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會計與稅務籌劃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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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一、課程設置研究現狀
(一)研究現狀述評 對“稅務會計”、“稅法”和“稅收籌劃”課程的研究,主要可以分為兩類:第一類, 就是對單個課程就其教學方法、教材、教學內容與實務銜接等方面進行研究;第二類,就是關于該領域相關課程整合的研究。
關于單個課程教學方法、教材、教學內容與實務銜接等方面的研究,目前文獻主要集中與此。如,陳曉蕓(2010)指出稅法教學在會計學專業教學中起著“承上啟下”的重要作用,而比較分析法的運用可以優化稅法課程的教學效果;許利平(2010)指出目前《稅法》課程存在重要性認識不足、教學模式單一、教材沒有特色等問題;趙恒群(2007)認為《稅法》在教學內容的安排上,應突出稅收特色,重在應用,在教學方法的選擇上,應以法規講解為主、案例分析為輔,法規講解與案例分析有效結合,在課堂講授上,應講究藝術性:變空洞為生動,變抽象為形象,變法條為法理,變文字為數字,激發學生的學習熱情,提高稅法教學效果;張營周(2010)分析了《稅收籌劃》課程中案例教學方法的重要性和具體運用;劉芳、鄭紅霞(2010)對《稅收籌劃》課程開放式實驗教學模式進行了分析;周常青(2011)對高職教育中基于工作過程的《稅務會計》課程教學情境設計的方法進行了分析;宋麗娟(2009)對“模擬公司”教學法在稅務會計課程中的應用進行了研究。
對于“稅務會計”、“稅法”和“稅收籌劃”課程整合的研究,從現有文獻來看,目前研究相對比較少,但已經陸續有文獻開始關注此問題。姚愛科(2009)指出目前在實際教學中《稅務會計》課程和《稅法》課程的整合問題是一個亟待解決的問題,指出應該從教學計劃、教學內容、教學方法和教材建設四個方面進行解決。蘇強(2011)指出《稅法》和《稅務會計》應該整合,以此為基礎可以采用多元立體化理念的教學模式。李華(2011)指出稅收類課程不斷豐富,但稅收類課程分設使教學效果受到影響,主要表現在:不同課程之間內容交叉重疊,功能互相混淆,不利于學生全面把握該學科的基本知識;學習周期長,知識連貫性差;課程量大,課程安排緊張,部分課程的教學內容無法保證;蓋地(2012)則以《稅務會計與稅收籌劃》為書名編寫教材。該教材是將《稅務會計》與《稅收籌劃》課程進行整合向前實際邁出的一步,但不足的是,它只是將稅務會計章目內容之后添加了一章簡單介紹稅收籌劃的基本知識。這與兩個課程知識的完全整合相距甚遠。
綜合來看,目前分別探討“稅務會計”、“稅法”和“稅收籌劃”各自課程教學問題的文獻相對比較多,但同時提出整合《稅務會計》、《稅法》、《稅收籌劃》的研究目前還未發現,對于課程內容整合研究主要是集中在《稅務會計》和《稅法》的整合上,對于《稅務會計》與《稅收籌劃》的整合研究目前只是將《稅務會計》內容加上一章稅收籌劃的基本知識,離完全意義的整合還相距很遠??梢哉f,對該領域的深度、系統研究仍十分缺乏。
(二)傳統稅務會計、稅法與稅收籌劃課程“割裂”教學存在的問題 據筆者調研分析發現,現行國內高校財會類專業本科階段的教學計劃中,幾乎所有院校都開設了稅法、稅務會計、稅收籌劃相關課程。它們分屬不同學期教學,如《稅法》課程一般在大二、大三某一個學期開設,稅務會計一般在大二或大三上學期的某個學期開設,稅收籌劃一般在大三下學期或者大四開設。這種將“稅務與會計綜合”成體系化的知識“割裂”教學在老師教、學生學兩方面都帶來諸多問題。這一點從已有文獻不同程度的表達中可見一斑。具體而言,這種“割裂”教學存在的主要問題是:
第一,“割裂”教學造成每門課程課時緊張與課時浪費并存。出現這個問題的根源主要在于“稅法”、“稅務會計”和“稅收籌劃”知識是緊密聯系在一起的。稅法是國家制定的用以調整國家與納稅人之間在征納稅方面的權利與義務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它涵蓋的內容包括19個稅種的稅收實體法和以《稅收征收管理法》為主體的稅收程序法。稅務會計是以國家現行稅收法規為依據,運用會計學的理論與方法,對公司涉稅業務進行確認、計量、記錄和報告的會計處理過程。稅收籌劃是指在遵循現行稅收法律規定的前提下,通過對納稅主體(法人、自然人)經營活動或投資行為等涉稅事項做出事先安排,在包含稅務會計處理在內的具體實施之后,能夠達到少繳稅款和遞延納稅目標的一系列謀劃活動。因此,可以看出,稅法與稅務會計、稅法與稅收籌劃關系是非常緊密的。這就讓講授《稅務會計》課程的老師,在講課時不得不花大量時間講授“稅法”知識(如具體稅種應納稅額的計算),同樣講授《稅收籌劃》課程的老師,在講課時不得不花大量時間去講授“稅法”的法規內容。而《稅法》涵蓋19個實體稅種和相關的稅收程序法內容,其每個稅種每年都可能發生法規的變動,這時在講授《稅務會計》和《稅收籌劃》課程時講授“稅法”知識就變得更不可少了。這在《稅務會計》、《稅收籌劃》課時本身很緊張的現狀下,就變得更為緊張。而這種課時緊張卻緣于重復講授,實質上是一種課時浪費。
第二,學生對每門課程知識建構不符合思維邏輯。建構主義學習理論表明,知識不是老師傳授得到的,而是學習者在與情景的交互作用過程中自行建構的。因此,知識的結構對學習者來說非常重要。但目前“稅法”、“稅務會計”和“稅收籌劃”成體系的知識被“割裂”教學后,學生在建構知識時會遇到困難。如,很多學校將“稅務會計”課程內容放到“中級財務會計”課程當中講授,這個課程被安排在大二上學期或下學期。而《稅法》課程則被安排在“中級財務會計”課程之后的學期講授。這就造成學生在《中級財務會計》課程中學到稅務會計的內容時,因對《稅法》中相關稅種知識的缺乏,而主要采用強迫硬記的方式接受,而等到學習《稅法》時,再去回顧和理解,即便不考慮是否能夠理解,單論遺忘率就很高。將“稅務會計”放到《中級財務會計》中講授的課程設置方式,往往不會單獨開設《稅務會計》課程,而“稅務會計”內容在龐大的“中級財務會計”內容里只能算很小的部分,因此講授的老師往往囿于課時等原因寄希望于讓學生在學習《稅法》時再去理解從而對此內容一帶而過。講授《稅法》的老師也因龐大的授課內容壓力帶來的課時緊張以及傳統授課內容的習慣性安排,主要聚焦于講授法規和應納稅額的計算,而對各稅種如何進行會計處理往往很少涉及。這就讓學生在建構知識時出現“斷層”障礙。而在學習《稅收籌劃》時,往往在對具體稅種籌劃整體設計知識建構后,卻對具體實施過程中稅務會計如何處理沒有形成整體認識;在學生與老師教學互動時,也因為遺忘率高而讓互動變得沒有效果。因此學生畢業后很難成為既精通稅務又掌握會計的“復合”知識的人才,往往需要等到學生畢業后在具體負責實際操作中再慢慢彌補和建構起來。
第三,造成課程老師控制教學內容的邊界比較困難?!岸惙ā?、“稅務會計”和“稅收籌劃”知識是成體系的,而這一點在稅以稅種分類進行知識呈現的情況下變得更加如此。以增值稅為例,增值稅的征稅范圍、稅率、應納稅額的計算、征收管理是《稅法》的內容,它同時也在《稅務會計》的如何進行會計處理中存在。因為要進行會計處理,那么必須首先解決是否要征稅,計算稅額多少的問題。而關于增值稅的稅收籌劃知識,也必然要利用增值稅在《稅法》當中征稅范圍、稅率和應納稅額計算的問題,同時還要考慮籌劃方案具體實施時如何進行會計處理,這即稅務會計的內容。因此,可以說每一個稅種都同時涵蓋在“稅法”、“稅務會計”和“稅收籌劃”三領域范疇中,或者說著三個領域通過稅種而緊密聯系在一起。這就造成授課老師在講授內容邊界的劃分上存在較大困難,容易造成要么重復教授,要么有所遺漏,最終導致學生知識面上的盲點和知識建構的不系統。
二、稅務會計、稅法與稅收籌劃課程整合思路與結構設計
(一)稅務會計、稅法與稅收籌劃課程整合思路 傳統教學設置存在的問題,對單個課程老師來說課時緊張與課時浪費并存、教學內容邊界劃分困難;對學生來說,知識建構存在障礙。這些問題不是局部性的小問題,無法通過對單個課程的完善或改革來進行徹底解決。因此,對該問題的解決必須指向問題的根源――涉稅體系化知識“割裂”教學。那如何解決“割裂”狀態,或者說完成“整合”,就是目前面臨的主要問題。對這個問題的解決首先必須確定整合的思路。整合思路的確定,依賴于內、外兩個方面。內,是指涉“稅”知識體系內在的規律性。根據建構主義學習理論,學生學習是自我知識建構的過程,而知識本身的特點是知識建構的主要依據。因此,教學必須首先要依據知識本身的特點來確定。外,是指社會對人才的要求。社會對人才要求是一個變化的過程,不同的人才要求會影響教學的各個方面。因此,對“稅務會計”、“稅法”與“稅收籌劃”課程內容整合思路必須要依據該知識體系的內在規律和外部社會對人才的需求。
“稅務會計”、“稅法”與“稅收籌劃”課程內容是體系化的,其特點顯著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方面,它們彼此之間具有內在依存性:稅法是關于我國現行稅收法律規范的總和,是稅務會計的依據;稅務會計則是稅法在會計核算中的具體體現;稅法同時也是稅收籌劃的依據,而稅務會計也是稅收籌劃具體施行的一個環節。另一方面,它們三者橫向上都是由具體“稅種”貫穿的:如增值稅有稅法的法律規定、會計的處理和籌劃方案,而消費稅則是另外的稅收法律規定、會計處理和籌劃方案。因此,從知識體系內部特點來看,涉“稅”知識是成體系的,但可以根據稅種來進行橫向銜接,不同稅種之間具有一定的自然分隔性。據此,可以得出涉稅知識的整合思路應該是“橫向”整合,且可根據需要依據稅種來分隔知識內容。而這種思路與外部社會對人才的需求是相一致的。目前社會在經濟全球化和市場經濟深入發展的過程中,企業面臨的風險和機遇都越來越大,企業越來越需要綜合稅務、財會等知識才能做出恰當的決定。因此,既精通稅務又具有財會背景的人才成為社會目前急需的人才。這就要求“稅務會計”、“稅法”與“稅收籌劃”知識能夠橫向建構在決策者的腦海中。對于具體企業而言,所需要交的稅是按稅種來劃分的,因此,選擇對知識體系進行橫向建構,并可以依據稅種進行分隔??梢哉f,不管是從涉稅知識體系內在規律性和當下外部社會對人才的要求,都決定了“稅務會計”、“稅法”與“稅收籌劃”課程內容應該“橫向”整合,并根據稅種進行適當分隔。
(二)《稅法、納稅籌劃與會計綜合》課程結構設計 “稅務會計”、“稅法”與“稅收籌劃”課程內容“橫向”整合之后,可將新的課程取名為《稅法、納稅籌劃與會計綜合》。對于這門課程,其內容是“稅法”、“稅務會計”與“稅收籌劃”知識高度融合的知識體系。傳統割裂教學時,以財務會計專業為例,《稅法》課程一般為64學時,《稅務會計》課程一般為32個學時,《稅收籌劃》課程一般有16學時、32學時、51個學時不等,這主要跟稅收籌劃具有擴展性有關,但正?;緝热葜v授大概在32個學時。因此,如果簡單相加,《稅法、納稅籌劃與會計綜合》課程應該在128學時以上??紤]到橫向整合后,課時浪費減少,基于筆者的教學經驗,《稅法、納稅籌劃與會計綜合》純內容的講授大概需要96學時左右。如果引入情景模擬等教學方法,實踐教學內容的學時可以增加16學時左右。這個課時數應該說在一個學期安排是無法做到的。因此,必須劃分為兩部分講授。這種劃分不是傳統的“割裂”教學,而是結合財會專業本科課程知識對稅種學習進度的要求,將《稅法、納稅籌劃與會計綜合》課程分為《稅法、納稅籌劃與會計綜合(一)》和《稅法、納稅籌劃與會計綜合(二)》。具體結構設計如下:
(1)《稅法、納稅籌劃與會計綜合(一)》和《稅法、納稅籌劃與會計綜合(二)》課程涵蓋的內容設計。根據財務、會計專業通常的培養方案,就專業課來說,大一一般開設有《基礎會計》或《會計學原理》等講解會計基礎內容的課程。對這些內容的講解一般可以不講或者回避一些涉及稅務的問題。大二開始,《中級財務會計》一般就會涉及到稅,而所涉及的稅種主要是“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企業所得稅”,在講《中級財務會計》之前應將相關稅種講授完畢。因此,筆者認為《稅法、納稅籌劃與會計綜合(一)》涵蓋的知識內容應主要包括:稅法總論、增值稅法及其會計處理與納稅籌劃、消費稅法及其會計處理與納稅籌劃、營業稅法及其會計處理與納稅籌劃、城市維護建設稅法及其會計處理與納稅籌劃、企業所得稅法及其會計處理與納稅籌劃、以及外加稅收的主要程序法“稅收征收管理法”的內容。除此之外的稅種,或因為非主體稅種、或因為與企業無關,而作為《稅法、納稅籌劃與會計綜合(二)》的內容,即包含個人所得稅法及其納稅籌劃、資源稅法及其會計處理與納稅籌劃、土地增值稅法及其會計處理與納稅籌劃等。
(2)《稅法、納稅籌劃與會計綜合(一)》和《稅法、納稅籌劃與會計綜合(二)》具體稅種內部結構設計。根據《稅法、納稅籌劃與會計綜合(一)》和《稅法、納稅籌劃與會計綜合(二)》內容設計的安排,《稅法、納稅籌劃與會計綜合(一)》第一章講授稅法總論,讓學生對稅法的概念、稅法基本理論、稅收立法與稅法的實施、我國現行稅法體系與稅收管理體制有個總體認識,然后分稅種對“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企業所得稅”的法規、會計處理和納稅籌劃進行講解,最后對稅收的程序法“稅收征收管理法”進行介紹。對于每一個具體的稅種講解時,首先對該稅種的征稅范圍、納稅義務人、稅率、稅收優惠、應納稅額的計算進行講解,然后在應納稅額計算講授完畢之后,安排會計處理的內容,再講解該稅種的征收管理,最后講解該稅種可以進行納稅籌劃的切入點或者該稅種納稅籌劃的典型做法,并對具體實施時的會計處理進行說明。對于《稅法、納稅籌劃與會計綜合(二)》的內容,具體稅種結構與《稅法、納稅籌劃與會計綜合(一)》具體稅種內容結構安排相同,只是對個別稅種如個人所得稅等不涉及的會計處理內容自動去除即可。
三、《稅法、納稅籌劃與會計綜合》課程教學目標與教學方法
(一)《稅法、納稅籌劃與會計綜合》課程教學目標 教學目標是課程教學的指引和方向,它統領著該門課程整個教學過程的具體安排。對于一門課程而言,其教學目標仰賴于兩個方面,一是課程內容本身是否具備這樣的能力或者潛質;二是社會對學習該門課程的人才的要求?!抖惙?、納稅籌劃與會計綜合》課程內容涵蓋了現行稅務法律法規、依據稅務法律法規的會計處理以及納稅過程中的合理避稅三項內容。從課程內容本身來看,它能夠較好地讓學生初步具備稅務和財會知識融合的復合型稅務會計人才的基本素質,而這也正是社會對人才的需求。該課程內容的安排與社會對人才的要求是高度一致的。據此,本課程的教學目標就可以確定為培養學生初步具備稅務與財會知識融合的復合型稅務會計人才的基本素質。對該教學目標具體理解可以包括以下內容:(1)學生熟悉目前市場經濟中我國稅收方面的法律法規體系;(2)學生掌握目前各個稅種的征稅范圍、稅率、應納稅額的計算、會計處理、稅收優惠的內容;(3)學生能夠達到運用稅務知識完成具體實務過程中的計稅、稅務處理、報稅,并進行適度的納稅籌劃活動。
(二)《稅法、納稅籌劃與會計綜合》課程教學方法 在培養學生初步具備稅務與財會知識融合的復合型稅務會計人才基本素質的教學目標統領下,該課程的教學方法應緊緊圍繞這一目標展開設計與安排。在傳統“割裂”教學模式下,各門課程都有自己常用的教學方法,但這些教學方法都被認為過于單調(許利平,2010)。很多學者針對各門單設課程(《稅法》、《稅務會計》、《稅收籌劃》)的教學方法也提出很多很好的建議,如《稅法》教學應運用比較分析法(陳曉蕓,2010),引入案例教學和社會實踐教學(傅惠萍、畢嘉敏,2011;蘇強,2011;等)。但這些建議在傳統割裂教學模式下,作用很難發揮。首先不論課時是否允許,單就教學方法本身來說就讓教學效果大打折扣,如案例教學,在《稅法》、《稅務會計》、《稅收籌劃》每門課程當中都可以采用,但囿于單個課程限定知識的狹窄,每個案例內容的設計深度都有局限性,學生只能了解其中一部分;社會實踐教學也是如此,由于每門課程知識范圍的限制,實踐內容自然也就因此受限,導致教學效果不明顯。
但當《稅法》、《稅務會計》、《稅收籌劃》多門課程整合成《稅法、納稅籌劃與會計綜合》一門課程之后,這不僅可讓前文述及的問題迎刃而解,而且還會為更好的教學方法引入提供了良好的條件。對于目前的教學,學生普遍反映教學呆板、無趣,滿堂灌讓學生“身心俱?!?。而整合之后的新課程《稅法、納稅籌劃與會計綜合》讓學生在知識建構上相對容易。學生在對每一個稅種的法律法規知識識記的基礎上,即刻開始掌握依據法律法規進行的會計處理,并在此基礎發散思維,創新性的思考如何在遵循稅收法律法規的前提下盡量合理避稅以及如何具體實施。這種將識記與靈活運用相結合進行安排,有利于學生知識建構,同時知識范疇的連續性和具有的深度與廣度為一些新教學方法的引入提供了實施的條件。整合之后的新課程《稅法、納稅籌劃與會計綜合》除可以繼承一些傳統教學方法之外,還應該大量采用案例教學、情景模擬沙盤推演教學、企業實踐教學等具有趣味性、注重實際應用和培養創新思考的教學方法。
案例教學是一種開放式、互動式的新型教學方式。在《稅法、納稅籌劃與會計綜合》課程講授過程中,當每一個具體稅種基本知識講授完畢之后,就可以通過引入既含有稅法知識、又有會計操作和納稅籌劃內容的大案例,讓學生在課堂之前提前閱讀,并進行小組討論,形成小組意見。在課堂上每個小組在老師的引導下進行講解、碰撞。由于新課程涵蓋知識的綜合性,讓案例可以具有足夠的深度和恰到好處的難度系數,非常有利于進行案例研討式教學。這不僅具有很好的趣味性,而且讓學生不知不覺中就完成了稅務知識和會計知識融合的建構過程。
情景模擬沙盤推演教學是一種體驗式教學方式。在《稅法、納稅籌劃與會計綜合》課程講授過程中,老師可以模擬企業實際過程中的具體情景,讓學生模擬擔任企業的管理者(CEO、CFO)、會計人員、報稅員以及稅務局(國稅、地稅)服務人員等,圍繞一些具體業務情景進行智力碰撞,整個過程可以完成稅法法規知識學習、會計處理、報稅實務、納稅籌劃等環節的知識。這種情景模擬具有互動性、趣味性、競爭性特點,能夠最大限度地調動學生的學習興趣,使學生在學習中處于高度興奮狀態,從而讓各種知識迅速在學生腦海里完成建構過程,而且記憶深刻。
企業實踐教學則是比情景模擬沙盤推演更進一步,它是讓學生親身感受企業實際場景。在該課程教學過程中,可以通過設置課外實踐教學課時,安排學生到定點合作教學基地(企業)親身觀摩、體驗具體實務,亦可以安排學生到稅務局(國稅、地稅)進行簡單培訓后做義務志愿者,通過服務納稅人的一些活動,將課本知識與實務建立起關聯,從而為學生畢業走上具體實務工作崗位打好基礎。
四、《稅法、納稅籌劃與會計綜合》課程設置
《稅法、納稅籌劃與會計綜合》課程是將稅法、稅務會計與稅收籌劃知識融合在一起的新課程。該課程在會計學、財務管理本科專業培養方案中如何進行具體安排是必須思考的問題。解決這個問題的關鍵主要是確定《稅法、納稅籌劃與會計綜合》的先修課程和其他課程與該課程的知識關聯性。
從《稅法、納稅籌劃與會計綜合》課程內容來看,它含有的“稅法”知識對先修課程沒有要求,財會專業本科學生可以直接學習,但如果能夠安排在《經濟法》、《財政學》之后學習可能對學生更為有利;課程含有的“稅務會計”知識,由于需要學生會借貸記賬法等簿記知識,因此學生應該修完《基礎會計學》的相關內容才能學習該門課程;課程含有的“稅收籌劃”知識,其本身具有一定的知識彈性,但大部分稅種的稅收籌劃是建立在企業內外環境充分了解的基礎上,因此學生在學習該部分知識之前對企業主要涉及的《經濟法》知識有清楚的認識,只有這樣才能更好的做好稅收籌劃的安排??偟膩碚f,《稅法、納稅籌劃與會計綜合》先修課程主要是《經濟法》與《基礎會計》,《財政學》則是安排在該課程之前具有一定的好處,但不是必須。
財會專業需要涉及和利用該課程知識的其他課程,亦可以分為兩類,一類是必須將《稅法、納稅籌劃與會計綜合》作為先修課程的,還有一類則不是必須但如果安排在它之后會更好。依據本文對《稅法、納稅籌劃與會計綜合》課程的結構設計,它分為《稅法、納稅籌劃與會計綜合(一)》和《稅法、納稅籌劃與會計綜合(二)》兩部分?!抖惙?、納稅籌劃與會計綜合(一)》涵蓋的知識內容主要包括:稅法總論、增值稅法及其會計處理與納稅籌劃、消費稅法及其會計處理與納稅籌劃、營業稅法及其會計處理與納稅籌劃、城市維護建設稅法及其會計處理與納稅籌劃、企業所得稅法及其會計處理與納稅籌劃、以及稅收的主要程序法“稅收征收管理法”的內容。《稅法、納稅籌劃與會計綜合(二)》的內容主要是除《綜合(一)》之外的非主體稅種或與企業無關的稅種。由此對涉及該課程的其他課程具體分析如下:《中級財務會計》課程因為主要涉及到企業主體稅種知識所以應該在《稅法、納稅籌劃與會計綜合(一)》課程修完之后才能學習,但可以安排在《稅法、納稅籌劃與會計綜合(二)》課程之前,不過如果能夠與《稅法、納稅籌劃與會計綜合(二)》課程安排在同一個學期學習則效果更好,這樣包含小稅種在內的每一個與企業相關的稅種都能與《中級財務會計》課程知識相匹配。與《中級財務會計》類似,《財務管理》、《成本會計學》、《管理會計學》課程也是如此,它們主要涉及到主體稅種因而必須在《稅法、納稅籌劃與會計綜合(一)》課程修完之后才能學習,但可以安排在《稅法、納稅籌劃與會計綜合(二)》課程之前學習。《審計學》由于會涉及企業的每一個稅種,因此它必須是在《稅法、納稅籌劃與會計綜合》全部修完之后才能學習。對于《高級財務會計》等則需要在《中級財務會計》學習完之后,所以一般都在《稅法、納稅籌劃與會計綜合》學習完之后再開設。
綜合以上分析可知,《稅法、納稅籌劃與會計綜合》先修課程主要是《經濟法》與《基礎會計》,《財政學》則是最好安排在《稅法、納稅籌劃與會計綜合》課程之前;對于其他課程來說,《中級財務會計》、《財務管理》、《成本會計學》、《管理會計學》應在《稅法、納稅籌劃與會計綜合(一)》課程之后學習,《審計學》則是需要在《稅法、納稅籌劃與會計綜合(一)》和《稅法、納稅籌劃與會計綜合(二)》都修完之后再學習。
[本文系中國海洋大學本科教育教學研究項目“稅務會計、稅法與稅收籌劃課程內容橫向整合教學研究”(編號:2013YJ10)階段性研究成果]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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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劉芳、鄭紅霞:《“稅收籌劃”課程的開放式實驗教學模式探索》,《財會通訊》(綜合?上)2010年第8期。
[9]傅惠萍、畢嘉敏:《新稅制下稅法教學若干問題探討》,《浙江海洋學院學報》(人文科學版)2011年第10期。
[10]朱曉沖:《〈稅收籌劃〉課程案例教學改革探索――以安徽財經大學為例》,《河南商業高等專科學校學報》2011年第5期。
篇2
(上海加冷松芝汽車空調股份有限公司 201108)
【摘要】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稅務籌劃對企業實現自身的發展目標非常重要。會計政策選擇與稅務籌劃的關系密切。本文探討了基于會計政策選擇的稅務籌劃方法,如固定資產折舊方法的選擇、存貨計價方法的選擇、無形資產攤銷政策的選擇等,對于合理合法地減輕企業稅收負擔具有一定啟發意義。
【關鍵詞】會計政策 稅務籌劃 稅收負擔
一、固定資產折舊政策選擇的稅務籌劃
(一)相關法規概述
1.關于折舊年限、預計凈殘值。折舊年限是指固定資產使用壽命,即企業使用固定資產的預計期間,或者該固定資產所能生產產品或提供勞務的數量。預計凈殘值是指假定固定資產預計使用壽命已滿并處于使用壽命終了時的預期狀態,企業目前從該項資產處置中獲得的扣除預計處理費用后的金額。
會計準則規定,企業應當根據固定資產的性質和使用情況,合理確定其使用壽命和預計凈殘值。固定資產使用壽命、預計凈殘值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
企業所得稅法規定,企業應當根據固定資產的性質和使用情況,合理確定固定資產的預計凈殘值。固定資產的預計凈殘值一經確定,不得變更。固定資產計算折舊的最低年限:房屋、建筑物為20 年;飛機、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為10 年;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器具、工具、夾具等為5 年;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為4 年;電子設備為3 年。固定資產由于技術進步等原因,確需加速折舊的,可以縮短折舊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舊的方法,包括由于技術進步,產品更新換代較快的固定資產;常年處于強震動、高腐蝕狀態的固定資產。采取縮短折舊年限方法的,最低折舊年限不得低于上述相關規定的最低折舊年限的60% ;采取加速折舊方法的,可以采取雙倍余額遞減法或者年數總和法。
2.關于折舊方法。會計準則規定,企業應當根據與固定資產有關的經濟利益的預期實現方式、合理選擇固定資產折舊方法??蛇x用的折舊方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雙倍余額遞減法和年數總和法等。固定資產的折舊方法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稅法規定除特別規定允許加速折舊的固定資產外,一律采用直線法計算折舊扣除。稅法規定的加速折舊法只能采用雙倍余額遞減法和年數總和法。
(二)稅務籌劃思路
1.運用不同折舊年限進行稅務籌劃。固定資產的有效使用年限本身是一個預計值,財務制度對固定資產折舊年限也只規定了一個范圍,使得折舊年限的確定容納了一些人為的因素,為稅務籌劃提供了可能性??s短折舊年限有利于加速成本收回,可以使后期成本費用前移,從而使前期會計利潤發生后移,在稅率穩定的情況下,企業可以遞延繳納所得稅。
企業盈利時,可以選擇最低的折舊年限,可以加速固定資產成本收回,使后期成本費用前移,前期利潤后移,從而獲得延期納稅的好處;在企業處于享受稅收優惠期時,可以選擇較長的折舊年限,將計提的折舊遞延到減免稅期滿后計入成本,獲得節稅的效果;處于虧損期時,不能得到彌補的虧損年度,折舊年限應選較長的。
2.運用不同折舊方法進行稅務籌劃。稅法賦予企業固定資產折舊方法的選擇權。特別是符合規定的固定資產可以采用加速折舊方法。加速折舊法的特點是在固定資產使用的前期多計提折舊,后期少計提折舊,其遞減的速度逐年加快,從而相對加快折舊的速度,使固定資產成本在估計使用壽命內加快得到補償,從而獲得資金的時間價值。
3.注意事項。企業利用固定資產折舊方法選擇進行稅務籌劃時,應注意下列幾個問題:一是充分關注法律規定。企業在進行折舊方法的選擇上,必須在現行法律法規的框架范圍內,否則會使企業遭受不必要的損失。二是關注通貨膨脹。存在通貨膨脹時,企業應當采用加速折舊的方法,縮短成本的回收期,取得更多的前期折舊成本,從而獲取更多的稅收抵稅額,獲得延緩納稅的效果。三是要充分考慮企業盈利狀況。企業盈利時,折舊費越多越好;處于享受優惠期、減免稅期折舊費應盡量少,非減免稅期折舊費應盡量多;處于虧損時,不能得到彌補的虧損年度,折舊費越少越好。四是要考慮資金的時間價值。在不同時點上,同一單位資金,因為資金時間價值的影響,其價值含量是不相等的。企業在選擇不同折舊方法所帶來的稅收收益時,應將企業在折舊年限內計算的折舊按當時資本市場的利率進行貼現,計算出現值總和,比較后再選擇最優的折舊方法。
二、無形資產攤銷政策選擇的稅務籌劃
(一)相關法規概述
企業所得稅法規定,無形資產按照直線法計算的攤銷費用,準予扣除。作為投資或者受讓的無形資產,協議、合同或者有關法律中規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規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攤銷。稅法同時規定,如果協議、合同或者法律沒有規定使用年限的,攤銷期不得少于10 年。企事業單位購進軟件,凡符合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確認條件的,可以按照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進行核算,經主管稅務機關核準,其折舊或攤銷年限可以適當縮短,最短可為2 年。
(二)稅務籌劃思路
在收入既定的情況下,攤銷期限越短,攤銷額越大,應納稅所得額就越少,費用的抵稅作用越大。盡量在較短的年限內將無形資產攤銷完畢,可以使前期的抵扣額增加,使稅款推遲到后期,相當于依法取得了一筆無息貸款。
企業處于正常納稅期下,應選擇較短的攤銷期限,這樣可以加速成本收回,使后期成本費用前移,取得延期納稅的效果;企業處于優惠期時,選擇延長折舊期限,將資產攤銷額遞延至減免期滿后計入企業成本費用,獲得延期納稅的好處。
三、存貨計價方法政策選擇的稅務籌劃
(一)相關法規概述
1.個別計價法。個別計價法是指對發出的存貨分別加以認定的一種方法。采用個別計價法一般須具備兩個條件:一是存貨項目必須是可以辨別認定的;二是必須要有詳細的記錄據以了解每一個別存貨項目的具體情況。
2.先進先出法。先進先出法是假定先入庫的存貨先發出,并根據這種假定成本流轉順序對發出存貨和結存存貨進行計價的一種計價方法。每次發出存貨時,都是假定發出的是最先入庫的存貨,其發出存貨的單價也就是最先入庫的存貨單價。
3.加權平均法。加權平均法是以起初存貨數量和本期收入存貨數量作為權數,計算發出存貨單價的一種方法。
4.移動加權平均法。移動加權平均法是以每次進貨的成本加上原有庫存存貨的成本,除以每次進貨數量與原有庫存存貨的數量之和,據以計算加權平均單位成本,作為在下次進貨前計算各次發出存貨成本的依據。
(二)稅務籌劃思路
在不同存貨計價方法下,企業存貨發出的單位成本是確定的,而存貨銷貨成本是不同的,從而導致不同的利潤,必然對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產生不同的影響,這就為企業進項稅務籌劃提供了可能。存貨計價方法的選擇,應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1.市場價格。在物價持續上漲的情況下,可以適當增加企業存貨成本,降低當期利潤,應選擇加權平均法,企業發出商品的成本比較高,當期利潤就會相應減少,可以將利潤和納稅遞延到以后年度,達到延緩納稅的目的;在物價持續下降時,可以適當降低企業當期利潤,一般選擇先進先出法或個別計價法。企業銷貨成本比較高,期末存貨成本較低,可以將凈利潤延至以后年度,達到節稅的目的;在物價持續上下波動時,加權平均單位與現行成本存在較大的差異,應選擇加權平均法。企業可以避免銷貨成本的波動,使企業納稅處于比較穩定的狀態。
2.稅負期。在物價上漲的情況下,當企業處于免稅期時,應選擇先進先出法,減少成本的目前攤入,企業得到的免征額也就越多;當企業處于征稅期時,應選用加權平均法或移動平均法,盡量擴大當期的成本攤入,從而使企業達到節稅的目的。
四、低值易耗品攤銷政策選擇的稅務籌劃
(一)相關法規概述
會計準則規定,企業應當采用一次轉銷法或者五五攤銷法對低值易耗品和包裝物進行攤銷,計入相關資產的成本或者當期損益。
現行稅法對低值易耗品的確定,一般是根據固定資產的標準來判斷的,即不屬于固定資產的勞動資料為低值易耗品,未列出低值易耗品的具體品種。對低值易耗品攤銷方法和期限也沒有具體規定。因此企業低值易耗品攤銷按會計準則進行,不需納稅調整。
(二)稅務籌劃思路
企業的生產規模越大,低值易耗品的使用量也會相應增加,因此,對低值易耗品進行稅務籌劃是必要的。對低值易耗品進行攤銷,無論采用一次攤銷法,還是五五攤銷法,都會影響企業的資產狀況、費用水平、當期利潤,進而影響企業當期的應納稅額。企業應采用一次轉銷法,以達到延緩納稅的效果,獲得納稅利益的目的。
五、收入確認政策選擇的稅務籌劃
(一)相關法規概述
收入確認時即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在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企業所得稅方面都有規定。在采用以下結算方式、銷售方式情況下,增值稅、消費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基本一致: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銷售貨物的,為收到銷售額或取得銷售額的憑據的當天;采取賒銷和分期收款方式的,為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當天;采取預收貨款方式銷售貨物,為貨物發出當天。另外,增值稅實施條件規定,委托其他納稅人代銷貨物,為收到代銷單位銷售的代銷清單的當天,而消費稅實施條例無此規定。
營業稅實施條例規定,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納稅人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并收訖營業收入款項或者取得索取營業收入款項憑據的當天。以預收款方式銷售不動產的,營業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取得預收賬款的當天。
企業所得稅法規定,納稅人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以權責發生制為原則。但有些經營收入可以分期確定:分期收款方式銷售商品的,按合同給定的日期確定收入的實現;提供加工和修理、修配勞務,為其他企業加工制造大型機械設備、船舶等,時間超過一年的,按完工進度或完成的工作量確定收入的實現;對外加工節省的原料,按合同履行完畢的日期確定銷售收入的實現。
(二)稅務籌劃思路
收入的確認直接影響到流轉稅以及所得稅稅基的計算,因此企業比較重視收入的籌劃。應稅收入的大小直接決定了應納稅所得額的大小,由于企業利潤最大化的目標要求,可以在收入確認的時間上進行合理的安排,盡量推遲應稅收入的時間,使得企業獲得更多的貨幣時間價值,從而達到稅務籌劃的目標。(1)未收到的貨款,不開發票也不確認收入,可以延遲納稅的效果。(2)盡量做到銷售結算方式是預收貨款或直接收款,可以避免提前確認收入而納稅。(3)不能及時收到貨款時,采用賒銷或分期收款的方式。(4)采用委托代銷方式,根據其實際收到的貨款分期計算銷項稅額,達到延緩納稅的目的。
六、充分考慮國家的產業政策進行稅收籌劃
企業稅收籌劃,是基于稅收政策的整體性的稅收籌劃,即制定企業稅務政策和稅務戰略。企業整體稅務政策的選擇,應遵循成本孰低性、可行性、可持續性原則。成本孰低性原則,指的是以企業享受稅收成本最低為稅務政策制定原則;可行性原則,指的是企業基于稅收成本孰低性原則選取的各方案可達成的難易程度,企業應選擇操作相對簡便、成功率高的方案;可持續性原則,指的是企業選擇稅收政策在成本孰低性、方案可行性原則的基礎上,應兼顧可持續性原則,即稅收政策的選擇應具有延續性,不應為短期行為。例如,企業所得稅法規定:高新技術企業可以享受稅收減免10% 的優惠;建立在西部區域并符合鼓勵發展的產業,可以享受企業所得稅10 年稅率15% 的政策。假定企業在不同地區的運營成本相同,根據上述政策,首先企業應對標產業類型,產品的技術狀態,對于屬于技術領先的企業,可以選擇申報高新技術企業享受稅收優惠;對于技術領先優勢不明顯、技術投入較低,但符合國家產業扶持范圍的企業,可以選擇于西部地區設立企業進行生產經營,進而享受企業所得稅稅收的優惠。同時,對于技術領先且符合西部產業扶持范圍的企業,考慮可行性原則。由于申請和認定要求高新技術企業較西部大開發稅收優惠高、手續復雜,企業應考慮于西部地區設立公司,享受稅收優惠。另外,基于可持續發展原則,企業應于享受西部大開發稅收優惠政策的期間,布局10 年內的高新技術工作,并于稅收優惠期結束前完成高新技術企業的認定和稅收優惠的批準,以保證企業成本控制的順利延續,實現企業回報最大化。
七、企業稅務籌劃的注意事項
1. 合法、合規。企業選擇的會計政策,必須首先符合我國的稅法、會計法、國家統一的會計核算制度的要求。
2. 企業應當以自己企業的實際情況和長期經營目標為導向,選擇適合的財稅政策。政策一旦確定后,一定的時期內不得隨意變更,否則會影響到企業的正常經營。
3. 稅務籌劃的終極目標是企業利潤最大化。而稅務籌劃本身也是需要成本的,企業應該考慮到其本身成本約束的問題。所以,只有綜合考慮成本、可行性、可持續性,從總體狀況出發,合理進行稅務籌劃,才能使企業科學、合理、長久地發展下去。
參考文獻
[1] 董海濤. 新會計準則下會計政策選擇的稅務籌劃[J]. 北方經貿,20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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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稅收籌劃與云會計的概述
(一)稅收籌劃的概述以及創新要求
稅收籌劃的概述一直到目前都沒有一個很明確的定義去界定,國內外的學者針對稅收籌劃一直有各種不同的表達方式,但是對這些表述可以進行一個統一的歸納就是:企業經營者在不違反稅收法規的前提之下,充分利用稅法的規定合理調節企業內部稅收管理及籌劃安排,盡量使企業的整個經濟納稅達到最小的經濟管理活動?;谶@一定義,企業的稅收籌劃需要及時的更進時代經濟形勢以及最新稅法的步伐,積極吸收當下最為熱點的理論和技術,通過良好的管理方式將企業稅收降為最低。利用全球經濟鏈理論,加強企業聯合與治理,稅收籌劃在未來企業經濟規劃管理中會有更為廣闊的發展空間。
(二)云會計概念
財務管理中涉及到的數據以及表格十分繁復,數據的錯誤會對企業的經營和管理帶來極大的影響,因而財務管理的相關工作者在工作中需要特別謹慎小心。
隨著計算機技術的發展和盛行,在財務管理工作中的滲入出現了云會計的概念,云會計主要包含了兩個方面的概念:第一個就是會計軟件,無論是采取什么形式都可以通過軟件來實現。第二個就是云計算,它將資源、信息和軟件共享給電腦以及一些有需求的設備。因而給財務管理人員帶來了時間和空間上的便利。
二、財務管理中稅收籌劃中的云會計
(一)云會計對于企業的價值分析
財務管理作為企業內部管理中的重要環節,對企業經濟發展規劃、實現財務目標以及支撐企業決策等方面都具有重要的作用。但是企業的發展必然會導致財務管理工作量的增加,而企業為了將稅收征收降到最低,會使得稅收籌劃面臨更大的挑戰,目前有了云技術的引進,企業稅收籌劃中可以應用云技術來加強籌劃工作的進行。
(二)云會計在稅收籌劃中面臨的應用問題
由于云技術是隨著計算機技術的產生而衍生出來的一種財務管理方面的技術,因而會具備計算機技術中本身所包含的風險性:安全性和隱私性。企業能夠放心使用云會計,將數據上傳至網絡上的所有前提都是基于安全性。除此之外就是網速問題,云會計主要是借助云計算技術,大量的財務信息上傳到網絡上對網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復雜大量的財務信息數據會造成網絡傳輸的擁堵,而這個問題的解決主要依靠網絡節點的檢測和自我恢復,需要計算機技術的不斷革新來實現。
三、稅收籌劃中應用云會計的具體分析
(一)云會計應用于籌劃資金中的稅收籌劃
任何企業形式的融資都不可能是無償行為,一般情況下,企業的融資主要采用了兩種方式:股本融資以及負債融資。而根據我國現行的稅收法律中的規定來看,針對企業采取的融資方式的不同有不同的稅收政策和稅收比例。針對不同的融資形式會相應有不一樣的稅收計算公式。企業在掌握了不用稅收計算公式的前提下,需要結合自身企業經營發展狀況選擇適當的融資方式,從而將合理籌劃稅收,將企業經營稅收額度控制在最有利的范圍內。
(二)云會計應用于投資中的稅收籌劃
企業在進行經營活動并發展到一定規模之后,接下來的經營活動一定離不開必要的投資。當數據量十分巨大的時候,引進云會計的方式和理念去處理企業財務事項對財務管理和企業經營活動有著重要的意義。
首先是從企業投資行為來看,國家稅收制度對于企業投資的行業、地點都會有區別對待,國內針對地區的不同,經濟越是發達的東南沿海地區稅率往往低于經濟較為落后的中部地區和西部地區,而且稅率之間的差距十分巨大。然后就是在企業財務管理中引進云計算的技術,逐漸取代傳統記賬、代賬的工作模式,通過云會計的軟件將財務管理的相關工作統一化,并且根據企業自身的實際需求去制定相應的云會計軟件的相關功能模塊,促進企業財務管理的良性發展。
(三)云會計應用于企業運營中的稅收籌劃
企業在引入了云會計技術之后,在企業內部的業務流程和機構設置方面都會有所突破,企業水費的征收主要取決于應繳納的稅額與相對應稅率之間的關系,由于企業內部的經營活動很多,在計算稅費方面會給有關工作人員帶來大量的工作量,因此可以借助云會計這種先進的計算機技術對相應的稅費進行計算,在很大程度上減輕了工作人員的工作量。在實際操作中是通過營運過程中對混合銷售和兼營的不同比例進行把握,達到稅額最小化的處理,充分利用存貨計價的方式對存貨進行有效的籌劃從而降低稅費,諸如種種以及其他方式都可以事先營運過程中稅收的籌劃,在很大程度上實現企業利益的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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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稅務會計師;路橋建設企業;稅務管理;稅務風險
1.前言
近幾年來,國內宏觀經濟調控以及現金流的收緊,基建市場開始出現萎縮,導致傳統路橋建設企業遭遇了前所未有的挑戰。面對不斷上升的競爭壓力以及稅務風險,路橋建設企業應當及時調整自身經營管理戰略,提高稅務會計工作水平。因此,路橋建設企業應當加強對稅務會計師工作的重視,通過構建科學合理的稅務籌劃、稅務管理及稅務稽查機制,努力降低稅務風險,確保路橋建設企業健康長遠發展。
2.稅務會計師與路橋建設企業相關背景概述
2.1稅務會計師內涵分析
稅務會計師指的是通過專業會計學知識以及核算方法,對路橋建設企業的納稅活動進行全面系統第地監督和管理,從而確保國家以及路橋建設企業合理利益的稅務會計師專職崗位。稅務會計師最主要的職責是幫助路橋建設企業實行稅務籌劃、稅務管理以及稅務稽查等環節的工作。即稅務會計師應當在嚴格遵守國家稅務相關法規前提下,幫助路橋建設企業繳納稅款并且提供一個最佳的節稅方案,從而減輕路橋建設企業稅務成本,并降低路橋建設企業所面臨的稅務風險,確保路橋建設企業可以享受納稅人的合法權益的同時,在稅務法律允許的前提下通過合理稅務籌劃及稅務管理工作,減輕路橋建設企業稅負,最終增加路橋建設企業的經營管理效益水平[1]。
稅務會計師和其他會計師業務區別較大,稅務會計師自身具備了會計核算相關業務能力,同時又具有稅務權限。稅務指的是通過了法律授權機構及組織的認定資格稅務人,他接受納稅人或扣繳義務人委托,以從事相關納稅活動的中介服務。一個企業內部若是沒有設置稅務會計師崗位,則需要將這類稅務的社會中介服務外包給其他企事業單位。
2.2路橋建設企業及稅務會計師工作現狀分析
路橋建企業是國民經濟重要的基礎組成部分,作為大型的國有建設施工企業,路橋建設企業自身有著顯著的經營管理特點以及稅務工作管理要求。
從路橋建設企業所處的環境來看:國家先后出臺了一系列的宏觀經濟調控政策,路橋建設行業受到的沖擊較大,表現為路橋建設行業的普遍低迷、增速放緩。同時,國家多次提高利率與存款準備金率,導致路橋建設企業的融資困難與資金壓力不斷加大。水泥、鋼材及油料等施工材料與勞動力的價格普遍上漲幅度很大,這些因素都給路橋建設企業的經營管理活動帶來極大的挑戰。因此,如何降低路橋建設企業的施工成本以及財務風險,提高企業稅務管理水平與經濟效益,成為當前路橋建設企業亟待解決的問題。
從稅務會計師工作性質來看,稅務會計工作,是通過稅務籌劃、稅務管理以及稅務稽查這三部分內容來進行。稅務會計工作有助于幫助企業制定合理的納稅計劃,幫助企業在遵守稅法規定的前提下,充分享受國家稅收優惠政策[2]。因此,路橋建設企業需要樹立正確的稅務會計工作意識,通過稅務籌劃,合理安排企業稅務繳納、稅務核算工作,并做好相關稅務管理與稅務稽查工作。從而確保路橋建設企業在激烈的競爭形勢下正常有序發展。
但是當前路橋建設企業的稅務會計工作中,普遍存在稅務會計與其他會計工作不對應、不相符等問題,稅務會計體系以及稅務內部控制機制不夠完善,并且缺乏高素質的稅務會計工作人員,從而嚴重制約了路橋建設企業的稅務會計工作開展。因此,路橋建設企業應當完善稅務會計工作與內控體制建設,并且吸引培養熟悉相關稅法知識以及稅務理論的高素質稅務會計人才到企業中去,以提高路橋建設企業的稅務會計工作水平。
3.稅務會計師在路橋建設企業中的作用分析
3.1稅務籌劃工作對于路橋建設企業的作用分析
納稅務籌劃指的是稅務繳納人在相關稅收法規所允許的范圍內,通過合法稅務手段,安排企業的經營及財務管理活動,以盡可能少的納稅稅款數額,從而獲取最大稅收收益。
路橋建設企業的稅務籌劃工作具有如下特征:合法性,稅務籌劃應當在行為以及結果上都遵守當前國家相關稅務法規;前瞻性,這也是稅務籌劃最基本的特性,路橋建設企業的稅務籌劃工作應當做到未雨綢繆;綜合性,路橋建設企業在進行稅務籌劃工作時,應當全面進行衡量并進行綜合籌劃。
在路橋建設企業稅務會計工作中,稅務會計師將會計知識、稅收知識、法學知識及財務管理等綜合知識運用于路橋建設企業的日常經營管理活動中,在確保路橋企業合理合法基礎上實行稅務籌劃工作[3]。通過稅務籌劃,在路橋建設企業各項業務活動在發生前,將稅收作為一項內在成本進行考慮,在客觀上為路橋建設企業事先安排稅務繳納義務提供可能性,從而有助于最小化路橋建設企業的稅收成本,減輕路橋建設企業的稅務負擔,最終實現路橋稅收利益最大化的目標。
3.2稅務管理工作對路橋建設企業的作用分析
路橋建設企業實行稅務管理工作,就是在遵守國家相關稅法規定,且不損害國家利益前提下,通過充分運用稅務法規關于減免稅等稅務優惠政策,為路橋建設企業實現少繳稅和稅款繳納遞延等目標,從而進一步降低路橋建設企業的稅收成本,實現路橋建設企業的稅收成本的最小化。
路橋建設企業稅務繳納活動涉及到企業內部所有部門以及每個員工。稅務管理工作不到位,容易導致路橋建設企業稅款繳納額過多或過少,給路橋建設企業及國家都帶來不必要損失。因此,作為路橋建設企業高層領導者,擁有企業所有經濟活動決策權,這最終將決定路橋建設企業的稅負水平高低。
同時,稅務管理工作是財務管理工作的重要內容,路橋建設企業進行稅務管理時,應當服從企業管理整體目標以及不同發展階段的實際需要,完善路橋建設企業的納稅義務履行、涉稅風險規避以及納稅成本的控制這三個環節的工作。
此外,,企業稅務管理工作開展取決于稅務管理政策的執行情況以及每個員工的納稅意識建立與遵從行為執行。在路橋建設企業的稅務管理活動中,要實行全員參與與全過程管理原則,為路橋建設企業確立正確納稅意識。
3.3稅務稽查工作對于路橋建設企業的作用分析
稅務稽查是指稅務機關對稅款繳納人、扣繳人及其他相關稅務當事人納稅、扣繳及稅法規定相關業務的繳納情況,實行監督檢查與處理等執法行為。路橋建設企業的稅務稽查工作按照稅務稽查的對象性質不同,可分成日常稽查與專項稽查、專案稽查這三類。路橋建設企業的稅務會計師通常對于稅收相關法律法規等專業知識非常熟悉,在路橋建設企業的日常經營管理活動中,已經列出了稅務相關的所有注意事項;應繳納稅款額度,也按照相關規章制度的要求處理完畢。因此,可以有效地應對稅務當局日?;?、專項稽查活動。
為完善路橋建設企業的稅務稽查工作,應當做到:首先,未雨綢繆,路橋建設企業要提高對企業日常賬務的處理及稅務管理工作重要性;在簽訂合同時,必須要有熟悉稅務相關法規的會計師在場。同時,路橋建設企業部門內部要加強業務配合能力,避免在流程中,出現不必要涉稅風險[4]。其次,還需要加強對路橋建設企業發票管理工作。最后,在接到稅務稽查部門的稽查通知書時,應當仔細檢查與確認稽查時所涉及到的內容,對于稽查人員提出的問題應當精簡概括,切忌模棱兩可?;楣ぷ鹘Y束后,要和稽查人員充分溝通,盡量達成共識。如果共識達不成,則應當及時準備好相關聽證材料,盡量減少路橋建設企業的涉稅損失。
4.結語
綜上所述,本文介紹了稅務會計師的工作性質以及工作內容,并詳細分析了路橋建設企業當前所處的經濟社會環境,以及在稅務會計工作中,所面臨的制約因素,同時初步探討了稅務會計師對于路橋建設企業的重要作用。隨著當前經濟發展進程和稅收改革推進,路橋建設企業稅務會計工作所面臨的挑戰也將不斷上升。因此,路橋建設企業需要重視稅務會計工作的必要性,不斷采取措施,提高稅務會計工作水平。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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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稅務會計獨成體系問題
稅務會計是在財務會計的形成發展過程中逐步產生和發展起來的會計分支,它以國家現行稅收法律法規為依據,以貨幣計量為基本形式,運用會計學的基本理論和核算方法、連續、系統、全面地對納稅人應納稅款的形成、計算和繳納,即稅務活動所引起的資金運動進行核算和監督,以保障國家利益和納稅人合法權益的一種專業會計。
一、建立具有中國特色的稅務會計模式
隨著會計制度和稅收制度的改革,我國稅法與會計準則之間的差距呈擴大趨勢,財務會計與稅務會計的目標逐漸出現差異,財務會計不再融財務、稅務的要求于一身,而是遵循會計準則。稅法也在力求獨立,如稅法第一次制定了資產的稅務處理就是明證。這使稅務會計與財務會計的分離成為可能。兩者分離是不是促進市場經濟發展的必要條件呢?從法、德、日等國家的經驗看,卻又未必。這些國家所采用的財稅不分或盡量相統一的會計模式和美國的相比,不論實務或理論都沒有嚴謹的財會體系,但并不妨礙各國的經濟發展。
問題的關鍵不在于形式,而在于實質內容。綜觀各國的稅制規定,盡管美國是會計準則與稅法、財務會計與稅務會計相互獨立的國家,但財務會計中的謹慎性原則仍深深體現在稅務會計中。
隨著世界經濟的發展及一體化的到來,會計國際化已經成為會計發展的必然趨勢,這就要求我們處理好國際化與本土化的關系。因此,我國在稅務會計模式的選擇上,在考慮國際化的同時也要適當顧及我國的客觀現實、社會經濟背景,建立既符合國際貫例,又能適應我國國情的稅務會計模式。
二、遵循流轉稅會計和所得稅會計并舉的稅務會計模式,應加快稅收法規建設,創造良好的稅務會計發展環境
我國現行稅制模式是以流轉稅、所得稅為主體的雙主體稅制模式,這種模式既能保證國家財政收入,又有利于政府職能的實現;既能促進經濟發展又可調節社會收入差距。我國的雙主體稅制模式決定了增值稅與所得稅共同構成稅務會計的兩大主體稅制。
隨著稅務會計的誕生,企業會計可能會把注意力更多地放在如何在合法或不違法的情況下為企業制定出最佳的納稅方案上。這便對企業管理及稅收征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方面要求企業用制度的形式規定稅務會計必須遵循的準則,規定企業的其他管理人員不能為達到某種目的而強行要求稅務會計作出違法行為,從而為企業稅務會計營造良好的法制環境;另一方面要求稅務人員在有法可依的基礎上,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實現稅收的法治化,減少稅務管理上的人治現象。其核心在于制約稅務機關權力,將稅務機關稅收征管權的運作納入法律設定的軌道中。這不僅可以防止稅務機關可能出現的權力腐敗,而且可以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不因稅務機關的濫用權力和越權行事而遭受損害。只有將稅務機關的權力納入法制規則的有效制約之中,稅收的法治化才能得以實現。
三、建立適合我國國情的稅務會計模式,必須注重培養一批通曉稅務會計和財務會計的專業人才
稅務會計作為融會計知識、稅務知識、法律知識及其相應的實際工作經驗為一體的高智能活動主體:首先需要這些工作人員不能滿足于已有的知識,而要不斷地學習稅收會計等領域新的法規、準則、制度;其次稅務機關應給企業稅務會計常年提供咨詢服務和培訓機會;再次企業應樹立正確的納稅觀念,選拔符合稅務機關和企業要求人員擔任稅務會計,并為其提供培訓、調研機會,保證稅務會計質量的不斷提高;最后嘗試在高等教育中開設與“稅務會計”相關的課程,培養具有較深會計理論、稅收理論及法律理論功底的專業人才。要求這些專業人才應具有市場觀念、競爭觀念、經營觀念和效益觀念,他們既能按會計準則處理會計事務,保持財務會計信息的真實性和可靠性,又能依據稅法規定中申報納稅、計算、核算。他們的存在對于建立我國稅務會計模式意義重大。
四、必須建立我國稅務會計理論體系
目前在我國對稅務會計的研究中,偏重于實務和具體方法,對貫穿其中的基本理論的探討非常不足,更不要說理論的體系。這樣,面對出現的新問題,不能找出其理論依據,相應的解決方法的理論說服力就不強。同樣制定出的條例和法規其公允性、權威性及其與稅收實踐的相容性受到質疑,這正是所謂的理論對實踐的指導作用。
五、強化組織領導
健全的組織形式是保證企業稅務會計工作規范化、科學化的必要條件。就我國現狀來看,要設立企業稅務會計,還必須建立注冊稅務會計師協會,定期組織稅務會計資格考試,保證企業稅務會計具有一定水準的執業素質,并對稅務會計運行過程中出現的問題進行分析和研究,為完善稅收規定和企業決策提供參考。
六、稅務
由于財務、稅務會計的分離,企業財務會計管理加強,專業化要求提高,在稅務會計方面,制度體系也會日益完善,確認標準和計量方法越來越精細,同時在稅收征管上更是加強嚴格執法,使涉稅業務風險增大。財務、稅務會計分離,及它們都向著更加專業化發展,使原來包羅財務、稅務于一身的“會計人”,越來越難以再勝任一身兩職。這些都促使企業涉稅會計從財務會計中分離出來,有必要成為一個獨立的服務專業,為大中型企業提供稅務籌劃等顧問咨詢,為廣大中小企業、個人提供日常稅務咨詢和納稅申報等具體涉稅業務。
七、稅務籌劃
稅務籌劃是納稅人在遵守稅法、擁護稅法、不違反稅法的前提下,針對納稅人自身的特點,利用會計特有的方法,規劃納稅人的納稅活動,既要依法納稅,又要充分享受優惠政策,以達到減輕稅負或推遲納稅目的一項會計工作。稅務籌劃是納稅人整體財務籌劃的重要組成部分。人們長期都十分忌諱稅務籌劃的理論和實踐,其主要原因是將稅務籌劃與偷漏稅混為一談,其實不論從法律上講,還是從實踐上看,稅務籌劃與偷漏稅都有著本質的區別。
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企業經營自日益擴大,企業已成為獨立核算、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經濟實體。因此,經營管理者便將目光緊緊盯在自身的經濟效益上,盡力采取各種措施,增加收入,減少成本費用,但是對納稅人來說,無論納稅怎樣公平、正當、合理、都與納稅人經濟利益密切相關。當收入、費用一定的情況下,稅后利潤與納稅金額互為消長。這種經濟利益的刺激,使企業自覺不自覺地注視到應納稅款上,并希望尋找一種辦法,即在不違反稅法的前提下,盡可能減少應稅行為,達到降低稅負的目的,這就是稅務籌劃。
稅務籌劃在實踐中主要有兩種方式:一種是圍繞稅種進行研究,籌劃的結果最終體現在稅種上;一種是圍繞經營方式進行研究,籌劃的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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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稅務會計;必要性;對策
一、稅務會計概述
當前人們普遍認為,稅務會計是在稅收法規的日益復雜化過程中,從財務會計和管理會計自然延伸出來的一種會計系統。其主要職能就是稅務籌劃、稅金核算和納稅申報。在實際工作中,企業稅務會計需要根據企業經營情況,統籌多種納稅方案,通過事先籌劃,對企業資金籌集、投資、經營、利潤分配等經營活動提出合理化建議,并利用國家法規進行稅務籌劃,對在企業經營過程中涉及的諸多稅種進行業務處理,這樣既可以準確核算各種稅金進行申報納稅,又可更好地幫助企業正確執行國家稅務政策,有效地進行整體經營籌劃和納稅風險防范,為企業創利、合理避稅打下堅實的基礎。既保證企業履行利稅義務,實現企業社會價值,又降低稅收負擔,提高稅后利潤,實現自身的持續健康發展。
二、稅務會計在我國發展的現狀及問題
(一)我國稅務會計發展現狀
20世紀80年代,國際上開始將稅務會計作為一門學科進行研究和實踐,當前已成為比較成熟的學科。而在我國,即使是現在,稅務會計也還處在起步階段。一直以來,我國的會計既從事會計核算、管理等本職工作,又兼做核稅、交稅等其他工作,基本上是財務會計、稅務會計不分你我。1994年1月1日實施《企業所得稅會計處理的暫行規定》之后,稅務會計的概念開始初步形成,2000年,《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辦法》開始實施,這標志著我國由原來的納稅前調整轉變為獨立納稅。隨著近幾年稅務制度的不斷完善,企業納稅工作也越來越復雜,部分企業已經開始將財務會計進行細分,出現了專門核稅、交稅的工種,稅務會計工作開始形成。
(二)目前我國稅務會計存在的主要問題
(1)缺少完善的稅務會計體系。隨著我國近些年來改革開放的迅猛發展,財務會計相應的有了大踏步發展,基本已與國際接軌并形成了相對獨立的、完整的、具有自己特色的體系,而稅務會計卻止步不前,基本沒有什么發展,主要表現就是出現新的經濟業務后,財務會計及時出臺相關政策或進行差異變更,而稅務會計很少做出調整,導致稅收差異的產生。
(2)缺少稅務會計人才。由于企業在經營過程中,涉及的稅種繁多,如果稅務會計沒有扎實的專業功底、全面的企業經營思維、較高的業務水平,將很難在工作中進行稅務籌劃。雖然我國在20世紀90年代就開始組織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培養稅務會計人才,但在我國改革大潮中,這些人才還是杯水車薪。
(3)稅務會計缺乏獨立。我國的稅務會計發展較為緩慢,主要的原因還在于過多地依附于財務會計。當前,很多企業缺少專業的稅務會計人員,他們對稅法的相關規定了解不全甚至不了解,在納稅申請環節還有很大差距;稅務機關相關工作人員的稅務會計專業知識水平也亟需增強,在稅款核算方面還有很大的提升空間。以上種種不足,使得稅務會計不可能有較好的獨立性。
三、稅務會計在企業建立的必要性
(一)建立稅務會計是稅制發展的趨勢
我國會計體制改革越來越側重于會計上層建筑的改革,也就是要建立一套真實公允的能夠反映企業會計信息的企業會計準則體系,而不是手把手地教企業如何進行會計核算。隨著改革的深入,企業會計在會計核算上有了越來越多的靈活性,而稅制改革使得我國的稅制也在不斷完善,已經建立了多稅種、多環節的稅收體系,這就使得規范繳納行為、優化稅收收入的要求無法在靈活的會計核算中一一體現出來,只有將稅務會計從財務會計中分離出來,建立稅務會計,才能更好地實現財務會計更靈活準確地核算、管理企業經營,稅務會計依法、合理地進行納稅管理。
(二)建立稅務會計是企業降低納稅風險的有效措施
目前我國稅法體系中有流轉稅類、所得稅類、財產稅類、行為稅類四種稅類共二十八個稅種,幾乎覆蓋了企業會計核算的各個環節,許多稅種都與會計核算要求不一致,致使納稅工作越來越繁瑣,稍一疏忽計稅失誤,就會帶來補稅、繳納滯納金甚至要繳納罰款,增加了企業營業外資金支出的風險。而建立稅務會計,能有效地避免這種風險的產生。
(三)建立稅務會計是企業加強自身管理的需要
在財稅合一的會計體制內,會計提供和反映的信息更側重于滿足稅務部門的需要,其次是信貸、財政等部門的需要,而忽略了企業自身經營的需要。沒有準確的會計信息,就給企業決策者、管理者進行企業管理帶來了額外的困難。將稅務會計從財務會計中分離出來,就會使企業一方面進行準確的會計核算;一方面進行合理地進行納稅籌劃,減輕企業負擔。
四、稅務會計在企業中建立的對策
(一)建立稅務會計制度
稅務會計制度的建立是一個長期的過程,雖然當前有些企業已經建立了稅務會計,按照稅法要求進行稅收相關工作,但這也只是稅務會計制度的雛形,要在社會上建立稅務會計制度,這得需要國家的政策支撐,企業的觀念轉變。一是國家要根據改革的進度及時修訂稅法,明確納稅人的范圍,避免后查后補的現象產生。二是根據修訂的稅法及時制定稅務會計準則,讓稅務會計在納稅籌劃、核算等行為過程中有法可依,依法核算。三是構建完善的稅務會計制度,盡快使企業收到明顯的收益,嘗到建立稅務會計的甜頭。四是建立彈性稅率機制,實時監測稅務數據,對稅率過高的問題及時進行稅收籌劃。
(二)稅務會計與財務會計相分離
實踐證明,實現稅務會計與財務會計分離是解決稅務會計獨立性的有效途徑。要做到真正的分離,應從以下幾方面入手:一是會計人員的分離,企業應從財務會計中分離出一部分對稅法精通的人員從事稅務工作,形成專門的稅務會計,地方財政或稅務部門對稅務會計加強管理,定期組織培訓并發放職業資格證書,以確保稅務會計的業務水平。二是強化稅務會計信息質量,如同財務會計信息一樣,稅務會計信息也應包括以下四個方面:第一,可靠性。稅務會計提供的信息必須符合稅法相關規定。第二,真實性。納稅所依附的企業行為必須是真實的,不能編造行為或故意漏減行為。第三,可比性。稅務會計信息應根據企業的經營行為和利率的變化及時準確地反映出稅收情況變動,使得稅務會計數據有橫向和縱向的可比性,為稅務管理提供準確的信息。第四??衫斫庑浴6悇諘嬓畔⑹翘峁┙o納稅人和征稅人看的,在信息披露時,應準確使用稅務術語,提高信息的可讀性。三是加強稅務會計信息披露,稅務會計信息披露是稅務會計的核心,也是稅務會計能否從財務會計分離的標志,應通過報表的形式,全面反映出稅務會計核算的內容,定期將報表上報,為經營決策者提供有用的稅務信息。
(三)培養稅務會計人員
隨著我國稅制不斷完善,企業業務類型不斷增加以及電子商務模式普及,使得企業對稅務會計人員的素質要求越來越高。應從以下方面對稅務會計人員進行素質提升:一是定期組織培訓,財政或稅務等相關部門定期按照稅種進行理論培訓,使得稅務會計人員對于稅務以及會計方面的專業知識有更全面的掌握,更透徹的理解,及時地更新稅務會計知識結構。二是激勵稅務會計人員自學,通過自學,(下轉第頁)(上接第頁)進行稅務知識的查缺補漏,更能完善會計人員的稅務知識水平,當稅務會計達到一定業務水平后,發放職業、執業等相關證書,相應地提高稅務會計人員工資水平,使稅務會計人員有更大的動力去學習。
參考文獻:
[1] 馮琳.我國稅務會計研究和應用[D].長安大學,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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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稅收會計、納稅會計與稅務會計是三個極易混淆的概念,三者的內涵不同。從廣義上,稅務會計包含稅收會計和納稅會計;從狹義上,稅務會計即指企業的納稅會計。在我國,稅務會計通常指其狹義含義,其內容包括增值稅會計、所得稅會計、稅收籌劃和委托納稅業務。 關鍵詞:稅收會計 結說會計 稅務會計 稅收籌劃
我國長期以來實行的是財稅合一的會計制度,但是隨著會計改革與國際接軌進程的加快和稅收制度的不斷完善,西方財務會計、管理會計、稅務會計三大會計體系的逐漸形成,我國稅務會計的建立必將成為會計改革與發展的必然趨勢。繼而出現了稅收會計、納稅會計與稅務會計等不同提法。關于對這三個概念的界定,理論界可謂眾說紛紜,莫衷一是。有人認為稅務會計就是企業納稅會計;有人認為稅務會計就是國家稅收會計;還有人將代表國家利益的會計稱為稅務會計,將代表企業利益的會計稱為稅收會計。鑒于諸多觀點,筆者汰為有必要對三者的內涵予以界定,明確稅務會計的內涵及其內容。
一、概念界定
顧名思義,稅務會計是關于稅務的會計。稅收工作包括反映國家稅務機關和納稅人兩方面的稅收活動。若站在征稅人角度(稅務機關),稅務會計稱為“稅收會計”(即國家稅務會計);若站在納稅人角度,稅務會計稱為“納稅會計”(即企業稅務會計)。由此可見,稅收會計和納稅會計是稅務會計的兩個方面,兩者都歸屬于稅務會計,分別為稅務會計的一門專業會計。稅收會計是國家預算會計的一個組成部分,它是稅務機關核算稅收收人,反映和監督稅款的征收、解繳、入庫和提退情況的稅務資金運動的專業會計,體現了稅務機關和國家金庫的關系,是屬于國家政府會計范疇的一門專業會計。納稅會計是以稅收法規為準繩,運用會計學的理論和技術,并融會其他學科的方法以貨幣計價的形式,連續、系統、全面地綜合反映、監督和籌劃納稅人的稅務活動,以便正確、及時、足額、經濟地繳納稅金,井將這一信息提供給納稅人管理當局和稅收機關的門專業會計。納稅會計具有直接受稅法制約的特點,體現了依法征納關系。稅務會計概括的說就是以稅法為準繩,運用專門會計理論和方法,對社會再生產過程中稅收或稅務資金運動進行反映和監督的專業會計,劃分為稅收會計和納稅會計。通常意義上,將納稅會計稱為稅務會計。即稅務會計從廣義上,包括納稅會計和稅收會計;從狹義上,稅務會計即指納稅會計。下文中采用稅務會計的狹義概念,對稅收會計與稅務會計作以比較、分析。
二、稅收會計與稅務會計的聯系
兩者幾乎是同時產生,只要有稅收,就有計算應納稅款的稅務會計和核算征收稅款的稅收會計,這是稅收活動的兩個方面。這兩方面的銜接點是稅法。以稅法為準繩,稅務會計監督納稅人自身及時、足額并且經濟地繳納稅金,而稅收會計則要監督所有納稅人及時、足額并且正確地繳納稅金。所以兩者存在著天然的、內在的聯系。
三、稅收會計與稅務會計的區別
從稅收會計與稅務會計的定義來看,兩者的內涵存有較大差異,并非簡單的概念之別。但是目前我國理論界和實務界經?;煜齼烧叩膮^別,這將不利于會計理論問題的研究和會計改革的實踐,使之有失偏頗。本文擬從會計主體、會計目標、會計具體職能、會計核算對象、會計核算依據、會計記賬基礎、會計核算范圍、會計核算難易程度及會計體系諸方面分析稅收會計與稅務會計的內涵區別。
(一)會計主體不同
稅收會計的主體是直接負責組織稅金征收與人庫的國家稅務機關,包括從國家稅務總局到基層稅務所等各級稅務機關以及征收關稅的海關。稅務會計的主體是負有納稅義務的納稅人(法人和自然人)。
(二)會計目標不同
納稅人一方面滿足納稅企業管理當局的需要,進行稅務籌劃,尋求經濟納稅(即節稅)的有效途徑,以實現降低費用,達到稅后收益最大化的目的;另方面滿足稅收機關的需要,核算稅金的形成,保證及時、足額地繳納稅金。
(三)會計職能不同
稅收會計與稅務會計的基本職能是一致的,即核算與監督資金運動。然而其具體職能不盡相同。稅收會計的具體職能受制于稅收會計的目標,即參與稅收管理的職能和保證稅款安全的職能,從而為稅收政策的制定提供決策依據,并保證稅款及時、足額地繳入國庫。 (四)會計核算對象不同
稅收會計與稅務會計的核算對象共同構成稅收資金運動的全過程。稅務會計的核算對象是稅金的形成(從企業生產經營資金中分離出來),包括事前納稅的籌劃,事中稅款的計算、申報繳納、核算,稅后稅款計算、繳納正確性的檢查等項內容。
(五)會計核算依據不同
稅收會計與稅務會計的核算依據有其一致之處,都遵從于稅法的具體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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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稅務會計;財務會計;分離
一、稅務會計的概念
稅務會計是社會經濟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是在財務會計的形成發展過程中逐步從財務會計、管理會計分離出來的一大會計分支。簡單地說稅務會計是關于稅收工作的會計。稅收工作即反映國家稅務機關和納稅人的稅收活動。站在征稅人(稅務機關)角度,稅務會計稱為“稅收會計”(即國家稅務會計)。稅收會計是一門新興的邊緣學科,是國家預算會計的一個組成部分,它是稅務機關核算稅收收入,反映和監督稅款的征收、解繳、入庫和提退情況的稅務資金運動的專業會計體現了稅務機關和國家金庫的關系,對維護國家和納稅人的權利都極其重要。站在納稅人角度,稅務會計稱為“納稅會計”(即企業稅務會計)。納稅會計是以國家現行稅收法規為準繩,運用會計學的理論和核算技術,并融會其他學科的方法以貨幣計量為基本形式,連續、系統、全面地綜合反映、監督和籌劃納稅人的稅務活動引起的資金運作,以便正確、及時、足額、經濟地繳納稅金,并將這一信息提供給納稅人管理當局和稅收機關的一門專業會計。由此可見,稅收會計和納稅會計是稅務會計的兩個方面,兩者都歸屬于稅務會計。
概括地說稅務會計就是以稅法為準繩,運用專門的會計理論和方法,對社會再生產過程中稅收或稅務資金運動進行反映和監督,維護國家和納稅人合法權益的專業會計。從廣義上講,包括納稅會計和稅收會計,從狹義上講,稅務會計即指納稅會計。它的核算主體是以企業為主的納稅人,以稅法為準繩,采用復式記賬法,并以收付實現制和權責發生制聯合作為日常賬務處理的基礎,其對象是企業稅務資金的流動,目標是在誠信納稅、依法納稅的前提下為稅務機關提供符合稅法要求的稅務報告(納稅申報表及其附報資料),正確、及時、足額繳納稅金,同時為納稅人進行稅務籌劃,盡可能維護企業的經濟利益。
二 、稅務會計的特征
1. 稅務會計的特點。
稅務會計的特點包括法律性、統一性、獨立性。法律性表現為稅務會計以國家稅收法律為基礎,微觀經營主體必須依法履行納稅義務,且國民經濟各行各業不同的納稅人均需繳納;獨立性表現為其會計處理方法與財務會計有著不同,明確區分了會計利潤和應稅所得的界限。例如應納稅所得額的調整、視同銷售收入的認定等等。
2. 稅務會計的目的。
稅務會計以稅收法律制度為準繩,為國家征稅服務的同時也為企業服務。大中型企業涉及稅務的事情多,金額大,對企業財務有重大影響,設置專職稅務會計具有范圍經濟,小型企業常聘請稅務會計。這樣,大小企業有專門精通稅法的人員核算、申報,有助于保證國家稅款及時足額上繳。納稅人直接受稅法的制約,納稅人需向稅務部門提供納稅信息,真實準確地計算應納稅額,。而稅務部門向企業經營者提供準確、及時的納稅信息以保證企業的正常運轉,并為經營決策提供相關依據,向企業資產所有者和債權人提供稅務資金運轉的信息。
3. 稅務會計的任務。
稅務會計的任務是雙面的。表現在既為政府稅收服務,同時也為企業服務。督促納稅人認真改造納稅義務,防止稅收流失,維護我國經濟權益。另一方面,稅務會計按照國家稅法規定核算納稅人各稅種的稅款,正確編制、報送會計報表和納稅申報表,進行納稅人活動分析,同時在稅法允許的范圍內,維護企業的正當利益。
4.稅務會計的基本原則。
以稅法為依據的原則。企業稅務會計所反映的企業的稅務活動合法性與正確性的判斷標準是國家稅法。我國的稅收體系是以所得稅和流轉稅兩大稅種并重且為主體稅種。因此稅務會計應包括所得稅會計、增值稅會計、消費稅會計、營業稅會計等,及納稅申報、稅務籌劃等內容。核算基礎以收付實現制和權責發生制的共同作用,立足于國家對財政收入的要求和納稅人對應稅事宜的籌劃。
4. 稅務會計的范圍、內容。
按稅法規定要求,企業在進行稅務會計活動中,有選擇地對相關經濟業務進行核算,對于那些與企業納稅關系相對重要的會計事項,應分項核算,力求準確地反映納稅人履行納稅義務的概況。而對于那些與企業納稅關系相關不那么重要的會計事項,可以在不影響納稅資料真實性的情況下適當加以簡化。
5. 稅務會計的實務。
會計實務應力求操作靈活。進行應交稅費、所得稅費用、遞延所得稅資產、遞延所得稅負債等涉稅事項的會計科目核算和管理一般是在企業會計核算之后,因此,企業不僅要在日常的會計活動中正確核算各種應納稅金,又要做到核算和監督相互配合,加強事前、事中和事后監督,及時規避有可能出現的風險和麻煩。
二、稅務會計的特殊性
稅務會計的特殊性主要是通過與企業財務會計、管理會計的比較得出的。
1、稅務會計與會計制度計量方面存在差異
稅務會計作為會計學科的一個分支,對企業以貨幣表現的稅務活動的資金運動過程進行系統、全面的反映和監督,具有相對的獨立性和特殊性。因為稅收規定的計稅依據與企業會計記載反映的依據并不總是一致的,因此不可避免地會出現差異。這些差異體現在資產確認與計量的差異,以及負債確認與計量差異。資產確認方面的差異主要由兩個方面引起:確認時間與確認原則的不同。由于確認時間不同而產生的差異,舉例來說::有關資產計提了減值準備后,其賬面價值下降,而稅法規定資產在發生實質性損失之前不允許稅前扣除,造成計算所得稅的可抵扣暫時性差異。另外,對國債到期利息收入進行計量時,在會計方面應當計入企業的投資收益,而對稅收而言,卻可以免征企業所得稅,所以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時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即確認原則不同。
負債確認與計量方面的差異表現在,如果企業因銷售產品提供售后服務確認的預計負債,稅法規定應于發生時稅前扣除,負債的賬面價值大于計稅基礎,這就導致可抵扣暫時性差異。
對此,企業稅務會計應該有一套自身獨立的處理準則,通過稅務會計工作所反映出來的情況,以確保企業的稅務活動能按稅收規定進行,使應繳稅額及時、足額上納,防止偷、逃、騙、欠稅等問題的發生,保證企業認真及時履行納稅義務,避免因未盡納稅義務而受處罰所導致的損失。
2、會計制度與稅 務制度差異造成的困難
會計制度與稅務制度的不協調會給企業會計核算和稅收工作帶來麻煩。首先,會引起稅源流失,同時也給征收工作者帶來難度。稅務制度與會計制度的不一致,對會計制度明確規定可以計入成本費用而稅務制度不允許稅前扣除的,企業往往會確定為成本費用,這會引起國家稅源的減少。其次,企業因現行的會計制度而形成的會計數據需要進行納稅調整,而調整的范圍又非常廣泛,內容和項目多造成操作的難度很大。納稅調整項目增多,納稅的調整復雜性使得難以準確計算應納稅額。
3、財務會計與稅務會計在公允價值方面的差異
財務會計的公允價值強調公平交易,,是一種估計價格,是買賣雙方意欲達成的現行交易金額。強調熟悉情況及自愿情況下的脫手價格,而不是強制、清算和關聯交易產生的迫售價、關聯交易價和清算價。它是在尚未交易和非清算的情況下,采用各種估價技術對近似市場的定價進行的評估,這種對近似市場的評估缺乏有效市場的資產或者負債項目的價值。
而稅務會計的公允價值,指的是按照市場價格確定的價值。它涵蓋的計量屬性,就是現行市價。即根據現行公開市場上買賣雙方都能夠接受的成效價格。
三、稅務會計的重要作用
1、稅收籌劃
企業稅務會計具有稅收籌劃的作用。在財稅合一的會計體制下,會計所提供的信息常常偏重于財政、稅收和信貸部門的需要,而往往忽略企業自身發展對會計信息的需要。將稅務會計從財務會計中分離之后,企業稅務會計不僅僅是對稅務資金運動的反映和監督,而且能通過稅負因素分析等方法,使納稅人更加明確地利用合法手段來達到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的目的。具體地說,是指企業稅務會計依據稅收的具體規定和自身生產經營的特點,在可供選擇的范圍內選擇與企業實際情況相符的會計處理程度,籌劃企業的經營方式及納稅活動,使之既依法納稅,又可享受稅收優惠,實現企業不多繳稅、減輕稅負的目的。
2、保證國家稅收穩定
在實行稅務、財務合一型會計制度下,不能明確區分會計利潤和應稅所得的界限,造成應稅所得的確定剛性不足致使稅基嚴重受蝕,稅收的強制性體現不充分。納稅人為避免或推遲納稅會采用不開發票或推遲開發票,這客觀需要稅務會計獨立,以保證納稅基礎的可靠性和嚴肅性。稅務會計是否獨立還受到財政收支狀況的影響。從世界各國的現狀來看,其財政收支狀況還未達到政府無需制定強制性稅務會計的要求。同樣,我國政府仍要從穩定稅收的立場制定稅務會計制度保證稅收目標的實現,這種強制性導致應稅所得偏離會計收益甚遠,為確保國家財政收入,稅務會計的獨立勢在必行。
3、提高會計信息質量
稅法是根據宏觀經濟政策和經濟發展水平來制定的,高度反映國家宏觀經濟管理的需要。財務會計則是以會計理論和會計慣例為根據進行核算,滿足投資者實現資產保值、增值的需要,滿足微觀企業投資者的需求。由于我國多元投資主體的出現,多種經濟成分并存,財務會計與稅務會計的分離,使得會計核算擺脫兩頭兼顧,會計信息真實性、客觀性受影響的局面,能客觀地反映企業的經營成果和財務狀況。比如,有些企業可能會通過直接調整會計數據、修正某項業務、改變某項財務決策等,實現少繳稅的目的。稅務會計從財務會計中分離出來,企業就可以有較大的自主性,可以在允許的范圍內,選擇適合自身的會計處理方法,使其提供的會計信息更真實、客觀、公允地反映企業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隨著外商投資的增長,這有利于改善投資環境,防止國際避稅,維護我國經濟權益和企業利益。
4、豐富會計理論和方法
稅務會計從財務會計分離開來之后,也可以使財務逐步走出“財政決定財務,財務決定會計”的模式,使稅務會計逐步形成關于納稅活動的會計理論和會計方法,縮小與國際會計準則的差異,更好地為我國的經濟建設而服務。
四、總結
我國的稅務會計與財務會計分離之后,在理論與實踐上均獲得了相應的發展與進步,為促進企業經營管理決策、提高經濟效益以及國家征稅機關的征稅起到了重要作用。但仍存在一定不足,企業應以自身生產經營特點為出發點,在不違法的前提下有效籌劃企業的納稅行為,盡量最小化企業的實際稅負,從而提高企業的競爭力。而政府則要在促進社會經濟文化發展的基礎上,盡可能多地獲得稅收收入,稅務機關在稅務實踐中發現的漏洞和問題,應當及時采取補救措施,使國家稅制不斷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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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
關鍵詞:企業會計 稅務會計 納稅籌劃
企業稅務會計工作是企業經營管理中非常重要的工作內容,它是會計人員的本職工作。如果會計人員的工作方法得當,就能提高工作效率,才有可能取得較好的工作成績,才更加有利于企業的管理和發展。如果會計人員工作不當,則不僅會影響會計人員的個人業績,也會給企業帶來不良的影響,甚至為造成重大的經濟損失,影響企業的社會形象。
一、企業設立稅務會計的意義
稅務會計是依附于稅金而產生的新興學科。隨著我國經濟發展和稅收體制的不斷完善,企業稅務會計也越來越體現其存在價值。納稅申報、稅款減免、稅務籌劃都離不開稅務會計。通過稅務會計不僅減少了企業的稅收風險,促使企業走上良性發展道路,而且也有助于保證國家稅款足額、及時上繳國庫。所以說意義重大。
二、夯實企業稅務工作基礎,健全會計管理機制
(一)建立企業納稅籌劃方案
企業經營以營利為最終目的,增收節支是企業管理經營的最基本途徑。所謂納稅籌劃是指稅務會計師根據企業的整體管理規劃、經濟指標、具體的企業規模,運營的特殊性,針對本企業涉稅業務進行詳細策劃,制作一整套完整的納稅操作方案,從而達到節稅的目的。
(二)完善稅務會計崗位職責
對于企業稅務人員,應該實行崗位責任管理制度。一是對于關鍵性的崗位,實行為期一年的輪崗制度,由具有相同資質的會計人員進行輪換上崗。會計人員之間相互監督、相互制約。二是實行崗位績效管理制度。對于會計人員,將其的工作表現、工作業績與工資待遇、福利獎金、職務晉升、崗位調整等聯系起來。對于工作出色,業績突出,為企業做出了杰出貢獻的會計人員,應在物質上、地位上、精神上都予以重獎。對于工作表現較差,因工作疏忽造成重大損失的會計人員予以一定的處罰,以起到警示他人的作用,規范和約束會計人員的行為。三是實行崗位競聘制度。對于一些重要的崗位,除了常規的輪換以外,還可以進行定期競聘上崗。通過對其工作表現、業績情況、業務能力、職業道德素養等多方面進行綜合考核評價,進行競聘上崗,以便使一些專業素質高、職業道德修養性強的人在關鍵的崗位發揮出更加重要的作用。
(三)加強稅務會計人員職業道德建設
稅務會計師是企業納稅直接執行者,不同的職業道德素養,就有不同的納稅結果。稅務會計人員的職業道德直接關系著國家和企業的根本利益,為此,必須加強對企業稅務會計人員的職業道德建設。企業稅務會計人員必須樹立正確的服務意識和責任意識,規范自身的職業道德行為,全心全意為國家和企業服務。一是加強稅法知識學習和培訓,提高法律意識,并能在實際工作中進行正確、熟練的運用。二是職業道德為行為規范的標準,嚴于律己,廉潔從業。三是以高度的職業使命感、責任感,不斷學習,不斷提高自己的職業道德素養。
三、做好本職工作,提高企業會計業務水平
(一)全面熟悉企業會計利潤和應納稅所得額的區別,做好納稅調整,確保計算的準確性
企業不同的收入來源,其所需要擔負的納稅責任也不同,相關會計支出標準和稅法允許的扣除標準也不盡相同,稅務會計人員進行實際操作時應該進行嚴格區分。會計收入是指企業以貨幣形式和非貨幣形式從各種來源取得的收入,其內容包括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和營業外收入三個部分,稅法上的收入要求扣除不征稅收及免稅收入。在支出項目上也并不是所有的支出都可在稅前扣除,要區分不可扣除支出和超標準支出項目。
(二)及時編制企業經營會計報表,盤點企業盈余
企業經營納稅情況最終從會計報表上綜合反映,按時認真遵循會計報表編制原則,編好企業利潤表、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后才可以編制企業稅務報表,兩者互相滲透、互相關聯,才能正確計算企業應納稅額,才可以最終盤點企業盈余。納稅計算錯誤,企業盈余會連帶出現差錯,會給信息使用者提供錯誤的數字信息,從而誤導企業領導者、投資者、報表管理者、公眾作出錯誤的決策指南,從而影響社會的和諧性,發展性。及時正確編制稅務報表,對企業而言十分重要。
(三)做好納稅監督檢查,認真執行稅務會計的基本職能
稅務會計師應發揮監督檢查的作用,做好稅務計算工作。稅務會計師應該嚴格按照要求結合企業實際,對上交稅額進行復查核對。一旦發現問題,必須及時進行整改。
一是企業稅務會計師應做好企業納稅的自查自糾,在遵守法律法規的前提下,盡可能地降低納稅成本,減少一些不必要的開支,特別應避免企業出現強制性的偷稅行為,切實做好納稅籌劃工作。
二是外部稅務檢查監督,主要由主管的稅務機關完成。一般有常規的年度納稅檢查即例行檢查。當企業被舉報,納稅機關也會對企業的稅務行為進行突擊檢查,一旦發現問題,及時與企業溝通,要求企業及時整改到位,避免企業出現少交稅額的行為。對于那些故意隱瞞,而又不進行有效整改的企業,稅務機關將依法進行處罰。因此,作為企業一定要配合稅務機關做好納稅工作。
總而言之,企業會計人員必須全面掌握領會稅務會計的相關知識和技能,不斷提高自己的職業道德素養和業務能力,才能更好地干好企業稅務會計工作,助推企業的正常運轉和良性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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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
【關鍵詞】房地產;稅收管理;建立;稅務會計師;專職崗位;作用
前言
房地產隨著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而逐步在迅速壯大,逐漸成為我國國民經濟的主要組成部分。房地產的稅收在整個稅收中也占有及其重要地位,房地產行業所涉及的稅種很多,如在購買土地的環節要繳納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印花費等;在土地使用環節要繳納土地使用稅等;在房屋銷售環節要繳納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印花費、契稅、土地增值稅、企業所得稅等;在發放職工工資環節要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因此,房地產行業的稅收管理工作內容豐富,稅率變化大,房地產行業應該加強稅收管理工作,減少企業涉稅風險。我公司從2005年至2010年底所涉及的稅種就達11種之多,稅務機關每年對稅收稽查,也遇到涉稅風險。通過稅務稽查,我們認識到企業的稅務管理應該從項目部到公司都應該設立稅務會計師專職崗位,來專門管理項目及企業的稅務登記管理、外出經營報驗證明管理、稅款計算、納稅申報、稅款繳納、稅票管理、稅務檔案管理、所得稅預繳及匯算管理等稅收管理體系,全面地避免企業涉稅風險。
近幾年來,由于國家實行積極的財政政策,拉動投資需求,啟動房地產市場,我國房地產開發和房地產市場發展迅猛。但透視房地產業稅收本質,繁榮背后仍有隱憂,其存在的偷稅、漏稅、逃稅行為,擾亂了稅收秩序,影響了公平競爭。重點對房地產稅收面臨的問題作一點有益的探討。
一、房地產行業稅收征管面臨的問題
(一)倒掛往來不入“收入帳”,隨意調劑收入
這是房地產企業最常用的偷逃稅手法。主要表現為:一是將預收購房款或當期售房款長期掛在往來賬上,作為調節利潤多少的工具,不及時結轉收入,不及時申報納稅;二是客戶產權轉讓變更收取客戶的手續費用,不確認銷售收入,直接沖減銷售費用或者間接費用,逃繳企業所得稅;三是對外投資分回的收益,賬務處理上掛在“其他應付款”等往來賬上,不入“投資收益”賬,逃繳企業所得稅;四是以租待售的商業營業房的租賃費用不確認收入,直接沖減銷售費用,偷逃流轉稅及企業所得稅。五是收到銀行按揭款時,長期掛在“預收賬款”等往來賬上,不入“銷售收入”賬,推遲納稅;六是將應該作為銷售的綜合辦公樓轉為自用,不結轉固定資產,逃繳房產使用稅等等。
(二)以房抵債、抵費用或弄虛作假不計銷售收入,偷逃相關稅收
主要表現為:一是以商品房抵項銀行借款本息;抵項應分配給投資方的利潤;抵項應支付的建筑安裝工程款;抵項獲取土地使用權的價款等相關債務,直接計入往來科目。二是以商品房抵項應支付的廣告費用、電力費用等支出,不計銷售收入。三是不按規定開具發票或開具假發票,少計收入或減少應稅所得稅額。
(三)稅前扣除項目不真實,虛列或高估成本
主要表現為:一是利用發票監管的漏洞,抬高建筑成本,減少應稅所得;二是不按項目設立成本明細賬,將完工和未完工的項目成本混在一起,造成完工項目成本虛增,導致企業賬面虧損或隱瞞巨額利潤;三是在進行道路減少、小區綠化等配套設施建設時,設法高估配套工程成本及其相關費用;四是人為地將開發項目中的自用部分成本縮水,擴大用于銷售部分的成本,以減少銷售部分的營業利潤,逃避相關稅收;五是多列利息支出和預提費用,隱瞞實際利潤額。
(四)以代收賬款或其他名義為由不按規定申報納稅,偷逃稅款
主要表現為:一是代政府有關部門及其他企業收取的費用,如煤氣管網費、市政建設費、郵電通訊配套費、房屋交易費、水電增容費、有線電視初裝費、電話電纜安裝費、綠化費等。企業往往以代收款項全部付給了委托單位為由,在財務處理上不計收入或直接沖喊開發成本,導致營業額減少,偷逃相關稅收;二是利用關聯關系,非法轉移利潤;三是自建房屋銷售或出租,取得收入不入收入帳;四是以工程尚未決算,收入、成本無法準確反映為由,不申報納稅;五是偽造審批手續,假借“委托開發”、“合作建房”和“外商投資企業”等名義,騙取稅收優惠等,也都是房地產業偷稅逃稅常用的主要手段。
二、我公司設立稅務會計師后的納稅情況及其意義
房地產行業所涉及的稅種很多,通過下述表一可以知道,本人所在企業六年的稅種共計十一種,實際繳納各種稅收近一個億。其中企業所得稅繳納2516.95萬元。
通過表一的稅收繳納情況,可以看出:為了更好地管理企業稅收工作,我公司從成立開始就設立了稅務會計師崗位,對企業的稅收工作進行全面的管理。公司依法進行稅務登記管理、外出經營報驗證明管理、稅款計算、納稅申報、稅款繳納、稅票管理、稅務檔案管理、所得稅預繳及匯算管理等建立稅收管理體系,其作用非常重大。
1.有利于全面、系統地考察整個稅收管理活動內在的必然的聯系和活動規律,加強企業稅收內部控制制度,合法、合理、及時申報繳納各項稅收。
2.有利于正確制定和貫徹、實施、執行實施政策法規,實現稅收管理要素的優化組合,提高稅收管理水平和規模效率,合理規避企業納稅風險。
3.有利于充分發揮稅收管理職能,進行稅收管理的整體改革,有利于納稅人公平競爭,促進稅收征管的良性循環。
4.有利于促進實現依法治稅,建立市場經濟稅收新秩序,減少征稅及納稅成本,實現稅企和諧統一。
三、關于稅務會計師
稅務會計師(CTAC)是由中國總會計師協會負責認證的國家高級財稅管理人才重點培養項目,是以國家現行稅收法律法規為依據,以貨幣計量為基本形式,運用會計學的基本理論和核算方法,連續、系統、全面地對納稅人應納稅款的形成,計算和繳納;即稅務活動所引起的資金運動進行核算和監督,以及稅務統籌管理、稅務檢查、納稅籌劃等一系列與稅務相關的稅務工作,以保障國家利益和納稅人合法權益的一種企業稅務會計專職崗位和專業會計人。
可以說由于稅務會計師這個管理崗位的產生,就使得企業原本的一些具有涉稅經驗,經常與稅務機關打交道會計人員,通過必要的培訓學習,在掌握了稅務會計知識和納稅常識、稅收籌劃技能等一系列相關專業知識后,從傳統的會計崗位中分離出來,以相對獨立的身份,參與企業核算反映、監督管理、預測和決策的職能管理中,從而達到節約納稅成本、降低納稅風險、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實現利潤最大化、以推動企業可持續發展。
四、稅務會計師在企業稅務工作中的作用及意義
(一)在稅務會計師這個定義沒有立法前,作為企業財務會計中的一名與稅務打交道的會計,他的職能只是在每月的15號之前完成報稅,繳稅業務,填寫一些稅務機關要求填寫的稅務報表,在特殊情況下處理一些簡單的稅務糾紛。現階段由于我國稅法越來越健全,稅收管理程序化、現代化的越來越嚴格、計算方式的越來越復雜,企業會計準則、企業會計制度以及一系列稅收法律法規的完善,使得財務會計和稅務會計的目標逐漸出現差異,它們對會計事項的要求也隨之出現了分歧,現有企業的一些“稅務會計”無論從管理上還是對稅法的理解上都遠遠不能滿足企業為了實現利潤最大化而必須進行的稅收籌劃業務。作為一名與稅務打交道近三十年的會計我是感同身受。6月在成都的一次納稅籌劃培訓學習中,納稅籌劃作為一個全新的名詞,還不完全被各公司和企業所接受。但是,當時老師的一席之言卻讓學員振動。他說,他在給一些企業、公司作納稅籌劃的時候發現,這些公司和企業可以說都沒有少繳稅,但卻因為財務人員對稅收法規了解的不及時、對稅務理解的不全面、不到位,而給稅務機關多交了稅款?;毓竞螅P者對我公司的繳稅情況進行了一次盤點,發現公司從開始就設立了稅務會計師的崗位,不存在該繳的稅沒有交,不該交的稅卻多交了的現象,充分說明了設立稅務會計師崗位與不設立該崗位,對企業稅收影響很大。
(二)企業為了提高稅務管理的有效性,設置專職的稅務會計,按照稅務會計的職責,一是根據稅收法規對應稅收入、可扣除項目、應稅利潤和應稅財產進行確認和計量,計算和繳納應繳稅金,編制納稅申報表來滿足稅務機關等利益主體對稅務信息的要求。二是根據稅法和企業的發展計劃對稅金支出進行預測,對納稅活動進行合理籌劃,發揮稅務會計的融資作用,盡可能使企業稅收負擔降到最低。
總結語
在設有專職稅務會計崗位和不設專職稅務會計崗位的情況下,所產生的結果和作用卻是截然的不同。前者產生的結果是因為會計人員因不能全面、及時的掌握稅收法規,或對稅法理解的不透徹,將不該繳的稅多交了,不但沒有起到為企業節約支出、減少浪費、利潤最大化的作用,反而還為企業造成了經濟損失。增加了稅收負擔;而后者的結果則是稅務會計通過對稅收法規、稅收政策和稅收征收程序的某些特殊規定,在國家法律、法規及政策允許的范圍內,堅持合法性、事先性、適應性、綜合性的原則基礎,進行具體的籌劃操作和運作,為企業最大限度地降低或減小稅賦,最大可能地多獲取利潤和取得了更大利益做出了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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