A公司在銷售產品時需負責運輸,再向客戶收取貨款和運費,由于無法開運輸發票,故將貨款與運費開在同一張增值稅發票上。如果NF集團成立了運輸子公司,將運輸業務獨立出來,便可以開具運輸發票。此時A分公司只是代墊運費,不需要繳納增值稅,而運輸分公司的運費按照3%的比例收取營業稅,年稅費為36000/(1+17%)×17%+2520×3%=5306.37(萬元)。從整個集團的角度來說,節稅290.55萬元。
3 廣告費用的稅務籌劃分析與對策
NF集團主要是化工企業,但其旗下還有兩家比較特殊的公司,一家是B旅游公司,主要經營洗浴、餐飲以及旅游項目,另一家是C日化公司,進行天然礦物質化妝品的研發、生產和銷售工作。
3.1 B旅游公司廣告費用的節稅方案
B旅游公司每年的廣告費用為264萬元,銷售收入為1685萬元。按照稅法規定,廣告費只可稅前抵扣1685×15%=252.75(萬元),所有264-252.75=11.25(萬元)的廣告費不可抵扣,需要繳納所得稅11.25×25%=2.8125(萬元)。
如果B旅游公司改變一下宣傳策略,用200萬元在媒體上做廣告,另聘用20名員工在街頭、酒店、寫字樓等場所進行宣傳。業務宣傳需要展臺傳單等宣傳費用10萬元,人員工資每月2000元,年工資共計2000×20×12=48(萬元)。廣告費以及宣傳費用共210萬元,可全額抵扣。宣傳人員的工資為企業發生的合理的工資、薪金支出,準予全額扣除。新的宣傳策略可以幫B公司節省264-200-10-48=6(萬元)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用支出,扣除所得稅后的利潤增加6×(1-25%)=4.5(萬元),另外還可以節稅2.8125萬元,共創造7.3125萬元的利潤。
3.2 C日化公司廣告費用的節稅方案
NF集團采用由集團公司統一做廣告,然后由各企業按照一定比例進行分攤。設NF集團洗化用品、化工產品、旅游公司、化妝品廣告費用(包括明星代言費、媒體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共3500萬元。由于NF集團廣告費分配制度的缺陷,造成了集團多繳納所得稅0.3875萬元。
篇5
摘 要:稅務籌劃,是指在納稅行為發生前,在不違反法律、法規的前提下,通過對法人的經營、投資、理財等涉稅事項做出事先安排,盡可能減少繳稅、遞延納稅目標等一系列謀劃活動,而房地產開發具有開發周期長、資金占用量大、開發業務復雜多樣等特性,企業可針對其經營特點,通過合理選擇會計處理方法、選擇有利經營方式、利用稅收優惠政策等方法來降低稅率、增加抵扣稅額,以達到稅務籌劃的合理。
關鍵詞 :稅務籌劃 現狀分析 建議對策
一、關于稅務籌劃
1.稅務籌劃的合法性:稅務籌劃,只能在稅收法律許可的范圍內進行。其中有兩層含義:一是必須要遵守稅法。二是不能違反稅法。合法是稅務籌劃的前提,當存在了多種可選擇的納稅方案時,納稅人可以利用對稅法的熟識、對實踐技術的掌握,做出納稅最優化的選擇。對于違反稅收法律規定,逃避納稅責任,以降低稅收負擔的行為,屬于偷稅、逃稅,要堅決加以反對和制止。
2.稅務籌劃的籌劃性:在納稅行為發生之前,對經濟事項進行規劃、設計、安排,達到減輕稅收負擔的目的。在經濟活動中,納稅義務通常具有滯后性,企業交易行為發生后才繳納流轉稅;收益實現或分配之后,才繳納所得稅;財產取得之后,才繳納財產稅。這在客觀上提供了對納稅事先做出籌劃的可能性。另外,經營、投資和理財活動是多方面的,稅收規定也是有針對性的。納稅人和征稅對象的性質不同,稅收待遇也往往不同,這在另一個方面為納稅人提供了可選擇較低稅負決策的機會。
3.稅務籌劃的目的性:稅務籌劃的直接目的就是降低稅負,減輕納稅負擔。這里面包含兩層意思:一是選擇低稅負。低稅負意味著較低的稅收成本,較低的稅收成本意味著高的資本回收率;二是滯延納稅時間,獲取貨幣的時間價值。通過一定的技巧,在資金運用方面做到提前收款、延緩支付。
4.稅務籌劃的風險性:對稅收政策理解不準確或操作不當,而在不知覺情況下采用了導致企業稅負不減反增的方案,或者觸犯法律而受到稅務機關的處罰都可能使得稅收籌劃的結果背離預期的效果。
5.稅務籌劃的專業性:專業性不僅是指稅務籌劃需要由財務、會計專業人員進行,而且只面臨社會化大生產、全球經濟一體化、國際貿易業務日益頻繁、經濟規模越來越大,僅靠納稅人自身進行稅收籌劃顯得力不從心。因此,稅務、稅務咨詢作為第三產業便向專業化的方向發展。
二、稅務籌劃的切入點
稅務籌劃是利用稅法客觀存在的政策空間來進行的,這些空間體現在不同的稅種上、不同的稅收優惠政策上、不同的納稅人身份上及影響納稅數額的基本稅制要素上等等,因此應該以這些稅法客觀存在的空間為切入點。
1.選擇空間大的稅種
從原則上說,稅務籌劃可以針對一切稅種,但由于不同稅種的性質不同,稅務籌劃的途徑、方法及其收益也不同。實際操作中,要選擇對決策有重大影響的稅種作為稅務籌劃的重點;選擇稅負彈性大的稅種作為稅務籌劃的重點,稅負彈性越大,稅務籌劃的潛力也越大。一般說來,稅源大的稅種,稅負伸縮的彈性也大。因此,稅務籌劃自然要瞄準主要稅種。另外稅負彈性還取決于稅種的要素構成。這主要包括稅基、扣除項目、稅率和稅收優惠。稅基越寬,稅率越高,稅負就越重;或者說稅收扣除越大,稅收優惠越多,稅負就越輕。
2.以稅收優惠政策
稅收優惠是稅制設計中的一個重要要素,也是貫徹一定時期一國或地區稅收政策的重要手段。國家為了實現稅收調節功能,一般在稅種設計時,都設有稅收優惠條款,企業如果充分利用稅收優惠條款,就可享受節稅效益。因此,用好、用足稅收優惠政策本身就是稅務籌劃的過程。選擇稅收優惠政策作為稅務籌劃突破口時,應注意兩個問題:一是納稅人不得曲解稅收優惠條款,濫用稅收優惠,以欺騙手段騙取稅收優惠;二是納稅人應充分了解稅收優惠條款,并按規定程序進行申請,避免因程序不當而失去應有權益。
3.以納稅人構成
按照我國稅法規定,凡不屬于某稅種的納稅人,就不需繳納該項稅收。因此,企業理財進行稅務籌劃之前,首先要考慮能否避開成為某稅種納稅人,從而從根本上解決減輕稅收負擔問題。如在1994 年開始實施的增值稅和營業稅暫行條例的規定下,企業寧愿選擇作為營業稅的納稅人而非增值稅的納稅人,寧愿選擇作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而非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因為,營業稅的總體稅負比增值稅總體稅負輕,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總體稅負較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的總體稅負輕。當然,這不是絕對的,在實踐中,要做全面綜合的考慮,進行利弊分析。
以影響應納稅額的幾個基本因素為切入點,影響應納稅額因素有兩個,即計稅依據和稅率。計稅依據越小,稅率越低,應納稅額也越小。因此,進行稅務籌劃,無非是從這兩個因素人手,找到合理、合法的辦法來降低應納稅額。
4.以不同財務管理環節和階段
企業的財務管理包括籌資管理、投資管理、資金運營管理和收益分配管理,每個管理過程都可以有稅務籌劃的工作可做。投資管理階段,選擇投資地點時,選擇在低稅率地區如實施新企業所得稅法以前可以選擇沿海開發區、高新技術開發區、國家鼓勵的西部等地區,會享受到稅收優惠選擇投資項目時,國家鼓勵的投資項目和國家限制的投資項目,兩者之間在稅收支出上有很大的差異;在企業組織形式的選擇上,尤其在兩稅合并以前內資與中外合資、聯營企業與合伙企業、分公司與子公司,不同的組織形式所適用的稅率是不同的。
經營管理階段,不同的固定資產折舊方法影響納稅。不同的折舊方法,雖然應計提的折舊總額相等,但各期計提的折舊費用卻相差很大,從而影響各期的利潤及應納稅所得額;不同的存貨計價方法的選擇,一般來說,在物價持續下降時,采用先進先出法計算的成本較高,利潤相對減少,反之,如能采用后進先出法,則可相對降低企業的所得稅負擔;采購時,采購對象是不是一般納稅人也有很大的影響。
三、建議對策
(一)營業稅的稅務籌劃分析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房地產企業所涉及的應納營業稅的稅目包括服務業、建筑業、轉讓無形資產、銷售不動產。稅率皆為5%。房地產開發公司營業稅的計稅依據是房地產開發公司的銷售額,房地產經紀公司的銷售額為向房地產開發公司收取的傭金。營業稅本身納稅籌劃空間比較小,但是我們可以根據業務特點進行稅收籌劃:1.減少營業稅應稅項目的流轉次數。我國稅法規定,房地產等不動產的轉讓屬于營業稅的納稅范疇,而營業稅是按次重復征收的。2.選擇合作建房方式。一方提供土地使用權,另一方提供資金,雙方合作,建造房屋。根據營業稅法的規定,甲企業以土地使用權,乙企業以貨幣資金成立合營企業,合作建房,房屋建成后雙方采取風險共擔、利潤共享的分配方式。由于甲企業投入的土地使用權是無形資產,無須繳納營業稅。甲企業通過轉讓土地使用權而擁有了部分新建房屋的所有權,從而產生了轉讓無形資產應交納營業稅的納稅義務。從兩種方式我們可以看出選擇合作建房可以避免營業稅。3.在房地產企業中,如果企業在開發之初便能確定最終的用戶,那么采用代建房方式進行開發,而不采用先開發后銷售的方式,這種籌劃方式可按建筑行業適用的3%低稅率繳納營業稅,而且還不需繳納土地增值稅。
(二)企業所得稅的稅務籌劃分析
我國自2008 年1 月1 日起施行內外資統一的新企業所得稅法,稅率為25%。企業所得稅的計稅依據為應納稅所得額,應納稅所得額=收入總額一準以扣除項目金額。企業的收入總額是指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以及其他行為取得的各項收入的總和,包括納稅人來源于中國境內、境外的生產經營收入和其他業務收入。
1.合理延遲產權轉移時間。稅法規定,只有當房地產的權屬發生變更時,才能確認銷售收入的實現。房地產開發企業可以通過合理延遲房地產權屬變更時間,推遲房產證的辦理來推遲銷售收入的實現時間,以緩繳企業所得稅,達到緩解企業資金緊張狀況的目的。
2.合理推遲成本最終確認時間。房地產開發企業的稅務人員可通過合理推遲成本最終確認的時間,以緩繳企業所得稅,實現企業利益最大化。
總結:
房地產開發是中國當前和今后的經濟增長點,在中國經濟中發揮著重要作用,本文從投資活動和經營活動等方面對房地產開發企業稅務籌劃進行了詳細的分析和探討,涉及到了營業稅、企業所得稅的稅務籌劃分析,以期達到合理避稅,使法人利益最大化的目的。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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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李春兒.淺議房地產開發企業稅務籌劃.會計師,2013(9).
篇6
一、法務會計概述
法務會計作為一個新興行業在20世紀七十年代興起于美國,目前對法務會計的定義并不單一、明確。但總體認為法務會計是特定主體綜合運用會計學和法學的知識以及審計方法和調查技術,目的在于通過調查獲取有關財務證據資料,并以法庭能接受的形式在法庭上展示和陳述,以解決有關的法律問題的一門融會計學、審計學、法理學、證據學、偵察學和犯罪學等學科的有關內容為一體的邊緣科學。
法務會計作為一個新興領域其原理與會計學原理相比卻又有很大的不同。會計學的基本原理大概可以概括為三點:有借必有貸,借貸必相等;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利潤=收入-費用。法務會計的基本原理包括五大點:一是法務會計的目標,就是法務會計工作所要達到的最終目的,并且非常單一、明確,旨在維護法律的尊嚴和當事人的利益。二是法務會計的對象,就是法務會計行為作用的客體主要包括:會計資料、實物資料、鑒定資料以及其他相關資料。三是法務會計的基本假設:犯罪必留痕假設、征兆表現假設、20%+40%+40%假設、內部控制制度有限作用假設。四是法務會計的基本原則,即為法務會計所要遵守的法則或標準,包括:客觀公正性原則、專業針對性原則、合法合規性原則、獨立保密性原則、誠實信用原則。五是法務會計的基本職能,主要包括:預防的職能、發現的職能、取證的職能、訴訟支持的職能、損失計量的職能。
二、企業稅收籌劃概述
(一)企業稅收籌劃的含義
企業稅收籌劃作為控制企業稅收成本的重要手段,是指通過對涉稅業務進行研究、策劃,制作出一整套完整的納稅操作方案,從而達到節稅的目的。目前,在我國關于納稅籌劃的內容各有不同,但總體認為納稅籌劃是企業的一種理財活動,是指納稅人為實現經濟利益最大化的目的,在國家法律、法規允許的范圍內,對自己的納稅事項進行系統安排,以獲得最大的經濟利益。
(二)企業稅收籌劃案例分析
甲公司為生產銷售型企業,如下是甲公司2014年發生的業務(不考慮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
1.2014年8月為了生產經營需要甲公司將其閑置的廠房及其設備整體出租,租金分別為200萬和40萬。
2.甲公司2014年度實現的產品銷售收入為8200萬,其中發生的業務招待費200萬,廣告費、業務宣傳費合計1200萬,稅前會計利潤200萬。
根據上訴資料對甲公司進行納稅籌劃,使其稅收成本最低。
*籌劃前的納稅分析
(1)房產稅=(200+40)×12%=28.8萬元
營業稅=(200+40)×5%=12萬元
合計=28.8+12=40.8萬元
(2)可以抵扣的業務招待費=8200×0.005=41萬元
41萬元<200萬元
所以可以抵扣的業務招待費為41萬元
可抵扣的廣告費、業務宣傳費=8200×15%=1230萬
1200萬元<1230萬元
所以可以抵扣的廣告費、業務宣傳費為1200萬元
調整后的所得稅稅基=200+(200-41)=359萬元
應繳納的企業所得稅=359×25%=89.75萬元
甲公司應納稅額合計=40.8+89.75=130.55萬元
*納稅籌劃方案
(1)甲公司可采用合同分立方式,分別簽訂廠房和設備出租兩項合同。
(2)將甲公司的銷售部門注冊成一個獨立核算的銷售公司。先將產品以7500萬元的價格銷售給銷售公司,銷售公司再以8200萬元的價格對外銷售,甲公司與銷售公司發生的業務招待費分別為120萬元和80萬元,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分別為900萬元和300萬元。假設甲公司的稅前利潤為80萬元,銷售公司的稅前利潤為120萬元。兩企業分別繳納企業所得稅。
*籌劃后的納稅分析
(1)房產稅=200×12%=24萬元
營業稅=(200+40)×5%=12萬元
合計=24+12=36萬元
(2)甲公司當年業務招待費可扣除37.5萬元(7500×0.005);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合計發生900萬元,可以扣除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為1125萬元(7500×15%),900萬元<1125萬元,所以可以全部扣除。所以甲公司合計應納稅所得額為122.5萬元(80萬元+120萬元-37.5萬元),應納企業所得稅40.625萬元(122.5萬元×25%)
銷售公司當年業務招待費可扣除48萬元(80×60%),未超過銷售收入的0.005,所以可以全部扣除,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合計發生300 萬元,可以扣除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為1230萬元(8200×15%),所以可以全部扣除。所以銷售公司合計應納稅所得額為159萬元(120萬元+80萬元-41萬元),應納企業所得稅39.75萬元(159萬元×25%)。
甲公司應納稅額合計=36+40.625+39.75=116.375萬元
由以上案例可見正常的企業稅收籌劃只是單純的從會計的角度節約了一部分稅務支出,并不能起到很大的作用,而且還涉及到一些法律知識,稍有不慎就會誤入歧途。而法務會計的角度不僅擴展了一個范圍,而且不僅可以從會計的角度出發,更可以從法律的角度出發,避免了一些不必要的錯誤。
三、法務會計視角下稅收籌劃方案設計
(一)企業增值稅稅收籌劃方案設計
增值稅作為企業應當繳納的一大重稅,往往是企業最為頭疼的一部分,站在法務會計的角度我們一般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避稅。
1.在兼營事務中合理避稅
納稅人兼營不一樣稅率項目,應當分開核算,而且要按各自的稅率核算增值稅,否則按較高稅率核算增值稅。
2.挑選合理出售方式避稅
一般我們可以采用現金折扣和商業折扣這兩種方式出售商品,但是如果為了避稅選擇商業折扣出售方式是更劃算的。
3.在交稅責任時間上合理避稅
如果可以,納稅人可以精確估計客戶的付款時刻,然后推遲延交稅的時刻,因為資金的時間價值,推遲交稅會給公司帶來意想不到的節稅作用。
4.出口退稅合理避稅
對于報關離境的出口產物,除國家規定不能退稅的產物外,一概交還已征的增值稅。
假設甲公司為一間百貨公司同時又承包了市區內一部分客運經營,作為一般納稅人核算,公司業務如下:(不考慮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
(1)假設該公司旗下有兩家精品店年銷售額分別為180萬元和200萬元,全年合計380萬元,準許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的進項稅額占銷項稅額的25%(上述銷售額均為不含稅收入)
(2)2014年6月將其閑置的2008年前購入的客車及其隨客車客運路線經營權出售給某公司,客車賬面原值500萬,累計折舊200萬,線路經營權200萬,累計攤銷50萬元。客車市場價格400萬元,線路經營權市場價格200萬元,甲公司將其一并作價600萬出售給該公司。
(3)該公司銷售服裝收入為90萬元,同時銷售食用植物油收入10萬元,兩項均為不含稅收入
根據上述資料對甲公司進行納稅籌劃,使其稅收成本最低。
*籌劃前納稅合計
(1)該百貨公司為一般納稅人,所以
應納稅額=380×17%-380×17%×25%=16.15萬元
(2)銷售額=600/(1+4%)=577萬元
應納稅額=577×4%/2=11.54萬元
(3)應納稅額=(90+10)×17%=17萬元
應納稅額合計=16.15+11.54+17=44.69萬元
*納稅籌劃方案
(1)把這兩家精品店獨立注冊,作為納稅人單獨核算,那么由于這兩家精品店的會計核算制度都不健全,所以只能作為小規模納稅人核算
(2)公司可把豪華客車和客運線路經營權一并作價600萬元轉讓給乙公司的銷售額分解為豪華客車400萬元和線路經營權200萬元。
(3)將兩項收入單獨核算,銷售服裝收入作為一次收入核算,銷售食用植物油作為一次收入核算。
*籌劃后納稅合計
(1)應納稅額=180×3%+200×3%=11.4萬元
(2)銷售額=400/(1+4%)=385萬元
應納稅額=385×4%/2=7.69萬元
(3)應納稅額=90×17%+10×13%=16.6萬元
應納稅額合計=11.4+7.69+16.6=35.69萬元
綜合以上所訴,將會計與法律有機的結合起來才能將稅收籌劃的作用發揮到極致,這也正是法務會計的基本職能。
(二)企業所得稅稅收籌劃方案設計
企業所得稅是影響企業凈利潤的主要因素,一個企業是否盈利總體來講和所繳的企業所得稅的多少有著直接的聯系,近些年來企業所得稅的稅收籌劃也成為一些企業納稅籌劃的一個重點。以法務會計的角度,企業所得稅稅收籌劃大致分為以下幾個方面。
1.延期納稅
眾所周知,會計利潤=收入-費用,所得稅費用=稅法利潤×所得稅稅率,而將會計利潤加以調整即為稅法利潤,并且收入包含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營業外收入,所以收入可以作為節稅的一個重要方面,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假設以下所涉及的公司均為生產銷售型企業)
(1)推遲銷售收入的實現。假設一家公司為生產銷售型企業,那么它的銷售收入即為主營業務收入,由于主營業務收入是收入的重要組成部分,所以銷售收入的推遲必然導致會計利潤的減少,進而減少企業所得稅。
(2)推遲分期銷售的實現。分期銷售應該是所有企業都會運用的一種銷售方法,普遍、慣用,但這其中卻也隱藏著稅收籌劃的秘密。以分期銷售的商品為例,對于本應在12月確認的銷售收入可以在訂立合同時把支付日期約定在次年1月,從而將銷售收入延遲到下一年確認,對貨物發出后后一時難以回籠的貨款,可作為委托代銷商品處理,避免采用委托收款和托收承付這兩種方式銷售貨物,以防墊付稅款,此外也可以采用支票、銀行本票和匯兌結算方式銷售貨物,從而獲得延遲納稅的好處,同時也可把銷售確認的時間推遲幾天。
(3)推遲長期工程收入的實現。對于一個生產銷售型企業來說,長期工程收入可以作為其他業務收入,雖然一個企業中其他業務收入所占的比重不大,但關鍵時刻也可以起到一定得節稅作用。
2.固定資產加速折舊
固定資產加速折舊是國家推行的一種新的稅收優惠政策,那么固定資產加速折舊對企業來說意味著什么呢?假設我們把企業所得稅的計算公式簡單化,那么企業所得稅=(收入-支出)×所得稅稅率,而固定資產折舊作為企業正常支出的一部分必然起到了不小的作用。舉個例子,假設某企業花200萬元購買了一臺機床,假設使用年限為5年,若按照正常的折舊方法,每年應計提的折舊額為40萬元,但是在采用加速折舊方法之后折舊額就不一樣了,第一年的折舊額可能是 80萬元,甚至是100萬元,如果站在資金時間價值的角度,那么對一個企業是十分有利的。加速折舊通過縮短固定資產折舊年限,可以減少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將來必定成為一種主流稅收籌劃措施。
3.合理安排所得稅的預繳方式
一般來講,企業所得稅可分為分月預繳或者分季預繳,企業應當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實際利潤額預繳,但如果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實際利潤額預繳有困難的,可以按照上一年度應納稅所得額的月度或者季度平均額預繳。如果一個企業可以選擇出適合自己的預繳方式也是可以起到很大的節稅作用的。
(三)企業個人所得稅稅收籌劃方案設計
個人所得稅作為公民應當向國家繳納的稅款,在進行稅收籌劃時個人所得稅往往是被人們所忽略的一項,往往人們認為它是個人繳納的,并不在意,但它對企業稅收籌劃卻也起著不小的作用,因為它實際上的納稅主體是公司。作為法務會計人員我認為應該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
1.全部扣除非應稅項目收入
個人所得稅的非應稅項目包括:工資薪金所得、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經國務院財政部門確定征稅的其他所得。但需要單位扣除的無非就只有工資薪金所得、股息紅利所得,只要我們能做好這兩塊的稅務籌劃就可以了。
2.足額繳納“五險一金”
眾所周知,“五險”為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一金”是住房公積金,只要企業充分利用國家的社會保障制度和住房公積金政策,按照當地政府規定的最高繳存比例、最大基數標準為職工繳納“五險一金”,這樣可以有效的降低企業的稅收負擔。
3.重點籌劃一次性獎金的發放
一次性獎金按適用稅率計算應納稅額,只要確定的稅率高于某一檔次,其全額就要適用更高一級次的稅率,因此就形成了一個工資發放無效區間。通過對一次性獎金每個所得稅級的稅收臨界點、應納稅額和稅后所得的計算,可計算出一次性獎金發放的無效區間。
4.年終獎金的籌劃
年終獎金是工資的一種補充形式,是用人單位對勞動者進行物質獎勵的一種形式是對勞動者的超額勞動報酬和增收節支的報酬,獎金是構成勞動者工資的一個重要部分。企業應當以年終獎金作為重點合理籌劃個人所得稅。
5.其他異常事件的納稅籌劃
個人通過非營利性的社會團體、國家機關向教育和其他社會公益事業及嚴重自然災害地區、貧困地區的捐贈,在應納稅所得額30%以內的部分,準予從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發放全年一次性獎金的當月即捐贈,捐贈支出準予在當期應納稅所得額進行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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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污水處理;深度處理 ;臭氧-活性炭工藝
中圖分類號X70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1674-6708(2011)48-0015-03
0 引言
蘭州石化公司地處黃河上游,作為環境敏感地區,做好水污染控制,消除黃河水體污染隱患,有效的保護黃河下游的水源已成為蘭州石化公司工作重心。此外,隨著新的生產裝置的不斷建設,蘭州石化公司生產用水出現供給不足,公司本著資源合理化綜合再利用的原則,落實國家對環境保護的有關政策,提出了污水治理“零排放”的發展目標,并通過過程控制、點源污染控制和終端處理等方式加大了對污水再利用的力度,目前化工污水經澆灌實驗后已將出水全部用做廠區綠化灌溉,為了將化工污水回用在更廣闊的生產領域,需對化工污水進行深度處理的方法研究。
1 裝置目前運行狀況及立項背景
蘭州石化公司5.5萬t/d化工污水處理裝置由前蘇聯國家特殊構筑物設計院設計,于1958年建設,1960年建成投產,原設計處理能力為10 000m3/d。1978年進行了擴能一期改造,設計處理能力達到5萬t/d。2002年進行了擴能二期技術改造,設計處理能力5.5萬t/d。該裝置利用物理、化學、生物化學等方法,采用隔油沉淀―均質―水解酸化―A/O(Anoxic/Oxic缺氧/好氧)―曝氣―二沉池工藝組合,通過各級處理設施和輔助設施,去除水中污染物,達到國家綜合排放標準,出水全部排往市政油污干管。目前出水CODcr在70mg/L~100mg/L之間;出水NH3-N在0.56mg/L~1.13mg/L之間滿足達標排放要求,為驗證化工污水回用的可行性,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公司科技管理部專門立項對該課題進行深入研究。探索適合石化企業生物難降解污水水質特點的工藝并通過試驗研究優化出最佳技術參數,最終研發出一種實用、高效的污水回用處理技術,系統出水滿足達標排放(CODcr
2 工藝流程概述
協作單位北京世紀華揚能源有限公司根據對化工污水出水水質的分析,最終確定了以“混凝溶氣氣浮+臭氧氧化+生物活性炭”工藝組合為技術路線對化工污水處理裝置的二級出水進行深度處理。
化工污水裝置二沉池出水經進水泵提升至中試裝置進水調節水箱進行水質和水量的調節,然后由氣浮進水泵提升至混凝氣浮池內,通過絮凝吸附作用,有效的去除水中的懸浮顆粒、膠體以及部分CODcr、油類等污染物,氣浮出水經過臭氧接觸塔進水泵進入臭氧接觸塔進行接觸氧化,在進入接觸塔之前與臭氧通過射流器充分混合,在接觸塔單元,水中的難降解物質被斷鍵分解為小分子易降解物質,化工污水的可生化性得到提高,同時提高了污水的溶解氧含量。由于斷鍵作用,分子上的發色基團被去除或發生改變,廢水的色度降低。隨后,污水通過自流進入臭氧釋放池將水中的殘余臭氧消耗掉,避免影響后續生物處理的效率。臭氧釋放池出水經過提升泵進入生物活性炭塔進行生物降解,進一步去除水中的污染物質,降低CODcr、NH3-N和色度等水質指標。出水經產水箱外排。每30天對生物活性碳塔進行反沖洗一次,每次歷時15min,反沖洗水采用系統產水。
化工污水深度處理工藝流程圖
3 實驗研究及數據分析
該實驗主要研究在不同的加藥量(氣浮段)、臭氧投加量、BAC氣水比、容積負荷、pH、溫度等工況條件下,該工藝組合對CODcr,BOD5,氨氮、濁度、石油類、懸浮物等水質指標的去除效果。自2010年6月1日~2010年10月25日,實驗進行了145天,根據水質分析數據顯示,試驗裝置穩定運行達到兩個月以上,出水水質已經滿足合同規定的各項技術指標的要求,2010年10月28日~11月5日進行了現場中試試驗的標定工作。
3.1 實驗要求出水水質
10月28日至11月5日,在化工污水現有運行負荷條件下進水,連續標定7天時間(雙休日除外),系統流程上共設三個取樣點。取樣方式:蘭煉污水處理廠、監測站、北京世紀華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均派人在現場共同取樣。取樣次數:一日兩次。取樣時間:上午九點下午兩點。
3.3 監測項目及檢測方法(表3)
實驗裝置進水和出水的水質情況如下:
2)出水水質
標定期間,中試裝置前3天處理量為2m3/h,接下來2天進行大流量沖擊負荷試驗運行,平均處理量控制在3m3/h左右,最后兩天進行高濃度污染物進水沖擊試驗運行,水量回調至2m3/h。由于化工污水水質成分復雜,且來水成分波動比較大,因此導致深度處理裝置進水COD變化較大,COD濃度在50mg/L~90mg/L之間波動,經過氣浮池處理以后,出水COD平均達到40mg/L~50mg/L之間,去除率可達40%;經臭氧生物碳單元處理后,系統最終出水COD的平均值20mg/L左右,滿足系統出水水質指標的要求。由于化工污水中含有的石油類物質較低,標定期間,深度處理裝置進水的平均含油濃度為0.87mg/L,出水石油類平均值為0.72mg/L,平均去除率為16.9%左右,出水濃度低于1.0mg/L的設計指標,滿足系統出水水質指標的要求。在實驗期間,采用重量法懸浮物的檢測誤差較大,SDI儀無法測試出數值,說明出水懸浮物應該在4mg/L以上,改為測濁度,因此標定期間,裝置進水濁度平均可達12.2NTU,經過氣浮處理后出水濁度降至7.7NTU,裝置最終出水濁度降至1.6NTU左右。化工污水二級出水色度較大,經過檢測,進水色度達到20以上,色度的去除通過氣浮池絮凝作用、臭氧接觸塔氧化作用、活性炭吸附以及生物降解作用得以去除,去除效果明顯,經檢測,出水色度降至10度左右,去除率超過50%。根據標定期間測得的數據分析,裝置進水平均pH在7.7左右,最高時為8.2,最低時只有7.4,pH均在設計要求之內。
氣浮池出水:
由檢測結果可知,經深度處理后廢水主要污染物:化學需要量、氨氮、石油類、pH值濃度均達到設計排放指標;主要污染物去除率分別為:COD去除率達到70.7%;NH3-N去除率達到93.1%;石油類去除率達到17%,濁度去除率達到87.0%,色度的去除率也保持在50%左右。
4 存在問題及改進措施
由于化工污水經過二級處理后本身氨氮含量低于設計指標,同時,檢測結果顯示,出水NH3-N在0.56mg/L~1.13mg/L之間,全部達到出水要求。因此在實驗期內對于模擬高濃度氨氮未做詳細分析。但在裝置實際運行過程中,出現過裝置收上游單位污水沖擊,導致出水氨氮達到10mg/L左右,已接近污水排放指標的15mg/L。因此,需要在今后的試驗中加強對高濃度氨氮污水的實驗分析,以保證裝置投入生產運行后,水質平穩達標。 同時,臭氧接觸塔中可增加催化劑和填料,同時也可考慮臭氧的多級投加方式,以提高臭氧與水體的充分反應和氧化的效率。
參考文獻
[1]高廷耀,顧國維.水污染控制工程[M].2版.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5,5:252-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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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煤炭企業;稅務籌劃;風險
doi : 10 . 3969 / j . issn . 1673 - 0194 . 2014 . 05. 008
[中圖分類號] F275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673 - 0194(2014)05- 0012- 02
1 研究背景
在企業生產經營過程中,每一個環節都會涉及納稅行為,企業應當依法繳納稅費。稅收作為我國重要的財政資金來源對平衡市場經濟和宏觀經濟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納稅籌劃行為是當前企業一項重要的經濟活動,不僅會為企業帶來十分可觀的收益,還會帶來風險。因此企業正確識別風險,防范可能出現的風險。
2 相關理論概述
煤炭企業以煤炭能源為主要經營產品。我國具有十分豐富的煤炭能源,但是我國煤炭能源分布不均勻、開采難度大,導致我國煤炭能源的經濟存儲量較少,可利用率較低。煤炭屬于不可再生資源,并且煤炭企業在建設初期的投資相對較大。近年來,隨著煤炭資源的用量日益增加,相關部門出臺了一系列政策來增加煤炭企業稅費以降低煤炭能源消耗。目前,我國煤炭企業涉及的稅種主要有增值稅、所得稅和資源稅3種。
稅務籌劃主要指企業在稅法許可的范圍內對其經營過程中的資金活動進行事先的安排和籌劃以便能夠達到節稅的目的。因為企業是在發生交易行為之后才會繳納稅費,這也就在一定程度上給予了企業進行稅務籌劃的可能。稅務籌劃的方法很多,但是企業在具體進行稅務籌劃的過程中需要根據自身的情況對方法進行選擇和結合。常用的稅務籌劃方法主要有稅收優惠政策利用和稅收的會計處理方法利用等。
3 煤炭企業稅務籌劃的意義
(1)稅務籌劃有助于提升企業納稅意識。企業作為納稅主體,必須熟練掌握稅收籌劃所涉及的相關法律法規,隨時了解政策變動,只有這樣才能保證稅務籌劃工作順利展開。同時,企業也應經常根據相關政策的變動對稅務籌劃進行優化,這樣不僅能夠幫助企業減輕稅負,還能夠提升企業的納稅意識。
(2)稅務籌劃有助于稅務政策完善。企業進行稅務籌劃工作需要根據國家稅收政策的變動隨時進行變動,其實質就是以稅法政策性為基礎進行籌劃。因此,稅務機關可以根據企業稅務籌劃的方向,找出現行稅收政策的漏洞,及時對稅收法律法規進行完善。
4 煤炭企業稅務籌劃風險及動因分析
煤炭企業稅務籌劃是企業希望能夠以合法的手段降低自身的稅負。企業的稅務籌劃在正常情況下能夠幫助改正和防范不規范的納稅行為,促進國家政策的實施。煤炭企業稅務籌劃主要有3方面的風險:政策風險、認定風險和法律風險。
4.1 政策風險及動因分析
不同的時期稅收政策不同,不同的地區稅收政策也具有差異,甚至相同的稅收政策在不同的地區實施也會有相應的差異。因此企業稅務籌劃在不同的地區就需要作出不同的安排,否則較易引起因政策理解錯誤而造成風險。不同地區具有不同的經濟環境,因此多樣的經濟環境也使得政策風險成為影響企業稅務籌劃的風險之一。當有新的稅收政策出現時,企業不及時改變舊規則很可能會引發稅務籌劃風險。煤炭企業利用相關的優惠政策進行稅務籌劃時,政策任何微小的改變都很可能會引發稅務籌劃風險。
4.2 認定風險及動因分析
企業根據法律要求合理、合法進行稅務籌劃。稅務籌劃屬于企業經營管理過程中的自主行為,企業應當根據自身的特點選擇籌劃方案并自主實施,在這一過程中稅務部門并不進行干預。稅務機關對稅務籌劃過程中籌劃方法等行為的認定關乎企業稅務籌劃的成敗,如果稅務機關將企業稅務籌劃方案認定為偷稅漏稅,則企業將會因認定的差異造成風險。因此,在企業稅務籌劃過程中,稅務部門和企業雙方對于稅務籌劃的認定差異也是企業需要防范的風險之一。
4.3 法律風險及動因分析
煤炭企業為了享受相關優惠政策所帶來的節稅利益,對現有的經營活動形式進行改變,但是如果稅務部門并不認同企業的稅務籌劃方案,企業很有可能因此而損失更多的成本并繳納稅費和罰金。稅務部門若認定企業稅務籌劃行為屬于偷稅或漏稅,企業不僅需要承擔罰金更有可能承擔法律責任。因此,法律風險也是煤炭企業稅務籌劃必須防范的風險之一。
5 煤炭企業稅務籌劃風險防范措施
具體而言,煤炭企業稅務籌劃風險防范措施主要有:
5.1 熟練掌握稅收政策
煤炭企業進行稅務籌劃的基礎是準確把握相關稅收優惠政策。企業為了防范稅務籌劃風險,首先應該全面、徹底地了解所在地區的稅收相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只有這樣企業才能根據相關政策制訂稅務籌劃方案并預測其風險,并且在防范風險的基礎上對現行的稅務籌劃方案進行優化,確保自身的方案符合稅收法律制度規定。
5.2 加強與稅務部門溝通
煤炭企業稅務籌劃的最終目的是為了幫助企業減少稅費繳納,而企業稅務籌劃方案能否成功則取決于稅務部門是否認可。企業制訂的稅務籌劃方案應當建立在稅務部門允許的基礎之上,只有這樣籌劃方案才能安全、順利實施。因此企業的稅務籌劃方案需要與稅務部門加強溝通和聯系,隨時關注當地稅務機關的稅收征管辦法,爭取取得稅務部門的指導。
6 結 論
煤炭企業在進行稅務籌劃時,其根本目的就是為了幫助企業節稅,進而增加企業經濟效益。稅務籌劃是建立在企業對相關的稅收法律政策熟練掌握及應用的基礎之上的,任何的疏忽均會產生企業的稅務籌劃風險,這是客觀存在于企業稅務籌劃工作中的。企業必須對稅務籌劃風險產生的原因進行分析,及時對風險進行防范,降低稅務籌劃風險。
主要參考文獻
[1]韓云飛.煤炭企業稅務籌劃及風險控制探討[J].科技視界,2013(1):157.
[2]黃麗.企業稅務籌劃的風險分析及規避措施[J].現代經濟信息,2013(17):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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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正確理解稅務籌劃
我國的各項管理制度正逐步完善,依法納稅是每個企業和公民的神圣職責和光榮義務。企業作為獨立經濟利益主體,在自我發展過程中,都必然要努力減輕稅收負擔,實施自身利益最大化。因此,在不違犯現行稅法及其他相關法律的情況下,對應稅行為所作的合理安排,以降低納稅成本,提升企業競爭力,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為目標的稅務籌劃應運而生。
實施稅務籌劃不能理解為偷稅、逃稅,雖然偷稅、漏稅、抗稅、騙稅、欠稅和稅務籌劃都可以減輕企業稅收負擔,但它們之間是有明顯區別的。偷稅、逃稅、抗稅、騙稅都是通過違法行為實現規避稅負的目的,注定了這種行為只能是一條“死胡同”。而進行稅務籌劃是由專業的稅務專家,在現行稅法及其他相關法律許可的情況下,通過用好、用活、用足各項稅收政策及法律法規,使企業的應稅行為更加合理、更加科學,從而實現減輕稅負,實現企業利益最大化的目的。
二、稅收支出是企業成本支出的必然部分
我國加入WTO后,中外企業在一個更加開放、公平的環境下競爭,取勝的關鍵之一在于能否降低企業的成本支出,增加盈利。而作為財務成本很大一塊是稅收支出,如何通過稅務籌劃予以控制,對企業來說就顯得相當關鍵。
目前企業存在一種錯誤想法,認為要控制成本,就是控制內部成本,而對于企業的稅收,則視為無法避免的,不去加以控制。其實企業對內部成本的控制已經相當嚴格、如果過分壓縮內部成本則可能造成員工積極性受損等不良后果,影響企業的發展。因此,在控制內部成本的同時,應力圖控制企業的外部成本,做到內部、外部成本控制雙管齊下,共同壓縮。
從現代企業的財務機制上看,作為企業外部成本的稅收支出是能加以控制的。長期以來,我國一些企業在納稅上往往想走“關系稅”、“人情稅”之路,逃稅之風盛行。而隨著稅收法制化的完善,市場的競爭激烈程度、透明度的加強。這些企業到頭來往往是想少交的稅,一分也沒少交,該享受的稅收優惠也沒享受到,想靠走關系達到節稅的目的是走不通了。由于上繳國家的稅收屬企業的成本支出,因此企業只有需要通過深入研究稅務籌劃予以控制,才能在競爭中處于優勢地位。
三、運作稅務籌劃業務必須充分掌握國家的政策精神
掌握國家政策精神,是一項重要的稅務籌劃前期工作。在著手進行稅務籌劃之前,首先應學習和掌握國家有關的政策精神,熟悉所涉及的稅收規定的細節。
1、了解執法機關對納稅活動“合理與合法”的界定。法律條文的權威性不容置疑,稅法的執法實踐也對納稅人的納稅有著切實的引導作用。全面了解稅務機關對“合理和合法”納稅的法律解釋和執法實踐,是一項重要的稅務籌劃前期工作。稅務籌劃要合理、合法地幫助企業節稅。就我國稅法執法環境來看,目前尚無稅法總原則,各稅種之間在操作上、銜接上也有欠缺,因而稅務機關存在一定的“自由量裁權”,熟悉稅法的執法環境非常重要。
2、熟悉稅法和征稅方法。稅務籌劃人員應該對國家稅法和稅務機關征收稅款的具體方法和程序有深刻的了解和研究,才能全方位的進行稅務籌劃。
四、稅務籌劃與企業財務管理
1、稅務籌劃與財務管理的目標相一致。從根本上講,稅務籌劃應歸于企業財務管理的范疇,它的目標由企業財務管理的目標決定。稅務籌劃的一切選擇和安排都是圍繞著企業的財務管理目標來進行。企業選擇稅務籌劃方案時,不能一味追求稅收負擔的減少,稅負的減少并不一定會增加股東財富;也不能一味地降低納稅成本,如果那樣,有可能忽略因該籌劃方案的實施引發的其他費用的增加或收入的減少。企業必須綜合考慮籌劃方案是否能給企業帶來絕對收益,給社會帶來利益。稅務籌劃受財務管理目標的約束,財務管理又受到稅務籌劃的影響。
2、稅務籌劃與財務管理的對象相一致。財務管理的對象是資金的循環與周轉。正如血液只有不斷地在人體里流動才能保持身體的健康一樣,資金只有在企業的經營過程中,不斷循環周轉,才能使企業健康地成長。企業的應納稅金也是現金流支出的一個必然部分,稅款流出企業的早晚對整個財務管理存在有利或不利的影響。稅務籌劃就是在稅法許可的范圍內直接降低企業的應納稅金,減少企業現金的流出。正是從這個意義上說,兩者的對象具有一致性。
3、稅務籌劃是財務計劃、決策的重要組成部分。稅務籌劃作為財務決策的重要組成部分,它要求上至董事長,下至一般的財務工作者都要樹立稅務籌劃的觀念;決策時不可忽視籌資、投資和分配過程中的納稅問題;決策時需要提供納稅信息;稅務籌劃同樣離不開財務決策常用的方法和手段,如定量和定性分析等;還有,籌劃的結果同樣要用來指導人們的納稅行為。稅務籌劃是企業財務決策的重要組成部分,納稅因素影響財務決策,稅務籌劃是企業進行財務決策不可缺少的一環。通過稅務籌劃可以實現財務決策的最終目標。
4、稅務籌劃落到實處離不開財務控制。財務控制是通過一定的管理手段對財務活動進行指揮、組織、協調,并對財務計劃實施監控,以保證其落實。作為稅務籌劃來說,對于已作出的籌劃方案,在組織落實時,也離不開切實可行的監控。同時要建立一定的組織系統、考核系統、獎勵系統,以保證籌劃目標的實現。
5、稅務籌劃對財務管理內容有重要影響。企業進行合理的稅務籌劃,可以選擇更有利自己的融資結構。投資者進行新的投資時,為取得節稅和投資凈收益最大化的目的,可以從投資地點、投資行業、投資方式等幾個方面進行優化選擇。加速營運資金周轉效率的同時又要考慮到運轉周期,以保證納稅時有足夠的現金支能力。通過對利潤分配和累積盈余的籌劃企業可以更好實現自己的財務目標。稅務籌劃貫穿于財務管理的各個環節,對財務管理的內容有重要影響。
五、稅務籌劃人員必須具備豐富的專業知識和良好的職業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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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稅務籌劃 局限性 前瞻性
一、稅務籌劃的概念
稅收籌劃在西方國家的研究與實踐均起步較早,近30年來得到了迅速地發展,許多企業、公司都聘請專門的稅務籌劃高級人才或委托中介機構為其經濟活動出謀劃策。在我國,稅務籌劃也不斷被人們所關注,日益成為納稅人理財或經營管理決策中必不可少的一個重要部分。但是什么是稅務籌劃?學者們對此又有各自的看法。
方衛平(2001)認為稅收籌劃是一門涉及法學、管理學和經濟學三個領域中的稅收學、稅法學、財務管理學、會計學等多門學科知識的新興地現代邊緣學科。它是指可以盡量減少納稅人稅收的納稅人的稅務計劃,即制定可以盡量減少納稅人稅收的投資、經營或其他活動的方式、方法和步驟。
宋獻中(2002)認為稅收籌劃是指納稅人為實現自身價值最大化和使其合法權利得到充分的享受和行使,在既定的稅收環境下,對多種納稅方案進行優化選擇的一種理財活動。
王兆高(2003)認為稅收籌劃是納稅人在不違反現行稅法的前提下,在對稅法進行精細比較后,對納稅支出最小化和資本收益最大化綜合方案的納稅優化選擇,它是涉及法律、財務、經營、組織、交易等方面的綜合經濟行為。
計金標(2004)認為稅收籌劃是指在納稅行為發生之前,在不違反法律、法規(稅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前提下,通過對納稅主體(法人或自然人)的經營活動或投資行為等涉稅事項作出事先安排,以達到少繳稅和遞延繳納目標的一系列謀劃活動。
蓋地(2005)認為稅務籌劃是納稅人依據所涉及的稅境和現行稅法,遵循稅收國際慣例,在遵循稅收國際慣例,在遵守稅法、尊重稅法的前提下。依據稅法中的“允許”、“不允許”以及“非不允許”的項目和內容等,對企業涉稅事項進行的旨在減輕稅負、有利于實現企業財務目標的謀劃、對策與安排。
基于以上相互接近的表述,筆者可作以下的概括:稅務籌劃是指納稅人在不違反國內外相關法律、法規的前提下,根據企業自身的經營戰略和發展的現狀等,通過對企業的涉稅事項的事先規劃和安排,做出對最有利于自己經營目標實現的稅務規劃和選擇,以實現企業經濟利益最大化,提高企業的核心競爭力。
稅務籌劃本質上可以說是一種市場經濟條件下的企業行為,并且可以作為企業的一項管理決策,目的在于充分利用企業的各項資源,在最大限度地降低企業經營成本的同時又不影響企業的償債能力,在不違反國家的法律法規(特別是各種稅法)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維護企業的經濟利益。
二、企業稅務籌劃在我國的現狀
依法納稅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每個納稅人都應該依照法律規定,及時、足額地繳納稅款。因為稅務籌劃能夠為企業節約稅收成本,所以引起了企業的廣泛關注。但是稅務籌劃在我國出現的歷史很短,對于稅務籌劃的研究,無論理論上還是實務上都比較缺乏,有待于我們進一步的探索。
目前,稅務籌劃正開始悄悄地進入人們的生活,企業希望通過稅務籌劃節約成本的欲望在不斷增強。隨著我國稅收環境的日益改善,稅收籌劃更被一些有識之士和專業稅務機構看好。不少機構已經開始介入企業稅務籌劃活動。雖然稅務籌劃在我國已經得到了初步的發展,并且一些企業已經通過稅務籌劃獲得了利益(例如,提高了稅后收益、擴大了生產),提升了企業競爭力。但總體上來說,依舊存在著許多不足。
1.企業稅務籌劃基礎薄弱,財務人員稅務籌劃能力差
稅務籌劃的開展要求企業具有健全的管理體制,規范的經營管理活動,并且要重視財務管理。而目前不少企業內部的相關體制不健全、管理不嚴格,各項活動的開展不按規程:也有一些企業相對于財務管理(包括培養財務人員綜合素質),更為重視企業生產經營管理和研發管理,使得企業內部會計人員素質低。對會計政策執行不嚴,造成會計賬目混亂,使稅務籌劃根本無從下手。這些表現都說明企業管理層的稅務籌劃意識還沒有真正建立起來。
2.稅收籌劃目標缺乏戰略性、方式缺少多樣性
目前,在我國,企業的稅務籌劃在籌劃目標上,企業通常只是單純地把稅負輕重作為選擇納稅方案的唯一標準,并沒有著眼于企業價值最大化(或著說股東財富最大化)。在籌劃方式上,主要集中在稅收優惠政策的利用和會計方法的選擇兩大領域。從世界各國的稅收籌劃實踐看,企業稅收籌劃的方式多種多樣。但是我國許多企業的籌劃方式都顯得非常單一,例如,企業可以從稅負彈性大的稅種入手進行稅務籌劃,可以涉及所得稅、流轉稅等各個方面。當然,可以作為稅務籌劃重要方式的還有防止企業陷入稅法陷阱、實現涉稅零風險以及獲取資金的時間價值等。
3.企業稅務籌劃的時間把握不到位
稅務籌劃本身具有超前性的特點,都是在應稅行為發生之前進行謀劃、設計、和安排的。但是,現在很多企業都是在應稅行為發生之后,才想到稅務籌劃,這樣就已經錯過時機,再進行稅務籌劃,就沒有意義了。而且許多企業總是在進行年初財務預測時,不考慮稅收籌劃的問題,而是要到臨近年底需要匯繳所得稅時,才想到要考慮節稅的問題,而這時企業的資本結構已經確定,債權比例也已經無法改變了。于是,企業就可能為了達到節稅的目的,采取一些不被稅務機關所認可的“籌劃”。
4.主管機關并不支持稅務籌劃
目前我國稅收法律還不健全,對于一些具體的稅收事項,常留有一定的彈性空間,也就是說,在一定的范圍內,稅務機關擁有自由裁量權,而部分基層的稅務人員素質不高,查賬能力不強,對稅務籌劃與偷逃稅、避稅的判別能力不足,這樣就造成了我國稅收征管水平低,給納稅人偷稅、逃稅等行為留下了可利用的空間。
三、稅務籌劃的局限性
即使是再完美的東西,它也存在其不足之處。稅務籌劃能夠為企業節約稅收成本,直接增加企業的凈收益。這是它的一大特點,也是一大優點。但是在稅務籌劃過程中,也存在著它的局限性,也是它的不足之處:
1.必須運用稅法認可的會計處理方法進行籌劃
稅務籌劃與會計政策有著密切的關系,特別是在企業經營、會計核算、成本管理及存貨四個方面,尤為重要,受會計政策的選擇的影響也非常明顯??梢哉f企業進行稅務籌劃的過程,也是一個會計處理方法選擇過程,而且必須遵循稅法有關規定,否則,即使選擇了符合會計準則的方法,也可能存在著違法的風險。
例如。在對企業所得稅進行稅務籌劃時,要考慮到稅法和會計制度的區別,在固定資產的折舊范圍、折舊年限、預計凈殘值及折舊方法的規定存在著較大差異。因為會計制度中固定資產計提折舊的方法有直線法、工作量法、雙倍余額遞減法和年數總和法等,而稅法中規定固定資產按照直線法計算的折舊才準予扣除。
2.受國家有關法律政策影響較大
稅務籌劃是與稅收的有關法律法規緊密聯系的,很多時候它是在打球。任何一個國家的法律法規都不是一成不變、一蹴而就的,它會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而不斷的修訂、補充,甚至因為不適合當前的形勢而被廢止。對于我國而言更是如此,我國正處在改革開放中,有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還不是很合理,有很多的模糊之處,很多地方是稅務方面的專家都很難界定清楚,這就使得稅務籌劃的制定和操作過程比較難。
四、稅務籌劃的前瞻性
前瞻性,應該有多個方面的理解,但是這里所說的前瞻性。近似于超前性,例如說某事具有前瞻性,其實就是說這個事情的效果現在還看不出來,要等一段時間才能看出來。節約稅收成本是稅務籌劃短期內就能看出的效果,也是稅務籌劃的直接目的。而稅務籌劃的前瞻性(需要長時間才能看出的效果),需要從下面兩個角度來分析。
1.從國家的角度
(1)有助于調整和完善稅收法律法規
稅務籌劃是根據稅法的規定達到減輕稅負的目的。稅務籌劃的發展。將會有助于促進稅收法律法規的不斷完善。如稅收籌劃中的避稅籌劃,就是對現有稅法的漏洞作出的暗示,暴露了現有稅法的不足。國家可以根據這些情況采取相應的措施,對現有稅法進行修正,以完善國家的稅收法規。正是由于稅收籌劃的這種反作用,為國家進一步完善稅收法律法規提供了依據。并對稅收法律法規起到了檢驗的作用,也促使稅務部門及時了解稅收法律法規和征收管理中的不夠完善之處,進而及時調整和完善稅收政策,推動依法治稅的進程。
(2)稅務籌劃可能增加國家稅收總量
稅收籌劃的作用是調整投資方向,有利于貫徹國家的宏觀調控政策,實現國民經濟健康、有序、穩步發展,提高企業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企業實在遵從稅法的前提下進行稅收籌劃的,雖然按較低的稅率納稅,但隨著產業布局_的逐步合理,可以促進企業生產進一步發展,這樣企業的收入和利潤等計稅基礎就會增加,從整體和長遠看。對國家稅收不僅不會減少,反而會有所增加。
1.從納稅人的角度
(1)有助于抑制偷稅漏稅的行為發生,提高納稅人的法律意識
納稅人希望減少稅負的動機是客觀存在的,并且會通過采取各種各樣方式來達到目的,有的采取合法手段,有的采取非法或違法手段(這是我們極力反對的),根本問題是納稅人的法律意識問題。當然,如果有不違法的方法可以選擇來減少稅負。自然就不會做違法的事了。偷稅漏稅行為并不是短期內就能夠抑制住的,需要納稅人增強納稅意識、提高納稅觀念、運用成熟的納稅方法,而這些都需要通過充分、正確、有效地運用稅務籌劃來實現。稅務籌劃正是在遵守稅法和擁護稅法的前提下進行的,是建立在對稅法深刻認識和理解的基礎之上的。稅務籌劃的存在和發展為納稅人節約稅收成本提供了合法的途徑,這在客觀上降低了企業稅收違法的可能性。
(2)有助于企業提高自身的經營管理水平
稅務籌劃有助于提高企業的經營管理水平,特別是財務和會計的管理水平。稅務籌劃要求會計人員既要熟知會計法,也要熟知現行稅法。尤其是在會計處理方法與稅法的要求不一致的情況下,懂得財務會計與稅務會計可以分離并能夠正確進行納稅調整。對企業來說,稅務籌劃的目的主要是為了促使企業精打細算,增強企業投資、決策能力,提高自身的經濟效益和經營管理水平,增強企業整體實力和社會競爭力。資金、成本和利潤是企業經營管理的三要素。而稅務籌劃正是為了實現資金、成本和利潤的最佳效果。稅務籌劃的發展程度,實際上是衡量企業經營管理水平的重要指標。
由上述可知,真正意義上的稅務籌劃,從長遠看來,不論是對企業還是對國家,都是有積極作用的。體現了其前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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